几何证明题的基本结构和方法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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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果索因”的方法也就是证明的思维方法中的“综合法”,“由因导果”的方法也就是证明的思维方法中的“分析法”。
“两头凑”的方法也就是证明的思维方法中的“分析综合法”。
3.“综合法”、“分析法”,“分析综合法”是证明的思维方法中的直接证法。
注:
今后学习中还会学习到证明的思维方法中的间接证法:
反证法和同一法。
这两种方法在今后的学习中会逐步介绍给同学们。
八.思维方法的训练
例1.已知如图,AOC为一直线,OB为任一射线,OP平分∠AOB,OE平分∠BOC,
求证:
OE⊥OP。
分析:
1、由逆推法分析要证明OE⊥OP,由垂直定义只要证明∠EOP=90°
,而∠EOP由∠1、∠2所组成,只要证明∠1+∠2=90°
。
由于OE,OP分别是∠BOC和∠AOB的角平分线,∠1=∠BOC,∠2=∠AOB,又由于AOC为一直线,∠AOB+∠BOC=180°
,那么(∠AOB+∠BOC)=90°
,即∠1+∠2=90°
2.由顺推法分析:
①由AOC为直线推出∠AOB+∠BOC=180°
,②由OP,OE分别为∠AOB,∠BOC平分线推得
∠2=∠AOB,∠1=∠BOC,③由∠POE=∠1+∠2=(∠AOB+∠BOC)推得∠POE=90°
再推得OP⊥OE。
3.上述分析中①和②的两个推理是并列的,因而在证明中先写①或②没有什么关系,但③是①和②共同的结果,所以③必须在①和②的后面。
证明:
(1)
(2)
(3)∵∠POE=∠1+∠2(全量等于部分之和)
=(∠AOB+∠BOC)(等量代换)
=×
180°
(等量代换)
=90°
∴OP⊥OE(垂直定义)
整个证明过程由3部分推理所组成,书写证明过程要用顺推法由前向后写。
例2、已知如图,∠AOC,∠BOD为对顶角,OE平分∠AOC,OF平分∠BOD,求证:
OE,OF互为反向延长线。
(1)OE,OF互为反向延长线是指EOF为一条直线,即证明E、O、F三点共线。
证明这类问题首先要克服视觉给我们带来的干扰,如∠1和∠2并不能看成是一对对顶角,因为缺乏构成对顶角的必要条件。
OE与OF互为反向延长线,而这一点恰恰是本题证明的目标。
(2)证明E、O、F三点共线通常采用∠EOF=180°
,利用平角定义完成三点共线证明。
(3)为证明∠EOF=180°
,只要证明∠1+∠AOF=180°
,从已知∠AOC与∠BOD为对顶角,可推知A、O、B三点共线:
即∠AOF+∠2=180°
,只要证明∠1=∠2,题设中由∠AOC和∠BOD为对顶角又可知∠AOC=∠BOD,又由OE,OF分别为∠AOC和∠BOD平分线,正好创设了证明∠1=∠2的条件。
∵∠AOC,∠BOD为对顶角(已知)
∴∠AOC=∠BOD(对顶角相等)
∵OE平分∠AOC,OF平分∠BOD(已知)
∴∠1=∠AOC,∠2=∠BOD(角平分线定义)
∴∠1=∠2(等量之半相等)
∵∠AOC,∠BOD为对顶角(已知)
∴AB为直线(对顶角定义)
∴∠AOF+∠2=180°
(平角定义)
∴∠AOF+∠1=180°
∴∠EOF=180°
∴OE,OF互为反向延长线(平角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