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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北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古北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古北口镇人民政府

二零一一年九月

 

 

 

 

 

前言

密云县古北口镇位于北京市密云县东北部,是密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与特色镇,根据《密云新城规划(2006-2020)》对其的功能定位,全镇未来发展方向为建设旅游业为主,生态农业为辅的中心城镇,着力打造国际文化旅游特色镇,着力打造辐射周边省市的文化风景名胜区。

新型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要求有与之相适宜的土地利用方式。

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古北口镇土地利用与人口、生态的矛盾日益突出,亟需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来统筹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社会、经济、生态和谐发展。

根据科学发展观实践要求,为古北口镇社会经济发展建立良好的土地利用方式,从而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古北口镇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密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有关要求,结合古北口镇实际,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古北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确定规划范围为古北口镇行政辖区地域,面积86.41(以前是84.71)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06年-2020年,规划基期年是2005年,更新的时点年为2009年;规划目标年:

2020年。

《规划》按照县级规划的要求和古北口镇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确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目标和任务: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划定土地用途区,提出各用途区的管制规则,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安排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用地,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合理确定用地时序;提出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第一章区域概况和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章

第1条区位与自然概况

第2条

密云县古北口镇位于北京市密云县东北部,东与新城子镇接壤,西与高岭镇为邻,南与太师屯交界,北以长城为界,与河北省滦平县巴克什营镇相邻。

镇域内101国道和京承高速是连接北京与河北承德之间的主要通道,是北京市与河北、内蒙古等地交往的重要窗口,自古有“燕京门户”、“京都重镇”之称。

历史上古北口镇是古幽州所在之地,清朝时历代皇帝前往承德避暑山庄的落脚处。

古北口镇境内有万沟架子峰、卧虎山。

地貌属燕山余脉浅山丘陵区。

潮河从北部关口入境,绕流阴山,贯穿全境,沿河两岸有部分河流冲积发育而成的平地。

东有小汤河从汤河村东北入境,横贯镇境中部,于北甸子村南注入潮河。

古北口镇镇域面积8641.23公顷,下辖9个行政村和4个居委会,分别是北甸子村、北台村、潮关村、古北口村、河西村、水石浒林场、司马台村、汤河村与杨庄子村等9个行政村和古北口居委会、北头居委会、南菜园居委会和东山居委会共4个居委会。

第3条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第4条

2009年,古北口镇工业总产值4006万元,财政收入640万元,农业总产值7637万元,旅游总产值4080万元。

全镇常住人口9618人,户籍人口928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127人。

古北口镇以服装、纺织、橡胶、轻工制造等为主导产业,以稳定经济、加强工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为终旨。

古北口具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近年来,古北口镇旅游业得到全面的发展,相继开放了司马台长城、蟠龙山长城、卧虎山长城、香草园、令公庙等镇内自然与人文景区,使边寨古镇再现自然风貌披上了新姿。

第5条土地利用现状

第6条

根据二调数据,2009年古北口镇土地总面积为8641.23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8038.87公顷,占全镇土地比重为93.03%,建设用地面积为271.6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14%,其他土地面积为330.6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83%。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501.3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24%;园地面积为520.2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02%;林地面积为7002.2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7.10%;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5.0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19%。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96.9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2.49%,其中城镇建设用地45.92公顷,村镇建设用地150.96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7公顷;交通用地面积为52.5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9.34%;其他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2.1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17%。

其他土地中,水域用地面积为282.22公顷,占其他用地面积比重为85.34%,自然保留地面积为48.46公顷,占其他用地面积比重为14.66%。

第7条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

第8条

(1)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林地占绝对地位

古北口镇地处北京市深山区,是密云县重要的生态涵养区,土地利用受自然条件的影响,林地分布广泛,林地面积7002.21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81.03%。

耕地和园地面积相对较小,仅为501.39公顷和520.21公顷,占镇域面积的5.80%和6.02%,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耕地与基本农田主要延潮河分布在西部的河西村、潮关村、杨庄子村、北甸子村。

分布形状较为狭长。

(2)村镇建设用地面广量大,分布零散

古北口镇村镇建设用地面积较大,空间分布不均。

2009年村镇建设用地面积150.96公顷,占全镇城乡用地面积的55.57%。

全镇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高达210.81平方米,高于国家人均150平方米的标准。

部分村庄用地布局缺乏规划,分布零散不集中,致使公共设施不能集中发挥作用,急需进行统一整合规划,土地利用效率和环境质量有待提高。

一户多宅、多宅多用现象突出,村内存在大量的空闲地,这都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

(3)协调生态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冲突

从全镇未来发展方向来看,旅游业是本镇主导产业,同时也应当加强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相应的建设用地。

但古北口镇也是密云县生态涵养战略实施的重要乡镇,所以在本镇范围内必须首要倡导生态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方式,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未来古北口既要保障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一定的建设用地空间,又要保证生态建设和耕地保护有力实施。

这样一来土地利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就凸现出来。

(4)优势产业受用地规模限制

古北口镇古镇是边关重镇,也是中国著名的避暑胜地,是古北口历史文物古迹最为集中的地方,同时也是长城民族、民俗、宗教、商贸文化的精髓所在。

但是目前全镇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面积极小,仅为6.06公顷,仅在司马台村有所分布,并且受地形因素影响,镇域内除现有101国道外,整体交通网络不完善,通达性较差,这些极大地限制了古北口镇旅游优势的发挥。

第三章规划目标

第四章

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第二节

第9条功能定位

第10条

《密云新城规划(2005~2020年)》对古北口镇的定位是:

“以发展旅游业为主,发展生态农业为辅的中心城镇,打造国际文化旅游特色镇、旅游目的地,是辐射周边省市的文化风景名胜区。

是密云县“十一五”规划中确定的六个重点发展小城镇之一。

”古北口镇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为:

确定以镇中心区为依托的产业布局,加强生态保护、文物古迹保护、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古长城保护,引导各类资源的合理开发,促进生态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第11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第12条

积极推动城市化进程,引导人口向密云县南部城镇与产业发展区迁移。

依据《密云新城规划(2005~2020年)》的相关内容,规划末期,镇域总人口将由现状的9618人减至9000人,城镇人口将由现状的2127人增至5000人。

古北口社会经济发展将坚持保护环境,服务首都,富民强镇,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以青山、绿水、富民为主题,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积极发展旅游经济,促进山区致富;建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舒适的生活空间。

以保护资源,改善环境为宗旨,创建全国环境优美的小城镇。

第13条实行“生态用地优先、旅游产业用地先行、城乡用地统筹”的土地利用目标

第14条

(1)优先保护河流和山体等生态用地

以生态保护为第一目标,保护河流和山体等生态用地,构建景观优美、生态和谐的古北口。

贯穿全境的潮河流域是密云水库重要的上游水系,涉及到密云水库的保护以及密云生态涵养战略实施工作,属于生态较为敏感的地区,古北口土地利用以生态保护为重点,保障潮河流域水质不被污染。

同时,依托优质的生态资源,推进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的发展。

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郊区都市农业、高效农业、科技农业和设施农业,促进农业生产基地化,建立各种农业生产基地,适当发展农业生产专业村,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

(2)旅游产业用地先行,各项用地和谐

根据古北口镇在新城规划中功能定位,全镇在大力加强生态建设的同时,要利用自身旅游资源丰富优势,扩大旅游用地规模,建设国际化高品质风景旅游胜地。

合理安排名胜设施用地,完善交通以及其他各项基础设施用地。

同时按照古北口镇城镇发展格局、产业发展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合理安排其他各项用地,促进各类土地和谐利用的目标,使生态建设与社会经济建设同步发展。

(3)实施土地利用城乡统筹目标

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提升环境品质。

满足城镇合理居住用地需求。

增加镇中心区建设用地规模,提升其人口与产业聚集效应。

通过农业结构调整转变农民收入方式,提高收入水平。

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村庄规划,合理调整农村居民点用地内部结构。

通过内部挖潜和结构调整来扩大农村地区的基础服务和公共服务用地。

同时促进土地高效利用,严格执行建设用地的国家集约标准。

尽可能挖潜内部建设用地,少占耕地和其他农用地。

第15条严格落实各项用地调控指标

第16条

(1)落实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确保古北口镇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指标。

加强耕地保护,通过农用地整理增加耕地面积,同时增加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增加耕地有效耕种面积,规划期间耕地保有量稳定在526.67公顷以上,基本农田责任保护面积稳定在509.59公顷以上,确保规划期末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2)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在优先保障全镇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的同时,严格执行国家用地标准,确保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密云县规划下达指标,通过统筹兼顾、有保有压、节约挖潜等措施,基本保障古北口镇科学发展的用地需求。

规划到2020年,古北口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30.09公顷以内。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261.95公顷以内,交通用地控制在110.75公顷以内,风景名胜设施用地规划期末控制在40.91公顷以内。

(3)全面推进土地综合整治

合理引导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新增规模。

规划期内,古北口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94.80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不突破49.20公顷。

以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引导、聚合各类涉农资金,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规划期内,土地整治面积95.40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59.08公顷。

第五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第六章

依照新城规划和密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对古北口镇的功能定位,衔接村镇体系规划等规划,根据古北口镇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协调各类各业用地需求,合理调整安排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实现区域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17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的目标

第18条

(1)农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目标

推进农用地整治,增加农用地尤其是耕地面积,农业用地内部优先安排耕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规模。

优化农用地结构,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区,发挥农牧业优势,发展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广规模化生产,商业化经营,增强竞争能力,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化都市型生态观光农业转变。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目标

按照优先保障风景名胜设施用地要求,首先完善以古北口镇区为中心的古城文化古迹中心,并提升其服务功能。

其次加强生态农业观光旅游休闲带及潮河绿色景观带建设,促进沟峪经济发展。

再次建设是生态林业区、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区、司马台长城风景名胜区,构造良好镇域发展空间。

建设用地安排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的要求,统筹存量和增量,积极盘活存量,大力推行集中成片、集约利用和集聚发展,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由低效粗放向集约节约转变。

完善交通网络建设,提高全镇交通通达度。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产出率和综合利用效益有比较显著的提高。

第19条加强农用地保护,设定生态安全格局

第20条

(1)稳定林地和其他土地规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以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为背景,大力保护原有生态林,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努力构造田间防护林网络。

提高山体植物多样性水平。

加大空闲、零散建设用地整理力度。

规划2020年林地面积为6895.57公顷,比2009年减少84.61公顷。

同时按照生态建设要求,保护现有水域用地和自然保留地,规划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基本保持现有水平。

增强山区生态涵养功能,提高山体植被覆盖率和生物多样性,设定潮河生态安全控制区,逐步引导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内建设用地搬迁;改善潮河水系生态环境质量,以潮河及主要道路两侧绿化为重点,积极推进沿河两岸环境整治和绿化工程。

以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为背景,以镇区、村庄集中绿地和街头绿地为基本内容,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布局。

(2)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适当增加耕地面积

补充优质耕地,确保规划期末基本农田549.67公顷不减少,并且质量有所提高。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526.67公顷,比2009年增加26.4公顷,耕地保有量中,耕地面积为511.21公顷,可调整地类面积为15.46公顷。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水平建设,积极推进标准化基本农田建设,按照“全面规划、应保尽保、结合实际、集约建设”的原则,结合农村居民点整理、农地整理等途径,集中建设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

第21条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

第22条

规划到2020年,古北口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30.09公顷,比2009年增加146.52公顷。

由于密云县的高速公路、旅游开发等多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在古北口建设,故全镇建设用地增幅较大。

(1)保障镇中心区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充分衔接新城规划、密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镇域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需求,完善镇区旅游服务功能。

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合理提高建设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节约使用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

规划到2020年,古北口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140.39公顷,比2009年增加93.76公顷。

(2)控制村镇建设用地规模,开展村镇建设用地整理

坚持“村镇建设用地总面积不增加,随着城镇化发展逐步减小”的原则。

严格执行村镇体系规划,引导人口少、交通不便的自然村向小城镇或中心村集中,城乡结合部的向居民小区集中,引导非重点中心村人口向城镇集中,挖掘农村居民点内部结构潜力,腾退整理村镇废弃地。

妥善安置大面积拆迁的农村人口,严格执行国家安置标准。

规划到2020年,村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19.21公顷,比2009年减少45.36公顷。

第23条保障重点交通设施用地

第24条

完善交通体系建设,提高公路通达度,加快交通带动产业发展步伐,新建京承高速、密云县京承高速联络线(司马台立交—市界)、密云县京承高速联络线(司马台立交—古北口段)、滨河路、古南路等,拓宽101国道至司马台景区道路,完善村与村之间的联系公路,做到村村通路,提高村级公路等级。

规划期末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达110.75公顷,比2009年增加57.49公顷,新增交通水利设施用地主要用于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第25条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合理增加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第26条

充分发挥古北口的生态环境优势和旅游资源优势,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有效提供风景名胜设施用地,以文化旅游和沟峪旅游为开发重点,同时适当增加镇区建设用地,完善镇区旅游服务中心地位。

在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规划区内旅游资源以及保护和改善其环境的前提下,将古北口镇建设成为:

以中国独有的长城怀抱中的千年古镇文化为底蕴,全面融汇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中国精神与世界趋势的国际艺术型主题度假胜地。

挖掘旅游资源,拓展内涵,把古北口打造成为重要的生态旅游休闲地。

大力提升全镇旅游品质,适当增加风景名胜设施用地规模,建设以汤泉香谷旅游开发、古北水镇一级开发、古北口村旅游开发为主体的旅游功能区。

促进全镇生态建设与沿河、沿沟峪旅游产业协调发展。

规划期末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面积为40.91公顷,比2009年增加39.49公顷。

第七章主要用地安排

第八章

第一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第二节

第27条切实保护耕地

第28条

(1)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

积极引导各类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耕地资源,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规模。

至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49.20公顷以内。

合理引导种植业内部的结构调整,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

鼓励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市场机制等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

重视并有效避免各类绿化带、防护林等生态建设占用耕地的现象。

(2)合理补充耕地规模

控制耕地占用的同时,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保障耕地占补平衡全县统筹安排的需要。

规划至2020年,古北口镇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共59.08公顷。

(3)积极改善耕地质量

积极推进农用地和耕地的集约化经营,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深化农用地保护的经济补偿政策研究,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地质量。

第29条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第30条

参照规划规程要求,依据基本农田现状布局和二调数据,综合考虑规划建设用地对耕地的占用、耕地分布的集中连片度以及耕地的生态功能等因素,对布局不合理的基本农田进行必要调整,确保调整后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按照全县基本农田格局呈现“南减北增”的格局,通过规划引导,促进古北口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建设。

基本农田调出:

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1)城镇村建设用地周围的零星基本农田;2)坡度大于25度或田面坡度大于15度的基本农田;3)规划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4)城镇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的基本农田。

规划总调出基本农田82.73公顷。

基本农田补划:

选择面积较大集中连片的或面积不大但与现状基本农田连片的,且尚未调为基本农田的现状优质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补划基本农田总规模196.30公顷。

通过基本农田的调整,规划责任基本农田总面积509.57公顷,另多划基本农田40.07公顷。

基本农田结构更加合理,布局更为集中,质量得到提升。

第三节城乡建设用地调控

第四节

第31条保障镇区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节约集约

第32条

以旅游产业开发为导向,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适当增加镇区建设用地,完善镇区旅游服务中心地位。

充分发挥镇中心区对全镇的经济辐射和旅游服务作用,推进乡村城镇化发展,推动农村人口向镇区集中,城镇人口向密云新城集中,促进古北口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发展。

规划至2020年,古北口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140.39公顷。

第33条促进村镇建设用地资源盘整

第34条

综合考虑新城规划、村庄体系规划及镇域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将全镇村庄划分为城镇化整理型、规划迁并型、保留发展型、现状保留型四类型,分类引导村庄有序发展与迁村并点,优先减少零散自然村落的数量,压缩村镇建设用地面积。

规划至2020年,古北口镇拆迁及整理村镇建设用地49.75公顷。

部分搬迁村庄主要通过村庄内部挖潜整理进行安置,整体搬迁村庄主要集中在镇区进行安置。

支持发展都市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村新兴产业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需求。

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发展,逐步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村镇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积极探索增减挂钩发展的新模式,有效推进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第35条划定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加强城乡用地空间管制

第36条

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因地制宜地划定了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在镇域范围内形成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

(1)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间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

规划期末面积为261.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3%。

其中:

建制镇140.39公顷、农村居民点119.21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35公顷。

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2)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

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

规划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49.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7%。

其中:

为城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46.96公顷,村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2.52。

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规划期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

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3)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是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

面积8265.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65%。

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和农业发展,也是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主要区域。

区内限制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4)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是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

镇域范围内的禁止建设区主要为保护潮河水系而设置的,面积64.52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75%,具体范围同土地用途分区中的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基本一致。

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除法律法规另行规定之外,规划期间禁止建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第五节有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第六节

第37条积极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第38条

积极推进古北口镇旅游产业发展,重点保障古北口镇司马台房车露营地、汤泉香谷旅游开发、古北水镇一级开发、古北口村旅游等项目用地。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重点保障古北口供电设施、古北口污水处理厂等能源供应和环境治理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积极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

妥善安置因村镇土地整理搬迁的村民,在司马台村配准农民搬迁安置用地。

规划到2020年重点项目总规模达228.99公顷。

第39条完善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第40条

完善交通体系建设,提高公路通达度,加快交通带动产业发展步伐,新建京承高速、京承高速联络线(司马台立交—市界)、京承高速联络线(司马台立交—古北口段),拓宽101国道至司马台景区道路,建设滨河路、古南路、东二路、司古路、古下路等乡级公路,完善村与村之间的联系公路,做到村村通路,提高村级公路等级。

规划期末新建交通项目(包括未落地交通项目)总规模将达到103.38公顷。

加强以确保防洪减灾、供水安全为重点的水利建设,提升水利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推动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的改善。

规划期间加强潮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以及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第七节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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