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红色物业”工作指导细则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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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红色物业”工作指导细则

“红色物业”是实施“红色引擎工程”、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举措,是整区推进“红色引擎工程”的主攻方向和关键基础。

根据市、区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指导细则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红色物业”要始终以“党建引领”为鲜明主线,彰显“红”的特色,体现“治”的成效。

在物业服务领域彰显党的政治色彩,强化党的政治属性,发挥党的政治功能,把牢物业服务的正确方向;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整合服务资源、集聚服务力量、健全服务机制,着力解决好居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物业问题,使之既发挥物业服务功能,又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二)目标要求。

把物业服务企业打造成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把物业管理队伍打造成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力量,选优配强物业服务骨干队伍;把社区物业岗位打造成培养基层党政干部的重要渠道,高度重视物业管理人员选拔培养;把“红色物业”打造成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载体,推进物业服务融入社会治理创新。

8月底前,实现区属物业服务企业入驻试点小区;12月底前,实现老旧小区“红色物业”全覆盖。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体制创新,全面加强和创新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把社区物业服务管理牢牢掌握在基层党组织手上。

坚持公益属性、市场运作,既要突出服务群众的价值取向,也要尊重市场规律,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实现可持续发展。

坚持政策支持、保障到位,起步阶段要搭建平台、配备人员、提供经费,推进阶段要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稳步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坚持多方联动、多元共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社会组织、职能部门等共同参与支持社区建设,形成基层社会治理的合力。

二、分类推进物业服务全覆盖

1.提升市场化物业。

对有专业化物业服务的商品房小区,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监管,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参照《武昌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开展服务活动,全面提升物业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进一步完善小区居民、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的基本信息,依托街道网格化服务平台,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社区治理,及时、快捷、优质的为居民群众提供精准化的物业服务、便民服务和延伸服务。

对有意愿引入市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无物业服务小区,由街道指导按法定程序引入市场化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物业服务。

(责任单位:

各街道,区民政委、区房管局;完成时限:

2017年12月)

2.引入区属物业。

对无物业服务的老旧小区,采取试点先行、逐步全覆盖的方式引入区属物业服务企业——武房房屋管家置业有限公司。

对各街选取的试点小区,街道为区属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阵地,确保区属物业服务企业于8月底前进入试点小区开展前期服务。

按照入户宣传征求意见、选举业委会、综合整治、物业服务企业入驻等程序,正式提供物业服务。

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工作,配合完成区属物业服务企业正式入驻前的各项工作程序。

对其他有意愿引入区属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各街参照试点小区模式,于12月底前引入区属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服务。

区属物业服务企业要拓展“武房管家”品牌,立足于一般物业管理,做好物业服务的深层开发,将物业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责任单位:

各街道,区民政委、区房管局、区建委、区城管委、区水务局、区房地公司;完成时限:

2017年8月)

3.规范自助物业。

对有自治管理的老旧小区,统一纳入区属物业服务企业业务指导,建立健全自助物业服务组织,完善服务章程和服务协议,规范自助物业服务的日常管理,为居民群众提供基本物业服务。

对有自治基础的无自治管理老旧小区,坚持“街道统筹调度、社区统一安排”的原则,推进实施小区自助物业服务。

明确社区网格员对自助物业服务的政策宣传、信息收集、党建指导、物业监督等职责。

整合社区各项建设经费和惠民项目资金,通过提供运行保障、服务补贴、项目平衡等多种途径,加大对自助物业服务的政策扶持力度,协调相关各方及时解决自助物业服务管理问题。

(责任单位:

各街道,区民政委、区创治办;完成时限:

2017年12月)

三、全面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引领

4.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选派党建指导员。

选派街道或社区党员干部作为党建指导员到各物业服务企业挂职,指导开展党建工作。

把党的组织覆盖到物业。

街道、区房管局加大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组建力度,确保有3名以上党员的企业单独成立党支部;不足3名党员的企业采取选聘党员大学生、推荐党员就业、发展新党员、选派党建指导员、与相邻的物业服务企业联合组建、挂靠网格党支部等方式成立党组织,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在每个住宅小区、每个物业服务项目有效覆盖,真正把社区物业打造成为党的工作队,使之既发挥物业服务功能,又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建设党建工作阵地。

街道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制度”的标准,加强“红色阵地”建设,可以依托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设置“红色物业”议事厅,集中展示“红色物业”工作开展情况,为党组织提供活动阵地。

规范党组织活动。

街道社区党组织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党内生活制度。

党建指导员要全程参与指导企业党组织的各项党建活动,指导企业党组织规范记录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

(责任单位:

各街道,区委组织部、区房管局、区房地公司;完成时限:

2017年8月)

5.做实“三方联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街道牵头建立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共同参与的联动工作制度,制定议事规则和工作流程,密切工作联系。

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推荐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其他熟悉物业相关法律法规的社区“两委”成员、在职党员兼任物业服务企业义务质量总监,吸纳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担任社区“两委”兼职委员,引导物业企业在开展物业服务的同时,传递党的声音、收集社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

打造服务阵地。

探索建立社区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在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设置“三方联动”工作室,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共商共议居民事务。

在小区制作“三方联动”公示栏,定期组织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企业结合各自职能职责作出服务承诺,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在社区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窗口和“三方联动”服务热线电话,负责受理、督办和回复居民涉及物业服务的各类诉求,提高服务效率。

(责任单位:

各街道,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委、区房管局、区房地公司;完成时限:

2017年9月)

6.深化自助物业服务组织党建工作。

全面组建党组织。

街道指导自助物业服务组织建立党组织,有3名以上党员的要单独建立党支部;不足3名党员的,社区党组织要委派网格党支部委员进入自助物业服务组织(至多可派3名),组建党小组,确保党的组织全面覆盖。

建立党建工作阵地。

街道指导自助物业服务组织建立党建阵地,要有党旗、党组织标识、党员公示等党建元素。

定期开展党组织活动。

街道指导自助物业服务党组织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其党建活动可与所在网格党支部合并开展,合并开展的活动要规范记录。

加强党务工作力量。

街道社区积极引导“三长三员”加入自助物业服务组织,壮大骨干力量。

网格党支部要吸纳优秀的自助物业服务组织党员站长担任网格党支部委员,强化网格党支部和自助物业服务组织的联动。

(责任单位:

各街道;完成时限:

2017年8月)

四、全力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7.建强物业服务管理队伍。

培育物业服务骨干人才。

区房管局定期举办物业服务管理业务培训,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全员参加,提升物业服务管理人员专业水平。

加大物业服务企业党员发展力度,把物业服务企业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物业服务企业骨干。

结合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组织和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党员大学生,着力打造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骨干队伍。

加强物业服务大学生的选聘和管理。

根据全区物业服务项目需求,集中选聘一批党员大学生到区属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建立选聘大学生信息库,加强对选聘党员大学生的跟踪培养和日常管理。

采取菜单选学、跟班培训、岗位实践、案例教学、网络互动等方式,由区房地公司、房管局负责对选聘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建立“双导师”制度,安排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和物业公司业务骨干结对联系指导,定期交心谈心,帮助解决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全市统一选聘的“红色物业”大学生,由区属物业服务企业、区财政局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政策和标准落实薪酬待遇。

(责任单位:

各街道,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区房管局、区房地公司、区财政局;完成时限:

2017年10月)

8.加强对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

强化对物业服务管理的行业主管责任。

由区房管局牵头,按照《武昌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办法(试行)》,定期组织街道、社区、业委会、业主等多方开展考评工作,加大考评力度,公示考评结果,发布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测评排行榜,督促物业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依据《武昌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退出和交接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引导业主在物业服务不到位、有更换物业公司需求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办理物业管理退出和交接工作,避免出现业委会随意更换物业、为个人利益更换物业、原有物业公司拒不配合退出的局面。

定期发布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整顿、淘汰不符合条件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

加强对物业服务管理的属地管理。

街道将物业服务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管理体系,明确街道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统筹协调辖区内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有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工作。

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定期对各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

落实《武昌区社区“三方联动”工作考评办法》,街道成立考评组,对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所属社区“三方联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推动完善服务评议制度,定期组织居民评议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情况,评议结果作为业委会考核评价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

各街道,区民政委、区房管局;完成时限:

2017年10月)

9.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分类选树小区典型。

街道在推进“红色物业”全覆盖的基础上,选树“红色物业”小区典型示范点。

区属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试点要加快进入实质性运作,市场化物业服务企业小区、自治小区示范点要围绕“红”的特色、“治”的成效,打造“红色物业”特色品牌。

强化宣传推广典型。

在南湖街和水果湖街前期探索提炼经验的基础上,各街根据自身的特色,边试点,边总结,提炼经验做法。

要加强宣传推广,开展学习交流,以点带面,逐步扩大成果,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

各街道,区委组织部、区房管局、 区房地公司;完成时限:

2017年9月)

五、推动物业服务融入社会治理

10.将物业服务与网格管理相融合。

建立网格员、物管员工作协同机制,实现网格员与物管员统一调度、协同配合。

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在前期全面摸底小区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小区居民的具体信息。

整合物业和网格的微信公众号、业主QQ群和微信群等,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

各街道,区民政委、区房管局、区房地公司、区创治办;完成时限:

2017年12月)

11.将物业服务与服务群众相结合。

发挥物业服务企业贴近居民的优势,通过QQ群、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物业服务热线电话、定期入户走访等方式,与居民展开对话与互动。

建立居民物业服务需求和问题反馈机制、物业服务信息发布机制,了解居民诉求、回应群众关切。

引导优质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社区服务职能,提供形式多样的便民服务和延伸服务,针对居民普遍需求,突出独居老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与社区共同开展上门服务、便民志愿服务活动,为居民排忧解难,在服务群众中凝聚团结群众。

(责任单位:

各街道,区民政委、区房管局、区房地公司、区创治办;完成时限:

2017年12月)

12.推进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一体化。

通过开放式党组织活动等方式,把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党员纳入社区党组织管理,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

通过强化组织、制度、工作引领,把物业公司建设成基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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