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六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032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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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六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0322

长安区第六中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是对学生发展过程的评价,其主要目的是希望能够全面、深入、真实地再现评价对象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弥补将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终结性评价体系所存在的片面性,使评价能全面反映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为使评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陕教德[2007]8号)和《西安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市教基发〔2007〕46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南,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有关精神,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导向,以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地发展为宗旨,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重视质的分析,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努力实现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每一位学生,促进教师和家长的育人观念的转变,从而进一步提高我校整体办学水平。

二、 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

通过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校落实科学的学生发展观,推动素质教育和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发展和完善学生评价体系。

2.客观性原则。

建立、健全评价管理和监督制度,不断完善评价方法,确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客观、公正,确保对学生的评价客观、真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效性。

3.可操作性原则。

评价指标简明,方法易行,避免过于形式化和繁琐,便于第一线教师使用。

4.全面性原则。

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着眼于学生的成长过程和整体表现,实施动态的、综合的、完整的、全面的评价,既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

5.发展性原则。

坚持知情意行的统一和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有效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使评价过程成为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和完善自我的过程。

以互动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和谐发展。

6、激励引导原则:

坚持在评价中发现、肯定学生的成绩和优点,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培养学生的自信心、责任心、爱心、专心和独创性。

三、组织机构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

董文利

委员会副主任:

陆跃进吴启文赵勃宏常小端

委员会委员:

茹佰宁姚东凯杨成周雪盈雷洋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负责评价管理的全面工作。

全面把握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政策、法律依据和新课程标准关于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细则的制定、实施、调整,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

2、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政教处、教导处):

组长:

吴启文赵勃宏

成员:

茹佰宁姚东凯杨成周雪盈雷洋各年级主任

负责全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培训教师和学生管理干部,组织实施家评、社评工作,掌握全校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作好统计分析,为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提供信息。

  3、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定小组:

由班主任、相关科任老师和部分学生代表组成。

  科任教师:

负责课堂教育教学的相关条目的评价,为学生代表、班主任提供评价信息。

  班主任负责管理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利用班会课组织学生互评、收集信息、组织好周次、月份、学期评价小结,并公开评价结果,保证学生的知情权和认同权,为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政教处、教导处)提供评价信息。

部分学生代表:

负责对学生在校表现进行考评记录,利用每周的班会课进行班级日评价,为班主任提供评价信息。

四、主要内容

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各维度二级指标项目如下:

道德品质:

是非观;荣辱观;集体观;诚信度。

公民素养:

热爱祖国;社会责任;遵纪守法;文明习惯。

学习能力:

学习态度;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创新意识;学习效果。

交流与合作:

表达能力;倾听习惯;合作能力。

运动与健康:

生活方式;体能;情绪;意志。

审美与表现:

感受美;表达美。

五、评价操作的基本要求

(一)评价结果呈现方式

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的不同内容和表现特点,评价结果采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

A为最高等级;D为最低等级;B为中等平均偏上水平;C为中等平均偏下水平。

(二)评定等级标准

1.二级指标

A级:

根据学生日常表现,凡符合三级指标要求并有突出表现,所提供的材料完整、客观真实,充分证明在该方面所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状况;

B级:

根据学生日常表现,凡符合三级指标要求并有较好表现,所提供的材料比较完整、客观真实,较好地证明在该方面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状况;

C级:

根据学生日常表现,凡符合三级指标要求表现一般,所提供的材料基本完整、较客观真实,基本能证明在该方面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状况;

D级:

学生日常表现中不能达到三级指标要求并有重大问题,所提供的材料十分欠缺,不能证明在该方面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状况。

(对D等级的评定特别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维度的评定,应特别慎重,仅限于个别学生,且能做出清楚明白的解释。

具体标准为:

〈一〉道德品质

1、尊敬师长,对老师有礼貌,孝敬父母,尊重长辈。

(荣辱观)

A:

尊敬师长,孝敬父母,有礼貌待人的习惯,语言文明。

B:

尊敬师长或孝敬父母,待人有理。

C:

偶尔有对师长、父母、他人有不尊重的言行。

D:

经常对师长或父母或他人不尊重言行或发生严重侮辱师长或父母言行。

2、团结同学,关心帮助同学,与同学友好相处,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荣辱观)

A分:

关心帮助同学,与同学友好相处,珍惜同学友谊,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并能主动协调和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

B:

关心帮助同学,与同学友好相处,珍惜同学友谊,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C:

能与同学正常相处。

D:

同学之间关系冷漠,搬弄是非或是故意和同学之间创设矛盾(如指使他人打架)。

3、勤奋进取,明确学习目标,有进取心,勤学好问,敢于发言。

(是非观)

A:

学习勤奋,刻苦专研,持之以恒,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B:

专心听讲,能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不断努力,尽己所能,无违反课堂纪律现象。

C:

能听讲,但态度不积极,能坚持学习,偶尔有违反课堂纪律现象。

D:

上课听讲不认真,学习缺乏恒心,经常影响课堂秩序

4、正直守信,真诚真正,格守信用,考试不作弊。

(诚信度)

A:

待人真诚,从不恶意欺骗他人,独立完成作业,从无抄袭、作弊现象。

B:

能与他人友好相处,基本能独立完成作业,从无考试作弊现象。

C:

能与人相处,偶尔有欺骗他人的言行,无考试作弊现象,但作业不能独立完成。

D:

经常有欺骗他人的言行,经常抄袭作业或考试有作弊现象。

5、乐于帮助他人或集体,富有爱心;尊重交往对象,理解他人的情绪情感;能服从集体决定;不妒忌他人的成绩,能与他人共同分享。

(集体观)

A:

乐于帮助他人或集体,富有爱心;尊重交往对象,理解他人的情绪情感;能服从集体决定;不妒忌他人的成绩,能与他人共同分享。

B:

能帮助他人或集体,富有爱心;尊重交往对象,理解他人的情绪情感;能服从集体决定;较能与他人共同分享。

C:

能帮助他人或集体;尊重交往对象;能服从集体决定;能与他人共同分享。

D:

不能帮助他人或集体;不尊重交往对象;不服从集体决定;妒忌他人的成绩,不能与他人共同分享。

6、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养成劳动的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具有奉献精神。

(劳动观)

A:

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养成劳动的习惯,积极承担学校扫除珍任务或义务劳动认真负责,惜劳动成果,具有奉献精神。

B:

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养成劳动的习惯,能够完成学校扫除珍任务或义务劳动,惜劳动成果。

C:

能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完成学校扫除珍任务或义务劳动敷衍。

D:

不能或是拒绝完成学校扫除珍任务或义务劳动,劳动习惯差。

〈二〉公民素质

7、社会责任感,乐与助人,有为他人和社会服务的愿望,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区服务活动。

(社会责任)

A:

遵守并自觉维护公共利益,乘车购物自觉排队,且能对他人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劝阻。

B:

能遵守公共秩序,无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无违纪违规行为,能主持公道。

C:

偶有不遵守公共秩序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教育后能及时改正。

D:

有严重破坏公共秩序行为或破坏公共秩序拒不改正,偶尔有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如有意破坏公物等。

8、关心集体,爱祖国爱家乡,爱护公物,珍视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努力为班级和学校增光。

(热爱祖国)

A:

仪表庄重得体,讲究礼仪,高唱国歌。

能主动用自己的言行维护学校和班级荣誉和形象,有显著行为,积极配合学生干部工作,爱护青白江的一草一木。

B:

仪表注意个人形象,唱国歌。

能主动用自己的言行维护学校和班级荣誉和形象,能参加或积极配合学生干部工作,无破坏校园环境的行为。

C:

仪表能注意个人形象,唱国歌。

能够关心集体荣誉和形象,有时有损坏公物的行为。

D:

升旗时行为举止不当或不唱国歌。

有损害集体荣誉和形象的言行,对学校、集体态度冷漠,缺乏集体意识。

9、自尊自信,追求进步,自强不息,敢为个人的行为负责,时常反省,有错即改,宽容忍耐,不躁不馁。

(文明习惯)

A:

生活态度健康积极,追求进步,自强不息,远离毒品,从不沾染烟酒,未经监护人同意,无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B:

追求进步,敢为个人的行为负责,远离毒品,从不沾染烟酒,未经监护人同意,无在外住宿情况。

C:

能够为个人的行为负责,远离毒品,偶尔沾染烟酒(每期4次以下);未经监护人同意,偶尔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包括通宵上网,每期不超过3次),教育后有悔改表现。

D:

对自己和他人不负责任,远离毒品,经常沾染烟酒(每期4次以上);未经监护人同意,经常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包括通宵上网,每期3次以上),教育后无悔改表现。

10、遵纪守法,遵守校内外规章制度、法规法纪,严于律已,主动完成学习任务,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遵纪守法)

A:

积极参加法制宣传,如法制板报等,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及时制止或举报违纪现象。

B:

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学校管理,不违反学校各种管理条例。

C:

法律意识不强,偶尔(每期4次以下)违反学校管理条例的行为,教育后有悔改表现。

D:

法律意识淡漠,时常(4次以上)违反学校管理条例,经常不遵守公共秩序,就餐,乘车,购物等插队。

11、安全环保,具有安全意识和环保常识,保护环境,珍惜生命,积极参加环保和安全自护活动。

(生命观)

A:

安全意识强,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学校有关安全要求;具有很强的环保常识,主动维护身边的环境卫生。

B:

具有安全意识和环保常识,珍惜生命,保护环境,不随手乱丢垃圾。

C:

欠缺安全意识和环保常识,偶尔有违反安全和环保的有关规定(如不遵守交通规则,私自下河游泳,随手乱丢垃圾等每期累计超过5次)并能及时改正。

D:

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淡漠,经常违反安全和环保的有关规定(如不遵守交通规则,私自下河游泳,随手乱丢垃圾等每期累计超过10次以上)并无悔改表现。

〈三〉学习能力

12、学习兴趣,喜欢学习,有好奇心,有求知欲,并努力克服学习中存在的困难。

(学习兴趣)

A:

学习勤奋,刻苦专研,持之以恒,目标远大,积极参加讨论和发言。

B:

学习能不断努力,尽己所能,专心听讲,能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

C:

能坚持学习,能听讲,偶而有违反课堂纪律现象,有时不交作业。

D:

学习缺乏恒心,上课不认真听讲,不交作业。

13、学习方法,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用各种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率,形成一套适合自身发展的学习方法。

(学习习惯)

A:

有计划学习,学习有科学的方法,学习效果好。

B:

有计划学习,学习注重科学的方法。

C:

学习有计划,努力寻求科学的方法。

D:

学习计划意识不强,无学习方法

14、能在学习中寻找快乐;求知欲强,爱提问;主动通过各种途径,关注并丰富自己的学科兴趣。

(学习兴趣)

A:

能在学习中寻找快乐;求知欲强,爱提问;主动通过各种途径,关注并丰富自己的学科兴趣。

B:

能在学习中寻找快乐;有求知欲,能提问;通过各种途径,关注自己的学科兴趣。

C:

能在学习中寻找快乐;通过各种途径,努力丰富自己的学科兴趣。

D:

没有学习兴趣和求知欲强。

15、计划与反思,能够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善于在学习中总结与反思,善于听取他人意见,不断改进提高。

(学习态度)

A:

有计划学习,学习有科学的方法,学习效果好。

B:

有计划学习,学习注重科学的方法。

C:

学习有计划,努力寻求科学的方法。

D:

学习计划意识不强,无学习方法

16、独立探究,能够独立思考,善于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初步掌握探究的策略与方法。

(创新意识)

A:

主动参与研究性学习,有显著成果;或参加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活动,受到表彰或获奖。

B:

主动参与研究性学习,学习过程落实;或能主动参加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活动。

C:

能参与研究性学习。

D:

不愿参加相关活动。

17:

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善于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学习成效进步明显,学习成绩达到课程标准。

(学习效果)

A:

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善于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学习成效进步明显,学习成绩达到课程标准。

B:

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学习成效有进步,学习成绩达到课程标准。

C:

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学习成绩达到课程标准。

D: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学习成绩没有达到课程标准。

〈四〉交流与合作

18、能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能准确回答他人的问题。

(表达能力)

A:

能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能准确回答他人的问题。

B:

能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能回答他人的问题。

C:

能基本表达自己的思想,回答他人的问题。

D:

不能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不能准确回答他人的问题。

19、团队精神,乐于参加集体活动,能够为实现集体目标付出努力,能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合作能力)

A:

服从集体,能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并自觉为实现集体目标而努力。

B:

服从集体,能与他人协作。

C:

当集体与个人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能适当让步。

D:

当集体与个人的利益发生矛盾时缺乏集体意识。

20、沟通与分享,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善于与他人交流和分享,尊重并理解他人。

(倾听习惯)

A:

尊重他人,善于听取他人的意见,并以恰当的方式帮助他人;维护同学友谊,为共同学习进步创造良好的人际关系。

B:

尊重他人,善于听取他人的意见,珍惜同学友谊,不损害他人利益。

C:

尊重他人,能够听取他人的意见,能与同学正常相处。

D:

不接受他人意见,与同学之间关系冷漠或者结交不利彼此健康成长的朋友。

〈五〉运动与健康

21、健康生活方式,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无不良嗜好,不吸烟,不酗酒,讲究卫生。

(生活方式)

A: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无不良嗜好,不吸烟,不酗酒,衣着整洁,按要求佩带校牌,卫生习惯好。

B:

能够参加体育活动,无不良嗜好,不吸烟,不酗酒,衣着整洁,偶尔忘记佩带校牌(每期不超过5次),卫生习惯好。

讲究卫生,无随地吐痰和乱丢废弃物现象。

C:

能够参加体育活动,偶尔沾染烟酒(每期4次以下);衣着怪异,经常不佩带校牌(每期5次以上),卫生意识欠缺(随地吐痰和随手乱丢垃圾等每期累计超过5次)并能及时改正。

D:

参加体育活动敷衍,经常沾染烟酒(每期4次以上);经常不佩带校牌或拒绝佩带校牌,卫生意识欠缺(随地吐痰和随手乱丢垃圾等每期累计超过5次以上)并无悔改表现。

22、体质与健康,有锻炼身体的习惯,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有强健的体魄,精力充沛。

(体能)

A:

坚持“两操”,不迟到和旷操,锻炼过程认真,有病请假。

体育各项技能均合格,有显著的体育爱好特长,能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各项活动和竞赛。

B:

坚持“两操”,不迟到和旷操,有病请假。

多数技能项目合格,有显著的体育爱好特长。

C:

“两操”出勤有无故旷到现象,月统计5次以上,少数技能项目合,格锻炼不认真,体育爱好特长不明显。

D:

“两操”出勤经常无故旷到,月统计10次以上,锻炼不认真。

23、了解自己,接纳自己,客观评价自己,对自己充满信心;经常保持积极乐观的情绪状态;能根据情境,适当地表达并控制自己的情绪。

(情绪)

A:

了解自己,接纳自己,客观评价自己,对自己充满信心;经常保持积极乐观的情绪状态;能根据情境,适当地表达并控制自己的情绪。

B:

了解自己,接纳自己,客观评价自己,对自己有信心;有乐观的情绪状态;能适当地表达并控制自己的情绪。

C:

基本了解自己评价自己,对自己有信心;基本有乐观的情绪状态;较能适当地表达并控制自己的情绪。

D:

不了解自己,不能正确评价自己,对自己无信心;无乐观情绪;不能适当地表达并控制自己的情绪。

24、做事能坚持到底,不半途而废;能以真诚的态度,发展和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客观认识现实环境,并能自我调适;遇到挫折有耐受能力,有战胜困难的决心和勇气。

(意志)

A:

做事能坚持到底,不半途而废;能以真诚的态度,发展和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客观认识现实环境,并能自我调适;遇到挫折有耐受能力,有战胜困难的决心和勇气。

B:

做事能坚持到底,不半途而废;能以真诚的态度,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客观认识现实环境;遇到挫折有耐受能力,有战胜困难的决心。

C:

做事能坚持;能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客观认识现实环境,遇到挫折有一定耐受能力。

D:

做事不能坚持到底,半途而废;不能以真诚的态度,发展和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不能自我调适;遇到挫折没有耐受能力,没有战胜困难的决心和勇气。

〈六〉审美与表现

25、审美情趣,能感受、欣赏、珍惜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健康向上,情趣优雅。

(感受美)

A:

个人衣饰得体,爱好高雅艺术,积极参加艺术节活动。

B:

个人衣饰得体,有艺术爱好。

C:

个人衣饰基本得体,无奇装异服。

D:

个人衣饰不得体,或爱好低俗。

26、艺术活动与表现,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能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和创作,富有创新。

(表达美)

A:

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文艺活动,在班级及以上艺术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奖)。

B:

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文艺活动。

C:

能参加文艺活动。

D:

不参加文艺活动。

2.一级指标

一级指标等级评定取决于各二级指标的评价结果。

若二级指标的评价结果同一个等级的个数达到半数及半数以上,则该维度的最终评价结果以该等级呈现;若两个不同等级的个数各占半数,则最终以高等级的评价结果为准。

例如,某学生的“道德品质”中的“是非观”、“荣辱观”、“集体观”、“诚信度”的评价结果分别为B、C、A、A,则该学生这一维度的最终评价结果为A;“公民素养”中“热爱祖国”、“社会责任”、“遵纪守法”、“文明习惯”的评价结果分别为A、A、B、C,则该学生这一维度的最终评价结果为A。

3.关于评价等第的特别说明: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休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上述方面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入袋,学期可暂不评定等第;待高三毕业前由学校评定小组根据学生综合表现最后评定。

“突出问题”是指学生在本学期中受到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道德品质方面不评等第:

①携带管制刀具的

②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的

③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打架斗殴,扰乱治安等行为的

④偷窃、诈骗行为、故意毁坏公共财产的

⑤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的

⑥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的

⑦不肯值日等学生自主管理工作的

⑧吸食注射毒品的

⑨考试舞弊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公民素养方面不评等第:

①屡次旷课、夜不归宿、考试舞弊的

②不尊重父母、老师等长辈或辱骂他人的

③校园里骑车,屡教不改的或校外违章骑车、闯红灯的

④不参加义务劳动、爱心捐款活动的

⑤严重破坏公共财物的

⑥参与赌博或经常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中学生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网吧及其他活动场所的

⑦染发、烫发、化妆、佩戴手饰;男生留长发,女生穿高跟鞋的

⑧升国旗时,不肃立、不脱帽,不行注目礼,屡教不改的

⑨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屡教不改的

⑩多次发现在课桌椅上建筑物上涂抹刻画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交流与合作方面不评等第:

①与同学关系不和谐、不能正确处理同学关系的

②不听从教师、家长等长辈教诲的

③干扰课堂秩序、影响他人学习的

④违反学校手机使用规定的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凡符合基本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等第,具体证据以附件形式放入成长袋。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等第:

1、研究性学习成绩显著,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

2、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优秀,学期总分排序列年级前15%;

3、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

4、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

5、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

6、其他学习能力方面突出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等第:

1、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

2、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

3、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

4、在校级运动会上单项或集体比赛项目中获前三名的运动员;

5、其他运动方面突出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等第:

1、美术、音乐成绩学期排序列年级前5%;

2、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

3、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

4、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

5、参加校级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前三名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

6、其他审美与表现方面突出者。

六、评定程序

1、学年初,班级组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定小组,成员名单在被评定班级公布,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由本班班主任任小组长,成员由本班的任课老师、学生代表(不少于5人,由学生投票选举)组成。

  2、组织学生学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在学年初,公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学生人手一份,由班级评定小组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学生学习,集体学习和答疑时间不少于1课时。

在学年末组织学生评定前,要再次组织学生学习,以便于学生进行反思和参加评定工作,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3、组织学生自评

学生自评是指学生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找出最接近自己日常表现的“关键表现”,评出自己各要素等级,得出各项目等级,最终评出自己的综合素质等级。

学生自评分月评、期评(或年评)。

  学段评:

主要对学生自己在一学段中思想道德与公民素质形成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同时记录下在这一学段中学生觉得自己做的不足的是哪些方面?

有哪些方面取得了进步?

填报《学生在校综合素质形成性量化学段评价表》。

期评:

(或年评):

学期(年)结束时,由年级统一安排1节课时间完成,学生根据“月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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