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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基础理论名词解释

中医基础理论

名词解释

1.中医学:

是在中国产生,经过数千年发展,而形成的一门具有独特理论体系,并有丰富的养生和诊疗手段的传统医学。

它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预防医学和中医临床医学三部分。

2.中医理论体系:

是以中国古代的唯物论和辩证法思想,即气一元论和阴阳五行学说为哲学基础,以整体观念为指导思想,以脏腑经络的生理和病理为核心,以辨证论治为诊疗特点的独特的医学理论体系。

3.中医基础理论:

中医基础理论是指导中医预防医学和中医临床医学的理论基础。

包括中医的哲学基础、中医对正常人体的认识、中医对疾病的认识,以及中医养生和诊疗疾病的原则。

4.整体观念:

整体观念是关于事物和现象完整性、统一性和联系性认识的思想。

它是中医学对人体本身的统一性、完整性及其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的认识。

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认为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二是认为人体与自然环境有密切的关系。

它是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基本特点之一。

5.恒动观念:

中医学用运动的、变化的、发展的观点,来分析研究生命、健康和疾病等医学问题,这种观点称之为恒动观念。

6.辩证观念:

中医学运用矛盾的、整体的和运动的观点看待生命、健康和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的思想,称之为辩证观念。

7.辨证论治:

即辨证和论治的合称,是中医学认识疾病和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又是其诊断和防治疾病的基本方法,也是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基本特点之一。

8.辨证:

辨证就是将四诊(望、闻、问、切)所收集的资料、症状和体征,通过分析、综合,辨清疾病的原因、性质、部位,以及邪正之间的关系,概括、判断为某种性质的证的过程。

9.论治:

又称施治,是根据辨证的结果,确定相应治疗方法的过程。

10.体征:

能被观察到的客观表现称为体征。

11.症:

即症状。

是病人主观感觉到的异常感觉。

广义的症状包括体征。

12.证:

又称证候。

是指在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

它包括疾病的原因、部位、性质和邪正关系,反映了疾病发展过程中,该阶段病理变化的全面情况。

13.病:

又称疾病,是指有特定病因、发病形式、病机、发展规律和转归的一种完整的过程。

14.同病异治:

相同的疾病,由于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影响,表现出不同的证,因而采用不同的方法治疗,称为同病异治。

15.异病同治:

不同的疾病,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相同的证,可采用相同的方法治疗,称为异病同治。

16.气:

气是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

17.气化:

由于气的运动而产生的各种变化称之为气化。

18.气机:

即气的运动。

包括升、降、出、入四种基本运动形式。

19.阴阳:

同一事物内部或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

它既可以标示相互对立的事物或现象,又可以标示同一事物内部对立着的两个方面。

20.阴气:

对人体具有营养、滋润等作用的气,称为阴气。

21.阳气:

对人体具有温煦、推动等作用的气,称为阳气。

22.阴阳对立:

阴阳对立即阴阳相反,是阴阳双方的相互制约、相互斗争。

23.阴平阳秘:

阴气平顺,阳气固秘。

阴阳在对立斗争中,取得了统一,维持着动态平衡的状态,称为阴平阳秘。

24.阴阳互根:

指阴阳之间的相互依存,互为根据和条件。

即阴阳双方均以对方的存在为自身存在的前提和条件。

25.阴阳互用:

是指阴阳双方不断的资生、促进和助长对方。

26.阴阳消长:

消,即减少;长,即增加。

是阴阳对立双方量的增减的运动变化。

27.阴阳转化:

是指阴阳对立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阴可以转化为阳,阳可以转化为阴。

28.阴阳交感:

是指阴阳二气在运动中相互感应而交合,亦即相互发生作用。

它是宇宙万物赖以生成和变化的根源,是生命产生的基本条件。

29.阴中求阳:

治疗阳虚证时,根据阴阳互根互用的理论,在大量补阳药物中加入适当的补阴药,这种方法即称为阴中求阳。

30.阳中求阴:

治疗阴虚证时,根据阴阳互根互用的理论,在大量补阴药物中加入适当的补阳药,这种方法即称为阳中求阴。

31.阴病治阳:

指阳虚阴盛的虚寒之证,治应以温阳抑阴之法。

32.阳病治阴:

指阴虚阳盛的虚热之证,治应以滋阴抑阳之法。

33.五行:

“五行”一词最早见于《尚书》。

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及其运动变化。

34.五行相生:

生即资生、助长、促进之意。

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依次递相资生、助长和促进的关系。

35.五行相克:

克有克制、抑制、制约之意。

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间隔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

36.五行制化:

制即制约、克制;化即化生、变化。

五行制化是指五行之间在正常情况下存在着相互生化、相互制约,以维持平衡协调的关系。

它是五行生克关系的相互结合。

37.五行相乘:

五行之间“相乘”的概念,首见于《内经》。

乘,恃强凌弱,即欺压,压服之意。

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其所胜一行的过度克制。

38.五行相侮:

五行之间“相侮”的概念,首见于《内经》。

侮,欺负、侮辱之意。

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其所不胜一行的反向克制,即反克,又称“反侮”。

39.胜复规律:

胜复指胜气和复气的关系。

五行学说把由于太过或不及引起的对“己所胜”的过度克制称之为“胜气”,而这种胜气在五行系统内必然招致一种相反的力量(报复之气),将其压抑下去,这种能报复“胜气”之气,称为“复气”,总称“胜复之气”。

40.五行互藏:

又称“五行体杂”。

即五行的任何一行中,又复有五行。

41.母病及子:

是指病从母脏传来,侵入属子之脏,即先有母脏的病变,后有子脏的病变。

42.子病犯母:

又称“子盗母气”。

是指病从子脏传来,侵入属母之脏,即先有子脏的病变,后有母脏的病变。

43.微邪:

某脏发病,其邪气从该脏“所胜”方向传来,其病情较轻浅,故名微邪。

44.贼邪:

某脏发病,其邪气从该脏“所不胜”方向传来,其病情较重,故名贼邪。

45.滋水涵木:

是滋肾阴以养肝阴的一种治法,又称滋肾养肝法,滋补肝肾法。

适用于肾阴亏损而肝阴不足,甚或肝阳上亢之证。

46.益火补土法:

是温肾阳以补脾阳的一种治法,又称温肾健脾法,温补脾肾法。

适用于肾阳式微而致脾阳不振之证。

47.培土生金法:

是健脾气以补肺气的一种治法。

适用于脾气虚而致肺气虚,或肺气虚之证。

48.金水相生法:

是滋养肺肾之阴的一种治法。

即补肺阴以滋肾阴或滋肾阴以补肺阴。

适用于肺肾阴虚之证。

49.抑木扶土法:

是疏肝与健脾相结合的一种治法。

适用于肝旺脾虚证。

50.培土制水法:

是健脾利水的一种治法,又称敦土利水法。

适用于脾虚不运,水湿停聚之证。

51.佐金平木法:

是清肃肺气以抑制肝木的一种治法,又称泻肝清肺法。

适用于肝火偏旺,影响肺气清肃之证。

52.泻南补北法:

是泻心火与补肾水相结合的一种治法,又称泻火补水法,滋阴降火法。

适用于心肾不交之证。

53.藏象:

“藏象”一词最早见于《内经》。

是指藏于体内的内脏及其表现于外的生理、病理现象。

54.藏象学说:

通过对人体生理、病理现象的观察,研究人体各个脏腑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及其相互关系的学说。

55.脏腑:

是内脏的总称。

包括五脏(肝、心、脾、肺、肾)、六腑(胆、胃、小肠、大肠、三焦、膀胱)和奇恒之府(脑、髓、骨、脉、胆、女子胞)。

56.奇恒之府:

形态似腑,功能似脏的府,称为奇恒之府。

包括脑、髓、骨、脉、胆、女子胞。

57.形体: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形体,泛指具有一定形态结构的组织,包括头、躯干和脏腑在内。

狭义的形体是指筋、脉、肉、皮、骨五种组织结构。

58.官窍:

官指机体有特定功能的器官,如目、舌、口、鼻、耳称为五官。

它们分属于五脏,为五脏的外候。

窍,有孔窍、苗窍之意,是人体与外界相通连的窗口。

官必有窍,窍多成官,故官窍并称。

59.七窍:

指头面部七个孔窍(眼二、耳二、鼻孔二、口)。

60.九窍:

又称“九宫”。

指七窍加前后二阴。

61.心主血脉:

是指心气推动血液在脉中运行,流注全身,发挥营养和滋润作用。

62.心主神志:

即心藏神。

是指心具有主宰人体五脏六腑、形体官窍的一切生理活动和人体精神意识思维活动的功能。

63.心包:

又称心包络。

是心脏外面的包膜,有保护心脏的功能。

64.肺主呼吸之气:

是指肺通过呼吸运动,吸入自然界的清气,呼出体内的浊气,实现体内外气体交换的功能。

65.肺主一身之气:

是指肺有主持全身之气的生成和运行的作用,即肺通过呼吸而参与气的生成和调节气机的作用。

66.肺朝百脉:

朝,有会聚或朝向的意思。

肺朝百脉,是指全身的血液都通过百脉会聚于肺,经肺的呼吸,进行体内外清浊之气的交换,然后再将富含清气的血液通过百脉输送到全身的作用。

67.肺主通调水道:

“通调水道”一词出自《素问·经脉别论》。

通,即疏通;调,即调节;水道是水液运行的通道。

肺主通调水道,是指肺的宣发和肃降运动对体内津液的输布和排泄有疏通和调节作用。

68.肺主治节:

“肺主治节”一词出自《素问灵兰秘典论》。

治节,即治理和调节。

肺主治节,是指肺为相傅之官,对全身有治理和调节的作用。

69.肺为华盖:

华盖,原指古代帝王所乘车子的伞形遮蔽物。

由于肺在人体脏腑中位置最高,位于心上,故称肺为华盖。

70.脾主运化:

运,即转运输送;化,即消化吸收。

脾主运化,是指脾具有把水谷化为精微,将精微物质吸收转输至全身的生理功能。

71.脾主运化水谷:

即脾对水谷的消化及精微物质的吸收和输布作用。

72.脾主运化水液:

是指脾有吸收、输布水液,防止水液在体内停滞的作用。

73.脾主生血:

脾运化的水谷精微是生成血液的主要物质基础,故云脾主生血。

74.脾主统血:

统,即统摄、控制之意。

脾主统血是指脾有统摄血液在脉内运行,不使其逸出脉外的作用。

75.脾主升清:

升,即上升。

清,即水谷精微。

脾主升清,是指脾气上升,并将其运化的水谷精微,向上转输至心、肺、头目,通过心肺的作用化生气血,以营养全身的作用。

76.肝主疏泄:

疏,即疏通;泄,即发散。

所谓肝主疏泄,是指肝具有保持全身气机疏通畅达,通而不滞,散而不郁的作用。

77.肝主藏血:

是指肝有贮藏血液、调节血量及防止出血的功能。

78.肾藏精:

是指肾具有贮存、封藏人体之精的作用。

79.天癸:

是指人体肾中精气充盛到一定程度所产生的一种精微物质,它具有促进人体性器官发育成熟并维持人体生殖功能的作用。

80.先天之精:

指禀受于父母的生殖之精,是与生俱来,构成胚胎发育的原始物质。

81.后天之精:

指人出生后,由脾胃从饮食物中摄取的营养成分和脏腑代谢化生的精微物质,具有培养补先天之精和促进人体生长发育的功能。

82.肾主水:

是指肾具有主持和调节人体津液代谢的作用,故肾又有“水脏”之称。

83.肾阴:

又称元阴、真阴、真水,为人体阴液的根本,对机体各脏腑组织起着滋养、濡润作用。

84.肾阳:

又称元阳、真阳、真火,为人体阳气的根本,对机体各脏腑组织起着推动、温煦作用。

85.五迟:

小儿立迟、行迟、发迟、齿迟、语迟,称为“五迟”。

86.五软:

头软、项软、手脚软、肌肉软、口软,称为“五软”。

87.五不女:

指女子先天性生理缺陷。

即螺、纹、鼓、角、脉五种。

前人认为这类情况没有生育的能力,故名。

88.肾主纳气:

纳,有受纳、摄纳的意思。

纳气,即吸气。

肾主纳气,是指肾有摄纳肺吸入之清气,帮助肺保持呼吸深度,防止呼吸表浅的作用。

89.肾主封藏:

亦曰闭藏,固密贮藏,封固闭藏之谓。

肾主封藏是指肾有贮藏五脏六腑之精的作用。

90.“肾者胃之关”:

胃主受纳腐熟水谷,赖肾中阳气蒸化;肾居下焦,主开合、司二便,为水谷消化后之糟粕、废液排之出口。

(肾阳不足,气化失职,则二便不利,关门闭塞,胃气上满,气滞水停),故说肾者胃之关。

91.气门:

又称汗孔、玄府、鬼门。

是排泄汗液和气体交换的孔窍,是泄气散热的门户。

92.神: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神指人体生命活动的外在表现。

狭义的神指人的精神意识思维活动。

93.元神:

人出生之前,随形具而生之神,即为元神。

元神来自先天,又称先天之神。

94.识神:

又称思虑之神,是后天之神。

是指后天获得的思虑识见活动。

95.魂:

一是指能伴随心神活动而作出较快反应的思维意识活动,“随神往来者谓之魂”(《灵枢·本神》);一是指梦幻活动,“魂之为言,如梦寐恍惚,变换游行之境,皆是也”(《类经·脏象类》)。

96.魄:

魄是不受内在意识支配而产生的一种能动作用表现,属于人体本能的感觉和动作,即无意识活动。

97.意:

意,有忆的意思,又称为意念。

意就是将从外界获得的知识经过思维取舍,保留下来形成回忆的印象。

98.志:

志为志向、意志。

“意之所存谓之志(《灵枢·本神》)。

”即意已定而确然不变,并决定将来之行动欲付诸实践者,谓之志。

“意已决而卓有所立者,曰志”(《类经·脏象类》)。

99.胃气:

一是指胃的生理功能和生理特性;二是指脾胃功能在脉象上的反映,即脉有从容和缓之象;三是泛指人体的精气。

100.皮毛:

是皮肤和附着于皮肤的毫毛的合称,包括皮肤、汗孔和毫毛等组织。

101.皮腠:

皮肤的纹理及皮肤与肌肉的间隙称之为皮腠。

102.肌腠:

肌肉的纹理称为肌腠,又称肉腠、分理。

103.腠理:

指皮肤、肌肉、脏腑的纹理及皮肤、肌肉之间的间隙,是渗泄体液、流通气血的门户,有抗御外邪入侵的作用。

104.肌皮:

肌肉与皮肤之间的部位称为肌皮。

105.肉节:

肌肉与骨节相连部位为肉节。

106.宗筋:

一是指诸筋会聚所成的大筋“宗筋弛缓,发为筋痿”(《素问·痿论》);二是特指阴茎,宗筋会聚于前阴,故常以宗筋代指阴茎或睾丸。

107.五神脏:

因五神(神、魄、魂、意、志)分属于五脏(心、肺、肝、脾、肾),所以称五脏为五神脏。

108.八郭:

是指中医眼科在外眼划分的八个部位(或方位)。

一般多用自然界的八种物质或八卦名称来命名。

即天(乾)郭、地(坤)郭、风(巽)郭、雷(震)郭、泽(兑)郭、山(艮)郭、火(离)郭、水(坎)郭。

郭,有如城郭护卫之意。

109.五轮:

是指肉轮、血轮、气轮、风轮和水轮的合称。

110.精: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之“精”泛指构成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一切精微物质,包括气、血、津液和从饮食物中摄取的营养物质;狭义之精,是指禀受于父母而贮藏于肾的具有生殖繁衍作用的精微物质,又称生殖之精。

111.元气:

又名原气、真气。

是人体最基本、最重要的气,是人体生命活动的原动力。

112.宗气:

由肺吸入的清气与脾胃所运化的水谷精气相结合,聚于胸中的气谓之宗气。

113.膻中:

其义有三。

一又称“上气海”,是指宗气在胸中积聚之处;二指心包络;三指针灸穴位名称。

114.虚里:

出自《素问·平人气象论》指胃之大络,位于左乳下,心尖搏动处。

115.营气:

行于脉中,具有营养作用之气,称为营气。

由于营气行于脉中,化生为血,营气与血可分而不可离,故常称“营血”。

营行脉中,卫行脉外,在外者属于阳,在内者属于阴,故又称“营阴”。

116.卫气:

行于脉外,具有护卫作用之气,称为卫气。

卫气行于脉外与行于脉内之营气相对而言,属于阳,故又称“卫阳”。

117.血:

是血脉中运行的一种红色液体;是构成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之一;具有很强的营养和滋润作用。

118.津液:

人体一切正常水液的总称。

包括各脏腑组织内在的体液及其正常的分泌物,如胃液、肠液、涕、泪、唾等。

119.经络:

是经脉和络脉的总称。

是运行气血,沟通表里上下,联络脏腑肢节,感应传导信息通路系统。

120.正经:

是经络系统的主干。

正经有十二,即手三阴经、足三阴经、手三阳经、足三阳经,共四组,每组三条经脉,合称十二经脉。

121.奇经八脉:

异于正经的经脉,其数有八。

包括督脉、任脉、冲脉、带脉、阴跷脉、阳跷脉、阴维脉、阳维脉。

122.经别:

指从十二经脉别出的经脉。

其循行分布特点,可用“离、合、出、入”来概括。

123.经筋:

是十二经脉连属的筋肉体系,其功能活动有赖于经络气血的濡养,并受十二经脉的调节,所以也划分为十二个系统,称为“十二经筋”。

124.别络:

从经脉分出的支脉,大多分布于体表。

别络有十五条,即十二经脉各有一条,加上任脉、督脉的络脉和脾之大络。

如再加上胃之大络,也可称为十六别络。

125.孙络:

最细小的络脉称为孙络。

126.浮络:

浮现于体表的络脉称为浮络。

127.皮部:

是指十二经脉之气在体表皮肤一定部位的反映区,故称十二皮部。

128.体质:

又称禀赋、禀质、形质、气质等,即人体的质量。

体质是人体在先天遗传和后天获得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功能和形态上相对稳定的固有特性。

129.先天因素:

又称禀赋。

是指人出生以前在母体内所禀受的一切因素。

130.后天因素:

是指人出生之后赖以生存的各种因素的总和。

131.素质:

是人的先天的解剖生理特点,主要是感觉运动器官和神经系统方面的特点,是能力发展的自然前提和基础。

132.身体素质:

是指人体的基本活动能力,是人体各器官系统的机能在肌肉工作中的反映。

人体机能在肌肉工作中反映出来的力量、速度、耐久力、灵敏性、柔韧性、协调性和平衡性等能力统称为身体素质。

133.体格:

是指反映人体生长发育水平、营养状况和锻炼程度的状态。

134.体型:

是指身体各部位大小比例的形态特征,又称身体类型,为衡量人的体格和身体大小的重要指标。

135.体姿:

又名体态,是指人体各部在空间的位置,它反映身体各部组织器官的隶属关系,也是衡量生长发育的重要指标。

136.病因:

破坏人体相对平衡状态,引起疾病发生的原因,称为病因,又称致病因素。

包括外感病因、内伤病因、病理产物形成的病因及其它病因。

137.六气:

风、寒、暑、湿、燥、火(热)六种自然界正常气候的总称。

138.六淫:

风、寒、暑、湿、燥、火(热)六种外感致病邪气的总称。

139.伤寒:

寒邪束表,卫阳郁遏,出现恶寒、发热、无汗等,称之为“伤寒”。

140.中寒:

寒邪直中于里,损伤脏腑阳气,谓之中寒。

141.阳暑:

炎夏之日,气温过高,或烈日曝晒过久,或工作场所闷热而引起的热病,为中于热,称为阳暑。

142.阴暑:

暑热时节,过食生冷,或贪凉露宿,或冷浴过久所引起的热病,为中于寒,称为阴暑。

143.伤暑:

暑邪伤人多表现出一系列阳热症状,如高热、心烦、面赤、烦躁、脉洪大等,称为伤暑或暑热。

144.暑厥:

中暑兼见四肢厥逆,称为暑厥。

145.暑风:

又称“暑痫”。

暑热引动肝风而兼见四肢抽搐,颈项强直,甚则角弓反张,称为暑风。

146.温燥:

初秋有夏热之余气,燥与热相结合,称为温燥。

147.凉燥:

深秋近冬之际,燥与寒相结合,称为凉燥。

148.壮火:

过亢的阳气,称为壮火。

又称“气有余便是火”。

149.少火:

指正常的阳气,有温煦脏腑经络等作用。

少火可分为君火和相火。

150.君火:

为心之阳气。

151.相火:

为肝、肾、胆、膀胱、心包、三焦之阳气。

152.龙火:

又称命门火。

指肾之阳气。

153.雷火:

指肝之阳气。

154.疠气:

又称“疫气”、“疫毒”、“戾气”、“异气”、“毒气”、“乖戾之气”等。

是指具有强烈传染性的一类外感病邪。

155.瘟疫:

又称为“疫病”、“瘟病”、“瘟疫病”、“疫”、“疫疠”等。

是由疠气而致的具有强烈传染性的一类疾病。

156.七情:

是指喜、怒、忧、思、悲、恐、惊等七种正常的情志活动,是人的精神意识对外界事物的反应。

157.内伤病因:

泛指因人的情志或行为不循常度,超过人体自身调节范围,直接伤及脏腑而发病的致病因素。

内伤病因,是与外感病因相对而言的。

158.痰饮:

(1)病因学含义:

痰饮是机体水液代谢障碍所形成的病理产物。

又是一种继发性的致病因素。

(2)病证学含义:

痰饮是指体内水液输布运化失常,停积于某些部位的一类病证。

其广义者为四饮的总称;其狭义者,指四饮之一的,饮邪停留于胃肠者。

159.有形之痰:

是指视之可见、触之可及、闻之有声的实质性的痰浊而言。

160.无形之痰:

是指由痰引起的特殊症状和体征,只见其症,不见其形,看不到实质性的痰,因无形可征,故称无形之痰。

161.瘰疬:

是指发生于颈部、下颌部的肿块,小者为瘰,大者为疬,以其形状累累如珠故名瘰疬。

162.痰核:

是指发生在皮下的结块,不红不肿,不硬不痛,以其肿如核大,故名痰核。

163.疽:

为发于肌肉筋骨间之疮肿。

以漫肿平塌,皮色不变,不热少痛为特征。

164.流注:

指毒邪流走不定而发生于较深部组织的一种化脓性疾病。

165.瘀血:

又称蓄血、恶血、败血、衃血。

是指体内血液停积而形成的病理产物。

包括体内瘀积的离经之血,以及因血液运行不畅,停滞于经脉或脏腑组织内的血液。

瘀血既是疾病过程中形成的病理产物,又是具有致病作用的“死血”。

166.结石:

是指停滞于体内某些部位的一种砂石样的病理产物。

又是一种继发性的致病因素。

167.药邪:

是指因药物加工、使用药不当而造成疾病发生的一类致病因素。

168.胎传:

是指禀赋与疾病由亲代经母体而传及子代的过程。

169.胎弱:

又称胎怯、胎瘦,为小儿禀赋不足,气血虚弱的泛称。

170.胎毒: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胎毒,是指妊娠早期,其母感受邪气或误用药物、误食不利于胎儿之物,导致遗毒于胎儿,出生后渐见某些疾病。

狭义胎毒,是指某些传染病,在胎儿期由亲代传给子代。

171.病机:

“病机”二字,首见于《素问·至真要大论》。

是指疾病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机理。

亦即病因作用于人体,致使机体某一部位或层次的生理状态遭到破坏,产生或形态,或功能,或代谢等方面的某种失调、障碍或损害,且自身又不能一时自行康复的病理变化。

病机,是疾病的临床表现、发展转归和诊断治疗的内在根据。

172.病机学说:

是研究和探讨病机变化规律的学说。

173.基本病机:

是指机体对于致病因素侵袭或影响所产生的基本病理反应,是病机变化的一般规律,是系统病机和具体病证病机的基础。

174.发病:

指疾病的发生过程(包括原病与复发等),这是机体处于病邪的损害和正气的抗损害之间的矛盾斗争过程。

175.正气:

即人体的生理机能,主要指其对外环境的适应能力、抗邪能力,以及康复能力等。

176.邪气:

泛指一切致病因素。

177.卒发:

又称“顿发”、“感而即发”。

即感邪后立即发病。

178.伏发:

即伏而后发,是指机体感受某些病邪后,病邪潜伏在体内,其后经过一定的时间,或在诱因作用下过时而发病。

179.徐发:

又称“缓发”。

即徐缓发病,系与卒发相对而言。

180.继发:

是指在原发病的基础上继续发生新的病症。

181.合病:

首见于《伤寒论》。

凡两经或三经的证候同时出现者,称为合病。

182.并病:

首见于《伤寒论》。

凡一经病证未罢又出现另一经证候者,称为并病。

183.食复:

又名食劳复。

指疾病愈后,脾胃尚虚,因饮食失节而导致疾病复发。

184.重感复:

是指疾病初愈,余邪未尽,又复感新邪,而致旧病复发。

185.自复:

是指疾病初愈后,不因饮食、操劳、情志、感邪所诱发,而是无明显诱因而自行复发。

186.情志复:

指疾病初愈,由于情志过激而致旧病复发。

187.复发:

疾病重新发作,称为复发。

188.劳复:

疾病初愈,余邪未清,因过度劳累而致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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