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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科工作总结

  

  第一篇法规科工作总结

  《2016政策法规科工作总结和工作打算》

  政策法规科工作总结和工作打算

  2016年政策法规科的各项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两强两品"战略部署,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显着成效。

现将今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今年的主要做法

  

(一)氛围营造,加大力度,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基础

  1、多措并举、全力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法宣传。

一是举办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咨询活动。

紧抓我区浙江省法制宣传月活动、"1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通过在金光百货中心广场、**书城、**商业广场5次摆摊设点宣传咨询台的形式,积极解答市民对社会保险法等法规政策疑问,加强了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分发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资料达1万份。

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普法知识竞赛答题和考试。

为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员的法律素质,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水平,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与"同舟杯"行政强制法、《统计法》、金融法、"鑫目杯"刑事诉讼法、宪法知识竞赛和开展2016年度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等7次590多人次参加了知识竞赛答题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深入开展人社政策法规进社区活动。

与普法办、区司法局协作,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进社区工作。

今年,社区宣传以"社保卡"为主要内容,讲细讲透使用社保卡的意义和作用,把社保卡的好处、便利和使用方法告诉群众,使市民百姓真正了解和接受社保卡新事物。

四是开展"春暖行动"法制宣传月活动。

根据市局《关和区普法办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以"春暖人心维权益,规范用工促和谐"为主题的2016年度"春暖行动"法制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解答求职者关于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问题,深入企业解凝难,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2、形式多样,氛围浓烈,提高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效果。

一是抓好小微企业法人集中培训。

围绕今年工作任务,重点做好以小微企业经营者和人力资源干部为主要培训对象,以《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以街道为区块,以小餐饮和建筑装潢企业为重点,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有力促进劳动合同制的深入推进。

今年组织4次企业培训讲座,受到企业的肯定和欢迎。

二是未雨绸缪,抓好新开企业法人培训。

下半年2次新招企业法人和人事干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讲座,重点宣讲企业用工中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用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劳动纠纷和处理方式,以提高企业法人和人事干部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健康和谐。

三是组织企业法人座谈。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组织**时代广场、飞越时空广场企业法人座谈会进行现场互动,以你问我答的形式积极解答疑难问题,现场气氛活跃,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今年以来,共组织了6次企业法人培训和2次座谈会,700多家企业法人和人事干部参加听课,分发赠送了《劳动关系处理实务选编》、《工伤保险知识读本》、《**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政策读本》等实务操作指导资料和政策宣传资料6000份,专题培训和法人座谈会活动,得到企业的欢迎肯定和街道的大力配合。

  3、创新思路,强化服务,围绕实施"两强两品"战略,营造和谐用工环境

  为贯彻实施我区"两强两品"发展战略,有效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以"走下去"服务企业为方向,深入服务企业发展,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指导企业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营造和谐用工环境。

一是送法上门,"把脉"用工行为,服务企业梳理用工隐患。

以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人力资源政策法规为出发点,以查找用工隐患、规范用工行为目的,结合辖区企业常见用工隐患问题,从招聘、入职管理、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工资支付、休息休假、离职管理等切入点,帮助企业逐一梳理用工环节,查找企业实际用工中存在的问题,解答企业疑难言问题,减少或避免企业劳资纠纷,今年来,有选择性地服务规模企业160余家,解答劳动政策疑难问题近千余个,修订企业规章制度70余次,编印分发了《常用劳动保障政策法律汇编》、《劳动关系处理事务选编》等宣传资料2500余份,使政策宣传与服务企业紧密结合,服务企业发展与普法宣传教育的有机结合,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是指导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服务企业提升依法用工水平。

以完善制度、依法用工为落脚点,指导企业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建议修改不合法不合理内容,提高企业规章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执行性,进一步提升企业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今年以来对50余家企业解答劳动合同制度、经济补偿金政策、特殊工时制制度、工资集体协商法律规定等,指导企业梳理用工隐患,帮助企业提升依法用工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深入开展"劳动关系服务驿站"活动。

加强接待服务相关工作,以"迎进来"服务为方向,开展"和谐劳动关系驿站"活动。

以"专业、高效、热情"为服务形象,争做企业和谐用工的"贴心帮手"为努力方向,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和谐用工的困难,得到企业经营业主和人事干部的高度肯定。

今年,共接待服务来人政策咨询220余人次,来电咨询1800余人次,指导解决用工纠纷或隐患350余个,成为部分企业用工政策求助的首选对象。

  

(二)创新方式,把行政审批核查工作同服务企业相结合。

  为做好我局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注重行政审批工作的连贯性和衔接性,将服务企业发展和依法行政紧密结合,努力在完善和提升上下功夫,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优化办事流程。

一是把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相结合,对外公布电话号码,整理申报格式内容说明,减少企业办事人员多次来回奔波之苦,办理时限从规定的20日缩短至10日,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是把上门进行核查同服务企业发展相结合,更多的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今年以来累计受理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案件90家,按期办结率100%,其中上门实地核查和服务企业60多家,有效的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最大程度地减少企业的用工风险。

  (三)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积极应对复议或诉讼

  每次接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通知书后,我科及时组织案件当事人分析研究案情,提出复议、诉讼答辩方案,按期完成答辩状、诉讼代理词。

按照复议机关或审理法院的要求,按时到场进行复议答辩或出庭应诉、答辩。

同时,加强与业务科室、上级部门和法院的协调,协同业务科室人员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果或法院裁定或判决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今年共2复议1诉讼,其中1个复议支持1个撤销,1诉讼进行调解。

  (四)高效快捷,全面实行企业工资总额报备"马上办"制度

  法规科工作总结

  为不断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以群众满意为唯一标准,全面实行了企业工资总额报备工作"马上办"制度。

即对企业申报工资总额报备时,进行立即受理、立即审核,只要申报材料符合规定形式和要求,给与马上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企业工资总额报备工作的办理承诺期限由过去的"3日内"缩短为"马上办",免去企业来回奔波之苦,进一步提升政府心系群众、高效服务形象。

共办理企业工资总额报备75家。

  二、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重点,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加强政策法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努力全面完成科室各项工作任务。

总体工作思路如下

  

(一)创新思路,加大力度,深入开展劳动法规培训服务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订单式"政策服务。

以辖区规模企业的经营者、劳资干部和其他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为主要服务对象,结合企业劳动法规的培训需求和实际用工弱点,上门开展"订单式"量身服务,努力提高政策服务的实效性。

二是开展新办企业用工跟进服务活动。

按照"预防为主、服务前移"的工作思路,根据地税部门提供的新登记信息,通过电话指导、上门走访、宣讲政策、交流用工经验,赠与宣传资料、"把脉"规章制度等渠道和措施,加强对新办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服务,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稳固,从源头遏制和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三是适时开展专题性法规集中培训。

(积极与街道、行业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合作,集中相应企业经营者和人力资源干部,适时开展专题性法规集中培训。

四是开展企业法人交流会活动。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以劳动用工为重点,开展企业法律咨询与风险防范交流活动,帮助企业科学应对金融危机、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有效化解企业风险,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

  

(二)加强指导,严格执行各项备案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集体合同审核备案制度。

认真执行《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意见》等规定,严格审核企业报送的集体合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用工的稳定与和谐。

二是深入实施企业工资总额报备制度。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的意见》规定,严格审核企业工资总额报备,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

  (三)认真审核,贴心服务,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继续做好行政审批承诺制度,优化服务,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做到感情上贴近、工作上方便服务对象,热情接待,耐心解难释疑,提高工作透明度,提高审批效率,服务企业发展。

做好把行政审批工作与政策宣传相结合;把行政审批工作与送法上门服务相结合;把行政审批工作与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服务企业发展相结合,营造和谐的劳动用工环境。

  (四)加强管理,提升水平,努力展现科室服务新面貌

  加强科室廉政教育,保持"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廉洁为民的服务宗旨。

加强科室效能建设,实践节能减排,努力提高科室工作效能。

加强科室业务交流,探讨提升疑难案例的分析解决能力。

完善科室首问责任制等各项制度,健全科室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科室团体服务素质,展现"服务意识过硬、服务能力过强、群众非常满意"的科室形象。

  政策法规科

  第二篇法规科工作总结

  《2016政府法制工作总结》

  范文一政府法制工作总结

  XX年,县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省政府领导批示的省府办公厅第169期专报信息、《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简报》第8期、第28期对我县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还进行了专门介绍。

  一、服务大局,主动协调或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工作

  作为政府法律事务部门,县法制办积极从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参与制度,具体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以及协调或参与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如,依法处理网上舆情曝光的教育用房改建“别墅”案件,妥善解决市政工程新工艺价格争议引发的工程延误问题,平稳处置城中村农民住宅产权过户问题;又如,统一审批规范,制止违反规划用途的商业经营行为;针对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和欠薪企业关停事件引发的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和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和“非正常上访应对预案”制定,并在《政府法制》上刊出相关内容,指导对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的处理。

  二、创新机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发布后,县法制办结合实际,起草了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三审制”。

“一审”,即要求相关部门在起草时,其内设法制机构要出具法制初审意见,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尤其是听取曾就相关事项有过争议、提出不同意见或提起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对人的意见;“二审”,即在县法制办审查时先提出修改意见,再将修改稿以网上和书面形式向社会各界和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召集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审查、论证、修改;“三审”,即对县法制办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

对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县法制办按规定报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按月汇编,刊发《象山县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定纷止争,行政复议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XX年,县政府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1起,依法受理10起,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6起,责令履行决定1起,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3起。

从被申请人情况看,涉及规划、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部门各2起,土地、工商、卫生、建设等部门各1起;从申请人情况看,单位、法人提起行政复议的3起,公民个人提起的7起,其中5人以上提起的复议申请1起。

在审理复议案件过程中,法制办一直把是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重要尺度。

为此,县法制办不仅按照中办发〔XX〕27号《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解决机制的意见》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象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等文件,创立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议事制度、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查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作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答复答辩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审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而且对行政复议审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行政复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涉案标的大或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充分听取有关组织、人员和当事人的意见,由全办同志集体讨论提出审理意见;对案情复杂,或者短期内作出复议决定可能会引起上访上告及酿成事故的,采取延迟审理的办法,灵活运用案中协调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做到案结事了,复议为民,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XX年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90%以上,并且有3成的复议案子是通过法制办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

  四、强化落实,政府法制监督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强化政府法制监督,防止行政权被滥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是建设“法治象山”、打造有限政府的客观要求。

为此,县法制办在抓机制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实际措施的落实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大。

对各执法部门的考核不再局限于台帐资料的审查,更多结合上上门考核、日常考核等方式,对被考核部门行政执法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议,并邀请人大、法院、检察院、监察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考核结果反馈至各被考核单位,点出扣分原因和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的方向,印发情况通报,收到了不错的效果,各职能部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视提到了新的高度;二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制度初步形成。

《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发布后,有些执法单位不仅按照法制办《关于认真做好<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本部门如何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规定,而且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运用了从轻或从重处罚、明确行政处罚办案期限和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期限、法制机构案件审核等自由裁量权内容,案卷质量明显提高,成为县“十佳行政处罚案卷”的有力竞争者;三是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工作有了突破。

以往各部门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报备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未报、漏报现象严重,对此,县法制办通过考核扣分、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发送执法监督通知书等形式,督促部门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

到目前为止,各部门报备比较顺畅,不仅对报备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定性相当准确,而且基本上做到了按时报备、月月报备;四是执法投诉问题解决取得实效。

一段时间,法制办接到数起关于制止城区违规建房不力的投诉,反映执法部门虽然数次进行现场检查、制止,但违规建房者在被检查后或利用部门休息放假的时间里,加紧施工,周而复始,投诉者和执法部门一筹莫展,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经调查,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在于职能部门执法人手缺少,与辖区镇乡、街道分工不明确,日常监管出现空隙。

法制办与相关单位沟通后,要求对违规建房者在整改不力的情况下,坚决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此类事件的解决,不仅投诉群众非常满意,相关长效执法机制也得以确立。

法规科工作总结

  五、夯实基础,法制队伍建设得到积极推进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政府法制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新形势对法制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面对各地法制队伍总体力量比较薄弱,并且发展极不均匀的情况,法制办从我县实际出发,一方面抓法制办自身队伍建设,在县领导的支持下,配置了法制办专职副主任,并增设了复议应诉科;另一方面抓政府部门法制队伍建设,指导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努力创造条件设立法制科室,其他部门和乡镇、街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为法制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

目前,全县法制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各行政机关均确立了法制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专职人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了一定的组织保障。

此外,由法制办牵头组建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当好领导决策参谋,很好地弥补了政府法制在民事、经济、刑事方面法律业务的薄弱环节。

此外,法制办还积极参与领导交办的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等紧要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虽然XX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实绩,得到了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肯定,但政府法制任务重、编制少,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局面并未改变,主动开展调研等工作还相对不足,解决疑难问题和法制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这都有待在来年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XX年政府法制工作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工作要求,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加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以参与行政管理综合配套改革为锲机,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着力规范行政行为,着力增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各项工作,努力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动象山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县政府组织起草制定以下工作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制度等。

  二、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通过清理,调整、取消一批擅自设立或超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非行政许可项目,切实减少行政机关审批事项,并将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以降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办事成本,使群众切身感到“服务型政府”建设带来的益处。

  三、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

加大对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努力让更多的群众知晓、了解这项制度,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寻求权利救济;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的相互衔接、分工协作,对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到复议轨道上来;开辟网上行政复议通道,方便群众申请。

  四、积极实行规范性文件电子备案。

加强与市法制办、县信息办的衔接,利用他们的技术优势和软件开发经验,加快构建行政执法数据库,结合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电子备案审查制度,定期对执法主体各类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使之成为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的重要手段。

法规科工作总结

  五、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

继续当好领导参谋,从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面上探索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加强依法行政。

同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监督力度,积极探索从被动接受监督投诉到主动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的新途径,并督促各执法主体全面落实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细化、量化工作,与梳理后的行政执法依据一道在网上主动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范文二XX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

  20XX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依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创新政府法制工作,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进程,为构建“和谐榆林”提供法制保障。

  一、组织筹办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

  为了全面总结20XX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

年初,经市政府同意,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谢胜喜作了重要讲话,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军道出席指导了会议,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苗保柱作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报告。

各县区分管法制工作的县区长、法制办主任和市直各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贯彻国务院《纲要》和中省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准确领会精神实质,有效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全面推进全市各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

根据《榆林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所确立的目标和任务,市政府法制办和各县区法制办签订了《榆林市县区政府法制办2016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这在全省法制系统还属首创。

该《责任书》明确了责任人、责任目标、责任考核、责任书期限,将各县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政府法制工作紧密联系起来。

其中责任目标中包括内部管理目标、推进依法行政目标、规范性文件工作目标、行政复议和具体行政行为目标、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共分为五大类25项内容,总分数为100分,每一项内容都规定了具体的分值。

同时将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对考核进入前八名的县区法制办进行奖励,后两名的对其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责任书签订后,各县区法制办的工作积极性大增,后进县奋力追赶,先进县努力创新,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达到强力推进县区工作的效果。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制定依法行政年度计划。

年初,我办根据《榆林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起草了《榆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工作要点》(榆府法发〔2016〕4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榆政发〔2016〕5号),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和政府法制工作作出整体部署和具体安排,明确了今年政府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二)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搞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

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榆林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暨行政执法考评领导小组的通知》(榆政办函〔2016〕134号),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秘书长、法制办主任为副组长及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推行工作的领导。

二是印发了《榆林市人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榆政办发〔2016〕61号),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和要求后,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都十分重视,按照要求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科室和人员。

三是召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动员大会。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统计,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北平,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苗保柱以及各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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