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层住宅楼见证取样送检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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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层住宅楼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XX国博新城C-C3地块
国博新城1#楼
见
证
取
样
送
样
计
划
XX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31日
一、编制说明
二、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样的范围和程序
三、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四、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五、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等材料的取样制作要求
六、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计划
一、编制说明
1、编制说明:
根据建筑工程相关法规、文件要求,以及为确保XX国博新城C-C3地块三标段1#楼的施工质量,本工程的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及送检制度。
为规范工程的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
由于施工图变更等原因,本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与现场实际有关规定不符合实际情况,各方另行协商完善。
2、工程概况
XX国博新城C-C3地块三标段1#楼工程位于XX市汉阳区会展南路与博览路交汇处,地处会展南路以南,博览南一巷以西,四新南路以北,连通港路以东。
本工程为一栋超高层住宅楼。
建筑占地面积为613.97m2,嵌固于二层地下室之上,地上部分共45层,地下二层层高均为3.700m,首层层高为5.700m,二层~四十五层均为3米。
地上总高度为154.80m,总建筑面积36884m2。
商业裙楼部分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为12.8m,建筑面积为2566.46m2。
建筑为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
钢筋混凝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
楼号
构件部位
标号
1#塔楼
二次结构、构造柱、过梁等
C25
1~6层
墙柱
C55
梁板
C35
7~12层
墙柱
C50
梁板
C35
13~18层
梁板
墙柱
C45
19~24层
墙柱
C40
梁板
C35
25~30层
梁板
墙柱
31层~顶层
墙柱
C30
梁板
XX国博新城C-C3地块三标段1#楼工程其他相关单位如下:
建设单位:
XX国博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州景森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质监单位:
XX市质量监督站
监理单位:
广州天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XX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3、编制依据
本计划编制是依据下列法规、文件的规定: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部建[2000]211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4、《水泥取样方法》GB/T12573-2008
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7、《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8、《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9、《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10、《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2010
11、《烧结普通砖》GB5101-2003
12、《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13544-2011
13、《低碳热轧圆盘条》GB/T701-2008
14、《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15、《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
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16、《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GB/T1346-2011
17、《蒸压灰砂砖》GB11945-1999
18、《粉煤灰砖》JC239-2001
19、其他相关标准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程序及承担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单位
二、本工程的见证取样计划和送检范围和程序
1、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少于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应取数量的30%;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用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2、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1)、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在开工时以书面形式XX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该工程的检测单位递交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授权书写明本工程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名单;
2)、见证单位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和数量,在施工前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3)、施工单位必须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在见证人员见证下,有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措施的封样措施送样。
5)、承担检测的单位应设置收样室,收样时应按授权书检查委托单位及试样的标识、标志,确认无误后方能交付检测。
6)、检测单位必须按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单独建立见证取样台帐;及时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并加盖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专用章;
3、承担见证取样的送检的检测单位
承担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单位应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认量认证,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三、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人员必须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人员证书”并报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责,制作见证取样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资料。
四、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针对上述的文件及法规要求,本工程如下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承重结构的砼试块,含主体结构试块。
本工程见证取样部位及数量计划
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各相关规范、文件要求,拟定如下见证取样部位及数量计划,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按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五、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等材料的取样制作要求
1、混凝土
1)、检验项目
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
2)、试样标准
一组三块,标准试样尺寸150×150×150mm
3)、取样频率
A、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B、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C、当一次连续浇筑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D、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要求确定;
4)、取样方法
A、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B、同一组混凝土拌和物取样应从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
取样量应多于试验所需的1.5倍,且不少于20L。
C、混凝土拌和物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取样方法。
一般在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约1/4处、1/2处、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分钟,然后人工搅拌均匀;
D、从取样完毕到做各项性能试验不宜超过5分钟。
5)、试件制作要求
A、制作试件用的试模由铸铁或钢制成,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并装拆方便,试模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每100mm不超过0.05mm,组装后各相邻面垂直度不超过±0.5;
B、在制作试件前应将试模清擦干净,并在起内壁涂以脱模剂;
C、试件采用人工振捣时,混凝土拌和物应分两层装入试模,每层装入厚度大致相等,插捣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
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达到试模底面,并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入数次,每层的插捣次数为25次,插捣完后,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D、试验室用振动台振动的频率应为50±3HZ,空载时振幅为0.5mm;试件用振动台成型时,混凝土拌和物应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试模内壁略加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和物高出试模上口,振动时应防止试模在振动台上自由跳动,振动应持续到混凝土表面出浆时为止,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刀抹平。
6)、试件养护要求
A、试件做好应用不透明薄膜覆盖并应静置1~2天,拆模后的试件应立即放在20±2℃,温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在标准养护室中,试件一贯放在架上,彼此间距为10~20mm,并应避免用水直接淋刷试件。
当无标养室时,混凝土试件也可放在20±2℃Ca(OH)2饱和溶液中养护;
B、采用构筑物或构件同条件养护的试件,成型后即覆盖,表面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
7)、结果判定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合格评定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进行,共分为三种方法,即方差已知的统计方法、方差未知的统计方法、非统计方法。
2、砌筑砂浆
检验项目:
抗压强度
试样标准:
一组六块,标准试样尺寸70.7×70.7×70.7mm
取样频率:
每次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取样方法:
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集取,现场取来的试样,在实验室应经过人工再翻样,以保证其质量均匀,并尽快制作;所取的砂浆拌和物数量,应比试验用量多1~2倍。
试件制作要求:
砌筑砂浆制作,将无底的钢模或塑料试模放在预先铺好的吸水性较好的纸的普通粘土砖上(砖的吸水率不小于10%,含水率不大于2%),试模内事先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放在砖上的湿纸,应为湿的新闻纸(或其他未粘过胶凝材料的纸),纸的大小要以盖过砖的四边为准。
砖的使用面要求平整,凡粘过水或其他胶凝材料的面,不允许再使用。
向试模内一次注满砂浆,用捣棒均匀的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向插捣25次,为了防止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许用油灰刀沿模壁插数次,使砂浆高出试模顶面6-8mm。
当砂浆表面出现麻面斑状态时(约15-30分钟),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削去抹平。
试件养护要求:
砂浆试块在制作后应在20±3℃温度环境下停一昼夜(24±2小时),气温较底时,可以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两昼夜,然后对试块进行编号拆模,并置于标准条件下进行养护,养护期间,试块间间距不小于10mm。
水泥砂浆的标准养护条件温度20±3℃,相对湿度90%以上;水泥混合砂浆的标准养护条件温度20±3℃,相对湿度为60%~80%;砂浆试块养护期限为28天,然后进行试压。
结果判定:
按《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规定,砌筑砂浆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者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注:
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小于3组。
当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试块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3、钢筋原料及焊接连接件
本工程主要使用钢筋为热扎带肋钢筋、热扎光圆钢筋、低碳钢热扎圆盘条;主要连接方式为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
钢筋原材料:
检验项目本工程钢筋原材料的检验项目为拉伸试验(屈服点或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拉伸率)、弯曲(冷弯)试验。
取样频率:
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厂家、同一炉罐号、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的钢筋组成;允许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但各炉号含碳量不得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得大于0.15%;热扎带肋钢筋、热扎光圆钢筋、低碳钢热扎圆盘条每批数量不得大于60T。
每批试件数量见下表:
钢筋种类
试件数量
拉伸试验
弯曲试验
热扎带肋钢筋
2
5
热扎光圆钢筋
2
5
低碳钢热扎圆盘条
2
5
取样方法:
按上表规定凡取2个试件的均应从任意两根(或两盘)中分别切取,即每根钢筋上切取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热扎圆盘条冷弯试件应取自不同盘。
试件在切取时,应在任一端500㎜后切取。
试件强度:
为方便起见,一般可按拉伸试件长50~60㎝;弯曲试件长35~40㎝进行取样。
结果判定及处理:
根据钢筋种类和相应的标准,进行钢筋原材料的合格评定;钢筋原材料如有一项试验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件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试验所要求的任一指标)即使一个指标不合格,则整批不合格。
钢筋连接件:
本工程将使用的钢筋连接类型主要有:
直螺纹、电渣压力焊。
检验项目:
本工程钢筋焊接接头验收按JGJ18-201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07-2010《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进行;闪光对焊的检验项目为拉伸、弯曲试验;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检验项目为拉伸试验。
取样频率:
闪光对焊接头的质量检验,应分批进行外观检查和力学性能检验,并按下列规定作为一个检验批;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
当同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较少时,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算。
力学性能检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接头,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下列要求。
3个热扎钢筋接头试件的抗压强度均应不得小于该牌号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
至少应有2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应呈延性断裂。
当达到上述2项要求时应评定该批接头为抗拉强度合格。
当试验结果有2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或3个试件均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当试验结果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2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均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实行复试。
复试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复试结果,仍有1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判断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注:
当接头试件虽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虽脆性断裂,但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规定强度的1.10倍时,可按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之外,呈延性断裂同等对待。
闪光对焊接头进行弯曲试验时,应将受压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部分清除,且应与钢筋的外表面齐平;当试验结果,弯至90︒,有2个或3个试件外侧(含焊缝和热影响区)未发生破裂,应评定该批接头合格。
当有两个试件均发生破裂,应进行复验。
复验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复验结果,当有3个试件发生破裂时,应判断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4、墙体用砖
本工程墙体用砖主要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检验项目:
本工程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主要检验项目为强度等级。
取样方法和数量
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现场抽样按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1万块为一批,用随机取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取出50块,进行外观尺寸偏差检验。
2、从外观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砌块里随机抽取6块砌块(每大块取3小块立方体100㎜⋅100㎜⋅100㎜)制作试件,用于做干密度和抗压强度试验。
(1)干密度3组9块
(2)强度等级3组9块
5、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取样要求
本工程的主要结构采用商品混凝土,小型及零星混凝土、砌筑砂浆采用现场拌制。
检验项目
本工程水泥的检验项目为:
水泥安定性
水泥凝结时间。
取样方法和数量:
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和散装仓号、出厂日期进行检查,并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有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复试,并按复试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严禁使用含有氯化物的水泥。
本工程现场采用的散装水泥,取样频率为: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连续进场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得少于一次,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罐车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袋装水泥每200T取样一次。
合格判定标准:
经检验,所有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规定水泥为合格品。
水泥安定性或初凝时间不符合相应标准时均为废品;强度低于强度等级规定指标时为不合格品;对强度低于相应标准的不合格品水泥,可降低强度使用,按实际检验结果配制混凝土。
对废品水泥,不准用于工程。
6、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
本工程的屋面防水材料采用SBS防水卷材,按使用面积,抽取5卷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卷材中,任取一卷作物理性检验。
防水卷材检验项目:
拉力、最大拉力时延伸率,低温柔性、不透水性。
六、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计划
根据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原则及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2011版)规定的要求,本工程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柱、墙、梁等结构构件的重要部位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
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对结构实体进行检验,并不是在子部工程验收前的重新检验,而是在相应的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工程控制使质量得到保证的基础,对重要项目进行的验证性检查,加强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质量验收,真实的反应混凝土强度及受力钢筋位置等质量指标,确保质量安全。
同时,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记录也是混凝土子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质量控制资料的组成部分。
本工程结构实体检验项目为混凝土强度、重要结构构件的钢筋保护层厚度两个项目。
混凝土强度:
1)、对本工程结构实体检验项目中混凝土强度的检验,是以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为依据。
2)、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同条件养护试件过对应的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对混凝土结构工程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质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小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根据以上要求,并结合本工程各单位工程的结构特点,经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各单位工程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部位应符合要求。
3)、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试验。
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
4)、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宜根据本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日平均气温累计达到600℃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天,也不宜大于60天;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107的规定确定后,乘系数宜取为1.10,也根据本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2、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和构件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纵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
对每根钢筋,应在具有代表的部位测量1点;钢筋保护层的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并局部破损的方法进行校准,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所使用的检验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的规定;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检测误差不应大于1mm;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纵向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对梁类构件为+10mm;对板类构件为+8mm,-5mm。
对梁类、板类构件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为90%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应判定合格;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时,可再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果仍判定为合格;每次抽样结果中不合格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上述第四条规定允许偏差率的1.5倍。
附表:
1、在每层的顶梁、板做一组同条件的拆模实验报告;构造柱等二次结构,按照每次浇筑的层数和方量(不大于100m3为一组)进行留置试块。
2、砼按照规范规定制定的砼标养和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部位及取样数量详见
3、下表如同:
楼号
构件部位
标号
每层组数
同条件
1#塔楼
二次结构、构造柱、过梁等
C25
每3层1组
15
1~6层
墙柱
C55
2
1
梁板
C35
2
1
7~12层
墙柱
C50
2
1
梁板
C35
2
1
13~18层
梁板
墙柱
C45
2
1
19~24层
墙柱
C40
2
1
梁板
C35
2
1
25~30层
梁板
墙柱
31层~顶层
墙柱
C30
2
1
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