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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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钛与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2009/11/3015:

05)

〔引用地址:

未提供〕

目录:

行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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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与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目前,金属钛生产的工业方法是可劳尔法,产品为海绵钛。

制取钛材传统的工艺是将海绵钛经熔铸成锭,再加工而成钛材。

按此,从采矿到制成钛材的工艺过程的主要步骤为:

 

  钛矿->采矿->选矿->太精矿->富集->富钛料->氯化->粗TiCl4->精制->纯TiCl4->镁复原->海绵钛->熔铸->钛锭->加工->钛材或钛部件上述步骤中如果采矿得到的是金红石,那么不必经过富集,可以直接进展氯化制取粗TiCI4。

另外,熔铸作业应属冶金工艺,但有时也归入加工工艺。

 

  上述工艺过程中的加工过程是指塑性加工和铸造而言。

塑性加工方法又包括锻造、挤压、轧制、拉伸等。

它可将钛锭加工成各种尺寸的饼材、环材、板材、管材、棒材、型材等制品,也可用铸造方法制成各种形状的零件、部件。

钛和钛合金塑性加工具有变形抗力大;常温塑性差、屈服极限和强度极限比值高、回弹大、对缺口敏感、变形过程易与模具粘结、加热时又易吸咐有害气体等特点,塑性加工较钢、铜困难。

 

  故钛和钛合金的加工工艺必须考虑它们的这些特点。

 

  钛采用塑性加工,加土尺寸不受限制,又能够大批量生产,但成材率低,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废屑残料。

钛材生产的原那么流程如图1—1。

 

  针对钛塑性加工的上述缺点,近年来开展了钛的粉末冶金工艺。

钛的粉末冶金流程与普通粉末冶金一样,只是烧结必须要在真空下进展。

它适用乎生产大批量、小尺寸的零件,特别适用于生产复杂的零部件。

这种方法几乎无须再经过加工处理,成材率高,既可充分利用钛废料作原料,又可以降低生产本钱,但不能生产大尺寸的钛件。

钛的粉末冶金工艺流程为:

钛粉(或钛合金粉)->筛分->混合->压制成形->烧结->辅助加工->钛制品。

 

  钛材生产的原那么流程

 

  钛材除了纯钛外,目前世界上已经生产出近30种牌号的钛合金。

使用最广泛的钛合金是Ti-6Al-4V,Ti-5Al—2.5Sn等

医用钛标准(2008/05/2923:

54) 

外科植入物用钛与钛合金加工材执行标准

GB/T13810—1997

1围

本标准规定了外科植入物用钛与钛合金加工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那么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外科植入物用的钛与钛合金板材、棒材和丝材。

2引用标准

以下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面探讨使用以下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28—87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232—88金属弯曲试验方法

GB3623—83钛与钛合金丝

GB5168—85两相钛合金高、低倍组织检验方法

GB6394—86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GB6397—86金属拉伸试验试样

GB8180—87钛与钛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GB/T2965—1996钛与钛合金棒材

GB/T3621—94钛与钛合金板材

GB/T4698—1996海绵钛、钛与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3合同容

本标准所列材料的定货合同应包括以下容:

3.1材料名称。

3.2材料牌号。

3.3材料状态。

3.4尺寸。

3.5重量。

3.6标准编号、年代号。

4要求

4.1产品分类

产品的牌号、状态和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产品的牌号、状态、规格

牌号   品种   状态   规格,mm

TA0、TA1、

TA2、TA3

TC4   板   热轧〔R〕,退火状态〔M〕    厚4.1~10.0

冷轧〔Y〕,退火状态〔M〕   厚0.8~4.0

棒    热加工〔R〕,退火状态〔M〕   直径8~7.5

TA1   丝   退火状态〔M〕   直径0.6~6

4.2材料

用于制作板材,棒材和丝材的铸锭应采用真空自耗电弧炉熔炼,熔炼次数不得少于两次.

自耗电极禁止采用钨极氩弧焊接.

4.3化学成分

产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产品的化学成分

牌号   化学成分,%

TA1   Ti

基   Al

—   V

—   Fe

0.15   O

0.15   C

0.10   N

0.03   H

0.010   单个

0.1   总和

0.4

TA1   基   —   —   0.25   0.20   0.10   0.03   0.010   0.1   0.4

TA2   基   —   —   0.30   0.25   0.10   0.05   0.010   0.1   0.4

TA3   基   —   —   0.40   0.30   0.10   0.05   0.010   0.1   0.4

TA4   基   5.5~6.76   3.5~4.5   0.30   0.20   0.08   0.05   0.010   0.1   0.4

注:

1其他元素一般包括:

Al、Sn、Mo、Cr、Mn、Zr、Ni、Cu、Si、Y〔该牌号中含有的合金元素应除去〕。

2产品出厂时不检验其他元素,用户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方可检验。

4.4尺寸与允许偏差

棒材、板材和丝材的尺寸与其允许偏差应分别符合GB/T2965、GB/T3621和GB3623的规定。

4.5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产品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在经热处理后的试样坯上测试。

试样推荐的热处理制度如表3所示。

供方可对热处理制度进展适当的调整。

表3推荐的热处理制度

牌号   推荐的热处理制度

棒   板

TA0   650℃~700℃,保温1h,空冷   500℃~650℃,保温,0.5h~1h,空冷

TA1   650℃~700℃,保温1h,空冷   550℃~650℃,保温,0.5h~1h,空冷

TA2   650℃~700℃,保温1h,空冷   550℃~650℃,保温,0.5h~1h,空冷

TA3   650℃~700℃,保温1h,空冷   550℃~650℃,保温,0.5h~1h,空冷

TC4   700℃~800℃,保温l~2h,空冷   700℃~880℃,保温,0.5h~2h,空冷

板材的室温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

〔略〕

棒材的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棒材的室温力学性能

牌号   规格

mm   抗拉强度﹠b

MPa   规定剩余伸长应力﹠r0.2

MPa   伸长率﹠5

%   断面收缩率φ

不小于

TA0   8~75   280   170   24   30

TA1   8~75   370   250   20   30

TA2   8~75   440   320   18   30

TA3   8~75   540   410   15   25

TC4   8~50   895   825   10   25

>50~75   895   825   10   20

丝材的力学性能报实测数据。

4.6金相组织

棒材的横向低倍上,不允许有裂纹、气孔、金属或非金属夹杂物与其他肉眼可见的缺陷。

纯钛产品的横向平均晶粒度不低GB6394中的5级。

TC4钛合金产品的横向显微组织按附录A《TC4的钛合金金相组织分类评级图》评定,其组织类型应符合

A1—A9。

4.7外表质量

板材、棒材和丝材外表质量的一般要求分别按GB/T3621、GB/T2965和GB362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需方对外表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5试验方法

5.1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

产品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按GB4698的规定执行。

5.2尺寸的测量方法

产品的尺寸应使用相应精度的量具进展测量。

5.3室温拉伸试验按GB228中的规定进展,试样尺寸按如下规定。

a)厚度不大于4mm的板材,其拉伸试样应符合GB6397中的P1或P2的规定;厚度大于4mm的板材,其拉伸试样应符合GB6397中的R7或R8的规定。

b)棒、丝材的拉伸试样应符合GB6397中的R7、R8、R17一种的规定。

弯曲试验按GB232的规定进展。

采用15mm宽的试样,弯曲直径为板材的名义厚度的3倍。

5.4金相组织检验

金相组织检验参照GB5168的规定方法进展。

5.5外表质量的检查

产品的外表质量用肉眼进展检查。

6检验规那么

6.1检查和验收

产品应由供方技术监视部门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需方对收到的产品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展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6.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

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熔炼炉号、制造方法、状态、规格和热处理炉次的产品组成。

6.3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均进展化学成分、尺寸、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板材〕、金相组织与外表质量的检验。

6.4取样位置和取样数量

化学成分由供方在每批成品上任取一个试样进展氢含量的分析,其他成分以原铸锭的分析结果报出。

需方在成品上任取试样分析化学成分。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验,每批板材任取两,每按测试项目各取一个横向试样,每批棒丝材任取两根,每根按测试项目各取一个纵向试样。

金相组织判定的取样,每批产品任取一个横向试样,试样应经退炽热处理。

产品应逐件进展尺寸测量和外表质量的检验。

6.5重复试验

在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的检验中,如有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不合格,应从该批产品上取双倍试样进展该不合格项目的重复试验,假设重复试验的结果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那么整批报废或逐个检验,合格者重新组批验收。

7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7.1产品标志

在已检验的产品上应打上〔贴标签或挂标牌〕如下标记:

a)牌号、规格;

b)供给状态;

c)熔炼炉号;

d)批号。

7.2包装、包装标志、运输、储存

产品的包装、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应符合GB8180的规定。

7.3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有质量证明书,注明:

a)供方名称、地址;

b)产品名称;

c)牌号、状态和规格;

d)熔炼炉号、批号;

e)产品净重、件数;

f)各项分析检验的结果与技术监视部门的印记;

g)本标准编号、年代号;

h)包装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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