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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课程考核说明

《经济法概论》课程考核说明

第一部分课程考核说明

《经济法概论》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和成招、普招专科金融、会计学、工商管理等专业的基础理论课,为了便于指导地方电大辅导教师和学生复习考试,现对课程考核有关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考核对象

开放教育专科和成招、普招专科金融、会计学、工商管理等专业的学生。

二、考核方式

本课程采用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形成性考核采用大作业的形式,共4次,由中央电大统一命题,地方电大负责成绩判定。

大作业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20%(每次作业5分,每次按百分制评定);终结性考核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80%。

三、考核依据

本课程的命题依据是本考核说明和教学大纲、文字主教材(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刘文华教授主编的《经济法概论》(第三版)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经济法概论学习指导》06年第一版。

四、考试内容

本课程的考核内容是教学大纲和本考核说明规定的主要内容,要以本考试说明为主。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依据教学大纲规定的“重点掌握、掌握、了解”三个层次来把握。

重点掌握的部分:

是指本课程中的重要法律或与我国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内容,是学生进一步学习专业知识和其从事经济、管理、会计、金融等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对于这一部分内容,要求学生要准确记忆、深刻理解并能运用于现实经济生活。

掌握的部分:

是指本课程中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对于这部分内容,要求学生正确理解,准确记忆,并能对相近或相关的法律进行比较。

了解的部分:

是指本课程中的基本常识,对于这部分内容,要求学生能知晓即可。

五、命题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命题的指导思想:

考查学生对本课程的重要法律、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的记忆、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

命题原则:

以教材阐述比较规范的题目作为命题的主要着眼点(理论联系实际题除外)。

六、题型及答题要求:

本课程考试的形式为闭卷。

题型如下:

1.单项选择题:

检查学生对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

回答这一问题时要求准确无误,占20%左右。

2.多项选择题:

检查学生对经济法的重要理论的掌握程度。

回答这一问题时要求准确,多选少选均不得分,占15%左右。

3.判断分析题:

检查学生对经济法基本原理、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

回答这一问题要求先判断正误,然后分析,不管对错,都要阐述理由,占15%左右。

4.简答题:

检查对重要原理的掌握程度。

回答这一类问题时,要求思路清晰,条理分明,对该题所涉及的要点要叙述全面、完整、准确。

同时对每个要点要作简要解释,占20%左右。

5.案例分析题:

检查学生对经济方面的主要法律的理解与运用,占30%左右。

(主要集中企业法、破产法、外商投资法、公司法、合同法、证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法、会计法和仲裁法)

七、考试时间

本课程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第二部分复习的基本要求

第一、全面、认真阅读教材,系统、深刻领会所学的基本理论,在此基础上把握重点内容(重点内容为本辅导后面所列内容)。

在复习过程中要结合学习指导书,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把握本课程的内容。

第二、注意案例分析。

《经济法概论》本身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都很强的课程。

因此,在复习过程中要注意运用重要法律的运用。

第三部分各章复习范围

第一章基础理论知识

一、重点掌握的问题

1.法的本质

2.法的特征与效力

3.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4.经济法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二、掌握的问题

1.违法及法律责任

2.经济法的功能

三、了解的问题

1.法的产生及其发展

2.法的形式、分类、法的外部关系问题

3.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章民法基础知识

一、重点掌握的问题

1.民法的基本原则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3.法人的特征及构成条件

4.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无效或撤消的民事法律行

5.代理的特征

6.财产所有权的特征与构成要素

7.债权的特征

二、掌握的问题

1.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2.表见代理

3.诉讼时效的特征、中止与中断

4.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

5.债的发生根据

三、了解的问题

1.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与分类

2.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形式、无效和被撤销的后果

3.代理的产生与终止

4.占有时效

5.债的分类、履行、变更与终止

第三章企业法律制度

一、重点掌握的问题

1.企业的特征

2.厂长(经理)负责制

3.个人独资企业特征及设立条件

4.合伙企业的特征及设立条件

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及出资方式

6.破产制度的功能、破产的条件与法律责任

二、掌握的问题

1.国有企业的经营权

2.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责

3.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

4.中外合资企业的组织机构

5.企业破产的程序

三、了解的问题

1.企业的分类与企业法律体系

2.集体企业的管理及收益分配

3.个人独资企业的资产清算

4.合伙企业的财产

5.合营企业的解散

 

第四章公司法律制度

一、重点掌握的问题

1.公司法的调整对象

2.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设立、组织机构

3.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设立、组织机构

二、掌握的问题

1.公司的特征

2.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3.公司利润分配的规定

4.公司的破产、解散与清算

三、了解的问题

1.公司的种类和公司设立的原则

2.公司登记和监督管理制度

3.公司的增资、减资

第五章证券法律制度

一、重点掌握的问题

1.证券法的主体

2.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3.证券承销

4.证券上市的条件、程序、暂停与终止

二、掌握的问题

1.证券法的主体、基本原则

2.股票和证券发行的条件

3.禁止交易行为

4.证券交易所

5.中国证券监管制度

三、了解的问题

1.证券法的性质、目的

2.持续性信息披露

3.证券公司

4.证券监管体制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

一、重点掌握的问题

1.要约的构成条件及法律效力

2.承诺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力

3.合同的效力

4.代位全和撤销权

5.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及承担方式

6.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二、掌握的问题

1.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形式

2.合同履行的原则及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

3.合同的内容的确定

三、了解的问题

1.合同的特征与分类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3.合同变更、转让与终止

(本章只考案例分析,不考理论)

第七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一、重点掌握的问题

1.知识产权的特征

2.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

3.专利权人的权利

4.商标的构成条件

5.商标权的内容

二、掌握的问题

1.专利权产生的实质条件

2.商标注册的原则

3.注册的程序

4.商标权的法律保护

三、了解的问题

1.知识产权与工业产权法的关系

2.专利权产生的程序

3.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4.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第八章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一、重点掌握的问题

1.不正当竞争的特点

2.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

3.不正当竞争与不平等竞争的区别

二、掌握的问题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围

2.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的区别

3.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三、了解的问题

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

2.监督检查

第九章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一、重点掌握的问题

1.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与义务

2.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与义务

二、掌握的问题

1.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2.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3.损害赔偿责任

三、了解的问题

1.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2.罚则

(本章不作为考试内容)

第十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一、重点掌握的问题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与基本原则

2.经营者的义务

二、掌握的问题

1.消费者的权利

2.经营者赔偿责任的承担

3.民事责任

三、了解的问题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2.国家与社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3.消费者协会的职能

4.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财政法律制度

一、重点掌握的问题

1.政府采购的特点、对象、原则

2.政府采购的方式

3.税法的构成要素

4.增殖税

5.企业所得税

二、掌握的问题

1.财政法的基本原则

2.政府采购的范围

3.个人所得税

三、了解的问题

1.财政法的内容

2.预算管理程序

3.政府采购的当事人

4.消费税、营业税

第十二章金融法律制度

一、重点掌握的问题

1.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2.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3.商业银行对存款人的保护

4.保险人与投保人的义务

二、掌握的问题

1.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2.商业银行的地位、业务

3.票据的的权利与行使

4.保险合同的主体和内容

5.外汇业务管理

三、了解的问题

1.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及监督管理

2.商业银行的设立外汇管理与组织机构

3.汇票、本票和支票

4.保险公司的设立与业务范围

5.违反法的法律责任

(本章不作为考试内容)

第十三章房地产法律制度

一、重点掌握的问题

1.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

2.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条件

3.房地产交易管理法律制度

4.房屋租赁的特征

5.房地产抵押的特征

二、掌握的问题

1.房地产开发的立法原则

2.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的程序

3.房地产转让的程序

4.房屋转租的特征

5.房地产抵押的程序

三、了解的问题

1.房地产业

2.房地产交易的特征

3.商品房预售的特征、条件、程序

4.了解房屋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5.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

(本章不作为考试内容)

第十四章劳动法律制度

一、重点掌握的问题

1.劳动合同的特征

2.事实劳动关系

3.社会保险的特征

4.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二、掌握的问题

1.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2.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和程序

3.养老保险的特点和享受养老保险的法定条件

4.失业保险

三、了解的问题

1.劳动合同的含义

2.社会保险的结构层次

3.医疗保险

4.工伤保险

第十五章外贸法律制度

一、重点掌握的问题

1.货物进出口

2.反倾销的措施

3.其他补救措施

4.国内程序救济和多边程序救济的区别

5.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责

6.中国的特别承诺

二、掌握的问题

1.国际服务贸易

2.进出境检疫检验制度

3.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权利和义务

三、了解的问题

1.外贸法的适用范围

2.技术进出口

3.反补贴措施

(本章不作为考试内容)

第十六章环境法律制度

一、重点掌握的问题

1.环境问题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3.环境责任原则

二、掌握的问题

1.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

2.公众参与的原则

3.环境法律制度

三、了解的问题

1.环境法体系

2.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法

(本章不作为考试内容)

第十七章会计、审计、统计法律制度

一、重点掌握的问题

1.会计法的立法宗旨与基本原则

2.审计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

3.审计程序

4.统计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二、掌握的问题

1.财政部门对各单位实施监督的内容

2.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3.统计的基本任务与基本原则

三、了解的问题

1.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

2.社会审计

3.违反统计法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章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

一、重点掌握的问题

1.仲裁与审判的区别

2.仲裁程序

3.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

  4.行政诉讼的程序

二、掌握的问题

1.仲裁与调节的区别

2.民事诉讼的管辖

 3.行政诉讼的管辖

 4.民事起诉状、民事上诉状和民事答辩状的写作格式

三、了解的问题

1.仲裁组织

2.诉讼的概念和种类

3.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

第四部分样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总计20分。

请将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填写在该题后的括号内)

例:

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法律是()。

A.民法B.经济法C.宪法D.行政法规

(参考答案:

C)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总计15分。

请将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填写在该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例:

法的功能是指法的任务和作用,主要包括()。

A.法的保护功能B.法的调节功能C.法的政治功能

D.法的经济功能E.法执行公共事务的功能

(参考答案:

CDE)

三、判断分析题:

(每题3分,判断1分,分析2分,总计15分,不管正误都要说明理由)

例:

法律是公平的,它既属于统治阶级,也属于被统治阶级

参考答案:

错误。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不是超阶级的,法只属于统治阶级,它不可能属于被统治阶级。

四、简答题(总计20分)

例:

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参考答案: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以组织体为主的。

公民个人只有在经济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2)经济法律关系是由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社会组织的意志直接协调结合而成的法律关系,单方面体现国家意志或完全体现企业等组织的意思自治的法律关系,均不属经济法律关系。

(3)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和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

经济法是经营管理法,这一特征正是这种本质属性的体现。

五、案例分析题:

(总计30分)

例:

某市一公司与其下属一基层单位与1993年10月签订经济承包合同。

合同中规定:

承包自1994年1月1日开始有效期为三年,该基层单位每年应向公司上缴税后利润30万元并扣除剩余部分的30%作为生产发展基金;在承包期内,该基层单位奖金不封顶,工资不保底,不完成利润上缴任务不保工资。

该基层单位在合同履行期,上下一条心,积极组织生产和销售,全年销售额达700万元,实现利润200万元,并按合同的各项规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但在合同履行的第二年中该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又下发文件,要求经济承包按其新规定的“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的精神行事,该公司据此要求此基层单位不得按原承包合同的规定向其工作人员发放奖金。

对此该基层单位表示不能同意并要求公司方面按照合同的规定办。

双方协商不成,遂起诉至法院。

请问此案中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是什么关系?

该公司的要求对吗?

(参考答案:

略见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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