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国九条”最新政策及规则解读分析报告-培训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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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国九条”最新监管政策及规则解读目录1第一部分“315新政“解读2第二部分新“国九条”解读10第三部分证监会配套政策及规则(征求意见稿)解读23第四部分沪深北证券交易所等19项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解读422第一部分:
“315新政”解读1.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2.关于落实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全面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的意见3.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4.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1.1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n2024年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提出了八项措施;全面从严加强对企业发行上市活动监管,压紧压实发行监管全链条各相关方责任,切实树立对投资者负责的理念,强化资本市场功能发挥,以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l一、严把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
压实拟上市企业及“关键少数”对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第一责任,严禁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过度融资。
对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粉饰包装等行为及时依法严肃追责。
l二、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建立常态化滚动式现场监管机制,用好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
l三、突出交易所审核主体责任。
把防范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摆在发行审核更加突出的位置。
严密关注拟上市企业是否存在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严防严查,并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
从严监管高价超募。
l四、强化证监会派出机构在地监管责任。
辅导监管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现场检查切实发挥书面审核的补充验证延伸作用l五、坚决履行证监会机关全链条统筹职责。
综合考虑二级市场承受能力,实施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
大幅提高对拟上市企业的随机抽取比例和加大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力度。
l六、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衔接。
研究提高上市标准。
从严审核未盈利企业。
l七、规范引导资本健康发展。
督促企业按照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投向和规模,加强拟上市企业股东穿透式监管,防止违法违规“造富”。
l八、健全全链条监督问责体系。
拟上市企业和中介机构存在违规情形的,依照证券法等规定严肃问责。
上市委委员和审核注册人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廉政纪律的,终身追究党纪政务责任。
31.2关于落实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全面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的意见n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2024年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落实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全面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的努力方向、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为一体推进资本市场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国特色资本市场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政治过硬n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是加强党对资本市场全面领导的重要基础,是担当一体推进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重任的必然要求,是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
从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上率下、转变作风、责任落实共五个方面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
作风过硬n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要紧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和年轻干部、上市委和并购重组委委员等重点群体,加强关键岗位干部轮岗交流。
要从严从紧整治政商“旋转门”问题,聚焦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提出的削减离职人员“职务身份价值”这个根本,从严限制入股和从业行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设置离职“冷冻期”,加强离职后从业跟踪管理,强化穿透核查,严肃惩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经常性警示教育。
要坚决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强对公权力全链条监督,加强监管透明度建设,持续开展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n坚持和加强党对资本市场的全面领导。
要不断增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坚定性自觉性,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持续深入抓好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
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积极践行资本市场监管的政治性人民性要求,要切实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作用,要持续推进中央巡视整改“回头看”和中央审计整改,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要求。
四个“过硬”4打铁必须自身硬能力过硬n着力打造堪当重任的监管干部队伍。
要着力锻造坚强领导集体;要健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政策措施;要切实加强从严监管,落实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要求,提升发行上市监管效能,提升机构监管效能,提升科技监管效能,提升稽查执法效能;要下大力气提升监管履职能力;要提升依法监管能力;要严格监管问责,务求承担起发行审核、持续监管等全过程的责任。
n构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
制定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方案,增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加强常态化长效化防治;n提高穿透式监管能力和水平。
健全常态化线索发现处理机制,加强上市公司年报监管和现场检查,对高风险可疑类公司循环筛查;n严肃整治造假多发领域。
严厉打击长期系统性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坚决破除造假“生态圈”。
加大对财务“洗澡”的打击力度。
依法惩治上市公司通过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和票据交易、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等实施财务造假;n压实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责任。
对重大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坚决执行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吊销执业许可、从业人员禁入等制度;n强化全方位立体式追责。
对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等恶性案件启动情报导侦和联合挂牌督办,强化对控股股东、实控人组织实施财务造假、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刑事追责,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大证券代表人诉讼适用力度,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出台部门规章提升减持规则权威性,严打业绩造假及违规减持
(一)坚持将投资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二)坚持立足国情市情,准确把握上市公司治理特征,压实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责任。
(三)坚持全面从严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有效性,严厉打击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利益、违规减持、“伪市值管理”等违法犯罪。
(四)坚持系统观念,注重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双轮驱动”,尊重公司自治原则和强化监管约束并重,兼顾大股东权利和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
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严惩业绩造假n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
构建以减持管理办法为核心,董事和高管、创投基金减持特别规定为补充的“1+2”规则体系;n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行为。
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无控股股东、实控人的,对持股5%以上第一大股东的减持比照执行。
要求大股东单次减持计划区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n有效防范绕道减持。
坚决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强监管。
进一步明确不同情形下的减持规则,防范利用“身份”绕道、“交易”绕道和“工具”绕道;n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减持。
优化违法线索发现处理机制,责令违规主体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
加大行政处罚和限制交易措施运用力度。
防范绕道减持,维护市场信心51.3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n对分红采取强约束措施。
对多年未分红或股利支付率偏低的上市公司,通过强制信息披露、限制控股股东减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等方式加强监管约束。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回购注销股份金额纳入股利支付率计算。
加强对异常分红行为的监管执法;n多措并举提高股息率。
支持上市公司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督促财务投资较多的公司提高分红比例。
完善信息披露评价制度,增大分红权重。
采取问询约谈和监管措施督促不分红或分红偏少的公司提高分红水平;n推动一年多次分红。
要求中期分红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未分配利润为基准,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
简化中期分红审议程序,推动在春节前结合未分配利润和当期业绩预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多年不分红等情况将被采取硬措施,压实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责任加强现金分红监管,增强投资者回报n压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主体责任。
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明确维护公司市值稳定的具体措施。
研究将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纳入企业内外部考核评价体系;n提升股份回购效果和监管约束力。
推动优质上市公司积极开展股份回购,要求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明确股价短期大幅下跌等情形下的回购增持等应对安排;n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
支持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
优化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研究对优质大市值公司重组快速审核。
加强对重组上市监管力度,进一步削减“壳”价值;n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各类工具提升对长期投资的吸引力。
支持上市公司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吸引长期机构投资者。
要求上市公司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n合力支持优质公司加快发展。
建立会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走访上市公司、解决实际问题的常态化机制,推动解决上市公司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进一步健全央地协同,协调地方政府加大支持力度;n依法从严打击“伪市值管理”。
“零容忍”从严打击借市值管理之名,实施选择性或虚假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的“伪市值管理”。
推动上市公司加强市值管理,提升投资价值61.3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1.4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总体要求n力争通过5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教科书式”的监管模式和行业标准;n推动形成10家左右优质头部机构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态势;n到2035年,机构监管体系完备有效,行业机构治理水平全面提高,行业作为直接融资“服务商”、资本市场“看门人”、社会财富“管理者”的功能得到更为充分的发挥;n形成2至3家具备国际竞争力与市场引领力的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力争在战略能力、专业水平、公司治理、合规风控、人才队伍、行业文化等方面居于国际前列;n到本世纪中叶,形成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全球领先的现代化证券基金行业。
校正行业机构定位n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督促行业机构强化使命感、责任心,推动行业机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督促行业机构端正经营理念、校正定位偏差,始终践行金融报国、金融为民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关系;n督促实现高质量发展。
引导行业机构坚持功能型、集约型、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方向。
督促行业机构专注主业、优化供给、提高价值创造能力,督促行业机构合规稳健经营,坚守业务本源、稳慎推进业务创新。
7夯实合规风控基础n提高公司治理效能。
推动行业机构建立股权结构清晰、组织架构精简、职责边界明确、信息披露健全、激励约束合理、内控制衡有效、职业道德良好的公司治理架构,健全组织架构运行机制;n加强合规风控建设。
强化日常监管、现场检查和执法问责,督促行业机构树牢“合规创造价值”理念,坚持“看不清管不住则不展业”,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与全员合规管理要求,实现母子公司全业务链条“垂直”一体化管控;n深化金融科技应用。
督促行业机构建立健全与金融科技应用水平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治理架构和考核机制。
1.4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n深入开展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建设。
督促行业机构及从业人员大力弘扬和践行“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n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督促行业机构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把任职“入口关”,突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引导从业人员珍惜职业声誉、恪守职业道德,推动培养德才兼备的金融人才队伍。
配合相关主管部门持续完善行业机构薪酬管理制度;n加强廉洁从业监管。
督促行业机构完善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
针对注册制下“围猎”监管、不当入股等廉洁从业突出问题,加强问责惩治,形成有效震慑;n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引导行业机构加大对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和资本市场的宣传解读力度。
引导做好广大投资者的沟通工作,建立媒体沟通长效机制,稳定投资者预期,提振投资者信心,重视并有效回应市场和投资者关切n维护市场稳定健康运行。
督促行业机构规范自身交易行为,注重把握长期大势,强化逆周期布局,强化投资行为稳定性,更好发挥维护市场稳定健康运行的主力军作用;n促进提高专业能力。
严格落实“申报即担责”要求,建立健全执业负面清单和诚信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投行“看门人”责任。
督促证券公司健全投行内控体系,提升价值发现能力,加强项目甄别、估值定价、保荐承销能力建设;n提升服务中长期资金能力。
构建长期资金、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的良性机制。
提升上市公司投资吸引力,打造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的基础投资环境;n提升投资者长期回报。
督促行业机构强化服务理念,持续优化投资者服务,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切实提高投资者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维护好社会公众对行业的信任与信心;n助力推进高水平开放。
统筹开放与安全,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境内设立机构优化行业发展生态促进行业功能发挥81.4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n全面深化监管理念。
依法将各类证券基金活动全部纳入监管。
健全行业机构分类监管体系,突出“扶优限劣”;n健全监管制度体系。
针对监管短板,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远近结合,加快完善规则制度,形成系统权威、简明清晰、实用有效的三大基础制度体系;n提升监管能力手段。
全面提升对场外衍生品等重点业务的监管,加强对底层资产、资金流向、杠杆水平的看穿式监管。
根据市场情况加大对融资融券等业务的逆周期调节力度。
强化科技赋能,强化与相关部委和地方党委政府的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n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依法严惩行业机构及从业人员利益输送、违规融资、不公平对待、误导销售、恶性竞争以及为监管套利、绕道减持、内幕交易提供通道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坚持机构罚和个人罚、经济罚和资格罚、监管问责和自律惩戒并重,强化全链条问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n加强风险监测防范。
建立健全覆盖行业机构境内外、场内外、线上线下全部业务的全景式、穿透式监测体系,及时识别并有效管控风险机构和产品,对重点机构及时实施审慎监管、贴身监管。
强化跨市场跨行业跨境风险识别;n健全多层次流动性支持机制。
压实行业机构及股东主体责任。
发挥好行业基金、风险准备金在流动性支持、提升行业抗风险能力的功能作用;n及时稳妥处置风险机构。
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司法重整、破产清算等措施稳妥处置风险机构,强化对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责任主体的追责问责抓好监管队伍建设n提升干部“政治三力”,坚守监管的政治性、人民性;n提高履职本领素质。
坚持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n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主动接受纪检巡视审计监督,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n监管问责机制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重大问题终身追责9全面强化监管执法10第二部分:
新“国九条”解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1新“国九条”的主要内容n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次出台的意见共9个部分,是继2004年、2014年两个“国九条”之后,资本市场第三个“国九条”。
1总体目标2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3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4加大退市监管力度5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推动行业回归本源、做优做强6加强交易监管,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7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壮大长期投资力量8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9推动形成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合力1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n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造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n坚持把资本市场的一般规律同中国国情市情相结合,坚守资本市场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为重点,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深刻把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涵,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实现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n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确保资本市场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n必须始终践行金融为民的理念,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n必须全面加强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稳为基调、严字当头,确保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n必须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统筹好开放和安全;n必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守正创新,更加有力服务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2.1-1新“国九条”的总体目标分阶段提出了未来5年、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资本市场发展目标n未来5年,基本形成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框架。
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
上市公司质量和结构明显优化,证券基金期货机构实力和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资本市场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
资本市场良好生态加快形成n到2035年,基本建成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资本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
投融资结构趋于合理,上市公司质量显著提高,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资本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备n到本世纪中叶,资本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建成与金融强国相匹配的高质量资本市场。
12进一步完善发行上市制度n提高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n提高发行上市辅导质效,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n明确上市时要披露分红政策。
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n从严监管分拆上市;n严格再融资审核把关。
n进一步压实交易所审核主体责任,完善股票上市委员会组建方式和运行机制,加强对委员履职的全过程监督。
建立审核回溯问责追责机制;n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n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查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问题。
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2.1-2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加大发行承销监管力度n强化新股发行询价定价配售各环节监管,整治高价超募、抱团压价等市场乱象;n从严加强募投项目信息披露监管;n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加强穿透式监管和监管协同,严厉打击违规代持、以异常价格突击入股、利益输送等行为。
132.1-3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加强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n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严肃整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n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控体系。
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强化履职保障约束。
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n出台上市公司减持管理办法,对不同类型股东分类施策;n严格规范大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坚决防范各类绕道减持;n责令违规主体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上缴价差。
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减持。
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n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东减持、实施风险警示;n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n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
14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n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n研究将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纳入企业内外部考核评价体系;n引导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n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
依法从严打击以市值管理为名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n建立健全不同板块差异化的退市标准体系;n科学设置重大违法退市适用范围;n收紧财务类退市指标;n完善市值标准等交易类退市指标;n加大规范类退市实施力度。
进一步畅通多元退市渠道n完善吸收合并等政策规定,鼓励引导头部公司立足主业加大对产业链上市公司的整合力度。
2.1-4加大退市监管力度进一步削减“壳”资源价值n加强并购重组监管,强化主业相关性,严把注入资产质量关,加大对“借壳上市”的监管力度,精准打击各类违规“保壳”行为。
进一步强化退市监管n严格退市执行,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意规避退市的违法行为;n健全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对重大违法退市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要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5推动证券基金机构高质量发展n引导行业机构树立正确经营理念,处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关系;n加强行业机构股东、业务准入管理,完善高管人员任职条件与备案管理制度;n完善对衍生品、融资融券等重点业务的监管制度;n推动行业机构加强投行能力和财富管理能力建设;n支持头部机构通过并购重组、组织创新等方式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
2.1-5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推动行业回归本源、做优做强n完善与经营绩效、业务性质、贡献水平、合规风控、社会文化相适应的证券基金行业薪酬管理制度;n持续开展行业文化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分类名单制度和执业声誉管理机制,坚决纠治拜金主义、奢靡享乐、急功近利、“炫富”等不良风气。
积极培育良好的行业文化和投资文化16促进市场平稳运行n强化股市风险综合研判;n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定机制建设;n集中整治私募基金领域突出风险隐患;n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多元化的债券违约风险处置机制,坚决打击逃废债行为;n探索适应中国发展阶段的期货监管制度和业务模式;n做好跨市场跨行业跨境风险监测应对。
加强交易监管n完善对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监管标准;n出台程序化交易监管规定,加强对高频量化交易监管;n制定私募证券基金运作规则;n强化底线思维,完善极端情形的应对措施;n严肃查处操纵市场恶意做空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震慑警示。
2.1-6加强交易监管,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健全预期管理机制n将重大经济或非经济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评估内容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框架,建立重大政策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1718建立培育长期投资的市场生态,完善适配长期投资的基础制度,构建支持“长钱长投”的政策体系n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大幅提升权益类基金占比;n建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快速审批通道,推动指数化投资发展。
全面加强基金公司投研能力建设,丰富公募基金可投资产类别和投资组合,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n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研究规范基金经理薪酬制度;n修订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督促树牢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
支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资管业务稳健发展,提升投资行为稳定性。
2.1-7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壮大长期投资力量优化保险资金权益投资政策环境,落实并完善国有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更好鼓励开展长期权益投资n完善保险资金权益投资监管制度,优化上市保险公司信息披露要求;n完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n提升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投资灵活度;n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提升权益投资规模。
着力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n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竞争力,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更好服务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国资国企改革等国家战略实施和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n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企业的股债融资支持;n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n健全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
n坚持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错位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n进一步畅通“募投管退”循环,发挥好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支持科技创新作用;n推动债券和不动产投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