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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书

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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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目 录

  第一章 目标与策略

  第二章 强化枢纽地位

  第三章 推进区域一体

  第四章 融合交通土地

  第五章 持续轨道建设

  第六章 升级公交服务

  第七章 延伸慢行网络

  第八章 优化道路功能

  第九章 引导车辆使用

  第十章 提升管理水平

  第十一章 营造低碳环境

  附表 近期措施汇总表

  附图 深圳市综合交通规划布局图

第一章 目标与策略

第一节 发展形势

  第一条 经过三十年的发展,深圳市初步建成了现代化综合交通系统,为深圳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新的历史时期,深圳市进入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发展阶段,加快转变交通发展方式,提高交通服务质量,打造低碳绿色交通,建立现代化国际化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成为深圳城市交通发展的战略选择。

  第二条 转型是下阶段深圳城市和交通发展的最主要特征,经济发展方式、区域及城市空间结构、人口构成、居住及就业的空间分布、交通需求特征等都将发生一系列巨大变化,交通发展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

  

(一)城市定位的提升,经济发展的全球化,为深圳参与更大范围内竞争提出更高的交通发展要求。

  国家赋予深圳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际化城市、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等新的发展定位,要求深圳充分利用地缘优势,积极参与全球化经济竞争,进一步扩大深圳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扇面的辐射,强化对区域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将带来交通需求的持续大幅增长。

  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带来人口结构变化,现代服务业等高端产业领域的从业人口数量将进一步增加,常住人口比例持续提高,居民日平均机动化出行次数将大幅增长,预计到2030年,全市客、货运周转量分别为2010年的3.2倍和2.3倍。

  (三)区域合作进程加快,都市圈城镇群空间结构的变化,将促使城市交通需求在更大范围内重新分布。

  随着《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实施,区域一体化进程加速,珠江东岸地区将形成以港深为中心的大都市圈注1格局。

未来深圳中心城区注2交通圈将向原特区外扩大,通勤交通圈将扩展到东莞和惠州的临近地区,客运交通需求向中心区和主要交通走廊进一步集聚,高峰时段通勤交通将大幅增长。

  (四)小汽车保有量持续高速增长,中心城区将面临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的巨大压力,交通出行方式结构注3亟待优化。

  近年来深圳市机动车保有量年均涨幅高达16%,目前已超过200万辆,道路车辆密度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与此同时,公共交通对市民的吸引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轨道二期的开通对于缓解现状交通压力发挥了较大作用,但由于轨道与其它交通方式尚未完全实现高效的一体化整合,而且受轨道建设能力与周期限制,深圳的轨道交通难以满足未来几年机动化出行快速增长的需要。

如果不采取必要的交通综合调控措施,缓和小汽车过快增长,尽快提升公交服务水平,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将陷入严重拥堵的困境。

  (五)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交通环保意识增强,对交通品质提出更高要求。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对于交通安全、生态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不断增加,交通出行需求逐渐呈现多样化、高标准的特点。

推动城市交通低碳绿色发展,提升城市交通系统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宜居宜业的交通出行环境,将是深圳市城市交通发展面临的重要任务。

第二节 发展目标

  第三条 按照深圳市委市政府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战略目标和创造“深圳质量”的新要求,围绕《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深圳交通发展的目标是建设全球性物流枢纽城市,打造国际水准公交都市,构建国际化现代化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四条 以交通发展目标为指引,深圳将努力实现开放、畅达、可靠、公平、低碳和安全等六类交通发展指标:

  

(一)建立开放交通:

完善城市对外交通系统,提高深圳对外交通辐射能力。

到2015年,机场年旅客吞吐量和年货物吞吐量分别达到3500万人次和130万吨,深圳港年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分别达到2.8亿吨和2800万标箱,机场与港口的竞争力和枢纽地位得到进一步强化;深圳铁路交通圈3小时到达长沙、厦门等地,5小时到达武汉、福州等地,8小时到达长三角地区,12小时到达京津地区;深圳与香港核心区间轨道交通30分钟可达,虎门、松山湖、惠阳等莞惠重要节点与深圳中心区交通1小时可达。

  

(二)建立畅达交通:

持续缓解交通拥堵,提高交通运行水平。

到2015年,中心城区和组团核心区路网高峰小时平均行程车速维持在25—30公里/小时,其它区域在30公里/小时以上。

  (三)建立可靠交通:

持续推进轨道建设,升级公交服务,提高公共交通运行速度、准点率和市民满意度。

2015年轨道运营准点率达到99%以上,地面公交车辆运营准点率达到90%以上。

  (四)建立公平交通:

合理利用资源,交通投入向公共交通倾斜,提高居民公共交通出行比重。

2015年全日机动化出行中公共交通分担比例达到56%以上。

  (五)建立低碳交通:

系统推动交通节能减排工作,引导市民低碳出行,促进城市交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2015年机动车排放主要污染物总量不高于目前水平。

  (六)建立安全交通:

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率和人员死亡率。

2015年交通事故死亡率小于2.5人/万车。

  第五条 上述目标和指标的实现将有力推动深圳交通发展方式的五个转变,即:

运输方式由相对分散向综合高效转变;出行结构由个体机动交通和公共交通并行向公共交通主导转变;交通服务由保障型向优质型转变;交通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交通排放由高耗低效向低碳环保转变。

第三节 发展策略

  第六条 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统领,深圳市将实施枢纽城市、公交都市、需求调控和品质交通四大核心交通战略。

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对外交通辐射力和影响力,强化区域中心城市地位;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着力提升公交服务能力和水平,确立轨道公交主导的城市客运交通结构;强化交通需求管理,有效缓和机动车交通需求过快增长,维持交通供需的基本平衡;广泛应用智能交通技术,大幅提升交通管理水平,营造低碳、安全交通环境。

  第七条 围绕上述战略,以行人公交优先、低碳绿色发展、差别化发展、交通需求调控、一体化整合为核心理念,深圳市将实施以下十项交通发展策略:

  策略一:

强化枢纽地位。

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要求,以深港共建国际航运中心、深港机场合作以及高速铁路、深中通道建设为重点,完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提升对外交通辐射力和影响力,强化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地位,支持深圳建设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

加强大型对外客运交通枢纽与城市交通系统,特别是与城市轨道、地面公交系统的一体化布局和高效衔接,以综合客运枢纽锚固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形成城市客运交通体系的基本格局。

  策略二:

推进区域一体。

根据区域一体化发展态势,以深港跨境铁路、深莞惠城际轨道为支撑,全力推动以深港为核心的港深莞惠都市圈一体化交通体系建设。

从设施完善和政策优化两个方面推进深港跨界交通注4发展,提供更快速、更方便的深港跨界交通服务,强化深港在都市圈中的核心地位。

根据深莞惠都市圈空间结构和交通需求发展态势,系统推进都市圈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以一体化发展共识统筹三地综合交通发展,重点协调推进城际轨道和都市圈快线的规划建设,支撑和引导都市圈发展轴线的形成。

  策略三:

融合交通土地。

深入推进交通建设引领城市可持续发展政策,建立多层次互动、高效耦合的交通与土地利用协调机制。

重点加强轨道交通对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促进土地利用开发的作用,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

协调交通建设与新城开发、城市更新的时序,实施交通影响评价注5制度。

  策略四:

持续轨道建设。

提升已建轨道交通效能,继续扩大城市轨道交通供给规模,建立覆盖全市主要功能片区的轨道交通网络。

以运营管理和都市圈发展要求为指导,大力加强城市发展轴线和中心城区的轨道交通建设。

围绕轨道交通全面整合客运交通系统,促进客运系统由分散低效向综合高效转变。

积极探索轨道交通用地开发与投融资建设新模式,形成轨道投融资、建设、运营和资源开发良性循环,保障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策略五:

升级公交服务。

以公交提速为核心任务,积极推进快速公交系统建设,大力提升地面公交走廊运能和服务水平。

在城市重要客运走廊构建“轨道+快速公交”复合公交通道,通过设置多种形式的公交专用道、深港湾公交停靠站等措施提升公交速度。

继续优化常规公交线网,扩大公交覆盖范围。

丰富常规公交线网服务层次和品种,提供多元化公交服务。

大力完善公交场站设施,进一步提升公交运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公交服务品质。

积极推进公交体制机制改革,探索既有利于公交企业良性发展,又有利于政府管控成本、直接惠及民生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策略六:

延伸慢行网络。

以轨道二期工程建成运营为契机,大力构建连续通达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网络。

加强慢行交通与轨道和公交线网的便捷接驳,与绿道网充分衔接,努力营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提高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活力和吸引力,满足广大市民日常出行、换乘公交、休闲健身等多方面需求。

  策略七:

优化道路功能。

加强道路功能优化,引导道路路权分配向公交、慢行倾斜,建设重点向原特区外、新功能区倾斜。

在二线通道等城市关键交通走廊,优先安排充足的公交专用道、车站设施。

新城道路网建设应与土地利用开发协调,在公交走廊同步建设公交专用道等公交设施。

结合城市更新和片区交通综合治理,完善街区支路网建设,改善微循环交通。

  策略八:

引导车辆使用。

在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的形势下,加大交通需求管理实施力度,通过设施供给、经济杠杆、出行管理和宣传倡导等综合手段,引导机动车合理使用,促进城市交通方式结构优化。

近期以停车发展政策为主要抓手,通过合理供应停车设施、提高停车收费标准,缓解全市特别是中心城区在高峰时段的道路交通压力。

  策略九:

提升管理水平。

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在持续交通基建的同时,优化完善设施功能,加强系统整合与统筹管理,最大限度挖掘既有设施潜力。

以智能交通诱导为主攻方向,推广智能科技应用,推进智能交通体系和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行管理和调度组织水平,为市民提供更丰富实用的交通出行信息服务。

建立稳定的交通综合改善工作机制,持续改善交通状况。

  策略十:

营造低碳环境注6。

贯彻落实低碳绿色发展理念,以推广新能源汽车为重点,大力推进交通节能减排工作。

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和交通安全宣传,营造更环保低碳、更安全可靠的交通出行环境。

第二章 强化枢纽地位

第一节 加快港口转型升级,推动深港共建国际航运中心

  第八条 与香港港口合作,共同建设辐射全球的国际航运中心,强化世界级航运枢纽地位,将深圳港建设成为以集装箱运输为主体、客货兼顾、内外贸结合、环境友好、效益优化、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港口。

  第九条 拓展国际班轮航线,强化深圳港在国际航运网络中的枢纽节点作用。

按照效益优先、集约发展、港城协调发展的原则,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拓展服务功能,加快港口转型升级,实现由大港向强港转变。

  第十条 推动深港共建国际航运中心。

加强两地港口金融、保险等高端服务业合作。

推动前海合作区内港口相关产业的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

  第十一条 重点拓展国际新兴市场班轮航线。

进一步巩固欧美传统市场,大力开拓澳洲、南美、非洲、中东、东盟等新兴市场,提高航线频密程度,形成覆盖世界主要航区的全球性航运网络体系。

  第十二条 完善港口基础设施。

加快建设盐田港区西作业区等集装箱码头和东部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码头。

积极推进蛇口、赤湾港区散杂货功能向周边港口转移。

加快建设蛇口太子湾国际邮轮母港,推动大小梅沙、南澳、西涌等旅游客运码头的规划建设。

  第十三条 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

推进西部港区出海航道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沿江、东部过境、博深、外环等高速通道的规划建设,完善多模式集疏运系统,拓展经济腹地。

促进海铁联运、江海联运等多式联运发展,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第十四条 拓展港口服务功能,提高港口综合效益。

大力发展港口高端物流、金融、保险等高端服务业,提高港口对城市经济发展的贡献。

加强与区域其他港口合作,进一步提高深圳港效益。

  第十五条 促进港城协调发展。

集约化使用港口相关用地,预留未来转型发展弹性。

降低道路疏港比例,有效分离疏港交通和城市交通。

有效控制和减少港口装卸运输生产对空气、水域等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二节 深化深港机场合作,建设区域性航空枢纽

  第十六条 通过与香港机场合作,共同打造服务深港都市区,集本地集散功能、门户枢纽功能和国际中转功能为一体的区域性航空枢纽。

  第十七条 按照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原则,深化与香港机场合作,拓展机场发展空间和服务功能,共同提升辐射力和竞争力。

完善机场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强化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功能。

以临空经济推进大空港地区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

  第十八条 加快推进港深西部快速轨道前期工作,建立深港机场间快速交通联系,缩短深港机场时空距离。

完善深圳与香港空管协作机制,推动空域规划调整,共同提升区域航空运输能力。

利用香港机场和深圳机场在国际和国内航线资源上的各自优势,推动客运中转、货运集散、商业运营等方面的深化合作,共同提升服务水平。

  第十九条 拓展国内外航线网络。

大力发展国际航线,进一步完善国内航线网络,建设航空快件集散中心。

  第二十条 加快完善深圳机场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

加快T3航站楼建设。

推进广深沿江高速、机场南干道等集疏运道路,深茂铁路、穗莞深城际线、地铁11号线等轨道线路及机场地面交通中心的建设,加强与城市轨道、道路、公交等城市交通系统的接驳,完善深圳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功能。

  第二十一条 大力发展临空经济,推动区港联动发展,充分发挥机场对周边地区发展的带动作用。

  第二十二条 推进机场管理体制改革。

借鉴香港等地经验,制订机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推进机场用地、建设、运营、管理模式改革。

第三节 扩大高速铁路辐射范围,构建国家级铁路枢纽

  第二十三条 建设国家级铁路枢纽,提高深圳对华南地区乃至全国范围的铁路交通辐射能力,推动深圳由尽端型铁路节点向国家级铁路枢纽转变,提升深圳作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的功能和地位。

  第二十四条 以高速铁路建设为重点,提高铁路运输在深圳对外交通运输中的作用。

加强国家铁路与城市交通系统衔接,完善铁路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发挥枢纽对城市发展的带动作用。

  第二十五条 加快推进厦深铁路深圳段以及福田站、布吉站和深圳东站的建设,与深圳北站、罗湖站一起形成深圳地区“两主三辅”铁路客运枢纽布局。

加快平湖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及东、西港区办理站建设,形成“一主两辅”铁路货运枢纽布局。

  第二十六条 加快高速铁路网络拓展,加快构筑深圳铁路对外八大通道,扩大辐射范围。

推动深茂铁路深圳段及广深港客运专线深港段的规划建设,增强深圳对珠江西岸、西南沿海地区以及香港的辐射能力。

积极推进赣深铁路客运专线前期工作,增强深圳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以及长三角地区的辐射。

  第二十七条 加快以铁路车站为核心的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带动铁路枢纽周边地区发展。

以深圳北站、福田站、布吉站、深圳东站等大型铁路枢纽建设为契机,完善铁路枢纽与城际轨道、城市轨道、地面公交及慢行交通的衔接,促进铁路枢纽地区的土地利用开发和城市更新。

  第二十八条 促进公铁、海铁、空铁多式联运注7发展,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效率与效益。

第四节 完善公路设施功能布局,巩固国家公路主枢纽地位

  第二十九条 完善高速公路网布局,优化公路客货运枢纽场站体系,进一步巩固深圳国家公路主枢纽地位注8。

  第三十条 以深中通道建设为战略突破口,提升深圳对外交通辐射能力。

按照系统整合、集约化发展原则优化公路客货运场站功能布局,合理进行资源配置。

加强信息化科技应用,提升效率与效益。

  第三十一条 完善深圳西、中、东高速公路通道。

着力推进深中通道前期工作,加强深圳与珠江西岸交通联系。

加快推进沿江、博深、东部过境、外环、清平二期等高速公路建设以及梅观、深汕、惠盐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第三十二条 完善公路客运枢纽体系。

建设平湖、葵涌客运站,扩建沙井、公明客运站,加快完善原特区外公路客运枢纽功能整合与规划布局。

建设南山、盐田客运站,优化原特区内客运场站布局。

建设完善龙华客运站、机场客运站,预留深圳湾客运站,依托铁路、机场、口岸等规划建设,发展复合型交通枢纽。

  第三十三条 完善公路货运枢纽体系。

结合物流园区发展,加快推进平湖、新安、龙华和丹竹头等货运枢纽站建设。

在深圳西北、东北分别布设松岗货运站和龙岗货运站。

  第三十四条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公路枢纽管理水平。

加强公路枢纽与城市轨道、地面公交接驳,提高公路枢纽运输效率。

  第三十五条 根据未来公路客流需求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公路客运枢纽站内部功能布局,为深莞惠跨界公交提供场站设施。

第三章 推进区域一体

第一节 建立更紧密的深港交通联系,促进深港融合发展

  第三十六条 建立规模充足、布局合理、高效衔接的深港跨界交通系统,提供更快速和更方便的跨界交通服务,促进深港两地融合发展。

  第三十七条 以深港跨境轨道为重点,推动深港都市圈一体化交通体系建设;从设施完善和政策优化两个方面协调推进深港跨界交通发展,持续改进跨界交通服务,促进两地人员往来和物资流动;完善深港交通发展协调机制,加强两地在跨界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与衔接。

  第三十八条 强化深港跨界轨道设施规划建设。

  

(一)结合深港空间结构和交通需求发展前景,构建以轨道交通为主要方式,功能完备、规模充足、层次丰富、方便快捷的跨境客运交通系统;研究加强深港两地轨道交通联系,满足通勤出行和城市生活出行需求。

  

(二)完善深港跨界轨道和口岸布局。

西部加快港深西部快速轨道及机场、前海铁路口岸规划建设,中部加快广深港客运专线深港段及沿线铁路口岸规划建设,与既有的中部福田口岸(连接深圳地铁4号线与香港东铁落马洲支线)、东部罗湖口岸(连接深圳地铁1号线与香港东铁)共同形成西、中、东三个方向上的跨界轨道通道格局。

  第三十九条 推进深港跨界道路设施规划建设。

  

(一)完善深港跨界道路设施布局,加快沿江高速公路、东部过境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实现深港跨界货运交通“西进西出、东进东出”。

  

(二)完善公路口岸体系。

加快莲塘/香园围口岸规划建设,分流皇岗口岸东向货运交通,缓解沙头角口岸和文锦渡口岸的货运交通压力。

  第四十条 完善水运口岸设施和管理。

完善蛇口码头客运口岸设施,加快东部地区南澳、西涌水运口岸规划建设。

增加深港水运口岸的合作,推进水路客货运交通发展。

  第四十一条 优化口岸集疏运系统,发展口岸复合型枢纽。

客运口岸集疏运方式以轨道交通为主,以地面公交为辅,适度控制小汽车交通。

货运口岸鼓励多式联运发展。

  第四十二条 进一步提升跨界交通服务。

  

(一)争取更灵活的跨界政策,探索更高效的通关模式。

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创新口岸查验方式,简化通关查验程序,推广自助式通关,逐步实施货物“单一窗口”通关和车辆“一站式”电子验放,提高通关便捷程度。

  

(二)加强信息科技应用,提高跨界交通效率。

推动开展深港跨界交通联合调查,共享交通调查成果。

建立跨界客货运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和跨界旅运交通信息公用平台。

探讨与香港建立信息共享、监管结果互认机制。

推动深港两地电子车资付费卡的互通互用。

  (三)丰富和完善深港跨界交通服务。

加快推动跨界直升机服务开通,为旅游人士及商务旅客提供更为便捷的交通模式。

为跨境学童提供更便利、更安全的通关服务。

第二节 推动深莞惠交通一体化,强化深圳中心城市地位

  第四十三条 推动深莞惠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构建,促进三地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强化深圳作为珠江东岸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扩大深圳对东莞、惠州的辐射范围和影响力。

  第四十四条 以深莞惠城际轨道为重点,推动深莞惠都市圈一体化交通体系建设。

以一体化共识统筹三地综合交通发展,从发展规划、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技术标准等方面全方位推进深莞惠交通一体化。

  第四十五条 推进深莞惠都市圈交通发展战略研究,强调规划引领,统筹战略性交通基建规划布局。

  第四十六条 加快推进深莞惠都市圈轨道交通规划建设。

  

(一)协同推进珠三角城际轨道网络规划建设。

与东莞、惠州合作推进城际轨道专项规划,协调穗莞深城际线、深惠城际线、虎龙城际线等城际轨道规划布局、建设及运营管理。

加快穗莞深城际线建设,积极推进轨道站点交通设施配套、沿线道路建设和公交线路优化等工作。

  

(二)加强与东莞、惠州城市轨道衔接,推动深圳中心城区与虎门、长安、凤岗、惠阳等莞惠与深圳临近城镇的都市圈轨道快线体系规划建设。

  第四十七条 加强深圳与东莞、惠州的道路对接,构筑多层次都市圈道路交通衔接体系。

  

(一)加强高速公路对接。

加快沿江高速公路、梅观高速公路扩建、清平高速公路二期、博深高速公路等通道建设,加强外环高速公路与惠州沙清高速公路的衔接,进一步完善深莞惠都市圈高速公路网。

  

(二)加快推进深莞惠三地主次干道衔接道路建设。

加快新和路至建安路跨东宝河大桥、如意路—龙凤大道、泗黎路改造、深汕公路改造等工程建设。

  第四十八条 推进深圳与东莞、惠州跨界公交发展。

  

(一)加强三地公交线路规划、运营、监管工作机制的协调,逐步增加深圳与东莞、惠州临近地区的公交线路和班次,提高跨界公交服务水平。

  

(二)协调三地出租车运营和管理,加强三地运管部门在统一平台上对出租车进行的日常监管。

  第四十九条 完善深莞惠三地交通运输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安排和协调相关规划、计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建立滚动编制深莞惠都市圈交通规划机制,协同交通发展战略,推动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

建立深莞惠都市圈交通发展定期评估和改善机制,加强交通运行管理的衔接,提高区域交通服务水平。

建立深莞惠交通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为出行者提供区域交通信息服务。

第四章 融合交通土地

  第五十条 深化落实交通建设引领城市可持续发展政策,建立宏观、中观、微观多层次互动、高效耦合的交通与土地利用协调机制,推动全市土地利用与交通建设协调发展,进而优化空间结构、支撑新城建设和城市更新,形成适应公共交通发展的城市形态,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

  第五十一条 通过协调各层次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促进交通建设与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土地利用开发、产业及配套功能设施规划布局的融合发展,实现“四个同步”,即轨道、公交、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空间调整同步,交通配套设施建设与新功能区、先行示范区开发同步,交通枢纽和站点建设与周边用地开发同步,交通影响评估与重大项目建设同步。

  第五十二条 充分发挥规划引导作用,从空间结构与城市功能方面引导交通源的合理分布。

  

(一)进一步强化“三轴两带多中心”注9的轴带组团式空间布局结构,促进城市紧凑发展,优化组合居住地和就业地,引导人口和就业岗位合理分布,从源头上实现交通减量。

  

(二)加快前海中心规划建设,与罗湖—福田中心并列形成城市发展的两个主中心。

促进前海、龙华、华为等新型功能区、先行示范区开发,培育多个承担城市和区域重要服务功能的发展极核。

  (三)加快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向光明新城、坪山新城、龙华新城和大运新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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