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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规范

财会部管理规范

财会部担负着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监控的职责。

具体职责如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税收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核算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在此基础上,形成对内、对外各种形式的财务会计报告,确保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向得以公允的反映;编制公司近期和远期财务预算报告,对各核算事项进行定期、不定期跟踪比较并进行差异及趋势分析。

二、充分运用上述会计资料,对内,为公司决策层制定、修正公司经营方向和策略提供最直接和可靠的依据;对外,向股东方、各政府部门、中介机构、现有及潜在的投资者、银行等提供各自需要的财务会计信息,为公司的正常运转创造一个畅通、良好的外部环境。

最终为实现公司利润的最大化创造必要的条件。

三、建立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有效控制成本费用、保证公司财产安全、保证收入全额回收。

严格并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使之不仅能适应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变化,而且能促进公司业务的良性运转,成为公司内部管理重要和有效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在总经理、财务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办理公司重大财务事项。

组织机构图:

 

人员构成情况表:

岗位

人数

财务经理

1人

会计

1人

出纳

1人

 

第一节职责范围

一、财务经理

直接上级:

公司总经理

直接下级:

会计、出纳

联系部门:

对内:

公司各部门、公司总经理、

对外:

税务局、会计师事务所、开户银行等

岗位职责:

1、关注国家财税法律、法规的发展变化,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现状和动向,在此前提条件下,领导财会部门的工作。

2、对内,协调财会部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对外,指导和监督会计和出纳的外联工作,与重点外联单位保持进一步的直接联系,为财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一个畅通、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3、审核公司各项收支,保证公司的收入能够全额、及时地入帐;保证各项支出的合理性、必要性。

4、把握公司涉税等重大事项,保证公司在合法运营的情况下获取最大利益。

5、具体领导本公司财会核算工作。

保证公司业务得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记录。

6、组织各部门进行次年全年成本费用的预算,制定次年的成本费用控制指标;根据市场部提供的营业计划,制作次年全年的收入预算。

7、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进行的年度审计和特殊事项审计工作。

8、组织建立并完善公司财会管理制度,指导并监督主管会计和会计对各部门的财会管理工作,促进其得以有效实施。

9、组织部门员工学习《公司管理规范》和《财会部管理规范》并进行考核,确保部门员工在遵循本公司的管理理念和在遵循各项财税法规的基础上沿着正确的方向工作。

10、组织召开部门例会,对工作进行布置、检查、总结、指导和调整。

确保财会工作朝着既定目标高质量、高效率地进行。

11、在业务领导之外,随时了解部门员工思想动态,帮助疏通、调整员工的心理

状态,使员工能以饱满的热情、持之以恒的责任心投入工作,以平和的心态处理对内、对外各种工作关系。

12、监管公司财务专用章,保证印章的安全,监督印章的正确使用。

(1)建立财会部证件、清单、重要物品的保管制度,建立财会部所有文档的保管制度,确保其安全、完整、有序。

(2)办理公司重大财务事项。

(3)制作各项财务报告,并负责进行解释、说明,为公司决策层制定、修正公司经营方向和策略提供最直接和可靠的依据。

具体包括:

a、审核并上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表、银行存款余额表、收入情况月报表。

b、制定并修正近期和远期的财务预算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表

c、比较、分析、总结实际资产、负债、利润、现金流与预算报告的异同;比较、分析、总结不同期间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d、其他。

二、会计

直接上级:

财务经理

直接下级:

出纳

联系部门:

对内:

公司各部门

对外: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区地方税务局。

岗位职责:

1、税务核算、申报及联络

税务工作必须在遵守国家及当地税务主管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确保我公司在符合税收法制的轨道上运行。

在具体工作中必须确保税款计算准确、申缴及时、税收信息通畅。

(1)建立税务基本信息一览表,将本公司涉及到的各项税种、税种编码、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期限、税率、申报方式等基础信息进行归纳总结。

(2)准确核算各项应交税金,制作充分的核算支持文件,向财务经理详细汇报税金核算的过程。

(3)书写或通过电脑填制税收申报表及税收缴款书,指示会计及时缴纳税款,确保本人在纳税期限内通过网络、邮寄、上门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申报方式进行税款申报工作。

(4)参加税务局或其他权威机构组织的各项税务会议、培训,将相关精神整理出书面材料,结合本公司的业务进行考虑、筹划,并向部长和会计进行及时、准确、详细的汇报和传达。

(5)熟知各主管税务局组织机构结构,与各主管官员建立并不断巩固良好的工作关系,保证工作沟通渠道的畅通。

(6)向负责本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解释税务核算的原则及具体方法,并根据对方提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7)与本公司的税务咨询公司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负责向其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以书面为主)进行各种税务事项的咨询和确认工作。

(8)妥善保存各种税务相关资料,包括税务政策、往来文书、申缴报告及税务核算背景资料等。

(9)负责接待各主管税务局对我公司的各种形式的税务稽查工作。

检查前向其索取“税务检查通知书”;检查中负责向其解释我公司税务核算的原则及具体方法,根据对方提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向部长随时汇报稽查进程及情况;检查后向其索取“税务稽查意见书”。

(10)办理印花税的购买,发放工作。

对印花税要视同现金管理,建立印花税的领用存记录。

对各部门制作的印花税统计报表要进行严格审核。

2、固定资产管理。

要求把帐务处理与对各部门实物管理的监督结合起来。

(1)制作固定资产台帐,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相关信息,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依据。

(2)监督各部门办理固定资产购入、报损和盘点的会计手续,管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总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3)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4)定期、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监盘

会同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年终配合CPA年度审计要进行全面清盘。

发现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按照财务、税务处理原则进行相关的后续工作。

发现有多余、闲置以及保管、使用、维护不当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向公司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3、存货核算和管理。

要求把帐务处理与对各部门实物管理的监督结合起来。

(1)在现有的存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汇同有关部门拟定存货管理的补充或修改方案。

(2)监督各部门办理存货购入、使用、报损和盘点的会计手续;审核各部门上报的存货情况月报表;管理存货明细帐和总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3)会同有关部门对存货进行盘点,年终配合CPA年度审计要进行全面清盘。

发现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按照财务、税务处理原则进行相关的后续工作。

4、帐务处理和管理工作。

要求数字计算准确、勾稽关系正确、核算方法保持一贯性,并将核算结果与公司的收入、成本管理紧密结合起来。

5、月末制作转帐凭证,转财务经理审核。

(1)月末审核现金、银行收付款凭证,再转部长审核。

(2)成本费用的核算和管理

协助财务经理完成年度的成本费用预算。

准确核算成本费用,在此基础上,编制成本费用明细表,比较成本费用实际值与预算值、本年度各期值、本年度值与上年度值,对差异进行分析和考核,找出成本费用增减的原因,提出降低成本、费用的途径和加强成本管理的建议。

(3)往来款项的核算和管理

对往来款项按照单位或个人分户设置明细帐。

对应收、暂付款项,要及时催收;对应付、暂收的款项,要与相关单位或部门确认后,抓紧清偿;对预付的款项,要及时催要发票;对预借的款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收回余额,不得拖欠,不准挪用。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和无法支付的款项,应查明原因,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处理。

6、每月末编制财务报表。

要求数据来源真实、数据计算准确、归类准确并保持一贯性、勾稽关系正确、上报及时。

(1)科目余额试算平衡表

(2)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管理部收取款项明细表

(4)各部门用款计划汇总表

7、发票管理。

确保发票的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符合相关财务制度的要求。

(1)购买足量的发票,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2)建立发票领用存记录。

保证发票流向的有始由终。

(3)检查会计开具的发票存根,确保本公司开具的发票符合相关制度的要求。

(4)针对具体问题对各部门进行发票开具各项要求的培训,保证我公司收回的发票的合法性。

8、电脑资料管理。

确保电脑资料的有序、安全。

(1)对财会部所用电脑里的公共文件进行管理,包括对有用的文件进行定期归类、对没用的文件经与制作人员确认后删除等。

(2)协助电脑维护公司每月对电脑中的文件和财务软件的数据进行备份,并对备份记录进行确认。

9、每月末,监督会计进行现金及支票盘点,并在现金盘点表、支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

10、每月末,检查会计的银行存款对帐工作,对未达帐项进行逐笔确认,并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上签字。

确认。

11、负责对各部门进行与财务相关流程的培训,确保公司日常工作顺利运转。

主要有固定资产与存货管理相关工作、发票的收取与使用的相关工作。

(1)针对各部门日常工作中屡次出现或重要的财务相关工作的差错,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培训。

(2)各部门相关人员变更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12、为保证财务软件、机打发票税控装置、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的正常运作,负责与相关维护公司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络。

三、出纳

直接上级:

财务经理

联系部门:

对内:

公司各部门

对外:

各开户银行

  岗位职责:

  1、审核原始单据,办理公司日常运转所需的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负责向财务经理解释款项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确保外部、内部原始单据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2)确保款项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确保现金收付、支票缴存和签发手续符合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

  2、负责核对相关部门提交的“物品购买申请预算”与实际申领购买的差异,了解差异原因,促进公司成本管理。

(1)比较“预算”与实际申领款项的差异。

(2)判断差异原因,并找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进一步了解、核实。

(3)判断差异原因的合理性,判断是否同意签发支票或支付现金。

必要时,向财务经理作出汇报。

(4)根据差异产生的各种情况,提出成本管理的改进意见,促进公司成本管理。

  3、负责对各部门进行与财务相关流程的培训,确保公司日常工作顺利运转。

主要为款项申请、使用及报销流程;获取的内、外部原始单据是否合法、规范。

(1)针对各部门日常工作中屡次出现或重要的财务相关工作的差错,有针对性地

组织专题培训。

(2)各部门相关人员变更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4、在规定的期限之前,办理工资发放及税金的缴纳。

5、月末制作现金、银行收付款凭证,交会计审核。

6、月末制作银行存款余额表,交会计审核。

7、负责库存现金及支票的盘点,编制现金盘点表及支票盘点表。

保证现金及支票的安全。

8、负责银行存款对帐工作,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余额的一致性。

9、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

确保库存现金数量的合法性、合理性,银行存款存储类别的科学性。

10、负责凭证的装订,会计帐页的打印,会计帐簿的装订,相关会计资料的存档工作。

保证这些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11、负责支票(空白、作废)、收据、空白发票的保管。

建立使用情况记录档案,确保这些资料的安全。

12、负责保管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其他帐户开户通知书,银行预留印鉴卡片。

13、负责在建立所有银行帐户基本信息的基础上,进行银行帐户的日常管理。

14、负责与相关外联单位建立良好的关系,保证顺畅的沟通。

 

第二节人员素质要求

一、财务经理

1、业务水平:

具有注册会计师或与其相应的专业职称及相当深度和广度的专业知识。

熟知国家颁布的各项财务、税务法律、法规。

熟知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及操作规程,并不断地加以完善,促使制度更加严谨和可行。

熟练运用先进办公手段进行财务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

2、工作责任感: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并勇于承担责任。

工作作风细致、严谨、干练。

对公司全盘财会管理进行深入、周密的计划和思考并促进其得以有效实施。

3、管理能力:

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善于协调各方面关系,审慎行事。

合理安排本部门工作计划,并能有效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严格、大胆地管理,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纠正、总结,不断改进部门整体工作水平。

4、外联能力:

积极沟通,善于沟通。

5、思想品德:

忠于职守,廉洁公正,实事求是。

树立全局观念,遵纪守法,维护本公司合法经济利益。

二、会计

1、业务水平: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及一定深度和广度的专业知识。

熟知国家颁布的各项财务、税务法律、法规。

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及操作规程。

熟练运用先进办公手段进行财务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

2、工作责任感: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并勇于承担责任。

首先,应发挥主观能动性,对自己的业务范围要有深入细致的考虑并不断加以完善。

其次,对上级的指示及布置的任务要积极主动完成,在工作中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的中间结果和最终结果,如有不同见解,要及时提出,共同商讨。

3、管理能力:

善于分析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并能提出自己的见解。

要严格监督与各自业务范围相关的各部门对财会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注意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外联能力:

积极沟通,善于沟通。

5、思想品德:

忠于职守,廉洁公正,实事求事。

同事之间团结、互助、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出纳

1、业务水平:

具有会计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初级会计师职称,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财务软件;严格按照公司对现金的管理规定办理各项现金事宜。

2、工作责任感: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工作作风。

3、外联能力:

能够与有关的外联单位保持友好合作的关系,善于沟通。

4、思想品德:

忠于职守,实事求是,为人正派。

 

第三节管理制度

一、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本公司财会部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一)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告。

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二)不得伪造、编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极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三)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四)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五)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各部门涉及上述第(三)项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会部。

财会部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出据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据单位印章(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原始凭证金额有误的,应当由出据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过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六)会计帐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

  会计帐簿记录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财会部部长在更正处盖章。

(七)实施或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八)本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

(九)提供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十)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帐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本公司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十一)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财务经理、制作人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十二)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见后述“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十三)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

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2、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3、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4、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十四)建立、健全本公司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十五)财务部发现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示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十六)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财会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收支管理制度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各单位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的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当遵循以下几项规定:

(1)企业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当日送存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支付现金,可以从本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

企业应定期向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3)企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开具现金支票,写明用途并加盖财务章和人名章后,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4)企业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应向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5)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帐外公款,不得设置“小金库”等。

2、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

允许使用现金的范围是: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动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零星支出(本公司规定为人民币100元以下);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的其他支出。

不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帐结算。

3、库存现金的限额

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为开户单位核定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

不包括企业每月发放工资和不定期差旅费等大额现金支出。

本公司核定量为人民币元。

库存限额一经核定,要求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任意超过,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补足限额。

4、库存现金的盘点

为了加强现金的管理,保证现金的安全,会计人员必须对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根据清点结果,月末制作“现金盘点报告”。

对于现金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根据财务规则作出相应的财务处理。

5、备用金管理制度

(1)由财会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金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

(2)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

(3)支付领用现金时必须由指定负责人签字。

(4)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置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

(5)经管人员按规定的间隔日期或在备用金不够周转时,凭有关凭证向财会部报销,补足到备用金的规定金额。

(二)银行结算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企业应在银行开立帐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帐等结算。

企业在银行开立人民币存款帐户,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1、本公司在银行开设帐户以后,除按核定的限额保留库存现金外,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存入银行;除了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用现金直接支付的款项外,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货币收支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存款帐户进行结算。

2、银行存款帐户分为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

基本存款帐户是企业办理日常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帐户。

企业的工资、奖金、差旅费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帐户办理;一般存款帐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帐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帐户的企业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的帐户,企业可以通过本帐户办理转帐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临时存款帐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帐户,企业可以通过本帐户办理转帐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专用存款帐户是企业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帐户。

一个企业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帐户。

3、办理支付结算时,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帐户。

4、企业应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将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必须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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