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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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安机关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市公安机关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市公安机关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省公安机关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全市公安群众工作的经验做法,分析当前公安群众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和研究在新时期如何做好公安群众工作,并就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群众工作创新工程进行动员部署。

  去年以来,中央领导同志就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中组部、中央维稳办在云南召开了群众工作经验交流会,省委省政府、公安部、省厅也相继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加强群众工作作出专门部署。

省厅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公安群众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从XX年起至XX年,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实施为期三年的群众工作创新工程,明确提出把评判权交给群众,直接听取群众的评价,检验公安工作成效。

刚才,6位同志做了先进事迹报告和经验交流发言,讲的都很好。

他们中有机关民警、也有基层代表,既有上经验也有下总结,既有如何抓好群众工作的集体经验,也有民警个人如何立足本职岗位的具体做法。

往往谈起群众工作,很多同志就感觉很迷茫。

而6位同志发言给我们的启示是,做群众工作,只要真心实意去做,只要扑下身子去做,只要持之以恒去做,就一定能做好。

因此,全市公安民警要认真学习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方法、毅力和精神,努力争当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标兵和榜样。

下面,我代表市局党委,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0XX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以党委政府满意和人民群众满意为总目标,始终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不动摇,致力于促进传统警务与现代警务、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科技手段与传统方法的结合,不断推出群众工作新方法、赋予群众工作新内容、建立群众工作新机制,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充分肯定。

一是群众工作方法接连创新。

XX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先后推出了社区单元警务、市民学校、民警兼任村官、十户联防、红袖标工程、治安志愿者行动、我和乡亲合个影、上群众工作等一系列群众工作创新举措。

“红袖标”工程被省委政法委发文推广,被评为XX年度全省政法工作创新奖;“社区单元警务”被评为XX市经济社会制度创新奖、XX年度全省公安工作创新奖,被省社科院列为XX年全省四十项“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之一,被江苏省社科联评为XX年度“社科应用精品工程”优秀成果一等奖;治安志愿者建设在全国反响强烈,中央、省级新闻媒体纷纷予以报道,上治安志愿者建设、经济案件不立案听证两个项目入围全省公安机关创新奖评选,上治安志愿者建设在XX年3月20日全省公安机关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二是群众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在全省乃至全国较早将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核心指标,建立了群众工作考核机制,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逐年提升,至XX年,我市公众安全感%位居全省第一,公安队伍满意度%位居全省第四。

建立了群众工作培训机制,将群众工作培训列为每年度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先后邀请张云泉、徐兆华等6名全国群众工作典型来宿授课。

建立群众工作典型评选机制,每年均评选出一批群众工作标兵,XX年还组织开展了“XX首届十大爱民警察”评选活动,增强了民警做群众工作的意识和热情。

三是群众工作典型相继涌现。

全市公安机关先后涌现出XX等一批群众工作典型,推出了矛盾纠纷调解化解五步工作法、徐守彬上工作法等一批深受群众好评的群众工作方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尽管我市群众工作起步早、规划高,但由于存在思想认识不够、中层梗阻,民警不会做群众工作、积极主动性不够,综合性机制未健全、推动力不够等问题,实际成效和影响力均还不尽人意。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观念不强。

个别地方和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日常工作中往往把群众工作简单地作为软指标,花的时间不多、投入精力不足,甚至带有抵触思想、厌倦情绪。

部分民警宗旨意识不强,以人为本意识淡薄,习惯以管人者自居,工作中不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不重视群众的需求,不及时维护群众的利益,伤害了群众感情,影响了警民关系和谐。

在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开展调查研究较少,与老百姓面对面、心贴心交流不多,对群众的思想和心理了解不深、掌握不透,做群众工作浮于表面、满足于应付。

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公安工作的一项基本功。

不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信息从哪里来?

比如全市精神病人数量问题,就有指挥中心、业务部门、县局三个数据,基本上是从小到大排列。

从介绍的情况来看,县局的数据比较可信,起码能够报出多少个精神病肇事肇祸事例。

这说明我们基础工作不扎实,说到底也是群众工作不扎实。

过去一个特派员管一个乡,现在一个派出所最低6个人,我们的工作反而不如过去,说明我们传统的东西丢掉了。

尽管现在群众工作与过去不尽相同,有基层组织弱化等实际问题,但关键还是一个认识到位不到位的问题,从县区公安机关领导到基层民警,有没有这个决心、有没有这个意识。

二是群众工作方法简单,能力水平不高。

一些民警政策理论水平、法律业务知识、语言沟通和联系协调能力不强,应知的情况不熟,应懂的技巧不会,应有的水平不高,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简单,缺乏艺术性、灵活性,与新时期群众工作要求存在较大差距,“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能用”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特别是XX近年来大量招收新警,年轻民警比例很大,平均年龄才岁。

这部分改革开放以后成长起来的年轻民警,生活条件优越,不懂得群众疾苦,也没有艰苦磨练,做群众工作有很多课要补,这一点很重要。

当人民警察,必须是杂家,什么都要知道一点,否则与群众就缺少交流的平台,难以拉近关系。

刚才,刘超同志介绍了我和乡亲合个影的做法,这是我们联系群众的一个基本途径和方法。

合影是结果,过程就是大量的基础工作。

不是说提出和群众合个影,群众就和你合影,必须有很多基础工作铺垫,走村入户群众接受了你才愿意和你合影。

所以一定要有耐心、要有激情,才能做好群众工作。

刘超也是年轻民警,但群众工作做得很好,值得广大青年民警学习借鉴。

三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力度有待加强。

少数领导干部把群众工作作为“应景式”工作,不是层层传递责任、传递压力,而是层层递减、层层打折;一些民警心浮气躁,不想做、不愿做、不会做群众工作,下社区如同被动式的“派工制”,次数少、时间短,即使下到社区也是与领导干部联系多,与普通群众接触少。

一些地方抓群众工作没有选择好的载体来推动,有了载体也没有建立好的工作机制来推动,对群众工作缺乏具体规定和刚性要求。

市局党委对群众工作,思想上不可谓不重视,措施上不可谓不扎实,但是XX在全省乃至全国没有形成公认的品牌、特色,就是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治安志愿者建设,全市统一部署、统一平台,为什么泗阳县局能够长抓不懈、常抓常新,就是一个执行力的问题、责任落实不落实的问题、重视不重视的问题。

下一步要选择适当的时候,在泗阳召开现场会,认真打造这个品牌。

XX年XX安全感%全省第一、满意度%全省第四,这说明群众对公安工作还存在不满意的方面,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安全感提升了满意度。

满意度包括社会治安满意度和公安队伍满意度两个方面,现在有%的群众不满意,如果没有安全感第一,满意度总体上很可能还要下降一些。

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觉,并认真抓好加强和改进工作。

  二、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我们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的重要源泉。

尽管新时期形势变了、任务变了、环境变了,但是群众工作这个法宝不能丢。

现在为什么突出强调这个问题,就是因为我们在群众工作上出现了一些问题,一些地方群众观念淡化、群众意识淡薄、群众工作方法简单,导致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警民关系紧张。

破解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的难题,仍然需要我们既要充分用好现代科技手段,也要坚持传统方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把公安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第一,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威力,要求我们始终心怀敬畏之心,做到一切为了群众。

水可载舟、也可覆舟。

我们常讲,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选择。

人民之所以“必然”选择中国共产党,是因为共产党敬畏人民,维护和发展了人民的利益。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共产党员“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

所谓怕,就是敬畏。

现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导干部怕群众监督、怕络监督,做事情遮遮掩掩,一方面说明我们很多事情经不起群众挑剔,另一方面也展示了群众监督的威力。

所以,对人民群众心怀敬畏之心,就必须落实到工作中,把评判权交给广大人民群众,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要求作为第一追求,切实做到一切为了群众。

俗话说,金奖银奖,不如群众夸奖;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

现在党委政府把评判权交给群众,公安机关同样要把评判权交给群众。

评判公安工作的好坏,不仅仅是看我们各项业务指标,关键是看群众的反映。

我们只有把评判权交给群众,才能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公安工作的动力,将工作成效更多的体现在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上来;只有把评判权交给群众,才能了解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要求和渴望,使各项公安工作符合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有效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反映的突出问题;也只有把评判权交给群众,才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第二,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力量,要求我们始终把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作为党执政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力量源泉,坚持一切依靠群众。

“大树扎根沃土、高楼立于基石”。

历史和实践告诉我们,任何时候背离群众观点、丧失群众立场、违反群众路线、放弃群众工作,改革就会失去支持,发展就会失去动力,稳定就会失去基础,我们面临的新的历史使命就难以完成。

回望我们党90多年革命和建设的峥嵘岁月,虽然走过不同历史阶段,但“群众观点”始终是党不变的宗旨,“群众路线”始终是党不变的要求,“群众立场”始终是党不变的坚守。

在抗日战争时期,我们耳熟能详的“鸡毛信”、“消息树”的故事,讲的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

在解放战争时期,我们党用“小米加步枪”打败了国民党800万武装到牙齿的军队,靠的也是群众的力量。

人心向背决定了我们能否取得最终的胜利,陈毅同志就讲过,淮海战役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用独轮车推出来的。

在XX推进更大突破、实现全面小康大局的特定历史阶段,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没有一种职责比维护群众利益更重要,没有一种根基比扎根群众更坚实,没有一种力量比获得群众拥护更强大。

XX警力只占万分之六点二,如果有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就能实现警力倍增,在时间上超前获取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和涉稳信息,牢牢把握公安工作的主动权和控制权;在空间上织牢社会防范络,有效减少各类案件发生,推动治安秩序持继好转,不断提高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复杂局势的能力和水平。

现在有些地方,警民关系不和谐,群众不是强大的后盾,往往在我们最需要群众的时候,群众不是毅然选择支持,而是对我们工作提出严厉批评。

为什么一些执法受阻无计可施?

硬办法不敢用?

这些都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重塑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赖、信任、信服和信心。

  第三,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要求我们虚心向群众学习,善于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

“没有满腔的热忱,没有眼睛向下的决心,没有求知的渴望,没有放下臭架子、甘当小学生的精神,是一定不能做,也一定做不好的。

”历史和实践同样告诉我们,什么时候坚持做到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公安工作就会取得巨大成效,什么时候偏离了群众路线,公安工作就会陷入迷茫,甚至出现倒退。

因此,虚心向群众学习,首先必须有尊重群众、甘当学生的情怀,虚心学习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在人民群众创造性实践中寻求公安工作创新的方法和途径。

虚心向群众学习。

其次要有深入群众、身体力行的作风,用心体会感悟那些在书本上、机关里看不到、学不到的东西,做到问策于民、求计于民。

再次,虚心向群众学习,必须有相信群众、敢于自省的勇气,把群众当作一面镜子,经常反省自己学习和工作的不足,对群众的批评既要有包容的胸怀,也要有改正的魄力。

  三、巩固深化、传承创新,切实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三年为期的群众工作创新工程,省厅制定了《全省公安机关群众工作创新工程考评办法》,重点考评社区民警熟悉度、窗口服务、警情处置和案件办理、上服务、群众意见整改、矛盾纠纷化解、涉法信访投诉、安全防范工作情况等8个方面的内容。

考评方法是基本不接触基层公安机关,通过抽取平台数据、电话回访群众的形式考核,完全把评判权交给群众,近期,省厅将开展第一次考评。

全市公安机关要围绕省厅八项考评指标的创新,在继续做好原有群众工作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群众工作创新力度、落实群众工作举措,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要创新联系群众方法,努力提升社区民警熟悉度和安全防范工作水平。

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不断取得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公安群众工作的首要任务。

要深化“大走访”、警民恳谈、开门评警等活动,不断拓宽联系渠道,促进走访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群众。

每年都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进农村、进社区、进基层,与群众和基层民警同吃、同住、同工作。

要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回访等工作制度,让领导干部在接待群众、化解矛盾中接受教育、锻炼党性。

当前,各级领导干部要根据带头参加和开展好“三解三促”、“三访三评”活动。

机关干部要挂钩联系群众。

健全完善机关干部下基层、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探索建立机关干部到信访岗位轮岗制度,市县局机关每个部门都要建立1个以上基层挂钩联系点、人均结对帮扶1户以上困难群众,每年要分批选派机关干部到信访岗位工作一段时间。

基层民警要扎根融入群众。

基层所队要把群众报警求助、信访投诉、办证办牌等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处理好、办到位,社区民警要严格执行下社区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日积月累的沟通联系和每件小事情、小问题的办理解决,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满意。

要深入社区村组,大力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毒品”等宣传活动;要积极借助新闻媒体、微博、qq群等载体,开展“上送平安”系列宣传活动,及时向群众发布预警信息和防范注意事项,提高群众自防能力和防范意识。

  二要创新告知群众方式,全面保障群众知情权。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刑事案件,根据案件办理情况,除因法定有碍侦查事由不宜提供告知服务的,其他一律提供告知服务。

在告知方式选择上,除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规章等规定应当向当事人出具书面法律文书或者需要主动告知的以外,向当事人及其家属提供执法告知服务的,一律实行上执法告知或手机、电话告知。

在告知程序审批上,应当在保证告知内容“合法、准确”的前提下,要尽量简化内部审核、审批手续,并尽可能利用“大平台”相关系统自动传输、发送告知内容,避免让接处警和办案民警重复劳动。

在告知具体操作上,对受理的涉及刑事、行政案件的警情或报案,应当通过向报警人送达上执法告知服务系统,提供执法告知服务。

对不在现场或者当场送达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可以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向当事人及其家属告知。

  三要创新服务群众举措,提升窗口服务满意度和上服务满意度。

一切为了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按照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要求,坚持服务为先、管在其中的指导思想,积极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让群众感到管理更人性、服务更贴心、办事更便利。

近期,公安部推出了19项便民利民措施,省厅也将再次集中推出一批服务群众的新举措,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在上服务事项上,要严格落实《XX市公安局关于切实加强新形势下上群众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做到凡是能上办理的事项要一律上办理。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不断推出新的上办事服务项目,推行上支付、远程验证、自助办理等上服务举措,进一步做优做强公安上服务平台,并严格规范管理,保证常态高效运行。

在窗口服务事项上,凡是能集中办理的事项要一律集中办理,全面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办证窗口“绿色通道”、服务引导员等工作模式,简化办事手续、缩短办理流程,尽量减少群众往返,尽可能在一个窗口办结全部事项。

凡是能延伸办理的事项要一律延伸办理,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前移服务窗口,推广设立“流动警务室”、“流动车管所”、“社区警务超市”,广泛推行错时、延时、预约和节假日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证办事。

全市公安机关窗口单位要深入开展“以优良作风提升公安公信力,以优质服务增强群众满意度”创先争优竞赛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效能。

在均等服务要求上,要牢固确立平等保护、均等服务的理念,既要服务重点企业、重点客商,营造良好投资发展环境;又要关心小微企业、普通群众,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特别是对下岗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要多一点关心爱护,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刑释解教、吸毒人员、失足青少年等特殊人群,要多一份理解包容,提供人性化管理服务,促使其回归社会。

  四要创新疏导群众机制,全面推进群众意见整改和矛盾纠纷化解。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将群众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研究转化为集中、系统的意见,再到群众中去宣传推进,这样循环往复,使我们工作决策更正确、工作方法更生动、工作方式更丰富。

要进一步整合健全完善民意民情收集办理机制,明确主管部门和专门人员,把全局范围内各种渠道收集的民意诉求汇总起来、交办下去,逐一明确办理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对突出问题和重大诉求要实行挂牌督办、领导包办,确保每一条民意诉求都有人办、及时办、办到位,防止民意空转倒流、问题久拖不决,甚至导致越级访、重复访或引起炒作。

各级公安机关党委班子在定期分析研判社会稳定情况时,要将听取民意民情纳入其中,善于集中群众智慧。

要围绕公安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接处警、交通管理、窗口服务、涉案财物管理和审讯关押等重点环节,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完善流程规范、细化源头管理,防止因执法服务不规范、不作为甚至乱作为引发群众不满和信访投诉,杜绝刑讯逼供等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

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进一步加大合成打击力度,既要集中精力破大案,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又要坚持不懈破小案,逐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效打击整治电信诈骗、入室盗窃、制假售假、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和治安乱点问题。

要围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强化维稳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公调对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机制,及时反映群众合理诉求,研究提出化解对策,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到位,让群众满意,实现同比赴省进京前三年平均数下降的目标。

在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中,要多做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疏导劝解工作,慎用、少用强制措施,不能用压制群众的手段追求表面的、一时的稳定,努力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要创新宣传群众载体,不断增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公安工作离不开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特别是在当前新媒体、自媒体蓬勃兴起,舆论场多元多样多变的背景下,做好公安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至关重要。

要把加强警方公共关系建设作为新时期公安群众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丰富宣传载体,统筹上下,着力提升宣传引导能力。

要增强正面宣传的有效性,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办好公安专栏和站,广泛宣传公安工作的新举措、新成就和公安民警服务群众、为民解难的典型事迹,创作推出一批反映公安现实生活、展示XX公安精神的精品力作,让更多的群众理解民警甘苦、支持公安发展。

要把握舆情引导的方向性,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新闻发布、上舆情引导办法,建强公安评员和络群防群治队伍。

对即时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要迅速通过媒体、站、微博等渠道发出正面权威声音,有效挤压、消除谣言产生的空间,引导舆论朝着有利于事件处置、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方向发展。

要提高宣传方式的多样性,在用好传统媒体和板报、标语、传单等宣传方式的同时,主动向数字移动电视、户外视频幕墙、楼宇视频、社区qq群等新型宣传载体延伸,建设一批开放式、体验式的公安文化和公共安全主题场馆,不断扩大公安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年内各地公安机关都要开通公安手机报,选择一处适合群众参观体验的训练场馆,定期对外开放。

  六要创新发动群众手段,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建设。

要以创新社会管理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和组织发动机制,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平安的良好局面。

要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广泛组织开展义务巡防、村组联防、邻里守望等群防群治活动,做优做强保安辅警、“红袖标”、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通过物质精神奖励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重点要进一步贯彻执行《治安志愿者积分奖励办法》、《“金银铜牌”治安志愿者评选奖励办法》等文件规定;同时要针对络虚拟性的特点,制定出台《XX市络治安志愿者积分奖励办法》,做到上下同步奖励。

要整合依靠社区管理力量,抓住城乡社区推广“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管理模式的机遇,充分发挥社区民警进村兼职的便利条件,有效整合社区干部、社工队伍、物业公司和驻区单位保卫力量等资源,共同做好社区平安稳定工作。

要引导利用社会组织力量,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积极引导其承担行业监管自律、利益关系协调、劳资纠纷化解等职责。

要进一步提高见义勇为基金会、保安协会、交通管理协会、消防协会等公安主管群众组织的宣传发动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平安建设、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四、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努力确保新时期我市公安群众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做好群众工作贵在坚持、重在引导、关键在落实。

全市公安机关必须在加强群众观念日常教育的同时,从政策导向、教育培训、奖惩激励、人财物保障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能力建设、强化典型推动,真正使群众工作这项“软任务”硬起来。

能不能在新的一年里,继续保持公众安全感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全省领先这样一个目标,需要我们付出更加艰苦的努力。

  一要强化群众工作组织领导。

按照省厅要求,市局决定成立群众工作创新工程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群众工作创新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政治部,办公室主任由卞兆猛同志兼任。

各县局也应参照市局模式,尽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群众工作创新工程顺利启动,切实把群众工作作为各级、各部门和全体民警的共同任务,贯穿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体现在制定决策、执法服务的各个环节,融入到每个单位、每个民警的日常工作。

  二要强化群众工作能力建设。

提高民警的群众工作能力水平,是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的当务之急。

要将群众工作列入全警必训内容和必考科目,采取案例教学、现身说法、角色扮演等多种培训方式,着力提高培训的生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警种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八项考核内容,组织编写条线群众工作操作手册和培训教材,大力推进本条线群众工作。

治安支队汇总编写了《XX市公安机关创新群众工作60招》,立足于将一人一地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全市具有普遍意义的工作模式和警务机制,很有意义。

这种做法既体现了服务基层的意识,也体现了指导基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要积极组织发动广大年轻民警,向书本学、向老同志学、向实践学,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方法,强化群众工作意识、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特别要教育引导民警学会在开放透明的执法环境下,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既要严格执法、不枉不纵,又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着力解决执法态度生硬、方法简单等问题,努力做到融法、理、情于一体,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要强化群众工作典型推动。

要围绕省厅制定的《全省公安机关群众工作创新工程考评办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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