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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恒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汉滨区恒口镇人民政府

 

恒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汉滨区恒口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6

第一节土地利用规模结构6

第二节土地利用特点7

第三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7

第三章规划调整目标8

第一节总量指标8

第二节增量指标8

第三节效率指标9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0

第一节农用地10

第二节建设用地11

第三节其他土地13

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4

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14

第二节建设用地布局优化15

第三节生态用地布局优化18

第四节农村土地整治18

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20

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20

第二节一般农地区21

第三节城镇建设用地区22

第四节村镇建设用地区22

第五节独立工矿用地区23

第六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24

第七节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25

第八节林业用地区25

第七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7

第一节允许建设区27

第二节有条件建设区27

第三节限制建设区28

第四节禁止建设区28

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0

第九章附则33

附表34

附表1恒口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4

附表2恒口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情况表35

附表3恒口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36

附表4恒口镇土地整治规划表37

附表5恒口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38

附表6恒口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40

附表7恒口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44

第一章总则

一、恒口镇概况

恒口镇位于汉滨区西部,介于东经108°39′03″-108°49′44″,北纬32°41′04″-32°48′58″之间,其北接大河镇,南连洪山镇、流水镇,东依大同镇,西与汉阴县毗邻。

土地总面积27390.95公顷,辖97个行政村及安康市林场、安康市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所和国有林,总人口11.02万人,城镇人口1.29万,是陕西省人口最多的镇。

恒口镇始建于宋代,至今已有800余年的历史,自古贸易繁荣,商贾云集,是有名的陕南重镇。

境内东有恒河、南有月河两大水系,平均海拔280米。

全镇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独特,阳安铁路横贯东西,包茂高速、十天高速的互道式立交连接316国道、310省道和恒叶公路。

镇区距安康市区27公里,是连接紫阳、汉阴、汉滨三县(区)的交通枢纽和商贸文化中心。

二、规划调整目的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安康市汉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简称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下达的控制指标,在保持本轮规划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适当调整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用地布局,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保障“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落地;优化生态用地布局,加大生态用地保护力度,保障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结合恒口镇实际编制《恒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三、规划调整任务

根据恒口镇土地利用现状及“十三五”发展需要,落实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下达给恒口镇的主要控制指标,因地制宜,确定如下规划目标。

(一)落实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二)根据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确定的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合理安排恒口镇范围内各类用地,对辖区内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进行布局优化;

(三)结合县级规划调整完善中的“三线”划定成果,落实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结合土地用途区、建设用地管制区与“三线”的对应关系,合理调整各类土地用途区、建设用地管制区的面积与布局;

(四)对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中所列的与本镇有关的重点建设项目,做好用地安排;

(五)落实好与陕南移民搬迁规划及有关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的衔接;

(六)提出本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四、规划调整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2017年5月8日公布)。

(二)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2017年2月);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国土资发[2016]67号);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5、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6、《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陕国土资发[2015]13号);

7、《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陕国土资发[2016]44号)。

(三)技术标准

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

(四)相关规划

1、《汉滨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2014-2020年)》;

2、《安康市汉滨区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1-2020年)》;

3、《安康市汉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4、《安康市汉滨区“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

5、《汉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五)相关资料

1、汉滨区2006-2014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成果;

2、汉滨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3、汉滨区2009-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简明资料。

五、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范围为恒口镇行政辖区全部土地,包括新兴村、民主村、和平村、曾家湾村、西店村、陈家营村、五星村、涧沟村、丰都村、雷河村、李家坝村、付家营村、窑沟村、杨营村、新华村、安子沟村、青龙村、双龙村、永丰村、新街村、东坝村、高剑村、长明村、恒河村、团结村、云峰村、朱家河坝村、梁沟村、小垱村、唐岭村、殿坡村、超南村、双堰村、东风村、集中村、三合村、安全村、安中村、高明村、长行村、高堰村、唐家湾村、安民村、金玉村、月河村、潘河村、二龙村、碾盘湾村、安新村、龙窝村、平安村、新生村、金坑村、柳林村、邹家沟村、联红村、菜垭村、白鱼河村、干田垭村、蓼叶村、康扒村、果林村、月坝村、梅子沟村、姜沟村、安乐村、余岭村、袁庄村、小南沟村、明月村、晏寨村、棋盘村、马堰村、奎星村、后沟村、尖寨村、杨河村、行政村、天星村、龙星村、公平村、兴奋村、同心村、战胜村、民主村、马安村、新合村、华洲村、茨扒村、庙湾村、钱家山村、冯湾村、三里村、姜家山村、喻家淌村、档湾村、付山村共97个行政村及安康市林场、安康市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所和国有林,土地总面积27390.95公顷。

六、规划调整期限

本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06年-2020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第一节土地利用规模结构

2014年末,土地总面积为27390.95公顷,其中农用地24230.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8.46%;建设用地1648.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2%;其他土地1512.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52%。

一、农用地

耕地面积8289.02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34.21%;园地面积236.72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98%;林地面积14650.96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0.47%;牧草地面积172.5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71%;其他农用地面积880.8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3.63%。

二、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1358.9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2.45%。

其中城镇用地321.3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24.00%;农村居民点用地1007.6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74.00%;采矿用地29.9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2.00%。

交通水利用地284.6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7.27%。

其中交通运输用地218.52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77.00%;水利设施用地66.16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23.00%。

其他建设用地4.6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28%。

三、其他土地

水域面积491.97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32.53%;自然保留地面积1020.49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67.47%。

第二节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分布规律明显

恒口镇的地理位置及地貌特征,决定了土地利用类型的多样性。

耕地、园地主要分布在十天高速以北的月河川道地区及恒河两岸;林地主要分布在镇域最南端和最北端的中高山区;城乡建设用地集中分布于月河川道地区。

二、耕地中旱地所占比重大,耕地自然条件较好

耕地总面积8289.02公顷,其中旱地面积6097.91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73.57%。

25度以下优质耕地6351.18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76.62%,耕地自然条件较好、等别高,且耕作便利,是汉滨区粮食主产区。

三、土地利用率较高,宜耕后备资源短缺

全镇土地利用率为94.48%,其他土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5.52%,可开发利用的其他土地地块零星分散不集中,开发难度相对较大,宜耕后备资源短缺。

第三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恒口镇地处月河川道,是汉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重点开发区,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将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优质耕地,同时,生态建设也将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耕地保护难度大。

耕地后备资源匮乏,2014年末全镇耕地后备资源面积1020.49公顷,根据汉滨区耕地后备资源评价成果,宜耕面积250.02公顷,且分布在辖区内交通条件差,生态环境脆弱的南部及北部山区,开发利用难度大,且投资多、见效慢。

第三章规划调整目标

第一节总量指标

根据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及恒口镇实际,落实县级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确定恒口镇各项规划调整目标如下。

一、耕地保有量

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670.00公顷。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至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80.00公顷。

三、建设用地总规模

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885.00公顷以内。

四、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512.00公顷以内。

五、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29.00公顷以内。

六、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至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373.00公顷以内。

七、园地、林地、牧草地规模

至2020年,园地规模为150.00公顷,林地规模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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