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方案.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561487 上传时间:2023-01-31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86.8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方案.docx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方案.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方案.docx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方案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控制中心设备安装工程0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O一八年九月一日

 

一、本标段工程概述………………………………………………………………………03

二、编制依据………………………………………………………………………………03

三、施工特点………………………………………………………………………………04

四、施工准备………………………………………………………………………………04

五、主要施工内容和方法………………………………………………………………05

六、交工验收………………………………………………………………………………20

七、工程质量目标保证措施……………………………………………………………20

八、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22

九、文件和资料管理措施………………………………………………………………24

 

一、本标段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控制中心设备安装03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建设地点:

本程位于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卫星路与黄山街交汇处西南侧。

3.建设单位:

乌鲁木齐市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4.建设层数及高度:

C座层数6层,层高39.2m,1-4层每层高度4.8m、5.层夹层层高2.3m,5层层高10.6m,6层层高4m;D座层数5层,层高23.5m,1-2层每层高度5m,3-5层每层高度4.5m。

6.建筑主要功能:

C座为控制中心,框架(建筑隔震)结构;D座为服务配套楼,框架结构。

7.合同段:

塔楼C座地上和D座裙房地上部分(含01、02合同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采购;应急照明系统设备采购)

二、编制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安装工程分项施工工艺手册》第二卷;

《消防技术标准规范汇编》(2015年版);

《建筑电气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第一版);

《建筑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第二版);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2);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2016);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

《线网控制中心C区电气专业》(2018.6.25)

《线网控制中心D区电气专业》(2018.6.25)

三、施工特点

1.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确保一次性合格验收通过。

2.具体质量目标:

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实测项目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

3.工期要求:

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0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8年10月28日,工程具体形象进度要求以甲方要求为准。

四、施工准备

1.熟悉系统图、平面图、接线图,熟悉消防报警及联动设备说明书,熟悉被联动设备的动作原理及接线图,发现疑问/不明确时及时与设备厂家联系,应在安装前解决。

2.依照图纸查验现场,查看其他相关专业的图纸,做好与其他专业的技术协调和施工配合。

我公司技术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已进行了多次现场勘察,施工人员将根据甲方工程进度的总体安排提前进场,落实施工用地、用水、用电、临时设施及其它相关事项。

3.明确设备、主材的要求,确定规格、型号及相关的技术参数。

根据工程的整体需求,结合消防施工进度的具体安排提前备料,提前进场,材料进场后,组织好验收入库和储存堆放,做好标识和防护,并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4.明确施工方法、顺序及工艺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及相关规范,搞好施工图自审工作,并按施工内容做好各工种人员培训,准备好各类记录表格和施工技术资料。

及时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办理开工手续。

5.根据工程需求提前落实工、机具计划,确定施工机具、其机具能力及数量,满足施工高峰期的要求。

为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应尽可能多选用小型电动工具,并在开工前运抵施工现场。

工、机具进场后都必须进行试验及检修,合格后作好标识和防护,并于使用前进行机械施工的技术交底

6.进行危险辨识,所有可能发生的意外均考虑防范措施,并做好应急准备。

五、主要施工内容和施工方法

1.施工程序:

在施工各阶段根据施工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指导和阶段验收,具体施工按先管路敷设、线缆敷设、后设备安装、再进行单体调试,最后进行系统总体调试。

施工安排应根据现场实际、其他专业的进展情况、变化情况、甲方要求等及时作相应调整。

2.主要施工内容、施工方法和技术要求

2.1电缆保护管敷设

根据合同划分,本专业涉及到一次结构、二次结构的预埋暗管均由土建单位负责施工,我单位进场后,需要对前期的管线预埋进行提前梳理,依据我专业图纸对各个末端设备的预埋标高、具体位置进行一一确认,有与图纸不符或不一致的地方,需提前告知土建单位专业工程师,尽快与土建单位对接整改,不能影响后期线缆敷设和设备调试。

管线预埋梳理过程中,我单位依据以下施工技术要求来判断土建单位线管敷设是否合格:

2.1.1.进场管材、型钢及其附件应有材质证明或合格证,并应检查质量、数量、规格型号是否与要求相符合,填写检查记录。

钢管要求壁厚均匀,无劈裂和砂眼棱刺,无凹扁现象。

2.1.2.电缆保护管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便于穿线的位置增设接线盒:

管路长度超过30m,无弯曲时;

管路长度超过20m,有一个弯曲时;

管路长度超过15m,有二个弯曲时;

管路长度超过8m,有三个弯曲时。

2.1.3.电缆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2.1.4.需要明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暗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埋于地下或混泥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2.1.6.当管路暗配时,电缆保护管宜沿最近的线路敷设并应减少弯曲。

埋入非燃烧体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缆保护管与建筑物、构筑物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30mm。

钢管明配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刷防火涂料的保护措施。

2.1.7.电缆保护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如采用保护套管等。

2.1.8.水平或垂直敷设的明配电缆保护管安装允许偏差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1/2。

2.1.9.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缆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处理。

2.1.10.管路敷设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2.1.11.明配钢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宜为0.15-0.5m,钢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如下表:

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m)

敷设方式

钢管种类

钢管直径

15-20

25-32

40-50

65以上

吊架、支架或沿墙敷设

厚壁钢管

1.5

2.0

2.5

3.5

薄壁钢管

1.0

1.5

2.0

2.1.12.吊顶内敷设的管路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用支撑物固定,经装修单位允许,直径20mm及以下钢管可固定在吊杆或主龙骨上。

2.1.13.暗配管在没有吊顶的情况下,探测器盒的位置就是安装探头的位置,不能调整,所以要求确定底盒的位置应按探测器安装要求定位。

2.1.14.明配管使用的接线盒和安装消防设备盒应采用明装式盒。

2.1.15.钢管安装敷设进入箱、盒,内外均应锁紧固定,内侧安装护口。

钢管进箱、盒的长度以带满护口为准。

2.1.16.各种金属构件、接线盒安装孔应采用机械开孔,不能使用电、气焊割孔。

2.1.17.配管安装时应考虑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应按规定距离分开敷设。

2.1.18.配管或线槽安装时应尽可能将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穿入同一根管内。

2.1.19.弱电线路的电缆竖井应与强电线路的竖井分别设置,如果条件限制合用同一竖井时,应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

2.1.20.在建筑物的顶棚内必须采用穿金属管布线。

2.1.21.钢管敷设与热水管、蒸气管同侧敷设时应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

有困难时可敷设在上面,但相互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当管路敷设在热水管下面时为0.20m,上面时为0.3m,当管路敷设在蒸汽管下面时为0.5m,上面时为1m。

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用隔热措施。

对有保温措施的蒸汽管上、下净距可减至0.2m。

2.1.22.钢管与其它管道如水管平行净距不应小于0.10m。

当与水管同侧敷设时宜敷设在水管上面(不包括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

当管道交叉时距离不宜小于相应上述情况的平行净距。

2.1.23.金属管与消防设备采用金属软管和挠性金属管作跨接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m,且应采用卡具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且端头用锁母或卡箍固定,并按规定接地。

2.1.24.暗装消火栓配管时,接线盒不应放在消火栓箱的后侧,而应从侧面进线。

2.1.25.消防设备与管线的工作接地、保护地应按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分开布置。

 

2.2.电缆电线敷设

C/D两座楼宇设计图纸线缆规格经设计联络会与设计确认,现统一各线缆规格型号如下:

火灾报警电源线(D):

Z(R)N(H)-BV-2x2.5

火灾报警总线(S):

Z(R)N(H)-RVS-2x1.5

火灾报警电话线(F):

Z(R)N(H)-RVS-2x1.5

火灾报警广播线(B):

Z(R)N(H)-RVS-2x1.5

消防设备直接启动控制线(C):

Z(R)N(H)-KVV-10X1.5

防火门监控系统通信线、电源线线缆型号为Z(R)N(H)-RVSP-2*1.5,Z(R)N(H)-BV-2*2.5

末端试水系统线缆规格型号为WDZN-RVVS2*2.5、WDZN-BV-2*2.5

消防电源监控线缆规格型号为Z(R)N(H)-RVS-4*1.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线缆规格型号为Z(R)N(H)-RVVP-2X2.5

应急照明控制总线线缆规格型号为Z(R)N(H)-RVS-2X1.5

2.2.1.进场的电缆电线的规格型号、数量、合格证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填写进场材料检查记录。

2.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线或铜芯电缆,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250V,最好选用500V,以提高绝缘和抗干扰能力。

2.2.3.为满足导线和电缆的机械强度要求,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截面最小不应小于1mm2;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最小截面不应小于0.75mm2;多芯电缆线芯最小截面不应小于0.5mm2。

2.2.4.穿管绝缘导线和电缆的总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敷设于封闭式线槽内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的净截面积的50%。

2.2.5.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

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压接。

2.2.6.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根管内。

2.2.7.横向敷设的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如果采用穿管布线时,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宜穿入同一根管内。

2.2.8.火灾报警器的传输线路应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探测器的“+”线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

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

2.2.9.导线或电缆在接线盒、伸缩缝、消防设备等处应留有足够的余量。

2.2.10.管内穿线应在建筑物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

在穿线前应将管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管口带上护口。

2.2.11.敷设于垂直管路中的导线,截面积为50mm2以下时,长度每超过30m应在接线盒处进行固定。

2.2.12.目前我国的消防事业发展很快,使用总线制线路控制的很多,对线路敷设长度,线路电阻均有要求,施工时应严格按厂家技术资料要求来敷设线路和接线。

2.2.13.导线连接的接头不应增加电阻值,受力导线不应降低原机械强度,亦不能降低原绝缘强度,为满足上述要求,导线连接时应采取下述方法:

塑料导线4mm2以下时一般应使用剥削钳剥削掉导线绝缘层,如有编织的导线应用电工刀剥去外层编织层,并留有约12mm的绝缘台,线芯长度随接线方法和要求的机械强度而定。

导线绝缘台并齐合拢,在距绝缘台约12mm处用其中一根线芯在另一根线芯缠绕5-7圈后剪断,把余头并齐折回压在缠绕线上,并进行挂锡处理。

LC安全型压线帽:

是铜线压线帽,分为黄、白、红三色,分别适用于1.0mm2、1.5mm2、2.5mm2、4mm2的2-4根导线的连接。

其操作方法是:

将导线绝缘层剥去10-13mm(按帽的型号决定),清除氧化物,按规定选用适当的压线帽,将线芯插入压线帽的压接管内,若填不实,可将线芯折回头(剥长加倍),填满为止。

线芯插到底后,导线绝缘层应与压接管的管口平齐,并包在帽壳内,然后用专用压接钳压实。

多股铜芯软线用螺丝压接时,应将软线芯扭紧做成眼圈状,或采用小铜鼻子压接,涮锡涂净后将其压平再用螺丝加垫紧牢固。

单股铜导线与针孔式接线桩连接(压接),要把连接的导线的线芯插入接线桩头针孔内,导线裸露出针孔1-2mm,针孔大于线芯直径1倍时,需要折回头插入压接。

如果是多股软铜丝,应扭紧挂锡,擦干净再压接。

导线连接的包扎:

选用橡胶(或塑料)绝缘带从导线接头始端的完好绝缘层开始,缠绕1-2个绝缘带幅宽度,再以半幅度重叠进行缠绕。

在包扎过程中应尽可能的收紧绝缘带。

最后在绝缘层上缠绕1-2圈后,再进行回缠。

然后再用黑胶布包扎,包扎时要衔接好,以半幅宽度边压边进行缠绕,同时在包扎过程中收紧胶布,导线接头处两端用黑胶布封严密。

2.2.14.导线敷设连接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无误后采用500V、量程为0-500MΩ的兆欧表,对导线之间、线对地、线对屏蔽层等进行绝缘测试,其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20MΩ(不能带着消防设备进行测试)。

摇动速度应保持在120r/min左右,读数时应采用1分钟后的读数为宜。

2.3.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安装

2.3.1.火灾自动报警设备进场前应对型号、数量、规格、品种、外观等进行检查,随设备应提供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效的检验合格报告和其它有关安装调试的技术资料,同时与提供设备的单位办理进厂设备检查手续。

2.3.2.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感烟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感烟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规定的范围,并由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确定探测器的安装间距的权限曲线。

一个探测器区内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应按下式计算:

N=S/KA式中

N——一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只),并取整数。

S——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m2);

A——一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m2);

K——修正系数,重点保护建筑取0.7~0.9,其余取1.0

在顶棚上设置感烟、感温探测器时,梁的高度对探测器安装数量影响。

梁突出顶棚高度小于200mm的顶棚上设置感烟、感温探测器时,可不考虑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当梁突出顶棚高度在200mm-600mm时,应按规定来确定梁的影响和一只探测器能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

当梁突出顶棚高度超过600mm,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应至少设置一个探测器。

当被梁隔断区域面积超过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应视为一个探测区域,计算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当房屋顶热屏障时,感烟探测器下表面至顶棚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锯齿型屋顶和坡度大于15°的人字型屋顶,应在每个屋脊处设置一排探测器,探测器下表面距屋顶高处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感烟探测器下表面距顶棚(或屋顶)的距离

探测器安装高度h(m)

感烟探测器下表面距顶棚(或屋顶)的距离d(mm)

顶棚(或屋顶)θ

θ≤15°

15°<θ≤30

θ>30°

最小

最大

最小

最大

最小

最大

h≤6

30

200

200

300

300

500

6<h≤8

70

250

250

400

400

600

8<h≤10

100

300

300

500

500

700

10<h≤12

150

350

350

600

600

800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如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割,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则每个被隔开的部分应设置探测器。

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是指在距离探测器中心半径为0.5m范围内的孔洞用非燃烧材料填实,或采取类似的挡风措施)。

在宽度小于3m的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

感温探测器的安

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在电梯井、升降机井设置探测器进其位置宜在井道上方的机房顶棚上。

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可靠,在吊顶上安装时应先把盒子固定在主龙骨上或在顶棚上生根作支架,其连接导线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外接导线应有0.15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探测器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如装上防护罩)。

探测器的接线应按设计和厂家要求连线,但“+”线应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探测器的头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等措施。

2.3.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报警区内的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近一个手动火灾的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墙上,距地高度1.5m,安装牢固并不应倾斜。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外接导线应留有0.10m的余量,且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2.3.4.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

火灾报警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接收火灾探制器和手报按钮的火灾信号及其它报警信号后,发出声、光报警,并指示火灾发生的部位,按照预先编制的逻辑,发出控制信号,联动各种灭火控制设备,迅速有效的扑灭火灾。

为保证设备的功能必须做到精心施工,确保安装质量。

火灾报警器一般应设置在消防中心、消防值班室、警卫室及其它有人值班的房间或场所。

控制器的显示操作面板应避开阳光直射,房间内应无高温、高湿、尘土、腐蚀性气体且不受振动、冲击等影响。

设备安装前土建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

屋顶、楼板施工已完毕,不得有渗漏;

结束室内地面、门窗、吊顶等安装;有损设备安装的装饰工作全部结束。

区域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5m,可用金

属膨胀螺栓或预埋螺栓进行安装,固定要牢固、端正,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靠近门轴的侧面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小于1.2m。

集中报警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落地安装时,其底宜高出地面0.05-0.2m,一般用槽钢或水泥台作基础,如有活动地板时使用的槽钢基础应在水泥地面生根固定牢固。

槽钢要先调直、除锈,并刷防锈漆,安装时用水平尺、小线找准平直度,然后用螺栓固定。

控制柜按设计要求进行排列,根据柜的固定孔距在基础槽钢上钻孔,安装时从一端开始逐台就位,用螺栓固定,用小线找平找直后再将各螺栓紧固。

控制设备前操作距离:

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在有人值班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盘到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m,控制盘排列长度大于4m时,控制盘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区域控制室安装落地控制盘时,参照上述的有关要求安装施工。

引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电缆、导线接地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对引入的电缆或导线,首先应用对线器进行校线。

按图线要求编号,然后测试线间、对地等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全部合格后按不同电压等级、用途、电流类别分别绑扎成束引到端子板,按接线图进行接线,注意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应超过二根,盘圈应按顺时针方向,多股线应挂锡处理,导线应有适当余量,标志编号应正确且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固定牢固。

导线引入线完成后,在进线、管处应作防火封堵处理,控制器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接头连接,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凡引入有交流供电的消防控制设备,外壳及基础应可靠接地,一般应压接在电源线的PE线上。

消防控制室一般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专用接地装置作为工作接地(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地或逻辑地)。

当采用独立工作接地时电阻应小于4Ω,当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Ω,控制室引至接地体的接地干线应采用一根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线或单芯电缆,穿入保护管后,两端分别压接在控制设备工作接地板和室外接地体上。

消防控制室的工作接地极至各消防控制设备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工作接地线应采用不小于4mm2铜芯绝缘线穿入保护管构成一个零电位的接地网络,以保证火灾报警设备的工作稳定可靠。

接地装置施工过程中,分不同阶段应作电气接地装置隐蔽检查、接地电阻测试、平面示意图等质量检查记录。

2.4.单机调试方案

2.4.1.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单机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系统调试还应会同甲方代表、监理方代表和设备供应方代表一起进行。

2.4.2.调试前应备齐施工图、全套设备技术资料、设计变更记录、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

2.4.3.调试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规格、型号、备品、备件等。

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

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检查系统线路的配线、接线、线路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终端电阻、线号、接地、线的颜色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发现错线、开路、短路等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处理,排除故障。

2.4.4.火灾报警控制系统调试应先分别对探测器、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体通电检查试验。

单体检查试验合格后进行系统调试。

报警控制器通电接入系统做火灾报警自检、消音、复位、故障报警、火灾优先、报警记忆、主备电源自动切换、备用电源自动充电、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等功能检查。

在通电检查中上述所有功能都必须符合《GB4717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相关要求。

2.4.5.检查主电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求,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三次应正常,主电源、备用电源转换应正常。

2.4.6.用专用的加烟加温等试验器,应分别对各类探测器逐个试验,动作无误后可投入运行。

2.4.7.按设计要求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逐个逐项检查试验火灾报警系统的各种逻辑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其逻辑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4.8.按系统调试程序进行系统功能自检。

系统调试完全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