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湖大道道路工程监理细则.docx
《上湖大道道路工程监理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湖大道道路工程监理细则.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上湖大道道路工程监理细则.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2-11/19/55ce3ab8-716e-43a2-bf2b-88812e724665/55ce3ab8-716e-43a2-bf2b-88812e7246651.gif)
上湖大道道路工程监理细则
海安开发区上湖大道新建工程
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宁波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海安开发区上湖大道新建工程实施监理工作。
本着“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等,履行监理职责,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为顺利完成监理工作,特制定如下监理实施细则。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本监理实施细则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2、工程概况及专业特点
一标段:
北起海防路,南至桩号K1+123处,桩号范围为K1+000~K1+123,工程长度为1123,红线宽度为76.0m,起点接到海防路机动车道边缘。
二标段:
K1+123~K3+304.084,全长2181.084m;道造价人才网路红线宽76.0m。
道路标准段:
7m(绿化带)+3m(人行道)+5m(非机动车道)+5m(侧分带)+12m(机动车道)+12m(中分带)+12m(机动车道)+5m(侧分带)+5m(非机动车道)+3m(人行道)+7m(绿化带)=76m(规划红线宽)
交叉口渠化段:
7m(绿化带)+3m(人行道)+5m(非机动车道)+5m(侧分带)+12m(机动车道)+9m(中分带)+15m(机动车道)+5m(侧分带)+5m(非机动车道)+3m(人行道)+7m(绿化带)=76m(规划红线宽)。
设计为城市主干路Ⅱ级标准。
机动车道计算行车速度50Km/h(交叉口内计算行车速度为:
直行车35km/h,转弯车25km/h)。
本道路工程,施工线长,土方、沥青砼运输存在一定的难度,必须合理组织。
本工程土方开挖及土方回填工作量大,要有可靠的取土源作保证。
三、土方路基施工监理控制要点、工作方法及措施
路基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以保证路面的稳定。
其质量控制的核心为:
选择适宜的路基填料,在最佳含水量状态下,通过规范的施工,按设计路线及几何尺寸压实达到规定要求。
路基的工程质量缺陷往往会造成日后路面的裂纹、车辙、波浪以及桥头跳车。
路基施工及监理应以工程承包合同文件、施工图设计要求及国家、交通部等所颁发的各类设计、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及公路交通类试验规程为依据。
路基质量监理内容一般包括:
便道便桥修筑及维护、路线放样、场地清理、填料选择、河塘清淤回填、填前碾压、路基挖方、环保人才网路基填方,路基整修等方面。
1、便道修筑及维护
(1)承包人应将修筑便道的方案报驻地监理办审查。
(2)便道外侧需设置公里桩和百米桩。
(3)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配备专人对便道进行养护,并有环保措施,以保证其正常使用。
便道应达到以下标准:
①便道畅通,阴雨天重车也能通行无阻;
②雨后不积水,轿车上路不打滑;
③应配备专用于便道的洒水车经常洒水,防止扬尘;
④边沟要及时整修,保证排水畅通。
2、测量放样监理
(1)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认真阅读设计文件,了解全线纵坡、弯道、超高路段的设置情况。
(2)审查承包人的测量成果资料,其内容应包括:
承包人在开工前进行的导线、中线的复测,水准点的复测与增设,导线点的加密,横断面按设计断面复测。
(3)驻地监理工程师核准测量成果后,承包人应按图纸要求,现场设置路基用地界桩和坡脚、路堑堑顶、截水沟、边沟、护坡道、弃土场等的具体位置桩,报现场监理复查。
(4)路基每填筑三层之后,由测量监理检查一次中桩坐标及高程,路基分区时,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进行的中桩坐标及区顶高程进行核查。
3、河塘清淤回填
(1)清淤前现场监理按照图纸要求认真对淤泥顶标高和清淤范围进行复核,并报指挥部确认。
(2)承包人按图纸要求完成清淤后,进行河塘的标高测量,经现场监理复核后报指挥部确认。
(3)河塘清淤后回填时,必须选用合格的填料进行填筑,在河塘坡上挖成反向台阶并有足够宽度。
填筑时必须分层,碾压一层,自检和抽检一层。
在路基边坡处必须超宽填筑,保证河塘范围内碾压到位。
必须确保河塘填筑的压实度和稳定性。
河塘填筑前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监理工程师论坛含水量在最佳状态下的填料,以防止天气变化而影响河塘填筑质量及施工进度。
4、场地清理
(1)在施工前检查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是否全部砍伐或移植,砍伐的树木应堆放在路基用地之外,并妥善处理。
(2)检查路基用地范围和取土场范围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至少150mm的草皮、农作物根系和表土清除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清理的树根、拆迁建筑物后的残渣或遗留的不适宜材料是否彻底清理出路基用地范围。
(4)检查沿线是否有隐蔽的水井、坟坑或洞穴,若有,必须督促承包人认真回填夯实。
(5)在场地清理之前,应在路基两侧开挖临时排水边沟,以便降低地表水。
5、填前碾压
(1)路基填筑前应列表做好路基施工段落划分;场地清理工序完成后,应由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填前碾压工序。
(2)填前碾压的压实度必须达到设计文件的规定要求,清表后压实度≥90%。
路堤基底原状土的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换填,换填深度应不小于30cm,并予分层压实。
在深耕地段必要时应将松土翻挖,土块打碎后回填、整平、压实。
6、路基挖方
(1)承包人在深挖路堑(含高边坡)开工前28天,应根据路堑深度、长度、边坡高度、地形、地质、开挖断面、土方调配及弃方等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作业计划报监理批准,否则不得开挖。
(2)路基挖方前必须做好截水沟和临时排水设施。
路基开挖后,如发现有地下渗水,应加深边沟并及时设置盲沟,将地下水引出路基范围。
(3)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始终保持路基排水畅通,监理应督促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降水、附近地带流入的地面及施工用水,疏导、堵截、隔离对路基有害的地下水。
(4)挖方路基有不同土石分层时,承包人就尽可能按土石分类进行开挖,并应将挖出的适用材料与非适用材料严格分开。
(5)开挖弃方或不适宜的材料,监理应通知承包人丢弃。
弃方不得占用农田,且要做到弃土堆置整齐、稳定、边棱顺直,表面平整,排水畅通,避免对土堆周围的建筑物、排水系统及其它任何设施产生干扰或损坏,应在弃方周围设置环保挡墙,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6)半挖半填路段,常遇到局部有较大缺口,施工中必须把缺口处树木、杂草及不适宜材料清除后方可开始填筑。
半挖半填的半填处,必须先放出坡脚线,斜坡应按规范要求挖成台阶,然后才能分层填筑、碾压,且压实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为防止路基的不均匀沉降,需要时可建议在半挖半填处设置土工格栅等。
(7)路堑上下边坡要稳定,边坡符合设计要求,且边线直顺,曲线圆滑,边沟顺畅,雨天无积水。
截水沟位置、方向、结构符合设计要求。
(8)深挖地段的土质路基、工程地质不良路段应尽可能避开雨季施工。
雨季开挖土质路段时,宜分层开挖,每层底面应设大于2%的纵坡,挖方边坡宜沿边坡预留30cm厚,待雨季后再修整到设计坡线,开挖路堑宜于距路床顶30cm时停止开挖,并在两侧挖排水沟,待雨季后再挖到设计标高。
7、路基填方
(1)填料要求
①严格禁止使用淤泥、沼泽土、冻土、有机土、含草皮土、生活垃圾、树根和含有腐朽物质的土或规范、设计文件、上级文件明文规定不能用于路基的填料。
②驻地监理办会同承包人对挖方、料场的路堤填料取有代表性的土样进行颗粒分析、含水量与混合密度试验、击实试验等,确定填料性质,若不符合规范要求,应在开工前要求更换料场。
若填料能用于工程,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同填料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或综合毛体积密度后用以控制路基压实度。
③性质不同的填料应分开挖运、分层铺筑,不能混用。
不同材料分开填筑时,同一种材料的填筑厚度不得少于50cm。
④施工过程中,应严格禁止填料中混有不适宜的材料及土壤、杂草、垃圾等,如有发现,监理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将不适宜填料清理出施工现场。
⑤填料粒径要严格控制,解小工作必须在料场进行,不允许在摊铺现场采用大面积人工敲碎方法解小,现场监理应严格控制粒径的大小及解小的方法。
⑥路基填筑时,两侧应超宽设计至少30cm,以保证边缘路基的压实及施工安全等。
(2)施工准备
①监理开工前检查承包人准备情况,包括承包人的人员到场情况,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检查进场机械、材料、试验设备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②填筑路基前,承包人必须先挖好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一般不得小于50cm×50cm,并保持畅通。
路基填筑一般应先疏干积水、降低地下水位,再进行清表、碾压,原地面压实度达到要求后方进行路基填筑。
(3)路基填筑施工
①路基填筑施工中,应在试验段施工结果的基础上,确定松铺层厚。
最大颗粒不大于松铺厚度的2/3,采用机械辅助人工整平,20吨(静压)以上低频高幅振动压路机,碾压速度控制在1~2Km/h(其他填方路基4km/h),路基填筑中要求采用挂线、标高、打方格严格控制松铺厚度;每侧填筑宽度应超出设计宽不小于30cm,压实后的路基表面应平整,路拱不小于2~4%。
②填方路段每1~3层,应恢复一次中桩;为保证上层填料质量,在保证后续施工压实度情况下90区必须进一次削坡,以避免最后削坡时大量不适材料填在93区。
③刷坡同步,每层路基填筑后应立即进行刷坡(不小于30cm的预留超宽仍应保留),每隔20m在路基边坡上用砂浆抹一道临时流水槽,防止雨水冲刷边坡。
④百米标尺,整百米处必须在左(右)侧打设有明显桩号的百米桩,并应设公里桩标尺及合同段间交界牌。
⑤承包人应逐层逐段自检碾压后的路基压实度,自检合格后,填报中间报验单,向监理申请抽检。
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申请后的24h内到达现场按规定频率检测,检测合格后签字认可,并允许承包人进行上层铺筑。
⑥挂牌施工,每个路基施工段落(超过1公里时,以1公里作一个施工段落)必须设40×60cm标示牌,标示牌形式及标示的内容为:
起讫桩号:
K+~K+;松铺层厚:
cm;压实层厚:
cm;最大粒径:
cm;压实度:
%;工程质量责任人:
;自检人员:
;现场监理:
。
⑦完工后验收的质量标准、检查项目、方法和频率见附表。
土方路基实测项目
项
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二级公路
1
压
实
度(%)
零填及路堑上路床(cm)
0-80
96(86)
95(83)
密度法:
每200M2
每压实层测4处
路
堤
(cm)
上路床
0-30
96(86)
95(83)
下路床
30-80
上路堤
80-150
94(83)
94(81)
下路堤
>150
93(80)
92(81)
2
弯沉(0.01mm)
不大于设计计算值
按附录Ⅰ检查
3
纵断高程(mm)
+10,-15
+10,-20
水准仪:
每200m测4断面
4
中线偏位(mm)
50
100
经纬仪:
每200m测4点,弯道加HY、YH两点
5
宽度(mm)
不小于设计值
米尺:
每200m测4处
6
平整度(mm)
15
20
3m直尺:
每200m
测2处χ10尺
7
横坡(%)
±0.3
±0.5
水准仪:
每200m测
4个断面
8
边坡
不陡于设计值
尺量:
抽查每200m测4处
外观鉴定:
a.路基表面平整、密实、曲线圆滑,边线顺直。
b.边坡坡面平顺稳定。
(4)特殊填方路段质量监控要点
路基不均匀沉降是路基施工中存在的通病,主要是由于填层过厚、粒径过大、处理不当、压实不够等原因引起,为了消除此质量通病,驻地办监理工程师将督促承包人对合同段内易产生不均匀沉降的路基,如横向半填半挖路段、纵向填挖交界路段、填河塘路段及高填土路段等敏感路段的填筑,必须摸清情况,针对路段不同类型按照设计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