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剑河县工业聚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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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剑河县工业聚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贵州省剑河县工业聚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设计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决定》(黔党发2010]12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0]17号)文件精神,结合《剑河县“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思路》,为加快完成《贵州省剑河县工业聚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设计,特作以下补充说明。
一、发展现状和发展环境
我县产业园区建设起步于2004年,经过几年的发展,园区建设初见成效,在地方财政投资的带动下,吸引和引导企业资金、社会资金和金融机构融资参与园区建设,园区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配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老蔡食品有限公司、剑白香猪有限公司等等一批特色产业园区逐步形成。
“十二五”,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我县大力实施旅游富县、工业强县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既为工业聚集园区建设和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机遇和条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当前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全球经济结构加速调整,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环保、生命科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领域发展迅速。
二是国家组织实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计划,鼓励民间投资和中小企业发展,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不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
三是中央企业加速扩张,东部产业加快转移,区域经济加快发展和区域间合作不断加强,新一轮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推进,区域间产业梯次转移步伐加快。
四是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以“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为主基调,制定了一系列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五是剑河县加大对工业的投入和支持,并制定一系列的相关措施来帮扶去也的发展。
但是,产业园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一是园区规划编制工作滞后。
二是园区规模小,聚集效应不明显。
三是园区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权职不明,统计体系不健全。
四是我县传统产业竞争力不强,新兴产业优势不突出,在加快优势资源开发转换中,面临资源环境约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十分艰巨,产业结构转型难度大。
五是基础薄弱,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科技创新能力弱,管理、技术人才短缺,制约园区产业发展。
二、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机遇,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集聚发展、高端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按照“扩区升位一批、绿色发展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的思路,着力推进大企业、大项目向园区集聚发展,着力推进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企业在园区形成产业集群,着力推进园区规范化、集约化、特色化发展,着力提高产业园区的产业集聚能力和承载能力,把园区建成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载体和主导力量,为我县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集聚发展。
充分发挥本地区位、资源、产业等优势,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资源和要素向园区集中,扩大规模,提高服务和管理程度。
2、坚持特色发展。
已本地区特色资源、产业基础出发,合理确定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突出主导产业特色,加强综合统筹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3、坚持创新发展。
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推进工业园区的管理体制、发展模式和管理机制创新,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业主开发、政企共建、项目先行等有效的运行模式。
支持工业园区建立区域技术创新中心和高新技术孵化器,形成技术创新强势集聚区。
4、坚持融合发展。
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加强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政府服务和公共服务的信息化应用程度,把工业化和城镇化紧密结合起来,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以城镇化促进工业化。
5、坚持可持续发展。
充分发挥工业园区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功能,严格执行工业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推进土地、能源、资本等资源的集约节约使用,切实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发展循环经济,强化污染防治,推进节能减排,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构建工业园区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目标
打造一个基础设施完备、功能布局合理、产业配套完善、高新技术引领、环境和谐优美的工业型小城市,在未来十几年内建成有高度工业集中、年产值5个亿的现代工业区。
三、主要任务
(一)发展壮大经济规模
围绕把我县建成为贵州省重要的资源深加工基地、、新兴产业基地的发展目标,按照资源共享、产业聚集、集约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本地区、资源、产业等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区域特色,全力推进大企业、大项目聚集发展、集约发展,做大园区规模,形成布局优化、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明显的工业园体系。
创建一批体现地方特色的产业园区。
围绕增加就业、发展城乡经济,根据资源、区位、环境等条件,以推进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入驻集聚发展为抓手,“十二五”期间,布局建设和培育一批符合市场需求、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能够带动促进相关产业及经济优势发挥发展的特色产业园区,力争园区工业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
(二)优化空间布局
综合考虑资源分布、产业基础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优化产业园区空间布局。
1、岑松工业园区。
领引剑河经济腾飞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基地,制作有剑河特色旅游产品的加工基地。
规划建设以特色食品、民族制药为主导产业的产业园区,融入屯州工业区,实现优势互补的屯州—岑松现代工业区。
2、南明工业园区。
承接转移剑河县分散企业的新型现代化工业区、并“融入黔东循环工业经济区”,实现国家产业转移的剑河县集中工业基地。
(三)推动产业聚集、集约发展和特色发展
1、加强规划编制。
按照资源共享、产业集群、集约发展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除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之外,都要规划建设。
要将产业园区规划纳入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原则,加快编制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1年6月低以前要全面完成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工作。
。
2、推动产业集聚。
推动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资源和要素保障向产业园区集中,今后除需独立选址的能源、矿产等项目外,新上工业项目要求进入产业园区;已在产业园区外取得土地审批,尚未征用土地和动工建设的工业项目,应将其用地调整到产业园区内进行建设。
发挥产业园区内重点产业、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促进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协作,建立相互配套、分工协作关系,形成相互关联、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3、突出特色发展。
每个产业园区原则上确定1至3个主导产业,其主导产业的产值占产业园区总产值的比重应达到70%以上。
加强对各类产业园区的分类指导,进一步强化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在我县工业集聚发展中的先导、龙头作用,不断提升在省内同类产业园区中的综合竞争力。
推进我县特色工业集中发展优化结构,提高产业集聚水平。
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入特色工业集中发展区集聚发展。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园区要达到“五通一平”(给水、排水、电力、道路、通信、场地平整)的要求。
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投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或自主建设“区中园”、“园中园”。
按照国家通用标准及行业要求,在产业园区内统一规划、统一设计、集中建设标准厂房,建成后用于出租或出让给企业从事工业生产经营。
(五)强化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推进园区信息化建设,省重点产业园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宽带接入率达到100%。
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产业园区的公共信息、公共试验、公共检测、技术创新、物流、原材料市场、金融服务、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规范发展技术评估、检测认证、产权交易、成果转化、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中介机构。
鼓励和支持产业园区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联系和合作,建立区域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建立健全关键、共性技术的创新服务体系。
鼓励和支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鼓励产业园区管委会、各类大中型企业在产业园区中以“园中园”形式设立小企业创业基地,为园区储备发展企业,形成园区大、中、小企业协作、协调发展的格局,促进产业园区成为工业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承载体。
(六)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1、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监管。
把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环境容量作为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产业园区选址必须符合环保要求,积极开展规划环评工作。
要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大对现有产业园区的改造,不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
产业园区要认真履行节能环保责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建立能耗、环境准入门槛,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园区项目和园区总排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当地环境功能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要求。
重点产业园区的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要低于全省平均值,单位产品能耗要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产业园区要切实推进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污水集中处理率、污染物排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要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规模以上企业全部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并达到国家公布的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
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余热(废气)余压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共享高效利用,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七)建立统计调度体系
园区管理部门要建立包括产业园区企业数、固定资产投资、销售收入、增加值、利税、招商引资、就业人数、投资强度、产出效益和主导产品产量等主要指标的统计调度体系,切实加强产业园区建设和经济运行的动态监测和分析研究,及时了解产业园区建设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省州要求,结合我县园区管理实际,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工信办负责联系县产业园区的指导协调及管理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建设行动计划,会同县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产业园区建设发展中的产业布局、土地审批、项目服务等问题。
县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产业园区的业务指导。
凡涉及产业园区的审批审核事项,应简化手续、减少环节。
进一步优化园区管理体制,推行产业园区政务公开制、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依法行政,廉洁执法,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改善投资和服务环境。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
全面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 》(黔府发﹝2010﹞17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要积极支持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对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以及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等重点项目,安排项目补助或贷款贴息。
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对一些发展快、带动性和示范性强的园区,“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奖励扶持。
(三)保障用地供给
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保障重大项目用地。
对已达到审核面积的现有产业园区,可依法按程序争取扩大园区面积。
支持产业园区按一定比例匹配综合用地,统一规划、集中建设配套服务区,解决产业园区职工住房、医疗、教育、文化等生活配套设施。
五、规划实施
(一)加强投融资体系建设
按照市场运作方式,推进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园区建设投融资公司,要通过经营公司的资产,进行土地前期开发和转让,建设标准厂房出让出租,投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园区内的企业进行融资担保,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