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勘察施工专项施工方案与水上搜救应急预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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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勘察施工专项施工方案与水上搜救应急预案汇编

水上勘察施工专项施工方案与水上搜救应急预案汇编

水上勘察施工专项施工方案

6、合同文件:

施工合同;

7、设计文件:

本工程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等)。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xx市xx路xx段工程项目(勘察)

2、工程地址:

xx市三环路

3、建设单位:

xx市xx局

4、勘察单位:

xx省xx勘察院

三、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机构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林xx

组员:

朱xx、邢x、左xx、曾xx

(2)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1)坚持召开安全例会,周安全生产调度会制度,作到计划;

2)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班组坚持每周活动日,每天工前会制度,把安全工作作到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一级保一级。

3)本分项配兼职安全员一名,负责工地巡回检查及岗前检查,同时做好记录及工地有关安全台帐。

4)做好“三级教育和三新教育”工作,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持证上岗作业。

5)进入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水上作业,高空作业,均严格执行“三要”“十不吊”规定,起重作业统一信号,专人指挥。

6)作好文明施工,原材料半成品,堆放整齐,机械设备停放操作有条不紊,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脚手平台搭设牢固可靠。

7)作好安全用电,电箱有专人负责,配有漏电保护器装置,电缆线勤检查,谨防破损漏电。

8)每一个钻探平台设一名专(兼)职安全员:

①负责对平台上生产设施的安全检查;②救生、消防设施的保管、维护及平台上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的督促、指挥,及时记录安全生产情况③每24h应向项目安全管理小组汇报一次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管理小组及时记录并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

2、安全技术交底

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此工作必须在各工序开工前由工程负责人以书面形式进行,保证交底工作落实到每个人员,确保每个操作人员在施工前掌握本工种、本工序的安全技术要求。

3、落实制度

落实公司安全检查、安全例会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规,做到每周均要开一次安全例会,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平常工地的兼职安全员监督施工工作人员执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本工程的安全管理按GB50585-2010《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执行。

4、防台防台、防汛程序:

(1)确定防台小组成员并制订各自责任。

(2)制订台风来临时的人、机、物避风措施,特别是水上平台现场临时设施的避风、加固措施。

(3)台风季节坚持每天收听天气预报,并主动与气象部门组成联动网,随时了解气象动态,一旦预报有台风迹象,立即组织相应措施,并加强值班,防患于未然;

(4)防台工作与地方政府及甲方防台部门保持紧密联系。

5、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履行承揽合同要求,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

2)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

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

3)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4)负责生产过程中全面管理和全过程的安全控制;

5)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工作;

6)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

7)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8)确保操作现场工作环境不影响施工安全

9)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

10)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

11)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

12)野外作业前,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如实告知作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源、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

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2)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

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3)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4)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5)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6)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

7)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3)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安全保证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

2)严格监督实施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

3)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有责任向项目主管安全经理汇报;

4)认真执行对施工人员的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

6)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并向主管经理反馈整改情况。

(4)钻机长责任制

1)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各项指示,做好机台各方面工作,努力完成施工任务。

2)全面负责下列各项工作:

①机台行政工作;②思想政治工作;③施工技术;④安全工作;⑤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⑥机台的设备、物资管理工作。

3)组织全机人员的政治、技术学习,掌握全机人员的思想、

技术和身体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大家的生活,做群众的知心人,团结全机人员搞好施工。

4)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落实施工措施,经常检查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协调二个班的工作。

5)搞好机台建设、组织好施工,努力建成高标准的文明机台。

6)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安全施工。

7)主持机台会议、布置、检查、总结机台工作。

8)精心组织水上平台移船、驻位和带缆作业。

负责指挥工人系、解缆、抛、起锚,移动和调整各缆绳等工作。

在工作前,向工人交代清楚作业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

(5)钻工岗位责任制

在机(班)长领导下做好分配的钻机岗位的工作。

1)严格遵守钻探操作规程,在钻进过程中观察设备的运转情况,确保正常钻进。

2)熟悉钻探记录的有关要求,认真按规定项目做好钻探钻进记录。

3)做好机电设备日常维护工作。

保持设备状况良好。

经常检查设备上安全设施,确保设施完好。

4)在钻进过程中勤捞岩粉,判断地层并详细记录。

5)离靠时准备好缆绳、撇缆和碰垫。

在机(班)长的指挥下,

做好系、解送缆绳,垫碰垫,抛、起锚移工作平台等工作。

按机(班)长的指令进行抛、起锚操作和带缆作业。

6)作业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当地生存、避险和相关应急技能,应进行安全生产记录。

四、水上作业主要常见的危险源

1、落水淹溺2、机械伤害3、违章作业4、触电5、火灾、6、物体打击7、倾覆。

五、水上安全作业要点

1、水上工作平台

1、作业前了解施工情况、水域环境和当地季节气候等情况。

3、机长施工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全体船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作业过程中,机长注意周围水域平台动态,预防无关船舶靠近或者靠离得作业船舶的车叶打到本平台施工锚缆。

5、水上作业平台系缆稳妥后才能作业。

9、禁止夜间作业和晚上禁止安排工人在水上平台看班或睡觉。

六、安全防护保证措施

1、安全生产方针

“科学管理、落实责任、保障安全、保护环境”,确保工地员工健康安全,设备不受损坏,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减到最低。

2、实施性措施

1)所搭设水上作业平台必须经项目部检查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搭设,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2)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3)参与施工的钻机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调遣前收听天气预报,分析天气形势,选择安全时间进行调遣,及早制定预防台风措施。

4)施工钻机在使用前应进行维修养护,严禁带病运转。

5)施工钻机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杜绝违章作业。

6)水上作业平台按规定配备防火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7)加强劳动保护,水上作业按规定使用救生设备。

8、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9)钻探平台应编制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备紧急情况发生。

10)严格挑选技术熟练钻探工人,安全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水上基本安全知识及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11)作业人员除穿戴好正常劳保用品外,每人另配救生衣1件,每平台配置救生圈4只~8只。

12)对所有参加水上作业人员进行意外伤害保险。

13)操作人员必须注意观察套管与返浆,谨慎操作。

14)进入作业区域范围,必须正确穿戴好合体的个人劳护用品,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穿好救生衣,塔上作业,必须系牢安全带并挂于牢靠的挂钩上。

15)作业人员服从机长统一指挥,遵守各种安全规定。

3、防中暑措施

针对施工环境炎热,工地生活条件相对较差,工人身体素质不一,容易引起中暑、晕倒等突发事件,特制定以下防暑措施保证职工人生安全:

1)认真开展卫生、防暑、防疾病宣传教育工作。

2)工地现场配备急救箱,消毒器械和防暑药品(如十滴水、藿香正气水、风油精等)。

3)对现场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急救知识教育、能冷静处理中暑、晕倒等突发事件。

4)建立急救措施,配备兼职急救人员和急救器材。

5)保证职工生活卫生、饮水充足(现场在食堂和施工现场放置饮水桶,在桶内适量掺入藿香正气水,由专人管理)。

6)保证职工休息时间充足,有足够的睡眠。

7)调整夏季作业时间。

4、管理措施

1)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安全责任。

做到人人安全责任、目标明确。

2)建立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行安全生产承包,设立安全生产奖,将安全生产同生产人员的切身利益挂钩,推动钻探人员注意安全主观能动性,主动遵章守纪。

3)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每个钻孔实行安全技术交底,突出安全防范的重点,提醒重视,加强现场安全检查督促力度,确保安全。

4)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水上每个平台都单独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5)建立项目安全保证金制度,一级对一级负责,岗位之间相互照应。

5防污染措施

按照水上勘察工程的特点,污染源主要有水上平台施工钻机产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垃圾等。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本工程施工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机长负责监督本机台施工的环保工作,加强设备维护,杜绝机械油水的跑、冒、滴、漏。

(2)含油污水禁止直接排入湖(河)水中,

(3)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减少人为的环境污染。

(4)开工前应对所有的施工钻机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有可能泄漏污染物,必须先修复后才能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密切注意有无泄漏污染物的现象,如有发生应立即采取措施。

(5)施工中废弃的材料不得随意抛洒,应及时收集,存放于指定地点,定期集中进行处理。

6应急预案措施

1)特殊天气应急预案

筏式勘探平台遇4级以上风力、大雾或浪高大于1.0m时,应停止勘探作业。

2)发生险情应急预案

①安全通道通畅。

②水上勘察人员熟悉安全通道,熟悉自救程序。

迅速发出遇险信号。

③作业前所有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④有组织的将人员撤向辅助船。

特别情况下应派人迅速放下救生筏,将人员撤上救生筏。

自救同时发出求救信号,并迅速将险情报告项目部。

3)医疗求助应急预案

①备救急药品。

②给伤病员迅速止血包扎处理。

③辅助船迅速送伤员上岸。

④迅速将伤员情况报告给项目部、急救中心,派救护车在码头等待。

4)火灾应急预案

水上平台上配备灭火器材且性能可靠。

每个钻孔平台应设2-4灭火器。

作业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与放置位置。

发现火情时迅速用灭火器扑灭,火势较大时,则迅速启动高压泵,同时作弃船准备。

特殊情况下,人员迅速撤向安全船只———交通船、救生筏。

海南xx有限公司

xx年七月三十日

水上搜救应急预案

1.1编制目的

建立我省水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救助遇险船舶和人员,控制水上突发事件扩展,最大程度地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工作原则

(1)政府领导、统一指挥、社会参与。

(2)分级管理、依法规范、属地为主。

(3)防应结合、资源共享、以人为本。

(4)团结协作、科学决策、反应高效。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和《黑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黑龙江省通航水域内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中俄界河、界湖水域内船舶和人员发生的重大险情可参照本预案进行应急救助。

1.4.2参与水上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单位、船舶、航空器、设施及人员。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组织机构

2.1.1黑龙江省水上搜救中心(以下简称搜救中心)是黑龙江省政府主管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机构。

搜救中心业务上受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指导。

省水上搜救中心主任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黑龙江海事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省交通厅厅长担任。

黑龙江省水上搜救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黑龙江海事局,负责省水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值班电话:

0451-889123310451-12395

省水上搜救中心由以下成员单位组成:

黑龙江海事局、黑龙江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省交通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委员会、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信息产业厅、省环保局、省旅游局、省气象局、省外办。

2.1.2各市(行署)成立水上搜救分中心,分中心的指挥由地方政府主管领导担任,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当地有黑龙江海事局分支机构的,办公室设在当地分支海事机构,没有分支海事机构的,办公室的设置由当地政府指定。

2.2组织机构的职责

2.2.1省水上搜救中心职责:

(1)统一部署、组织指挥和协调全省水上险情应急行动,指导各搜救分中心的水上险情应急行动。

(2)审议或制定重特大水上险情的应急行动方案。

(3)协调在黑龙江省范围内的各种力量参加水上险情应急行动。

(4)保持与遇险船舶、现场应急力量及各有关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险情动态。

(5)负责将险情通报给受影响的沿江地级以上市、县政府和各有关单位。

(6)负责向上级单位和领导汇报险情。

(7)负责统一发布重特大险情及涉外险情的新闻报道。

(8)组织实施水上险情应急演习。

(9)负责建立水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

2.2.2省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职责:

(1)负责搜救值班,作好水上突发事件的预警工作;

(2)组织、指挥、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置水上突发事件;

(3)负责水上突发事件信息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4)组织新闻发布;

(5)其他日常工作;

2.2.3省水上搜救中心各成员单位职责:

(1)黑龙江海事局根据省水上搜救中心要求,派出力量参与水上险情的应急行动,负责水上险情、事故信息收集并向上级报告;负责发布有关水上险情应急行动的航行通警告;负责查找、提供有关船舶详细资料。

(2)黑龙江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民用航空器参与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为航空器参加救助提供便利,提供应急航空运输保障以及航空器在水上遇险的相关信息和有关搜救技术支持,参与航空器在水上遇险搜救的指挥和协调。

(3)省军区、省武警总队根据省水上搜救中心要求,按照部队兵力调动批准权限规定,出动所属部队力量参加水上险情应急行动。

(4)省交通厅负责组织实施用于水上险情应急反应行动的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根据水上搜救中心的要求,组织交通系统力量参与水上人命和财产救助。

(5)省安全监管局受省政府的委托,在职责范围内,参加组织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及结案工作;组织协调水上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省农业委员会负责组织渔船参与水上搜救活动,渔船出现水上突发事件险情,要及时向省水上搜救中心报告。

(7)省公安厅负责组织公安系统力量参加水上险情应急行动,维护水上应急救援现场治安秩序和陆上交通管制;组织消防力量对船舶失火、爆炸事故的救助。

(8)省民政厅根据本部门的职能,按照省水上搜救中心要求做好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9)省财政厅提供资金支持,确保水上险情应急行动有效进行。

(10)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医疗系统力量参加水上险情应急行动,实施应急救助现场急重伤病员的现场急救,协助安排医院接收水上遇险病人。

(11)省信息产业厅负责提供水上应急行动所需的有关通信信息工作。

(12)省环保局负责水上防污染应急有关工作。

(13)省旅游局负责组织险情区域旅游团队的安置与疏散工作。

(14)省气象局负责为省水上搜救中心提供有关气象信息。

(15)省外办负责协助做好有关涉外事宜的联络、协调和沟通。

2.2.4市级水上搜救分中心的职责:

1.负责市级水上搜救应急反应预案的制定、运行、更新和管理。

2.按照《海上搜救力量指定指南》的规定,指定辖区内的水上救援力量。

3.承担本市水上搜救应急值班和搜救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4.在省水上搜救中心下达指令前,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响应,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组织本市水上搜救应急演练和搜救应急演习工作。

6.组织本市水上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知识、专业知识、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和水上安全知识宣传。

7.完成本市政府和省水上搜救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3.1应急总指挥

应急总指挥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总体指挥,决定预案的启动、实施和终止,下达应急指令。

根据险情的级别,应急总指挥由搜救中心相关负责人担任:

2.3.1.1一般险情应急由搜救中心办公室主任担任应急总指挥。

2.3.1.2较大险情应急由搜救中心常务副主任担任应急总指挥。

2.3.1.3重大、特大险情应急由搜救中心主任担任应急总指挥。

2.3.1.4以上搜救中心及搜救中心办公室领导因故不能担任应急总指挥时,应由其工作替代人员担任。

2.3.2应急副总指挥协助应急总指挥开展工作。

2.3.3应急协调人

较大及以上级别险情事件由搜救中心办公室主任担任,一般应急事件由搜救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担任。

应急协调人负责应急处理工作的总体协调,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报告相关情况,执行并传达应急总指挥指令。

2.3.4现场总指挥

现场总指挥一般由第一艘到达事故现场的船舶承担,专业救助船抵达后,交由专业救助船负责现场指挥;必要时,由搜救中心指定现场指挥。

现场总指挥负责现场应急行动的总体指挥,指定下一层次的指挥、负责人,及时向搜救中心报告现场的相关信息和工作进展,确保通信畅通,执行指令,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

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

(1)执行搜救中心的各项应急指令;

(2)确定现场通信方式,负责现场信息的采集和传递;

(3)及时向搜救中心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和结果;

(4)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应急指挥机构提出下一步搜救应急行动及终止行动的建议。

2.3.5应急行动组

由黑龙江海事局、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委员会等相关单位组成。

在现场总指挥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2.3.6专家咨询组

黑龙江省水上搜救专家组由航运、海事、航空、消防、医疗卫生、环保、气象、安全管理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水上搜救技术咨询。

专家组成员由有关部门推荐,省水上搜救中心聘任。

省水上搜救专家组主要职责是:

(1)提供水上应急行动的技术咨询和建议;

(2)参与相关水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

(3)提供搜救法制建设、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咨询。

2.3.6信息处理组

由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1)负责收集、整理相关信息、资料,掌握现场的进展情况和各方动态;

(2)及时向搜救中心有关领导报告现场相关动态信息,并向有关各方及时传达各项指令;

(3)及时向省人民政府、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上报信息,并将上级部门或领导的指示、意见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

2.3.7宣传报道组

由黑龙江海事局负责牵头,相关单位协助。

负责应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有关新闻媒体记者接待、安排。

上级领导指定由其他部门负责统一宣传报道的,由被指定的部门负责。

2.3.8医疗保障组

由省卫生厅指派人员、力量组成,负责遇险人员和参加救援人员的医疗保障。

2.3.9应急保障组

由省交通厅牵头,由民政、通信、交通、卫生医疗等部门组成。

负责提供应急后勤、物资、通信、交通和医疗等保障。

2.3.10善后处理组

由省民政厅牵头,有关责任单位具体实施。

负责协调处理有关遇险人员的救济、遇险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和安置、遇难者尸体处理、有关费用补偿或赔偿等事项。

2.3.11事故调查组

由海事局牵头负责(渔业船舶之间、或渔业船舶单方事故由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必要时邀请其他相关单位、行业的专家参加。

调查组负责查明险情、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事故的责任,并为险情、事故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2.4应急救助力量

2.4.1应急救助力量的组成

应急救助力量包括各级政府部门投资建设的专业救助力量和军队、武警救助力量,政府部门所属公务救助力量,其他可投入救助行动的民用船舶与航空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人力和物力资源。

2.4.2职责

服从应急指挥机构的协调、指挥,及时出动参加水上应急行动;保持与应急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的联系,及时报告动态。

2.5组织体系框架图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分析

预警信息包括:

气象、水文、地质等自然灾害预报信息;其他可能威胁水上人命、财产、环境安全或造成水上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

有关部门对以上信息进行监测分析,预报可能引发的水上突发事件。

3.2预警级别确定

根据可能引发水上突发事件的紧迫程度、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遇险信息的风险等级分为四个级别:

特别严重预警信息(Ⅰ级)

以“红色”预警信号表示,包括:

(1)恶劣天气在24小时内造成内河风力8级以上的信息。

(2)雾、雪、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100米的信息。

(3)洪水期水位达到保证水位时,监测预报有特大洪峰的信息。

严重预警信息(Ⅱ级)

以“橙色”预警信号表示,包括:

(1)恶劣天气在48小时内造成内河风力8级以上的信息。

(2)雾、雪、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500米的信息。

(3)洪水期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监测预报有较大洪峰的信息。

较重预警信息(Ⅲ级)

以“黄色”预警信号表示,包括:

(1)恶劣天气将使内河风力达6-7级以上的信息。

(2)雾、雪、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800米的信息。

(3)洪水期水位达到设防水位时,监测预报有大洪峰的信息。

一般预警信息(Ⅳ级)

以“蓝色”预警信号表示,包括:

(1)内河风力6级以上的信息。

(2)雾、雪、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1000米的信息。

3.3预警信息的发布

省气象局、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按规定的信息播发渠道向有关方面发布气象、水文、地质等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3.4预警预防行动

从事水上活动的有关单位、船舶和人员应注意接收预警信息,根据不同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省、市水上搜救机构,根据预警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救助准备。

3.5预警监督检查与评估

省水上搜救中心对有关部门预警信息的播发和接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报告省政府。

3.6预警支持系统

有关部门要建立预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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