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专用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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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专用本
文档编制序号:
[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招标文件专用本
使用范围:
鲤城区招投标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的小规模项目
招标编号:
泉鲤施招(2008)04号
工程名称:
东大地块挡土墙工程
招标人:
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2008年1月15日
《专用本》使用说明
(一)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由《泉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7-12d版)和本《专用本》组成。
《泉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7-12d版)(以下简称“泉州2007-12d版招标文件范本”)由招标人和投标人自行购买和使用)。
(二)本招标工程《专用本》是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招标项目做出的专门约定。
《专用本》是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将《专用本》与“泉州2007-12d版招标文件范本”配合使用。
(三)招标人编制《专用本》时,原则上应当按照“泉州2007-12d版招标文件范本”的格式和内容填写,《专用本》中带下划线的空格由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填入具体内容。
(四)对于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应按本《专用本》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格式和内容编制招标公告,并按有关规定在出售招标文件之前在媒体上刊登。
在媒体上刊登的招标公告内容应与《专用本》上招标公告的内容一致。
(五)《工程量清单》和《招标项目图纸》均为本《专用本》的组成部分,应与《专用本》同时发给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六)本招标文件专用本使用范围:
鲤城区招投标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的小规模项目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招标公告……………………………………………………执行《专用本》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执行《专用本》
二、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条款……………………………………执行《专用本》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格式……………………………………………
一、协议书……………………………………………………………执行《专用本》”
二、专用条款……………………………………………………执行《专用本》
三、合同协议书格式…………………执行“泉州2007-12d版招标文件范本”
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一、总则………………………………执行“泉州2007-12d版招标文件范本”
二、评标委员会………………………执行“泉州2007-12d版招标文件范本”
三、资格与技术标评审………………执行“泉州2007-12d版招标文件范本”
四、商务标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执行“泉州2007-12d版招标文件范本”
五、商务标详细评审…………………执行“泉州2007-12d版招标文件范本”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执行“泉州2007-12d版招标文件范本”
七、附则………………………………执行“泉州2007-12d版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执行《专用本》
第三卷图纸
第五章图纸………………………………………………执行《专用本》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执行《专用本》
第七章招标控制价预算书………………………………执行《专用本》
第四卷投标文件
第八章资格审查文件…………………………………………执行《专用本》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执行“泉州2007-12d版招标文件范本”
招标公告
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东大地块挡土墙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
泉鲤施招(2008)04号
2.工程规模:
挡土墙长约200米,高约9米,投资总额94万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4.标段划分:
本工程分一个标段招标
5.资金来源:
政府投融资
6.质量标准:
合格
7.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市政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企业所在地开户行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电汇、汇票或转账支票(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①开户行:
鲤城区建行展览城支行,帐号:
;②开户行:
商业银行江南支行,帐号:
;以上帐户可任选其中一家汇入。
三、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本工程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2008年1月18日上午8:
00(北京时间)至2008年1月24日下午17:
30(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前,到鲤城区(老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专用本)、招标文件、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标函袋每套200元人民币,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地址:
泉州市打锡街157号。
四、投标人应于2008年1月30日上午9:
0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
五、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容
时间
地点
主持
获取招标文件
2008年1月18日8时00分至
2008年1月24日17时30分止
鲤城区招投标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提交质疑书
2008年1月25日10时00分止
领取答疑纪要
2008年1月25日14时30分至
1月25日17时30分止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2008年1月30日9时00分止
开标
2008年1月30日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鲤城区(老城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3层38#会议室(以下简称“中心”)。
地址:
泉州市打锡街157号。
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
招标人:
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泉州市温陵北拓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
江小姐
2008年1月18日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东大地块挡土墙工程
2
建设地点
高新技术园区内
3
建设规模
挡土墙长约200米,高约9米,投资总额94万元。
4
承包方式
固定单价
5
质量标准
合格
6
招标范围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7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
60日历天
8
3
资金来源
政府投融资
9
对投标人资质
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10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1
最高控制价(A)等
概算建安工程投资额为万元
最高控制价(A)为万元
风险包干系数为0%
12
采用的定额及造价信息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5版)《福建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5版);泉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2007年市场材料价格信息。
13
安全施工措施等
费用
安全施工费4093元、文明施工费4093元、临时设施费4912元、环境保护费/元
14
投标有效期
为: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5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招标人指定银行帐号如下:
收款单位: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1.开户行:
鲤城区建行展览城支行,
帐号:
;
2.开户行:
商业银行江南支行,
帐号:
;
以上帐户可任选其中一家汇入。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要求受理银行录入本工程招标编号(标准格式:
投标保证金04号)
16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7
19及20.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福建天润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地点:
鲤城区(老城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3层38#。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2008年1月30日9时00分
18
开标
开标时间:
2008年1月30日9时00分
地点:
鲤城区(老城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3层38#。
19
评标方法及标准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0
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或/万元)
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或/万元)
履约担保提交的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的30日内(签订合同之前)
本工程担保金提交方式:
/
21
评标定标办法
中标价计算的有关参数
中标价(设定为B)计算公式为:
B=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可竞争造价=万元;
不可竞争造价=13098万元;
K的取值范围为:
10%~12%;
步距为:
%;待抽个数21个。
二、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条款
(1)招标文件范本“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三、投标须知”增加条款“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按泉鲤政文『2007』32号文规定办理。
”
(2)招标文件范本第八章资格审查文件“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须知”中的“
(一)前附条款”增加1.4.4.14条款:
“企业当期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卡复印件”。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1条
本工程合同通用条款按国家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执行。
第2条
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条
3.1合同工期按承包方投标承诺。
实际工期以发包方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开始算起,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按每延期1日向发包方支付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三罚款。
3.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3.2.1因设计变更、方案改变使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3.2.2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3.2.3合同中约定或发包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其它情况。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4条
4.1本工程质量要求按承包方的投标承诺。
4.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以及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和监理的监督。
4.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3.1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持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4.3.2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和监理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3.3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发包方等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
4.3.4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第5条
5.1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的合同方式确定,招投标双方按中标总价先签定合同协议书(应调整企业核定劳动保险费后的中标总价),施工时以现场签证按实结算(具体详见本工程预算书编制说明),竣工后按规定调整合同总价款。
5.2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按泉鲤政文『2007』32号文规定办理。
由施工单位在变更发生即时报送甲方按程序审批,否则视同施工单位已将变更价款考虑在原合同价中。
第6条
承包方在工程完工后应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并主动提请验收报告。
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及预埋件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抗渗等记录。
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第7条
7.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备料款,采用按进度支付工程款。
7.2工程进度款:
中标人按当月实际进度,在每月28日前向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报送完成工作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应在十天内给予审批并支付当月进度款的85%(合同内),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拨付至90%。
7.3工程竣工验收、内业资料归档完毕、报备手续齐全、工程决算批复后,招标人支付的工程款的总额为总造价的95%,余下的5%,为保修金。
7.4工程保修金:
工程保修金由招标人预留工程总造价的5%,专款存入当地银行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十天内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
7.5承建本项目的施工企业所有应税项目必须全额在鲤城区缴纳(包括企业所得税)。
第8条
8.1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8.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
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发包方有配合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9条
9.1本工程不允许承包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发包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中止合同,并要求其赔偿发包方的一切损失。
9.2承包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在整个施工期间离开现场累计时间不能超过总工期的10%,否则每超过一天扣罚人民币2000元(特殊情况经业主代表同意的除外)。
项目经理中途换人,罚扣5万元。
9.3承包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中途换人罚扣每人万元;缺岗的,每岗位罚扣万元。
在整个施工期间离开现场累计时间每岗位不能超过总工期15%,否则每超过一天扣罚人民币500元(特殊情况经业主同意除外)。
9.4施工中承包方项目管理班子不履行投标承诺,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责令其退场,中止合同、没收履约保函(保证金),并要求其赔偿发包方的一切损失。
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更换最多不超过三分之一。
9.5施工中承包方如出现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又未及时纠正,发包方有权对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9.6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班子其它成员必须是该工程中标时所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时的条件,并经招标人同意。
9.7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其设备的性能、规格和数量不得低于投标承诺书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所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
9.8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产品质量标准,并在使用之前必须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确认后使用。
第10条
10.1承包方应为所有现场人员特别是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2承包方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临时雇用人员严格管理。
第11条
发包方与承包方应按泉州市建设局泉建监[2002]6号文规定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12条
12.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并签订合同、进场施工,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2.2履约保证金必须以现金形式提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
12.3履约保证金待施工合同终止时无息退还中标人。
第13条补充条款
1、施工企业的税收必须全额在鲤城区缴纳(含企业所得税);
2、外地施工企业(泉州市外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向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设立项目经营管理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向有关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详见泉建筑[2006]20号文件).
3、国有自然资源经营性开发项目、政府特许经营项目和有限公共资源配置项目的招标人,应当自订立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将合同报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备案;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货物和服务采购等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应当自订立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将合同送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就同一招标事项另行订立合同或者擅自变更中标合同,导致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为结算有关价款的依据。
4、其他事项按《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泉建筑[2005]50号文件《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试行)的通知〉》、泉政文[2003]352号文和泉政文[2003]353号文件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的暂行规定》和《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后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规定。
第五章图纸(另册提供)
第六章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
第七章招标控制价预算书(另册提供)
第八章资格审查文件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须知
一、前附条款
二、总则
三、资格审查申请
四、资格审查评审标准
五、利益冲突
六、申请书的提交
七、资格审查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八、通知
九、 附件:
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2、资格审查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3、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一)前附条款
本工程项目的评标定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投标申请单位资质要求: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资格审查申请
1.4.1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
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1.4.2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审查申请书份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
1.4.3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
1.4.4投标申请书及内容组成:
1.4.4.1资格审查申请书及附表
附表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附表2拟派往本工程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附表3拟投入本工程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进场计划表;
1.4.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4.4.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除外);
1.4.4.4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无在建声明;
1.4.4.5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4.6合格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1.4.4.7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4.4.8经年检合格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4.4.9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4.4.10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1.4.4.11拟派本工程安全员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1.4.4.12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应注明工程编号);
1.4.4.1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4.4.14企业当期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卡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属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开标时按要求时间提供原件核验,逾期不得补充、更换。
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原件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投标保证金
1.5.1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要求拟投标人从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出。
1.5.2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汇款凭证上应注明招标编号(标准格式:
投标保证金04)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因未录入招标编号导致招标人无法及时对账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其他事项:
1.6.1申请投标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详细,以便资格审查做出正确的判断。
如果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形,或提交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与要求不符,其申请将被拒绝。
1.6.2申报材料所提供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否则招标人对由于申报材料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总则
拟建本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后(预、后)审。
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一个(一个或多个)标段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
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3中说明。
(三)资格审查申请
资格审查将面向具备本工程项目资质要求和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
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如实填写、提供。
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审查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按资格审查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如果投标申请人申请一个以上的标段,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中指明申请的标段,并单独为申请的每个标段分别提供关键人员和主要设备的相关资料。
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审查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四)资格审查评审标准
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和附件2约定的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和附加合格条件标准(附件2)时,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必须不是被列入从业限制档案记录(详见闽建法[2007]15号文)的对象。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记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的(详见泉建筑[2007]56号文)。
(五)利益冲突
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5.1.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1.2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六)申请书的提交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经密封后按前附条款规定的时间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