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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恒达1996已婚妇女的住宅空间体验

已婚婦女的住宅空間體驗

(畢恒達。

(1996)。

已婚婦女的住宅空間體驗。

《本土心理學研究》,第6期,頁300-352。

摘要

國內的空間研究,雖然從早期只重視形式與功能的狹隘取向中解脫,進而處理空間中的歷史與社會關係,但是性別議題仍然受到極大的忽視。

而婦女研究則關心女性的角色與地位、婚姻關係、性騷擾與侵害以及親子關係,空間並沒有在此性別論述中得到應有的重視。

本研究即企圖以婦女的居住空間體驗為出發點,以彌補此一理論與研究的罅隙。

家一直是社會科學家所追求的充滿意義、讓人感覺安全與依戀的理想空間。

然而這些研究,經常忽略婦女在創造家與社區地點感所付出的精神與勞力,漠視家庭暴力的存在,也模糊婦女住宅空間的具體而複雜的體驗。

藉由問卷調查與深入訪談,本文討論家的意義的建構,住宅空間的決策、使用與維持,住宅空間如何反映與形塑家中的社會關係,以及如何藉由空間的改造以轉化既有的性別關係。

 

一、家的意義

 

一位在別人眼中婚姻幸福的女士,也覺得自己的家庭生活美滿。

但是有幾次她又覺得不大對勁,總覺得家裡有什麼問題。

雖然家中到處有她的蹤影,但是她又找不到屬於自己的地方。

然而她不敢繼續往下想,她懷疑自己是否有被迫害妄想症,於是她只好把這種不安埋藏在內心深處。

到底她的不安是什麼?

為什麼她不敢正視自己的感覺?

這是個人的情緒嗎?

還是許多婦女共同的處境?

住宅是絕大多數人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場所,然而住宅的意義為何?

目前社會心理學的研究,主要有二種理論取向。

一為心理分析,亦即將住宅視為自我的原型;另一種理論取向則著重在住宅所傳達的社會性象徵。

然而這兩種取向,大都不是將人視為具有普遍性同質的人,就是將家視為一個整體,忽視家中不同成員的差異。

輓進女性主義有關家的研究,則揭示了女性不同的家的體驗與意義。

 

(一)心理分析

非人類環境(nonhumanenvironment)並不是佛洛依德心理分析理論的主要興趣。

對於佛洛依德而言,人的生活是被社會與人際環境所引導與形塑,物只是性心理的需求與衝突的外在表現。

它扮演一個被動的角色。

物的內在性質被化約成人或身體的一部份。

Searles(1960)引用臨床資料說明非人類環境的重要性。

他舉出幾個人與自然或人為環境維持成熟關係所帶來的心理益處:

1)紓解各種痛苦或焦慮的感覺;2)增進自我瞭解;3)加深對真實(reality)的瞭解;4)加強對同胞的接受與尊重。

雖然他也舉出物在人類成長過程中扮演較為積極的角色,如在遊戲中,增進兒童的靈巧、想像力與分辨能力,以及居住在熟悉的環境裡帶來的安全感,但是其隱含的假說仍反映了佛洛依德的理論,即人與非人類的關係是幼兒人際經驗的結果。

Marc(1977)則指出嬰兒在母親的子宮裡太舒服了,以至於他不想離開它,並且在出生之後就努力想再回到子宮裡,因此他蓋房子。

房子的形式已經藏在人的內在。

與其他世界隔離的非洲人,仍保有最原始的生活方式,他們的兒童所畫的房子就傳達他們內在的聲音。

當兒童畫房子的時候,他並沒有參考外界的模型。

那個房子大致上是對稱的、輪廓並不清楚、基礎差不多是圓形的,其實它就是子宮。

當人們建造一間房子時,他就是在創造一個和平、平靜和安全的領域,它是母親子宮的複製。

從那裡我們離開世界去傾聽我們內在的韻律,並且創造一個屬於我們自己、免於危險的安全地方。

當我們跨過房子的門檻,把門從我們後面關上時,我們就可以和自己成為一體。

Cooper(1974)採用楊格(Jung)的理論架構以解釋住宅的象徵作用,即普遍的集體潛意識聯結人們及其原初,而原型--心理能量的節點--必須藉著象徵向外表現。

Cooper指出住宅是自我的基本象徵。

她引用社會科學文獻、文學、詩與夢的分析,以說明居室反映了人們如何正視自己為一個獨立個人以及其與外在世界的關係。

Cooper視家為心理的延伸,經由和物質世界的親密關係,使得人格能夠成熟地成長。

但是如果住宅裡住的是房客、沒有關係的人群、僕人或定期來訪的客人,那又如何?

它是誰的自我象徵?

大多數人並沒有自己建造房子。

房屋做為一種商品,而且可能已經由陌生人住過幾年,如何能傳達此種象徵?

(Saegert,1985)此外,住宅不只象徵自我為一獨特的人,也象徵團體認同(Pratt,1982)。

而Cooper有關獨立住宅做為一普遍、不變的象徵形式的論證則只是靜態的描述,忽略了地產商與政府政策在形塑獨立住宅市場所扮演的角色。

(二)住宅的社會表徵

Chapin(1935)嘗試利用四個尺度以決定人們的社經地位:

文化設備、有效收入、物質資產以及社區活動的參與。

他發現只要知道客廳裡的設備與東西就足以判斷一個人的社經地位。

然此一分析只顯示客廳的東西與其他指標的相關度,但是以之做為社經地位的指標則落入了定義的循環(Baudrillard,1981)。

假設客廳反應了人們社會認同的表現,許多研究者(如Amaturo,Costagliola,&Ragone,1987;Bonnes,Giuiliani,Amoni,&Bernard,1987;Duncan&Duncan,1976;Laumann&House,1970;Pratt,1982;Weisner&Weibel,1981)沿用Veblen(1899)的「炫耀性消費」(conspicuousconsumption)以及Goffman(1959)的「前台」(frontregion)的概念,以研究客廳陳設與社會地位的關係。

他們除了關心社經地位的指標,也探討居民的社會與政治態度(Laumann&House,1970);他們不只調查居民客廳陳設的清單,也探討其式樣(Laumann&House,1970)、佈置方式與維護(Amaturo,Costagliola,&Ragone,1987)。

但是由於他們沒有考慮權力結構的社會過程,因此無論其實證之統計關係如何的精密都無法給予我們一幅階層社會的圖像(Baudrillard,1981)。

Duncan與Duncan(1976)探討不同性質的社會地位以及表達社會地位的不同管道與方式。

他們比較美國波士頓與印度二地區的傳統與新興社會菁英的家庭消費模式,並且利用社會網絡的可穿透性(impermeability)以解釋此二團體的差別。

傳統菁英將錢花在社交活動以表達其社會身份。

他們有一個極為緊密的社會網絡,因此可以依賴口語以維持其聲譽。

但是新興菁英處於較鬆散的社會網絡,因此需要較持久可見的證據,例如住宅與裝潢,以重複地向不同的觀眾展示自己的地位,而不致耗盡其資源。

這些研究代表了社會科學裡的一支傳統,認為在現代消費社會裡,表現社會地位是住宅與物的主要意義。

然而McCracken(1987)發現許多現代北美的中產家庭,利用物以營造家的感覺(homeyness),做為對抗地位競爭的堡壘。

這個居家環境給予人們凝結與滿足感,並使人們遠離對於權勢的永無止境的追求。

 

(三)家的意義的性別差異

Despres(1992)曾歸納許多經驗研究中居民所提出的家的意義。

她指出家的意義包括:

1)家提供安全感與控制;2)家是個人理想與價值的反映;3)家是形塑個人的居住環境;4)家提供永恆與連續性;5)家是與親友交流的場所;6)家是活動的中心;7)家是外在世界的避風港;8)家是社會地位的象徵;9)家是一個實質空間;10)家是一種擁有權。

綜結以上有關家的意義的研究,可以發現絕大多數的研究都強調家的正面價值。

將家視為一個溫暖、安全、親密、歸屬的場所。

然而這些帶有男性價值觀的研究者,卻經常忽略了婦女對家務勞動的投入,也遺忘了家庭暴力的存在,更模糊了婦女在家中的具體經驗。

Schott(1991)質疑高達美用「在家」(athome)做為理解我們與語言傳統之間關係的隱喻。

因為重要的不只是在家,我們還要問這個家是在那裡,而又有那些歷史被消音以保護這個家。

因此我們必須正視婦女在創造家與社區的地點感與歸屬感時,所付出的精神與勞力。

家一方面是婦女認同的地方,另一方面也限制了婦女成長的機會。

對於男人而言,家可能是白天辛苦工作之後,晚上回來休息的地方;然而家卻是婦女家務勞動的場所。

同時有越來越多的女性研究者指出,對於女性而言,這些日常生活的空間經常充滿了痛苦的故事。

家可能不是安全的地方,而是壓力的來源。

有些婦女必須在情緒、認知與行為方面,遠離那些與創傷連結的生活空間。

而長期的受害者,可能持續地搬家或壓抑童年空間的記憶。

有的則由於沒有能力離開家而覺得無助(Rubinstein,1993)。

Hayward(1975)有關「家的意義」的研究發現女人較常將家視為自我認同的表達。

對婦女而言,家的意義在於重要的社會關係;家同時也是一個個人化(personalization)的場所。

而男人則較常將家視為一個物理空間(physicalspace),並將家的意義與童年連結。

亦即在離開以家為中心的童年生活後,男人較難與家有感情的黏結。

尤其是在外工作,而不分擔家事的男人。

Csikszentmihalyi與Rochberg-Halton(1981)訪問芝加哥都會區82個家庭,以瞭解在家中那些物是特別有意義的。

受訪者舉出家中他們的心愛之物,以及為什麼這些物品是特別的。

作者發現男性成年人較常提到有關「行動」(action)的物品,如電視、音響、運動器材與汽車;而婦女則比較偏愛「沈思」(contemplation)的物品,如照片、雕塑、植物、瓷器或織品。

前者比較是休閒的工具,而後者則傳達了情感的聯繫。

其他英美的性別論述中有關住宅空間的討論,有許多集中於「郊區」問題的討論(Peterson,1987)。

由於工作、休閒場所與住宅在空間上的隔離,加上大眾運輸的不便與鄰里公共設施的缺乏,婦女面臨了社會隔離、知識停滯、缺少工作機會與生活無聊的處境(Saegert&Winkel,1980)。

婦女認為郊區住宅對於小孩來講是一個比較健康的成長環境、是丈夫休息的地點、財物的投資以及社會地位的來源;但是它同時代表犧牲了都市所帶來的刺激、社會關係和獨立。

郊區更加強了公共與私密的區分,女人屬於私密的家務領域,男人屬於公共的生產領域。

面對英美郊區中婦女活動受限的處境,研究者提出提高住宅密度、住商混合與改善大眾運輸系統等對策。

台灣住宅的密度高、混合使用的程度也高,是否台灣婦女有較多的機會在外活動呢?

她們在住宅空間內的體驗是否與英美的婦女不同呢?

美國女性主義者想像中的較高密度的住宅環境,真能改善婦女的處境嗎?

國內的經驗研究應該有助於釐清上述性別/空間論述的疑點。

家對於國人而言有著更為顯著與神聖的意義,然而國內的婦女必須負擔比國外婦女更多的家事,而家庭中加諸婦女的情緒與身體暴力的事件,也迭有所聞時,我們是否也應嘗試瞭解國內婦女對家的體驗呢?

目前國內有關婦女與家的研究,著重在婚姻關係與外遇(如吳就君與顧淑瓊,1989;簡春安,1985)、家中婦女的角色與地位(如謝秀芬,1978)、婦女對於家庭與職業之間的衝突與調適(如王慧姚,1987;張介真,1988;陳明穗,1988)、婚姻暴力(如陳若璋,1988)等。

然而絕大多數的研究都沒有碰觸住宅「空間」的問題,它至多只是研究的背景變項而已。

例如,陳若璋(1993)有關性騷擾與性侵害經驗的研究,家、公車、圖書館等只出現在受訪者所提到的侵害地點,而作者並沒有對這些空間作進一步的分析。

胡幼慧(1995)有關三代同堂的論文,說明家庭式私化的政治意識型態如何以道德教條和家庭主義的文化建構力量,阻礙了老年人的現代制度式福利政策的發展。

她指出三代同堂的居住方式,忽視老年女性依賴問題、隱形了媳婦的角色、造成女性在父系空間的邊緣爭取微小的資源、重男輕女的養兒防老制則引發對兒女的不平等待遇。

齊力(1993)根據臺灣省家庭計畫研究所民國62、69、75年「臺灣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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