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规程措施编写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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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规程措施编写规范
“一通三防”规程措施编制指南
目 录
第一篇 总则……………………………………………1
第二篇 编制规范………………………………………4
一、局部通风设计………………………………………4
二、巷道贯通措施………………………………………4
三、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5
四、通风设施的施工设计………………………………6
五、串联通风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规范………………6
六、回采工作面瓦斯治理方案及专项安全技术组织措施…7
七、回采工作面综合防尘安全技术措施…………………8
八、回采工作面防灭火专项方案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8
九、回采工作面风量计算………………………………8
十、矿井反风演习安全技术组织措施………………9
十一、瓦斯抽放系统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10
十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11
附件:
“一通三防”方案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权限表
第一篇 总 则
为了规范及完善“一通三防”规程措施的编制,加强“一通三防”的技术基础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塔山煤矿有限公司“一通三防”规程措施编制指南》。
其原则是:
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2、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
3、必须建立健全“一通三防”规程措施编制和实施的责任制度。
公司总工程师全面负责作业规程从编制执行到工程完工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即“编制”、“审批”、“贯彻”、“考试”、“监督、实施”、“复审”、“补充修改”、“总结、归档”等,做到“一通三防”规程措施的管理制度化。
4、“一通三防”规程措施的编制应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写。
编写要做到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应满足施工需要,采用规范图例;内容和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编列顺序号;做到编写内容规范化。
5、“一通三防”规程措施的审批,由公司总工程师会同分管副总经理组织生产、技术、安监、通风、调度、机电、运输、企划等有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审。
各部门都要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盖章,最后由总工程师批准。
(见附件:
“一通三防”方案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权限表)
6、施工单位负责人在工作面现场指挥,保障规程措施的落实;所有现场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照工作面的规程措施进行作业和操作。
7、“一通三防”规程措施一经会审、签字、批准,即不准在规程原版上进行改动。
如有改动,必须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8、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的“一通三防”要求:
(1)、“一通三防”的系统说明,其中包括通风系统、注浆系统、注氮注浆系统、瓦斯抽排系统、综合防尘管路系统等。
(2)、掘进工作面的风量设计
(3)、掘进工作面瓦斯防治专项措施
(4)、掘进工作面防灭火专项措施
(5)、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专项措施
9、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的“一通三防”要求:
(1)、“一通三防”的系统说明,其中包括通风系统、注浆系统、注氮注浆系统、瓦斯抽排系统、综合防尘管路系统等。
(2)、回采工作面的风量设计
(3)、回采工作面瓦斯防治专项措施
(4)、回采工作面防灭火专项措施
(5)、回采工作面综合防尘专项措施
第二篇 “一通三防”规程措施编制规范
一、局部通风设计
掘进巷道在施工前必须由通风区编制局部通风设计。
经通风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通风、安监、机电、技术部门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查后报矿(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局部通风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巷道概况。
2、巷道的施工顺序。
3、巷道的通风方式,风量计算,风机、风筒的选型。
4、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
5、监测装置的安装。
6、供电系统图(由机电部门提供)。
7、通风系统平面图。
二、巷道贯通措施
掘进巷道同其它各类巷道贯通前,由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组织措施,通风区编制贯通时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由矿(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通风、安监、机电、地质等有关部门会审。
巷道贯通调整通风系统措施的内容应包括:
1、贯通巷道和被贯通巷道及相关巷道的通风概况。
2、巷道贯通的依据及目的。
3、贯通时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职责。
4、贯通前的准备工作。
内容包括:
影响范围的通风系统分析;调整通风系统所需设施的准备和构筑要求。
5、调整通风系统的具体步骤。
6、影响区域的情况:
内容:
通风方法及供风量;瓦斯检查顺序及次数。
7、贯通时的安全措施。
8、措施贯彻:
内容包括:
措施贯彻范围应涉及贯通地点及影响区域所有工作人员;措施贯彻方法;措施贯彻结果的落实与考核。
9、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示意图。
10、附件:
(1)巷道贯通申请单。
(2)巷道贯通通知单。
11、矿会审意见:
内容包括:
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会审人员、会审意见。
三、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
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公司)总工程师或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负责贯彻并组织实施。
安监人员必须现场监督检查,现场至少有一名机电工负责对局部通风机的停、送电和电气设备的完好检查。
严格按照安全措施的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排放。
排放瓦斯措施的内容应包括:
1、排放瓦斯的巷道或地点的概况。
2、排放瓦斯的依据及目的。
3、排放瓦斯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职责。
4、造成瓦斯超限的原因:
内容:
超限原因、瓦斯浓度、范围、积存量、供风量、排放日期和时间。
5、排放瓦斯的方法:
内容:
排放的方法;排放瓦斯的流经路线和方向。
6、影响区域增设的设施:
内容:
风流控制设施的位置;各种电气设备的位置及运行状态;通讯电话位置;监测监控传感器的监测位置及停断电范围;撤人范围;指定警戒人员的位置。
7、检查瓦斯线路及范围。
8、排放瓦斯时的安全措施。
9、措施贯彻:
内容包括:
措施贯彻范围应涉及所有参加排放瓦斯人员;措施贯彻方法;措施贯彻结果的落实与考核。
10、排放瓦斯时的通风系统示意图。
11、矿会审意见:
内容包括:
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会审人员、会审意见。
四、通风设施的施工设计
通风设施的施工设计,报矿(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其内容包括:
设施位置、规格、施工顺序、辅助性设施和装置,并绘制设施位置和周边巷道的局部关系平面示意图、设施的主视图和侧视图。
五、串联通风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规范
1、串联和被串联区域队组分布及通风概况。
2、串联通风的依据及目的。
3、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职责。
4、串联的时间和范围。
内容包括:
串联通风;被串联地点及范围;其供风量及串联日期和时间;串联通风地点的通风方式、方法;确定串联风流流经路线和方向。
5、影响区域增设的设施:
内容包括:
风流控制设施的位置;各种电气设备的位置及运行状态;通讯电话位置;监测监控传感器的监测位置及报警断电值及范围。
防尘设施的设置位置;瓦斯检查线路。
6、串联通风时期的安全措施。
内容包括:
日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应急措施和不同灾变类型的避灾路线。
7、措施贯彻:
内容包括:
措施贯彻范围应涉及串联、被串联通风地点的全部工作人员;措施贯彻方法;措施贯彻结果的落实与考核。
8、串联通风时的通风系统示意图。
必须标注内容包括:
通风系统、监测系统、防尘系统等设施。
9、矿会审意见:
内容包括:
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会审人员、会审意见。
六、回采工作面瓦斯治理方案及专项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1、概述
2、瓦斯治理方案
3、方案实施时间
4、组织措施
5、安全技术组织
6、瓦斯治理方案设计图
7、矿会审意见:
内容包括:
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会审人员、会审意见。
七、回采工作面综合防尘安全技术措施
1、概述
2、煤体注水方式及参数
3、煤体注水技术要求
4、组织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
6、矿会审意见:
内容包括:
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会审人员、会审意见。
八、回采工作面防灭火专项方案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1、概述
2、防灭火方案
3、防灭火专项方案工艺、参数及规定
4、组织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
6、防灭火方案设计图
7、矿会审意见:
内容包括:
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会审人员、会审意见。
九、回采工作面风量计算
回采工作面实际需风量,应按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和割煤及放煤后涌出的有害气体产生量以及工作面气温、风速、人数和冲淡无轨胶轮车释放的尾气等规定分别进行计算,然后取其中最大值。
十、矿井反风演习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1、矿井通风概况。
内容包括:
矿井主扇运转情况;备用主扇完好情况;盘区通风系统及风量情况。
2、矿井反风演习的依据及目的。
3、反风演习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职责。
内容包括:
组织机构;人员分工职责;参加反风演习培训。
4、反风演习的时间及开始时间和持续时间。
5、人员避灾演习。
假设灾变发生类型及地点;人员行走的路线等。
6、反风操作顺序。
内容包括:
停电的操作顺序;反风设备的操作顺序。
7、反风演习的观测项目及其方法。
8、预计反风后的通风网络;风量和瓦斯情况分析。
9、恢复正常通风操作顺序。
内容包括:
有害气体检查操作顺序;送电操作顺序;瓦斯排放操作顺序;恢复生产操作顺序。
10、反风时的安全措施及应急措施。
内容包括:
反风时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措施。
11、措施贯彻:
内容包括:
措施贯彻范围应涉及所有参加反风演习人员;措施贯彻方法;措施贯彻结果的落实与考核。
12、反风前、后的通风系统示意图。
13、矿(公司)会审意见:
内容包括:
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会审人员、会审意见。
14、另行编制:
反风演习排放瓦斯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15、编制反风演习结果报告。
十一、瓦斯抽放系统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新建瓦斯抽方系统时,必须由矿(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报上一级公司审批。
瓦斯抽方系统设计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通风概况:
内容包括:
矿井通风系统、瓦斯等级鉴定、抽放地点瓦斯赋存及涌出量,采掘部署、周边地质概况等。
2、方案提出的依据及目的:
内容包括:
抽放依据;抽放的目的;抽放的必要性、可行性等。
3、通风、瓦斯状况分析:
内容包括:
通风状况分析,瓦斯状况分析。
4、瓦斯抽放方案:
内容包括:
钻孔的参数设置及施工;抽放线路;管径的选择;阻力的计算;抽放泵的选择;管路的安装;监测仪表的安装。
5、所需资金概算。
6、抽放瓦斯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内容包括:
抽放瓦斯施工组织措施和抽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其中:
抽放瓦斯施工组织措施包括组织机构、施工人员安排、职责安排;抽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安全措施、应急措施。
7、抽放瓦斯操作规程。
8、措施贯彻:
内容包括:
措施贯彻范围应涉施工地点的全部工作人员和方案实施人员;措施贯彻方法;措施贯彻结果的落实与考核。
9、抽放系统图;钻孔布置图,封孔图。
抽放系统图标注内容包括:
通风系统、风量、瓦斯传感器布置方式、抽放泵站位置、抽放管路布置等;钻孔布置图应有俯视图和侧视图,标注内容包括:
钻孔的个数、孔口的位置、倾角及与巷道的夹角、孔深等;封孔图标注内容包括:
封孔的各种参数。
10、会审意见:
内容包括:
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会审人员、会审意见。
十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
通风能力由矿(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公司审批。
主要内容包括:
1、矿井概况。
2、通风系统情况。
3、主扇运行情况。
4、瓦斯管理情况。
5、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6、通风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7、矿井通风能力计算。
8、矿井通风能力验证:
矿井通风能力要从矿井主要通风机性能、通风网路、用风地点的有效风量和矿井稀释瓦斯的能力进行验证。
9、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结果确定;
①、经过上述通风能力核定及验证,矿井通风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后,最终确定矿井通风能力。
②、存在问题和建议。
附件:
a、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参数表
b、采煤工作面通风参数表
c、掘进工作面通风参数表
d、当年度各采、掘面核定的生产能力或公司生产技术部门认可的生产能力。
e、矿井主要通风机性能测试曲线,并标注当前运行工况点。
f、当年(或上年)矿井反风演习报告
g、矿井通风系统图
附件:
“一通三防”方案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权限表
序号
方案设计及措施内容
审批权限及部门部门
1
停用、启用主扇方案设计
集团公司审批
矿井通风系统改造
集团公司审批
2
井下焊接、气割、喷灯烘烤措施
集团公司审批
3
采区通风系统改造
(同煤集团有关部门、人员)通风副总、通风处、安监局、设计中心、机电处、(矿有关部门、人员)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开拓副总、通风区、安监站、调度室、机电部、机电队、监控中心、生产技术部、盘道队
4
主要通风机单机运行措施(一周以上)
(同煤集团有关部门、人员)通风副总、通风处、安监局、设计中心、机电处、救护大队、(矿有关部门、人员)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通风区、安监站、调度室、机电部、机电队、监控中心、生产技术部、盘道队
5
串连通风措施(除开切眼、顺槽开口以外)
(同煤集团有关部门、人员)通风副总、通风处、安监局、设计中心、(矿有关部门、人员)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安全副总、开拓副总、通风区、安监站、调度室、机电部、机电队、监控中心、生产技术部
6
工作面顺槽之间打联巷
(同煤集团有关部门、人员)通风副总、通风处、安监局、设计中心、(矿有关部门、人员)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安全副总、产副总、开拓副总、通风区、安监站、调度室、机电部、机电队、监控中心、综采队、生产技术部、盘道队
7
矿井反风演习措施
(同煤集团有关部门、人员)通风副总、通风处、安监局、设计中心、机电处、救护大队、(矿有关部门、人员)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通风区、安监站、调度室、机电部、机电队、监控中心、生产技术部、盘道队
8
矿井反风演习报告
(矿有关部门、人员)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通风区
9
瓦斯排放措施(采区及以上范围﹥3%)
(同煤集团有关部门、人员)通风副总、通风处、安监局、设计中心、救护大队、(矿有关部门、人员)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通风区、安监站、调度室、机电部、机电队、监控中心、生产技术部
10
贯通采空区、古窑及不明区域措施
(同煤集团有关部门、人员)通风副总、通风处、安监局、设计中心、救护大队、(矿有关部门、人员)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开拓副总、通风区、安监站、调度室、机电部、机电队、监控中心、、生产技术部
11
新建瓦斯抽方系统方案设计
(同煤集团有关部门、人员)通风副总、通风处、安监局、设计中心、机电处、(矿有关部门、人员)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通风区、安监站、调度室、机电部、机电队、监控中心、综采队、生产技术部
12
均压开采措施
(同煤集团有关部门、人员)通风副总、通风处、安监局、设计中心、(矿有关部门、人员)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通风区、安监站、调度室、机电部、机电队、监控中心、综采队、生产技术部
13
注销火区报告和启封火区措施
(同煤集团有关部门、人员)通风副总、通风处、安监局、设计中心、救护大队、(矿有关部门、人员)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通风区、安监站、调度室、机电部、机电队、监控中心、生产技术部、
采区内部调整通风系统
(矿有关部门、人员)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安全副总、通风区、安监站、调度室、监控中心、生产技术部
14
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措施
(矿有关部门、人员)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通风区、安监站、调度室、机电部、监控中心、生产技术部、盘道队
15
主要通风机单机运行措施(一周之内)
(矿有关部门、人员)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通风区、安监站、调度室、机电部、机电队、监控中心、生产技术部、盘道队
16
瓦斯排放措施(采、掘面﹥3%)或启封盲巷
(矿有关部门、人员)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开拓副总、通风区、安监站、调度室、机电部、机电队、监控中心、生产技术部
17
抽排瓦斯措施
(矿有关部门、人员)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开拓副总、通风区、安监站、调度室、机电部、机电队、监控中心、综采队、生产技术部、盘道队
18
井下摄像、摄影安全措施
(矿有关部门、人员)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开拓副总、通风区、安监站、调度室、机电部、机电队、监控中心、生产技术部
19
放顶煤开采防火措施
(矿有关部门、人员)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开拓副总、通风区、安监站、调度室、机电部、机电队、监控中心、综采队、生产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