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处理办法完整优秀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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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处理办法完整优秀版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遗失处理办法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23条的规定,《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当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作为申请人获得教师资格的依据。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完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存档管理,根据人事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处理办法。

对于申请表遗失的,如果原发证机构有留存,可以由原发证机构复印后加盖公章;如果原发证机构没有留存,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则为其开具《教师资格证书》备案证明,证明其证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一、受理范围

凡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个人人事档案中缺失《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的,属于此范围。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原发证机构,即证书上加盖公章的单位。

具体如下:

持有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的,受理机构为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持有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受理机构为区县(自治县)教育委员会或其指定的教师进修院校。

如区县因合并、撤销,原机构不存在的,受理机构为合并后或新成立的机构。

三、办理流程

(一)持证人确认《申请表》缺失情况。

(二)持证人填写一式两份《<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到档案保管机构盖章。

(三)申请人到原发证机构提交材料。

(四)原发证机构核查材料。

(五)原发证机构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教师资格证书》备案证明(或申请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将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留存。

(六)申请人(被委托人)领取原发证机构的证明材料并自行存入个人人事档案(登记表1份、备案证明或申请表复印件1份)。

四、提交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代办则另外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委托书的签字须手写)

(二)《<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原件2份(见附件1)

(三)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教师资格证书》备案证明1份(须为打印件,照片为电子照片,不要张贴照片,见附件2)

(五)证书签发日期为2021年以前的申请人,且为应届师范毕业生,另提交原毕业学校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如果是社会人员则由市教委、区县教委核查。

五、联系方式

1、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地址:

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府大道校区综合楼503室,:

023-62658186,:

023-86380492)。

2、各区县教委联系方式参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上公布内容。

六、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

2.《教师资格证书》备案证明

3.应届师范生获取教师资格证明

                

              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21年1月18日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

以下内容由申请人填写

姓名

卢令发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1980.03

资格种类

小学教师

任教学科

小学数学

联系

身份证件号码

证书编号

原发证机关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原发证时间

申请人

承诺

以上信息准确,情况属实。

因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以下内容由申请人档案保管机构填写

经核实,该同志的个人人事档案保管在我机构,其中没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档案编号为:

,情况属实。

档案保管机构联系:

经办人签名:

(公章)年月日

以下内容由原发证机构填写

原发证机关

审核意见

有关材料已审核,情况属实。

经办人签名:

(公章)年月日

备注:

申请人填写的基本信息需打印(签字除外),所填信息应与原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一致。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于原发证机构,一份装入申请人个人人事档案。

《教师资格证书》备案证明

兹证明:

卢令发同志于年月合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壹本。

具体信息如下:

姓名

卢令发

性别

出生日期

1980.03

民族

身份证号码

资格种类

小学教师资格

任教学科

小学数学

证书号码

特此证明。

发证机构名称:

(公章)

日期:

2021年1月21日

 

获取教师资格证明

 

(原发证机构):

兹有我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卢令发,所学专业为:

财会,于1998年07月顺利毕业,在毕业时,由我校为其申请办理了教师资格,并发放了教师资格证书。

姓名:

卢令发

性别:

身份证号:

资格种类:

任教学科:

数学

证书编号: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字):

联系:

 

学校(公章)

年月日

备注:

此表须为打印件,除签字外手写无效。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

 

姓名任彩霞

工作单位四川大学

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申请资格种类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补表日期2021-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填表说明

一、“本人简历”栏目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

二、“所学专业”名称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所使用的毕业证书专业填写。

三、“申请任教学科”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教学计划规定填写。

四、“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

五、“从事职业栏”按国家规范要求填写(如公务员、医生、工人、农民、军人等)。

六、“姓名”栏填写补制本表时的姓名,如果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姓名不同,须同时注明证书上的姓名(用“曾用名”表示)。

七、本表中加“*”的信息按补制本表时的情况填写,其他信息(除“姓名”外)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的情况填写。

八、申请人有下列情况,认定机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1、取得过某种教师资格

2、被撤销过教师资格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九、本表一式二份,封面及表格第三页由申请人填写,第四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

 

承诺书

本人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及相关材料真实、准确。

如果所提交的信息及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本人愿意随时接受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出的相应处理并承担全部后果。

本人签名:

________

年月日

姓名

任彩霞

性别

小2寸近期

正面免冠

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群众

出生日期

1985年2月

出生地

河北省邯郸市

毕业学校

河北经贸大学

所学专业

生物技术

最高学位

学士

最高学历

本科

从事职业

学生

专业技术职务

通讯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慧谷阳光2栋2802

*

412000

联系*

电子邮箱地址*

申请任教学科(课程)

生物

身份证号码*

本人简历*

时间

单位

职务

证明人

后裴里中学

学生

闫育平

成安县第一中学

学生

任永信

河北经贸大学

学生

王莹

四川大学

学生

谢和平

株洲学大教育

教师

刘泉

株洲市天元区建宁国际实验学校

教师

夏云奇

2021.9-至今

株洲市天元区建宁实验中学

教师

谢志群

思想品德

鉴定意见

合格

身体和

健康状况

合格

修学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情况

合格

普通话

水平

合格

教育教学能力

测试结果

面试

合格

组长(签名)(免签)

试讲

合格

组长(签名)(免签)

教师资格认定

专家评议委员会

评议意见

合格

公章(免盖)

年月日

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

意见

经审核,此人依法认定过该种教师资格,特补此表。

公章

年月日

教师资格证书

号码

备注

附表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姓名

工作单位

户籍所在地

申请资格种类

填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填表说明

一、“本人简历”栏目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

二、“所学专业”名称按毕业证书专业填写。

三、“申请任教学科”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教学计划规定填写。

四、“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

五、“现从事职业栏”按国家规范要求填写(如公务员、医生、工人、农民、军人等)。

六、申请人有下列情况,认定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1、取得过某种教师资格

2、被撤销过教师资格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七、本表一式二份,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第二页由教师资格认定评议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填写。

 

 

姓名

性别

2寸近期

正面免冠

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出生地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最高学位

最高学历

现从事职业

专业技术职务

通讯地址

联系

电子邮箱地址

申请任教学科(课程)

身份证号码

本人简历

时间

单位

职务

证明人

思想品德

鉴定意见

 

身体和

健康状况

 

修学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情况

 

普通话

水平

 

教育教学能力

测试结果

面试

 

组长(签名)

试讲

 

 

组长(签名)

教师资格认定

专家评议委员会

评议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

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教师资格证书

号码

备注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编号:

            

1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2

常住地址:

3

身份证号码:

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

4

工作、政治思想表现

5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6

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7

有无行政处分记录

8

有无犯罪记录

9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0

鉴定单位(全称)

11

鉴定单位地址

(单位)填写人(签名):

填写日期:

年月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附:

认定机关联系:

    说明:

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

(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________市___________县(区)           申请资格种类_________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籍贯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业

通讯地址

联系

既往病史

传染病

心理及精神病史

其他

(以上空白处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裸眼视力

矫正视力

矫正度数

医师意见:

 

签名:

辨色力

眼病

听力

左耳米

右耳米

嗅觉

鼻及鼻窦

面部

咽喉

口腔唇腭

齿

其他

身高

厘米

体重

千克

医师意见:

 

签名:

淋巴

脊柱

四肢

关节

皮肤

颈部

其他

血压

医师意见:

 

签名:

营养状况

心脏及血管

呼吸系统

神经系统

腹部器官

其他

化验检查(附化验单据)

血常规

肝功能

尿常规

胸部透视

 

医师签名:

体检结论

 

主检医生签名:

年月日

体检医院意见

 

体检医院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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