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残疾人联合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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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残疾人联合会
光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光山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残疾人联合会主要职能
二、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光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
光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光山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光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县残联主要职责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在我县的宣传贯彻落实。
二、听取残疾人意见,反应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三、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五、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六、研究编制本县残疾人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相关法规、政策,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七、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净居寺名胜管理区残疾人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八、负责对全县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指导管理。
九、开展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光山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一级预算部门数量
一级预算部门数量一个
2、财政部门已批复预算部门数量
财政部门已批复预算部门一个
3、应公开的部门数量(含部分公开部门)
应公开的部门数量(含部分公开部门)一个
县残联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内设办公室、组联股,下设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和残疾人托养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全部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现有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3人。
残联现有人员22人,其中在编在职在岗16人,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具体单位名称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光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
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3
残疾人托养中心
第二部分光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光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收入总计280万元,支出总计28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增加20万元人员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光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收入合计280万元,分别是:
一般公共预算280万元(财政拨款120万元、财政运转类项目支出10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光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支出合计28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20万元,占42.86%;财政运转类项目支出100万元,占35.71%;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60万元,占21.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光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一般公共收支预算44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共计44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增加20万元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光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40万元。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万元,占6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8.8万元,占2.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光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2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万元,运转类项目100万元、非税项目60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残疾人服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光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光山县残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与去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持平。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全年安排厅(局)机关、0和0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万元;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为0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2018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
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九、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800元,主要保障局机关本级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我单位公车已上交,2016年5月份已按公车制度改革要求上交公车1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
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
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
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
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
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
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
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
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