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共4篇.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4350707 上传时间:2022-11-30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3.8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旅馆业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共4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旅馆业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共4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旅馆业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共4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旅馆业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共4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旅馆业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共4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旅馆业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共4篇.docx

《旅馆业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共4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旅馆业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共4篇.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旅馆业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共4篇.docx

旅馆业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共4篇

旅馆业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共4篇)

2016旅馆业治安保证书

旅馆业治安保证书

(一)安全责任制度。

旅馆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治安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切实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旅馆业治安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内部保卫组织的领导,教育员工提高警惕,遵纪守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验证登记制度。

对入住旅客,要严格检验其有效证件,做到人证相符,登记内容齐全、准确、不漏登、错登,旅馆入住、退宿登记率达到100%。

验证主要是查验旅馆客居民身份、军人证、司法机关的释放证明文书、公安机关的身份证明、有身份证号码的其他证件(驾驶证等),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证件等;查验登记主要包括查验身份证件真伪,登记旅馆姓名、证件号码、户籍住址以及入住时间等项目。

(三)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制度。

1.及时录入、修改、传送旅馆地址、名称、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

2.及时录入、修改、传送旅馆法人、负责人、安保部和客房部、前厅部等部门负责人、客房、总台、安保部门的从业人员花名册;

3.及时录入、传送行李寄存、现金及贵重物品寄存、拾物登记等情况;4.及时录入、传送可疑情况报查信息、骚扰登记情况;

5.及时录入、传送发生的各种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情况,以及系统设置的其他信息;

6.及时浏览接收各种通知、通缉、通报、协查,并录入、传送接收回执。

7.因故不能及时录入旅客住宿信息的,要在1小时内补录、传送。

交接-班时要检查计算机登记的信息,对未传送的录入信息按规定传送。

其他相关信息或信息变更要及时录入、即时传送。

8.建立系统管理使用日志,将每天入退宿人员信息、录入数量与传输情况如实登记。

如遇计算机无法录入和传输帮障时,应在30分种内与系统维修单位联系,同时告知当地派出所。

(四)访客登记制度。

对前来访客的非住宿人员,门卫或前台服务人员应审查登记其身份证件项目、记录会客来去时间,由旅馆工作人员安排会见,提示来访客者遵守访客时间,一般安排在会客室或指定的地点,不宜进入客房会客。

(五)值班巡查制度。

旅馆应根据规模大小设立专兼职内保人员,负责门卫、内部安全保卫和停车场所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

旅馆安保人员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登记簿。

按规定应安装监控系统的旅馆监控室,要明确专人值班,并建立监控室值班记录簿。

(六)贵重物品寄存制度。

旅馆应专门设置免费的旅客财务保管箱、保险柜或保管室,并专人负责对寄存物品检查、登记,必须实行“三对号、一签收”制度,即房号、床号、牌号一致,领取登记物品时要签名,寄存物品管理人员要做好交接-班登记。

(七)旅客遗留物品、携带违禁品处理制度。

1.对可疑物品、危险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应及时送交公安机关或报请公安人员处理;2.旅客遗留的其他物品,应详细登记后,想办法归还旅客,较长时间无法归还的,应按捡拾物品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侵占挪用旅客遗留物品,严禁擅处理违禁品。

(八)可疑情况报告和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旅馆从业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本旅馆的可疑人员、可疑情况和违法犯罪情况,并注意公安机关的通缉、通报,及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协查工作。

(九)安全防范宣传制度。

旅馆从业人员应当主动向旅客宣传住宿旅馆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醒旅客加强自身安全防范。

如应当提醒旅客将贵重物品交旅馆保管;旅馆或访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旅客严禁在旅馆内寻衅滋事、斗殴、酗酒、赌博、吸食毒品、卖淫嫖娼,或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旅店业守法经营承诺书

为保障沙河源辖区旅店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配合政府部门管理,特向沙河源派出所作出如下承诺:

1、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不擅自变动场所布局和主要设施,不擅自变更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不擅自歇业停业。

2、定期检查场所状况,维护更新消防和监控设施,确保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并正常使用,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不存在违规私设安装的设施设备。

3、设置明显的禁止“黄赌毒”活动、入住登记、核定人数、营业时间等警示标志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4、严格按照《旅店业治安管理制度》守法经营。

自觉遵守《治安管理条例》远离“黄、赌、毒、黑”活人员,不进行组织介绍卖淫嫖娼活动、不提供淫亵色情表演、不提供淫秽色情陪侍服务、不准有特定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从业,不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设施。

发现涉“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及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或向公安机关举报。

5、不得违反宪法精神、损害国家荣誉、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教唆违法犯罪、违背社会公德。

6、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安部门的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将接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给予从重处罚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派出所与承诺单位各一份。

旅馆业治安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对旅店(宾馆)业的治安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公安部《旅店(宾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责任制,旅店(宾馆)业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单位的治安责任人。

治安责任人应积极履行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稳定、确保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责,现由新立屯派出所与____________________旅店(宾馆)订立如下责任书。

1、经营旅店(宾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旅店(宾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

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照规定项目如实登记。

3、严格旅店(宾馆)信息采集报送制度,旅店(宾馆)信息系统装机率、住宿登记率、验证率达100%,旅店(宾馆)单位每天向公安机关传输信息不少于1次。

4、旅店(宾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

5、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店(宾馆)。

6、旅店(宾馆)内严禁卖淫、嫖娼、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7、旅店(宾馆)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旅店(宾馆)不得私自留客住宿。

8、旅店(宾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的人员和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如有新疆或者西藏人员住宿的,必须第一时间通知派出所。

9、旅店(宾馆)单位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各项规定。

旅店(宾馆)业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旅店(宾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立屯派出所(盖章)_______________旅店(宾馆)责任民-警:

__________治安责任人:

_________

(二)桦甸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1.旅馆开办不审批的现象较多《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

“开办旅馆,应经过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获准开业。

”但从近几年实际情况看开业审批制度的遵守情况并不令人满意。

主要表现与:

(1).新建、改造旅馆不申请消防监督和检查;公安机关主动检查监督时从业人员则设法搪塞,以求敷衍过关,或者找领导给面子,强行建筑、强行装修、强行开业。

这样违规开设的旅馆存在很大的的安全隐患。

例如:

桦甸市明华街客运站西侧的琪海旅馆是由原来的门市房改装成旅馆的,房间之间都是用木板隔开的,隔音效果不是很好。

由于房屋久远并且改装时没有更换电线,电线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老化,就在2005年的一天预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8月份的桦甸是非常炎热的,人们都要用电风扇来散热,因此用电量非常大,再加上电线老化,电线无法承受如此大的电荷量就引发了火灾。

幸亏扑救及时,消防队员们及时赶到,控制了火势并将所有的住店人员安全救出,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2).大量中小旅馆、简易旅馆未经审批开业,甚至不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自行开业。

近年来,国家鼓励发展的第三产业,机关、团体、部队和学校,各方面开办旅馆的现象很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旅馆未经审批私自开设,甚至开业后又停业仍不向公安机关、工商部门申请;还有大量的“路边”饭馆、酒店,未经任何手续就经营旅馆,或者强行拉客、高价讹客„„。

据测算,全市有4000人在各类旅馆中住宿,但全市现阶段登记注册的旅馆为198家,最高容量不超过3500人次,有相当部分的旅客住在未注册旅馆的床位中。

2.旅馆业“四实”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比较严重

“四实”即实名、实情、实数和实时。

从日常的掌握和实地检查情况看,此项工作在相当多的旅馆没有得到落实,使得信息登记系统的应用成果与其应该发挥的作用不相称。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信息登记不实,“无证人员住宿”、“无本人有效证件入住”、“一人登记多人入住”、“本人登记他人住宿”、“凭客人自报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记入住”、“客人私自带人留住”等现象仍然存在。

另一方面是信息上传不实,入住旅客的真实情况采集登记不全;每天入住旅客数与登记验证数、信息传输数、实际住宿人数不一致;上传的入住房间号与客人实际居住房号不符;入住时间和退房时间不准确等。

3.在旅馆内进行犯罪活动的问题突出

聚众赌博和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现象突出。

中小型旅馆以其分散特点,主要聚集小额、流动的赌博人员和没有服务场所的卖淫女们。

近年来,桦甸市公安局查获的多起赌博、卖淫嫖娼案件中,多数都是在中小型旅馆中查获的。

2007年桦甸市由新华派出所配合治安大队查获的赌博窝点,就是个一不知名的小旅馆,而其组织者就是该小旅馆的经营者。

在旅馆内从事“色情服务”和从业人员容留、组织卖淫嫖娼的现象较多。

个别小旅馆,以色情拉客甚至组织色情服务,更有甚者以此作为与对手竞争、刺激旅客消费的手段。

4.治安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些中小旅馆业主存在“只收钱不管理、只立状不履责”的现象,旅馆工作人员巡查、旅客贵重物品寄存、旅客会客等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旅馆业主不能及时发现违法犯罪活动,有的甚至发现了却不报告或纵容“黄赌毒”违法犯罪行为。

由于小旅馆经营场所条件相对简陋,消防设施不全,甚至空缺,防范设施落实不到位,自身管理漏洞较大,致使大量安全隐患存在。

二、产生桦甸市旅馆业存在问题的原因

首先,经济效益至上,法制观念淡薄,投机取巧心理驱使经营者,无视旅馆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我行我素,各行其是。

一些经营者、业主和从业人员在经营过程中,只顾赚钱而忽视了安全的问题,抱着“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以各种方法冒险营业,特别是夏冬旺季

为扩充床位而随意加房、加床,改变旅馆内部布局与结构,造成很多治安隐患,有的旅馆不小心出了事,就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其次,经营者只看到了安全部门、安全组织、安全人员、安全工作需要花钱的“负担”,没有看到好的安全防范同样可以给旅馆带来效益,同时又因为业主只为省钱不雇佣人员来管理,而不依法建立门卫、守护、巡逻制度,甚至验证登记、客房安全、行李存放存放制度也有名无实。

第三,一些经营者、从业人员只认钱不守法,一些人钻公安机关警力紧张无力经常查验的空子,一些人甚至专门办成"敞口店“以招来不法之徒以牟取暴利,各种各样的错误态度和认识,使不认真查验、不严密登记成为相当严重的现象;

最后,由于进入人员无严格审查甚至根本不审查,一些不法人员开办旅馆或混入旅馆工作,又由于各种治安管理制度未能严格遵守,缺乏保卫组织的群体监督,个别旅馆从业人员有违法犯罪可乘之机,加之旅馆自身不注重法制教育和安全管理、业主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只看经济效益,工商、税务、环卫等有关部门只管本职业务,公安机关又往往因各种原因无法深入旅馆经常检查、防范,„„各方面原因导致旅馆从业人员违法犯罪问题日益严重。

三.现阶段加强桦甸市旅馆业管理的建议

(一).严把行政审批关、积极推行记分制,规范旅馆业管理

一方面,桦甸市公安局治安部门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和审核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旅馆,坚决不予发证。

另一方面,严格执行、落实《治安管理处罚法》,积极会同工商、文化、卫生等管理部门,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参照驾驶人积分制,对旅馆的治安管理实施记分制。

(二).强化技防措施,完善旅馆业治安防控网络建设

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是公安机关及时掌握旅客住宿情况抓获逃犯、流窜犯和其他隐匿在旅馆的各种违法犯罪分子的一个重要系统,而制约其作用能否充分发挥的关键点是旅客基础信息能否及时有效传输,因此要推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软件升级进程,桦甸市公安局信息技术部门应在现有的旅馆业系统中增加分析应用功能,发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在管理工作中的支撑作用,推进身份证信息采集识别仪和监控系统的安装应用工作,提高安全防范的技术水平。

(三).加强检查,充分发挥机关的职能作用

桦甸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应在积极引导旅馆业业主守法经营的同时,要切实做到管理与打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特别是针对旅馆业中的多发性“顽疾”,要毫不手软,重拳出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一是要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有效治理重点辖区突出治安问题。

根据不同阶段治安特点,紧扣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调研摸排,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把旅馆业治安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二是要落实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措施,严格旅馆日常管理。

治安部门、派出所要对辖区旅馆采取突击检查、暗访调查、日常检查等措施,及时发现、打击旅馆的聚众赌博、卖淫嫖娼、吸贩毒品等社会丑恶现象。

三是畅通情报信息,大力加强治安信息员建设,物建活动能力强、信息灵通、能为我所用的治安信息员,及时掌握旅馆业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固定证据,实施精确打击。

(四).加强旅馆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整体素质,促进旅馆业健康有序发展

桦甸市公安局要定期组织开展对旅馆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业主和从业人员素质,指导督促旅馆业完善落实住宿登记、通缉协查核对、情况报告等制度,增强旅馆业自我防范能力。

通过定期组织召开旅馆业主会议等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业主不要因一点小利,而使违法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入住到自己的旅馆内,并通过案例宣讲的形式,简单明了的向旅馆业主讲明利害关系,要求旅馆业主一旦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警。

主要参考文献

[1]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治安秩序管理[M].北京: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

[2]朱立新.上海旅馆业的现状调查与发展对策研究[J].旅游科学,2007

(2).[3]张先福.特种行业治安管理[M].群众出版社,1993.[4]朱家华.旅馆业治安管理[M].北京:

警官教育出版社,1997.

酒店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

安保部是为维护酒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保障客人、员工和财产安全的职能部门。

作好安保工作可以增强宾客的安全感、信任感,对树立酒店的良好形象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预防火灾事故

2、预防安全生产事故

3、预防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4、预防食物中毒

5、维护国家安全

6、预防交通安全事故

7、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酒店的安全保卫工作,是在落实安全防范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安全保卫岗位责任制:

1、确立酒店的安全保卫目标体系

2、经过逐级的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把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目标落实到每一个领导和员工身上,使大家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任务。

3、通过考核把各自完成的安全工作同奖惩结合起来,有利于调动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保安部是酒店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策划者,在酒店总经理的领导和当地公安、消防机关的指导下,对酒店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培训、检查、监督,主要的工作内容有:

1、配合酒店对开业期间酒店消防设备使用的检查和培训,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2、加强对酒店前台入住登记制度的检查和督促。

3、每天、每周对安全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其完好有效,每月组织对酒店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4、加强对酒店外包单位的检查及指导。

5、加强对危险物品和酒店重要部位的检查。

6、配合公安、消防和外事部门作好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和其他事故的发生。

旅店业治安管理制度

(一)住宿登记制度。

旅客住宿必须登记。

旅馆应当注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

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有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对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应当查验护照或有关证件,填写《境外人员力士住宿登记表》。

没有有效证件或签证的,必须及时报告公安部门或有关部门。

旅客住宿登记表应按日按月装订成册备查。

旅馆应当实时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1、登记凭证。

国内旅客住宿,应凭《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军官离、退休证》、《士兵证》等军人证件进行登记住宿。

确无以上证件的,可以凭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可凭《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

2、登记内容。

住宿旅客应如实填写本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旅客工作人员在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登记表中注明旅客入住时间、房间号码。

并在一小时内将住宿人员的上述信息及照片信息(无照片的,可以不录)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指登记信息不惜录入并传输到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库):

旅客退房时,旅馆应当及时将旅客退房时间录入系统

3、会议及团队住宿登记。

举办会议的,旅馆可以凭会议举办单位统一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安排住宿,参会人员的身份信息可以不录入旅馆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但应当将相关单位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会议用房数量、时间等内容统一留存备查。

旅游团队的住宿登记,旅馆可以凭旅行社统一提供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和录入,照片信息可以不输入。

4、未成年人及其他无证人员住宿。

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成年人要求住宿的,旅馆应通知其道旅馆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后,方可登记安排住宿。

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要求住宿,如有随行成年人一同的,以成年人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进行身份核对。

旅馆接待未携带有效深翻证件的人员住宿,未按以上规定操作的,均属于未按规定登记,公安机关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住宿。

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厨师身份证件或询问其被访者的姓名、住宿房间号码,旅馆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旅馆的正常秩序。

客房钥匙由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

(三)财务保管制度。

旅馆应该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务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

现金应当单独存放入保险柜(箱)。

(四)报告制度。

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采取曹氏保护现场。

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旅馆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职责

旅馆应当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应当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2、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治安、刑事案件

《旅客须知》

根据《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的有关内容,住宿旅客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旅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旅馆工作人员管理,爱护旅馆财务

二、军人、人民警察、专职守护押运人员等携带的枪支弹药,必须按规定交旅馆所在的军事部门或公安部门寄存保管。

四、严禁在旅馆内进行卖淫、嫖娼、吸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及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自觉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并如实反映情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初中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