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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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印章)
填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
使用性质
类别
□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建筑保温□改变用途)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文号
审核日期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单体建筑名称
结构类型
耐火等级
层数
建筑高度
(m)
占地面积
(m2)
建筑面积(m2)
地上
地下
地上
地下
储罐
设置位置
总容量(m3)
设置型式
浮顶罐(□外□内)□固定顶罐□卧式罐
球形罐(□液体□气体)可燃气体储罐(□干式□湿式)□其他
储存形式
□地上□半地下□地下
储存物质名称
堆场
储量
储存物质名称
□建筑保温
材料类别
□A□B1□B2
保温层数
使用性质
原有用途
□装修工程
装修部位
□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
装修面积(m2)
装修层数
使用性质
原有用途
竣工验收情况
验收内容
验收情况
验收内容
验收情况
□建筑类别
□室内消火栓系统
□总平面布局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平面布置
□其他灭火设施
□消防水源
□防烟排烟系统
□消防电源
□安全疏散
□装修防火
□防烟分区
□建筑保温
□消防电梯
□防火分区
□防爆
□室外消火栓系统
□灭火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其他:
设计单位确认:
(设计单位印章)
年月日
施工单位确认:
(施工单位印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确认:
(监理单位印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确认:
(建设单位印章)
年月日
同时提交的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数量:
份(大写);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数量:
份(大写);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负责人签名。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
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7.申报建设工程局部验收的,应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说明有关情况。
式样五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X公消验凭字〔〕第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你单位年月日申请的
建设工程(地址:
)消防验收,提供了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数量:
份(大写);
□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5.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数量:
份(大写);
□6.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
□8.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存在以下情形,不予受理:
□1.依法不需要消防验收;□2.依法不属于本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应当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3.提交的上列第项材料为虚假材料;□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上列第项材料。
/经审查,申请符合规定,予以受理。
我将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依法需要听证、检验、检测、鉴定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专用印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签收:
年月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式样六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X公消验字〔〕第号
:
正文载明下列内容:
1.建设工程的名称(受理凭证文号)、地址、使用性质、建设规模;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
3.建设工程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法规、标准依据(具体到条、款、项);
4.验收意见为不合格的,告知法律救济途径;
5.验收意见为合格的,告知如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应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签收:
年月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建设单位(印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类别
□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建筑保温□改变用途)
使用性质
工程投资额(万元)
施工许可文号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单体建筑名称
结构类型
耐火等级
层数
建筑高度(m)
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地上
地下
地上
地下
储罐
设置位置
总容量(m3)
设置型式
浮顶罐(□外□内)□固定顶罐□卧式罐
球形罐(□液体□气体)可燃气体储罐(□干式□湿式)□其他
储存形式
□地上□半地下□地下
储存物质名称
堆场
储量
储存物质名称
□建筑保温
材料类别
□A□B1□B2
保温层数
使用性质
原有用途
□装修工程
装修部位
□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
装修面积(m2)
装修层数
使用性质
原有用途
消防设施
□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其他灭火系统
□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防烟排烟系统□消防电梯
□灭火器□其他: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
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
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5.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3)消防设计文件;
(4)施工许可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按照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许可文件”、“合格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
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
式样八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
X公消设备字〔〕第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年月日申报了
建设工程(地址:
)的消防设计备案,并提供了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消防设计文件,数量:
份(大写);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或者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证明文件复印件;
□6.施工许可文件复印件;
□7.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备案材料齐全,依法核发备案凭证。
已经依法备案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不得擅自修改。
确需修改的,应当重新备案。
依法备案的建设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专用印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签收:
年月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式样九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材料补正通知书
X公消设备补字〔〕第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年月日申报了
建设工程(地址:
)的消防设计备案,并提供了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消防设计文件,数量:
份(大写);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或者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证明文件复印件;
□6.施工许可文件复印件;
□7.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备案材料不符合规定,需要补正上列第项材料,请在五个工作日内补正并备案。
逾期不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确定该工程消防设计为检查对象;如已施工,你单位应当将该工程停止施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专用印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签收:
年月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建设单位(印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
竣工验收完成日期
类别
□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建筑保温□改变用途)
使用性质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消防设计备案凭证文号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单体建筑名称
结构类型
耐火等级
层数
建筑高度(m)
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地上
地下
地上
地下
储罐
设置位置
总容量(m3)
设置型式
浮顶罐(□外□内)□固定顶罐□卧式罐
球形罐(□液体□气体)可燃气体储罐(□干式□湿式)□其他
储存形式
□地上□半地下□地下
储存物质名称
堆场
储量
储存物质名称
□建筑保温
材料类别
□A□B1□B2
保温层数
使用性质
原有用途
□装修工程
装修部位
□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
装修面积(m2)
装修层数
使用性质
原有用途
验收内容
验收情况
验收内容
验收情况
验收内容
验收情况
□建筑类别
□防火分区
□安全疏散
□总平面布局
□室外消火栓系统
□防烟分区
□平面布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电梯
□消防水源
□室内消火栓系统
□防爆
□消防电源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灭火器
□装修防火
□其他灭火设施
□其他:
□建筑保温
□防烟排烟系统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
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
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注明。
5.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
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