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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

附件4

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促进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结构调整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提升行业绿色生产和智能制造水平,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工信部《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贵州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贵州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适用于已建成投产的机制砂石企业,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一、建设要求与产业布局

(一)机制砂石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主体功能区规划、当地矿产资源规划和建材工业结构调整方案。

建设用地应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使用标准。

(二)机制砂石企业应融入当地循环经济产业链,利用建筑垃圾、尾矿、废渣等固体废弃物生产再生骨料,节约自然资源,提高行业绿色制造水平。

(三)利用原矿生产机制砂石企业应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矿山建设应达到《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要求。

利用建筑垃圾、尾矿、废渣等固体废弃物生产再生骨料企业应有合法可靠的资源供给。

(四)机制砂石企业设计须达到《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GB51186要求,生产运行应达到《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JC/T2299要求。

利用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生产再生骨料企业设计须达到《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标准》GB51322要求。

(五)利用建筑垃圾、尾矿、废渣等固体废弃物生产再生骨料企业参照工信部、住建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执行。

(六)机制砂石企业应充分利用矿产、交通、物流等资源条件,建立优质砂石供应体系,推动贵州机制砂石资源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有效衔接。

二、生产规模、工艺及装备

(七)生产规模

机制砂石骨料生产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再生骨料生产规模不低于25万吨/年。

(八)生产工艺及装备机制砂石生产应优先采用先进可靠、节能、环保、安全、高效的工艺及设备,禁止使用限制和陶汰技术的装备,应满足《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JC/T2299要求。

宜采用先进的PLC生产控制、数字化管理及智能化生产技术和设备。

(九)节能降耗

1.机制砂石企业应根据用能情况,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

管理体系。

2.机制砂石企业的万吨产品能耗(不含矿山开采和污水处理),以石灰石等软岩为原料的不高于10吨标煤,以花岗岩等中硬岩为原料的不高于13吨标煤。

三、产品质量与质量管理

(十)产品质量机制砂石骨料质量应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

GB/T14685、《建设用砂》GB/T1468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等有关标准要求;高性能混凝土用骨料应符合《高性能混凝土用骨料》T/CBMF38标准要求;再生骨料应符合《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及《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等有关标准要求。

(十一)质量管理机制砂石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出厂产品质量。

1.试验室机制砂石企业工厂应建立试验室,具备砂石骨料产品质量进出厂检测项目的检验条件,按照《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JC/T2299附录A配备相关检测仪器设备,并达到《机制砂石生产企业检验室基本条件》T/CAATBS003中川级及以上

试验室要求。

试验仪器设备应经检定或校准,确认其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建立可追溯的砂石产品质量检验原始记录、台账、报表等管理制度。

2.检验要求机制砂石骨料出厂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和组批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依据供需双方协商要求可增加相应出厂检验项目,每批产品出厂应随货签发出厂检验报告单。

四、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

(十二)环境保护机制砂石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机制砂石骨料生产厂区污水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要求,湿法生产应配置水处理系统,并应循环用水。

2.机制砂石企业生产线应配有收尘系统,粉尘污染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制砂石骨料工厂应对破碎、筛分及输送等生产环节采取封闭措施;

(2)机制砂石骨料工厂应对破碎、筛分及输送转运站等扬尘点设置收尘装置,粉尘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的有关规定,并满足厂区所在地区的环保要求;

(3)对无组织排放的扬尘场所,应采取喷雾、洒水、封闭等防尘措施。

3.机制砂石骨料生产线应配置消声、减振、隔振等设施。

工厂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要求;厂内各类地点噪声限值应符合《工业企业噪

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的有关规定。

(十三)资源综合利用

1.机制砂石企业生产线宜配置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设施。

2.机制砂石企业宜充分利用尾矿、建筑垃圾、废渣等固体废物。

五、安全生产(十四)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的要求,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宜建立生产、安全、监控、物流运输等信息化管理系统。

(十五)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配备符合规定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十六)应对危险源辩识,制定应急预案。

六、规范管理(十七)机制砂石行业企业规范条件的申请、预审、审核、复审公告。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机制砂石行业企业规范管理。

2.凡已建成投产1年以上(含1年)的机制砂石企业,均可依据本规范条件自愿申请公告。

申请公告企业须编制《机制砂石行业企业规范公告申请报告》(见附1),并按

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填报人和审核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3.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接收本地区机制砂石

企业规范条件申请和初审。

初审单位须按规范条件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意见,附企业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4.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接收本地区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的机制砂石企业规范条件申请、初审意见和审核。

审核单位须按规范条件要求对初审意见进行核实,提出审核意见,附企业申请、初审材料一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集中接收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并委托行业协会等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企业报告进行复审,必要时组织现场核查。

6.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通过复审的企业进行审查,必要时征求自然资源厅等部门意见,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公告,并抄送有关部门。

(十八)公告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公告企业名单进行动态管理。

每年

3月底前,规范企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的自查报告(见附2),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协会对公告企业进行抽查。

鼓励社会各界对公告企业规范情况进行监督。

公告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撤销其公告:

1.填报相关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拒绝开展年度自查、接受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现场核查

的;

3•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的;

4•主体生产设备关停退出或者停产1年及以上的;

5•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社会不稳定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6.存有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的。

拟撤销公告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提前告知有关企业、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

被撤销公告的企业,原则上自整改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

已公告的规范企业如发生重大变化(异地改造,原地改造且主体工艺发生变化)须提出变更申请,重新填报《机制砂石行业企业规范公告申请报告》,经县、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进行变更公告。

八、附则

(十九)本规范条件中涉及的标准规范和相关政策按其最新版本执行。

(二十)本规范条件自2020年月日起施行。

(二十一)本规范条件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进行修订。

附:

1.机制砂石行业企业规范公告申请报告

2.机制砂石行业规范企业年度自查报告

机制砂石行业企业规范公告

申请报告

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

填报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审核人:

(签字)

申请日期:

机制砂石行业企业规范公告申请报告大纲

一、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所有制形式、注册地址、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现有职工人数、现有生产能力、上年度实际产量、销售收入、利润等生产经营情况(并附表格,格式见附表1-1)需提供营业执照、有关项目核准或备案等审批文件、申请企业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报表、土地证或缴纳土地使用税证明等基本证件资料复印件。

二、企业布局

1.企业布局描述(附厂区布局图及照片)。

2.建成投产时间和最后核定生产规模。

3.企业生产工艺和装备及采用的智能化、信息化有关情况描述。

三、质量管理

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描述,可提供相关第三方认证的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材料或有关情况的文字说明。

2.企业试验室检验仪器设备情况(并附表格,格式见附表1-2,可配主要设备照片)。

3.试验室人员架构情况,学历证书或工作证明。

4.质量控制过程实施信息化管理,智能数字化制造水平情况描述。

四、环境保护与清洁生产

1.企业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自验收备案,说明环评和竣工验收批复提出的有关要求落实情况。

2.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描述,可提供相关第三方认证的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相关材料或者有关情况的文字说明。

3.企业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污染监测设施综合描述(主要设施可配照片)。

4.企业排污量情况说明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5.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情况,包括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情况。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情况,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流转情况(无害化处理、处置协议等材料)。

7.企业应对申请公告当年及上一年度内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是否发生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作出说明,如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或责令整改的,应提供完整的相关材料。

8.企业采用环保信息化监测控制系统自行监测情况及信息公开情况。

9.企业节能、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设施及运行情况(可配主要设施照片及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说明)。

六、安全生产

1.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描述,可提供相关第三方认证的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材料或者有关情况的文字说明。

2.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许可证书,如不能提供应进行文字说明。

3.企业上缴税收和交纳职工社会保险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复印件。

5.企业应对申请公告当年及上一年度内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发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做出文字说明,如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或责令整改的,应提供整改完成的相关材料。

七、审查意见表

1-3、

各级主管部门审查时填写意见,参照格式见附件表

1-4。

注:

所有材料及说明的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表1-1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经济类型

□国有□集体□民营□外商独资□中外合资□港澳台投资

企业形式

□有限责任□殳份有限口投份合作制□个人独资

股权结构

是否上市情况

□A股股口日股□其他

是否通过认证情况

□质量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

□环境管理体系□只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其它

纳税信用等级

申报上年度企业财务情况(万元)

总销售收入

总利润

上缴税金总额

资产总额

净资产总额

申报时员工情况

全体员工:

人,其中从事生产人,管理人,技术人

包括特种人员:

人。

申报上年度生产能力(万吨),固废处理及生产线规模

(万吨/年)

申报上年度实际产量(万吨),固废实际处理量(万吨)

用地总面积(平方米)

设计年产能情况(万吨),矿山储量和开采年限情况

清洁生产与除尘装置情况,复垦情况。

噪声、废渣、废水、粉尘等处理情况

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情况

附表1-2

企业试验室检验仪器设备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备注

1

砂石振筛机

2

针片状含量测定规准仪

3

砂子骨料级配测定套筛

4

碎石骨料级配测定套筛

5

容量筒

1L

6

容量筒

10L、20L

7

天平

称量100g,感量0.01g;

称量1000g,感量0.1g、

感量1g;称量10kg,感量

1g、感量10g各一。

8

台秤

称量50kg或100kg,感量

50g。

9

量筒

20ml、100ml、1000ml

10

亚甲蓝测定仪

三片或四片叶轮搅拌机

(600±60)rpm

(600±60)rpm

11

鼓风干燥箱

105±5C

12

压力试验机

50kN〜1000kN

13

受压钢模

由圆筒、底盘、加压压块组成(机制砂同

GB/T14684;碎石同

GB/T14685)

14

放大镜

(3〜5)倍放大率

注:

可增加已有设备。

附表1-3

生产线执行规范条件情况

生产线名称

建设地址

投产时间

上年度实际产量

申报企业名称

(单位公章)

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办公电话及邮箱

与规范条件一致性对照

序号

规范公告事项

企业申报情况

备注

1

主要规范条件

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2

项目用地批准文件

3

项目环保批准文件

4

采矿权证或长期供货合同

非金属矿采选企业提供

5

规模、工艺与

装备

设计规模

6

主要装备及能力

7

质里官理

近12个月内的质量抽

查报告或型式检验报告

8

生产许可证

实施许可管理行业提供

9

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证明

10

节能降耗

单位产品能耗

11

近期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年耗标准煤5000吨及

以上企业提供

12

清洁生产

主要污染物排放

噪音、粉尘、污水、废

弃物等

13

排污许可证或污染物排

放达标证明

14

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证明

15

安全生产和

社会责任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6

上年度纳税凭证或证明

17

上年度社保金缴费凭证

或证明

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有效证明

注:

1.每条生产线填报一份表,纸面不敷、可另附页。

其中:

采矿权证、质量管理体系、能源利用状

况报告、排污许可、环境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税与社保金缴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可填报独立法人整体情况。

2.证明材料填写编号或文号。

附表1-4

审查意见表

企业名称

审查时间

企业地点

审查意见及建议:

审查人员签字:

日期:

审查单位:

(盖章)

年月日

机制砂石行业规范企业年度

自查报告

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

填报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审核人:

(签字)

填报日期:

机制砂石行业规范企业自查报告大纲

、企业概况

后)

(二)企业变更情况

填报下表,并用文字具体描述变更情况

企业变更情况一览表

类型

是否变更

名称变化

与其它规范企业兼并、重组

生产规模变化

主体装备或工艺变化

企业搬迁

企业分立

与非规范企业兼并、重组

其他

注:

1.需提供地方有关部门的备案文件。

2•需重新提出纳入《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管理申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

《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规定进行审查。

(三)相关材料

1.企业名称变化的相关说明

2.企业兼并重组的相关说明

3•生产规模变化的相关说明

4•装备变化的相关说明。

5.其他。

二、产品质量

(一)产品情况文字描述企业产品结构、品种、质量、上一年度产量情况。

(二)相关材料

1.相关产品认证或检测检验报告。

2.质量管理情况。

3.其它。

三、工艺与装备文字说明与申请时有变化的情况。

四、清洁生产与环境保护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说明

1.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噪声防控及达标情况。

2.水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3.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流转情况。

4.矿山复垦或绿化情况,并配置照片。

(二)相关材料

1.排污量上一年的年度执行报告。

2.企业上年度自行监测情况,包括监测方案的制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以及信息公开情况。

3.清洁生产与环境保护年度自查报告。

4.对上年度内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是否发生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做出说明,如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或责令整改的,应提供整改完成的相关材料。

五、能源消耗

如果企业实际值与上一年度发生变化较大,需要说明原因并写出采取的措施。

六、安全、职业卫生和社会责任

(一)安全、职业卫生和社会责任

1.简要描述企业安全、职业卫生和社会责任情况。

2.对上年度内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发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做出文字说明,如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或责令整改的,应提供整改完成的相关材料。

3.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和年度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二)相关材料

上年度纳税、社保缴纳的相关材料。

注:

所有材料及说明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文字和附表均需要填写完成。

附表2-1

企业基本情况表(变更后)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经济类型

□国有□集体□民营□外商独资□中外合资□港澳台投资

企业形式

□有限责任□殳份有限匚股份合作制□个人独资

股权结构

是否上市情况

□A股股口日股□其他

是否通过认证情况

□质量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

□环境管理体系□只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其它

纳税信用等级

申报上年度企业财务情况(万兀)

总销售收入

总利润

上缴税金总额

资产总额

净资产总额

申报时员工情况

全体员工:

人,其中从事生产人,管理人,技术人

包括特种人员:

人。

当年度生产能力

(万吨),固废处理及生产线规模

(万吨/年)

当年度实际产量(万吨),固废实

际处理量(万吨)

用地总面积(平方米)

简述设计年产能情况(万吨),剩余矿山储量和开米年限情况

简述清洁生产与除尘装置情况,复垦情况。

简述噪声、废渣、

废水、粉尘等处理

情况

简述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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