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金华《三国志辞典》商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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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金华《三国志辞典》商兑

《三国志辞典》商兑

吴金华

山东教育出版社1992年出版的《三国志辞典》(张舜徽先生主编,以下有时简称《辞典》),是从《三国志》正文和注文中选择一部分词语加以解释的专书辞典。

“为了适应中等以上文化水平的读者的需要”,编写者的宗旨是:

“从知识性、科学性的要求出发,广泛采集资料,仔细辨析词义,释义力求确切简括,明白易懂。

希望通过这部书的问世,可以帮助读者解决在阅读中的疑难,提高文化水平,对社会是有益的。

”(引自该书主编的《题辞》)。

在这部《辞典》的读者中,我或许能算得上最热心的一个;因为我长期从事汉魏六朝文献整理与研究,其中《三国志》的语词研究又是重点课题,再加上课题组的系列项目中又包括《三国志大词典》一项,所以我们对有关成果十分重视。

在我们看来,山东教育出版社《辞典》的问世,在总体上确实像主编所期望的那样:

有益于读者,有益于社会。

如所周知,辞书的编写很难达到理想的程度;特别是几十人动手、短时期交稿的辞书,不可能没有毛病。

山东教育出版社《辞典》也存在着上述情况。

拿开头的书影来说,百衲本的书影被注成了“清同治六年金陵书局活字排印本”,而真正的金陵活字本则被注为“百衲本影印宋绍兴刊本”,这恐怕是编校时的疏忽。

又如《前言》说“力求收词全面”,《凡例》说“正文和注文一概收录”,这恐怕是主编者的最初意图;事实上,该书的收词还远远不够“全面”,有不少“难懂的语词、成语典故、人名、地名、民族、职官、历史事件以及天文历算等”尚未收录,这显然是编写时间不够的缘故。

限于篇幅,本文不拟涉及面过宽,所讨论的问题只侧重于辞书的立目与词语解释两个方面。

我们清楚地知道,要想推出高质量的辞书,编写者不仅需要先进的理论,不仅需要科学的方法,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编写经验和研究一般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所以山东教育出版社《辞典》作为第一部《三国志》专书辞典,基本上达到了主编所预期的目标,实属不易。

我们还清楚地知道,眼高手低,专发高论而不干实事,乃是卖弄聪明的空头评论家的通病;所以本文名为《商兑》,并不敢以评论者自居,因为我们目前正从事《三国志大词典》的编纂工作,颇知此中甘苦。

至于全文以摘录瑕疵为务,那不过是藉以自警而已。

(一)因误解原著而出现的假目

辞书编写的基础工作是看书收词,具体说来,就是切分词语,建立词目。

由于《三国志》整理研究中还存在着许多难点、疑点及盲点,其中隐性的问题往往影响词语切分的准确性;编写者如果在词语的切分上出了偏差,假目便随之而来。

假目在实质上属于编写者虚构的词目。

例如:

页150[自卫将军]官名。

吴置。

《吴书·吴主五子传》注引韦昭《吴书》曰“自卫将军全琮等皆倾心敬待。

”(1364)

自古至今,有哪个朝代设置过“自卫将军”?

全琮是“卫将军”,没有什么“自卫将军”。

打开中华书局标点本页1364,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吴书》中的“自”本是“自……以下”的意思。

编写者在职官方面虚构出“自卫将军”,是因为误解了《吴书》原文。

有时,编写者之所以误解原文,是因为没有发现标点本的标点符号问题。

《辞典》的凡例说:

“选词以中华书局标点本1985年版《三国志》为依据。

”由于标点本在句读方面也有不少疏失,如果不加分辨,就难免出现假目。

例如:

页42[王护留]三国时辽西乌丸都督。

魏明帝景初元年(237)率部众内附。

(109)

“王护留”是个假目。

后面第705页又有“护留”和“护留叶”二目,其中“护留叶”的“叶”是“等”字之误,只有“护留”是对的。

编写者将“护留”一分为三,重复立目,是因为没有发现标点本使用专名线的矛盾。

标点本页109《魏志·明帝纪》标为“遼西烏丸都督王護留等居遼東”,页762《魏志·母丘俭传》标为“辽西乌丸都督率众王护留等”,页835《魏志·乌丸传》注引《魏书》则标为“遼西烏丸都督王護留葉”,对同一个人的名字采用了三种不同的标法,矛盾突出,不可不辨。

以上是职官及人名的假目。

下面再举地名的例子:

页685[闓昌门]古城门名。

一作开昌门,又称破楚门。

春秋吴都西城门。

吴王夫差建。

(1134)

“昌门”才是城门的名称。

标点本误在“闓昌门”三字下面加专名线,编写者没有注意到“闓”是动词,通常写作“开”。

(二)因沿袭版本误文而建立的误目

误目,即根据《三国志》版本误文所建立的词目。

中华书局标点本有第一版与第二版之分,第一版印刷错误少,第二版印刷错误多,1985年版《三国志》即属于第二版;所以当编写者使用1985年版的时候,如果不参考第一版以及第一版所依据的四种旧刻本,即使是很明显的误文也未必能一一发现。

1、因忽略旧本而误

标点本在总体上胜于旧本是毫无疑问的,但标点本也出现了旧本中不曾有的误文,有的误文来自整理者的疏失,有的误文则由于排印的疏失。

由排印疏失而造成的误文,虽属显性问题,但有时也会成为辞书编写者的障碍。

例如:

页276[封赡]丰厚,富足。

同义复词。

《魏书·陶谦传》:

“是时,徐州百姓殷盛,谷米封赡,流民多归之。

”(248)

古、今汉语中哪有“封赡”这样的词语?

只要查一查标点本赖以互校的百衲本、殿本、局本、金陵活字本就可以发现,旧本都作“丰赡”,标点本两版“丰”作“封”纯属印刷错误。

辞书建立“封赡”之类的词目,不仅失收了有用的“丰赡”,还等于为子虚乌有的“封赡”做了推销的广告。

这类误目对读者不利,必须取消。

2、因忽略标点本第一版而误

有时,编写者虽然发现了第二版的问题,但是由于没有查对第一版,只好按照《凡例》建立误目。

例如:

页53[太吏]官名。

即太史。

《魏书·武帝纪》注引司马彪《九州春秋》:

“会北方有赤气,东西竟天,太吏上言‘当有阴谋,不宜北行’,帝乃止。

”“吏”当为“史”之误。

参见“太史”。

(4)

只须翻开标点本第一版第4页,便可以知道原文本来就是“太史”,“史”变成“吏”,纯属第二版的印刷错误。

既然是印刷错误,编写者完全可以直接改正;但是,由于编写者不知第一版不误,于是先立误目,再作推断。

这样的条目对读者也没有什么积极意义,应当取消。

3、因标点本的整理之误而误

前面说过,标点本的某些误文来自整理者的疏失。

其中最常见的疏失,就是独承金陵活字本而没有来得及参校其他三种刻本,从而沿袭了晚出版本的一些误文。

有些误文也是显性的,只须查对百衲本、殿本、局本便能够确认;如果编写者忽略了旧本,这类误文将导致凭空臆说。

例如:

页185[克诎]得意忘形的样子。

《蜀书·郤正传》:

“得不克诎,失不惨悸。

”(1037)

百衲本、殿本、局本均作“充诎”,形容高兴到失控的程度。

“充”的俗字像“克”,金陵活字本因不识俗字而讹为“克”,标点本又因为疏于“互校”工作而沿袭了误文。

其实,谁曾使用“克诎”这样的畸词怪语?

编写者望文生训地释为“得意忘形的样子”,只能给读者造成错觉,仿佛古汉语中真有“克诎”一词。

《辞典》中类似“克诎”的词目并非偶见,又如页96“石弩”的“弩”应作“砮”,页99“平城之围”的“围”应作“困”,页374“疾博”的“博”应作“搏”,等等,例多不赘举。

标点本中有些误文是隐性的;但是,如果参考旧说,至少可以为读者提供重要的异文。

例如:

页219[若涉渊冰]好象涉足深渊,好象脚踩薄冰。

比喻心存戒备,非常谨慎小心。

语出《诗·小雅·小旻》。

《魏书·武帝纪》:

“朕以眇眇之身,托于兆民之上,永思厥艰,若涉渊冰,非君攸济,朕无任焉。

”(38)

“冰”字可疑,卢弼《三国志集解》引卢文弨曰:

“《通志》、《文选》作‘水’。

”显而易见,“冰”一作“水”的信息十分重要,在建立“若涉渊冰”条目时,应为读者提供这一异文。

因为通过异文的探索,读者可能会发现“水”字是正确的。

“若涉渊水”出自《尚书·大诰》,是当时成语;而“若涉渊冰”则似是而非,实际上并无此语。

(三)被割裂的词语

《三国志》中成语典故很多,这类词语往往有特定的含义。

尤其是典故的释义,不明典源便如同隔靴搔痒,不但无法解决潜藏的问题,说不定还弄坏了好端端的靴子。

《辞典》中割裂词语,就属于这类现象。

例如:

页711[顾瞻]还视,观望。

含有畏惧踌躇之意。

《蜀书·谯周传》注引《晋阳秋》:

“于时皇極遘道消之會,群黎蹈顛沛之艱,中華有顧瞻之哀,幽谷無遷喬之望。

”(1034)

将“顾瞻”按字面意义解释,又进而猜测为“含有畏惧踌躇之意”,未得其义。

这是东晋永和三年桓温表荐谯秀的一段话,其中“顾瞻之哀”用的是典故。

一旦把“之哀”割弃,“顾瞻”就失去典故的特征了。

《诗·桧风·匪风》:

“顾瞻周道,中心怛兮。

”毛传:

“怛,伤也。

下国之乱,周道灭也。

”又“顾瞻周道,中心吊兮。

”毛传:

“吊,伤也。

”《诗序》云:

“《匪风》,思周道也。

国小政乱,忧及祸难,而思周道焉。

”由此可见,诗人之所以伤悲,是因为王道(当时称为“周道”)不行,“国小政乱”。

所谓“中华有顾瞻之哀”,即用此义。

又如:

页375[旁祗(zhi脂)]正直恭敬。

旁,通“方”,正也。

祗,敬。

《魏书·文帝纪》:

注引袁宏《汉纪》曰:

“其敬服朕命,抑弭忧怀,旁祗厥绪,时亮庶功,以称朕意。

”(58)

这是汉献帝的诏文,“旁祗厥绪”来自《尚书·皋陶谟》,传世的《尚书》“旁”作“方”。

唐代以前,这个四字句通常被理解成“(皋陶)于四方敬行九德考绩之法有次序也”(引自孔颖达疏)。

此句被诏文引用时,已具有成语的性质,不宜割裂;割裂之后,无论怎么解释都难以使读者把握成语的整体意义。

《三国志》中双音词最多,其中有许多是三国时代的新词。

新词被割裂是很可惜的事情。

例如:

页715[羇]同羁。

客居在外。

《蜀书·许靖传》裴松之注:

“许靖羁客会稽,闾阎之士,孙策之来,於靖何为?

”(966)

从“许靖羁客会稽”中选出“羁”来立目,割裂了“羁客”一词。

“羁客”是魏晋时代的双音词,犹言旅居、客居、寄居。

又如《史记·楚世家》的“为羁终世”,《集解》引晋杜预注:

“终身羁客在於晋。

”上古常用的单音词“羁”,到了中古已发展出双音词“羁客”。

“羁客”跟“羁旅”一样,是不能割裂的同义复词。

(四)当分而不分的词语

把应当分别立目的词语捏合成一个条目,也属于立目不当。

例如:

页534[督邮守长]诸史未见此官名。

《三国志集解》亦疑“守长”二字有误。

(1209)

“督邮”是郡太守的下属,“守长”指“试守”(尚未转正)期间的县级长官,应当分别立目。

由于标点本在两种职官之间常常漏加顿号或逗号,《辞典》也就跟着把两种职官的名称捏合成一条,这里的“督邮守长”,只是其中一例。

页495[无事忩忩]无事扰乱朝廷。

《吴书·孙和传》:

“骠骑将军朱据、尚书仆射屈晃率诸将吏泥头自缚,连日诣阙请和。

权登白爵观见,甚恶之,敕晃、据等无事忩忩。

”(1369)

“无事”犹言“不必”、“犯不着”;“忩忩”犹言“扰扰”,是烦扰不安的意思。

应分别立目。

页102[申示之事,言提其耳]谆谆教诲,提着受教人的耳朵叮嘱。

略用《诗·大雅·抑》“匪面命之,言提其耳”。

(耳提面命)《魏书·公孙度传》注引《吴书》:

“奉被敕诫,圣旨称密,重纨累素,幽明备著,所以申之以事,言提其耳。

”(254)

“言提其耳”是来自《诗经》的成语,而“申之以事”(《辞典》误作“申示之事”)则是散句。

类似的散句很多,又如《魏志·崔林传》“备之以科条,申之以内外”,《吴志·三嗣主·孙晧传》注引陆机《辨亡论》“加之以笃固,申之以节俭”。

这一类散句与成语典故不同,不宜立目。

这里还要补充一点,即“言提其耳”作为成语,是谆谆教导的意思,其中“提其耳”不能按照字面理解为“提着受教人的耳朵”。

拿身在辽东的公孙渊来说,他向东吴的君主孙权上表称臣,表中称孙权对自己“言提其耳”,当然不是叙述自己曾被孙权提过耳朵的实况;须知公孙渊跟孙权远隔万里,始终不曾见面,孙权手再长也提不着。

(五)非专名被误解为专名

《辞典》有误以典故为人物名字的。

例如:

页45[元凯]见“杜预”。

(1037)

查标点本页1037,《蜀志·郤正传》所载《释讥》文曰:

“济济伟彦,元凯之伦也。

”文中的“元凯”是贤良大臣的代名词,典源是《左传·文公十八年》的“八元八凯”;魏末晋初的杜预虽然字元凯,但郤正作《释讥》时蜀汉未灭,身在蜀汉的郤正不可能歌颂曹魏的大臣杜预。

《辞典》中也有误以连绵词为人物姓名的。

例如:

页440[章诳]东汉末刘备属将。

(223)

查标点本页223,《魏志·吕布传》注引《英雄记》曰:

“布水陆东下,军到下邳西四十里。

备中郎将丹杨许耽夜遣司马章诳来诣布,言……布遂夜进,晨到城下。

”蒋礼鸿先生主编的《敦煌文献语言辞典》认为“章诳”与“獐狂”、“麞狂”都是同一个连绵词的不同写法,意思是“惊慌仓猝”。

看来蒋说是对的。

在史家笔下,“中郎将丹杨许耽”手下的司马本不必大书其名,即使那位司马确实姓“章”,他也不见得取名为“诳”。

实际上,《辞典》的上述误解是由标点本的误标引发的,因为标点本为“元凯”、“章诳”加了专名线。

类似的例子还有:

页498[备]三国时魏官吏,姓氏不详。

与诸葛诞等八人有“八达”之称。

(769)

页690[畴(chou仇)]三国时吴名士。

与夏侯玄、诸葛诞、邓颺共相题表,以畴、玄四人为“四聪”。

(769)

标点本页769《诸葛诞传》注引《世語》标作“當世俊士散騎常侍夏侯玄、尚書諸葛誕、鄧颺之徒,共相題表,以玄、疇四人為四聰,誕、備八人為八達”,其中“畴”是俦类的意思,“备”是“辈”的误字。

由于标点本误加了专名线,编写者也就误编了释文。

此外,《辞典》中还有沿袭旧说而误的。

例如:

页684[鸡栖树]皂荚树之别名。

殿中畜鸡以司晨,栖于树故名。

《魏书·刘放传》注引《世语》:

“放、(孙)资久典机任,(夏侯)献、(曹)肇心内不平。

殿中有鸡栖树,二人相谓:

‘此亦久矣,其能复几?

’指谓放、(孙)资。

”(460)

“雞棲樹”的意思是“雞棲于樹”,宋吴淑《事类赋注·禽部一·鸡》“至若栖殿中之树”下面引《魏晋世语》此文,可见宋人就是这样理解的。

到了清代,王鸣盛发生了误解,王氏在《十七史商榷》卷四十“雞棲樹”条下说:

“案颜师古《急就篇》注,皂荚树,一名雞棲。

”其实,《急就篇》的“鸡栖”跟《世语》的“鸡栖树”毫无瓜葛。

1993年出版的《汉语大词典》第11册864页也将“鸡栖树”释为“皂角的别名”,同样是误沿王说。

 (六)专名被误解为非专名

对于专书中的专名,辞书的任务是破译其独特的含义。

比如“叟”指老人,“苍龙”指苍色的龙,一般读者都能见词明义,解释起来并不费事;但是,如果“叟”与“苍龙”都是专名,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

例如:

页303[叟兵]老兵。

《蜀书·刘璋传》:

“璋复遣别驾从事蜀郡张肃送叟兵三百人并杂御物于曹公,曹公拜肃为广汉太守。

”(868)

《辞典》把“叟兵”释为“老兵”,过于离奇。

“叟兵”以骁健著称,不是年老之兵。

据有蜀地的刘璋为了巴结曹操,怎么会糊涂到以“老兵”为礼物?

即使是使用现代化武器的今天,年纪老大的兵士也不见得比年轻力壮者更受欢迎,何况那时的兵卒还处于比武斗力的乱世。

《后汉书·董卓传》:

“吕布军有叟兵内反,引傕众得入。

”唐李贤注曰:

“叟兵即蜀兵也。

汉代谓蜀为叟。

”又《刘焉传》:

“兴平元年,征西将军马腾与范谋诛李傕,焉遣叟兵五千助之。

”李贤又注曰:

“汉世谓蜀为叟。

孔安国注《尚书》云:

‘蜀,叟也。

’”“叟”是蜀的古称,古注一再言之,理当参考。

页523[苍龙]此指松柏的姿态如龙。

《魏书·管辂传》:

“辂随军西行,过毌丘俭墓下,倚树哀吟,精神不乐。

人问其故,辂曰:

‘林木虽茂,无形可久;碑诔虽美,无后可守。

玄武藏头,苍龙无足,白虎衔尸,朱雀悲哭,四危以备,法当灭族。

’”(825)

作为五行方位的专名,“玄武”代表北方水,“苍龙”代表东方木,“白虎”代表西方金,“朱雀”代表南方火,管辂所谓“四危”,指墓地显示出可悲的五行妖异。

其中“苍龙”不是“指松柏的姿态如龙”,就象“白虎”不能臆解为“指石头的姿态如虎”一样。

(七)因不明历史文化及社会制度而误释

特定的历史文化,特定的社会制度,使词语具有特定的含义。

解释词语,不宜忽略其时代的特点。

例如:

页250[金火交会]金星、火星运行到同一星宿而相互接近。

根据恒星周期,金星为224.7日,地球为365.24日、火星686.98日,以及视现象等参数,可推算金、火会合的周期及方位。

(14)

查标点本页14,《魏志·武帝纪》注引张璠《汉纪》载王立谓刘艾曰:

“前太白守天关,与荧惑会;金火交会,革命之象也。

汉祚终矣,晋、魏必有兴者。

”其中“金”与“火”并不是天文学的名词。

东汉以来,谶纬盛行,“金火交会”是谶纬神学的语言。

《易·革》象辞曰“泽中有火,革。

”在神学家看来,革卦的卦象是兑上离下,兑为金,离为火,故云“金火交会”。

《辞典》用近现代的天文学名词往“金火”上套,忽略了古、今的时代特点。

页493[单身无重任]单身一人,不宜委以重任。

《魏书·钟会传》:

“愚谓会单身无重任,不若使余人行。

”(793)

“任”指质任。

三国时代沿用古代的质任制度,规定率军在外的将领或任职于边远地区的官吏必须将亲属留在后方作为质任。

说钟会“无重任”,指钟会没有重要的质任(例如生身父母或亲生儿子)。

页548[义兵]指自发组织的地方武装力量。

《蜀书·先主传》:

“灵帝末,黄巾起,州郡各举义兵。

”(872)

封建社会以维护传统的君臣关系为“义”,当旧君危亡或旧的国家政权被推翻的时候,以拥护旧君或以恢复旧政权为宗旨而组织的武装,自称“义师”、“义军”或“义兵”,是汉魏六朝常见的事情。

辞书释义的重点,是揭示词义的核心,“义兵”的词义核心就偏在“义”上。

仅仅将“义兵”释为“自发组织的地方武装力量”,没有触及“义”的特定意义。

(八)关于人物的误释

《辞典》中的人物条目颇有可商之处,下面举两个明显的例子:

页551[群]三国时魏人。

善占卜,曾预言曹魏得天下。

(887)

“群”是何人?

编写者在没有搞清楚之前,不应凭空编造释文。

查标点本页887,《蜀志·先主传》载建安二十五年刘豹、向举、张裔、黄权、殷纯、赵莋、杨洪、何宗、杜琼、张爽、尹默、谯周等上言:

“……《孝经钩命决录》曰:

‘帝三建九会备。

’臣父群未亡时,言西南数有黄气,直立数丈,见来积年,时时有景云祥风,从璿玑下来应之,此为异瑞。

”从这段记载中可以认定三点:

第一,既然说“臣父群未亡时”,先前在世的“群”肯定不是“三国时魏人”,而是后汉人。

第二,此人说“西南数有黄气……此为异瑞”,是预言蜀地将出天子,而不是“预言曹魏得天下”。

第三,看来此人善望星气,望星气跟占卜不是一回事;也许“群”确实“善占卜”,但是原著中既然没有记载,《辞典》中就不应当臆增。

总之,缺乏事实根据的解说只能徒增篇幅,对一般读者有害无益。

附带说一下,“臣父群”三字很可疑,尽管旧说纷纭,但还没有人提出“群”是“魏人”。

卢弼《三国志集解》已引录了一部分旧说,编写者理当参考。

页141[朱乔]三国时吴将领。

凤皇元年(272),从都督陆抗击叛将步阐。

晋援军至西陵,他与营都督俞赞叛逃降晋。

(1356)

说“他与营都督俞赞叛逃降晋”,也缺乏事实根据。

查标点本页141,《吴志·陆抗传》载:

“将军朱乔、营都督俞赞亡诣肇。

抗曰:

‘赞军中旧吏,知吾虚实者,吾常虑夷兵素不简练,若敌攻围,必先此处。

’”《资治通鉴》也采录了这段内容,中华书局标点本《通鉴》以“将军朱乔营都督俞赞”连读,“朱乔”下面不加顿号,意味着叛投敌军的只是朱乔将军的“营都督俞赞”。

按《蜀志·张飞传》云“飞营都督表报先主”,又《郤正传》云“揖为将军孟达营都督”,可见“将军朱乔营都督”应当连读。

此外,陆抗在谈到投敌事件的严重后果时,只说“赞军中旧吏,知吾虚实者”,而没有说“乔军中旧将,深知吾军虚实者”之类的话,这也是朱乔不曾投降晋军的旁证。

(九)关于地名的误释

关于《三国志》的地名的考证,卢弼《三国志集解》用力甚勤。

《辞典》编写者如果置之不顾,就会犯常识性错误。

例如:

页236[昌门]城门名。

为三国吴都建业皇城之西门。

故址在今江苏南京市珠江路西口附近。

(953)

查标点本页953,《蜀志·庞统传》:

“吴将周瑜助先主取荆州,因领南郡太守。

瑜卒,统送丧至吴,吴人多闻其名。

及当西还,并会昌门,陆勣、顾劭、全琮皆往。

”《集解》为“昌门”作注云:

“吴县之昌门也。

《世说·品藻》注作‘并会阊门,与士人言’。

”先秦两汉以来的昌门,后来又写作阊门,是吴郡的西郭门,故地在今江苏省的苏州。

《吴志·孙坚传》注引《吴书》:

“及母怀妊坚,梦肠出绕吴昌门。

”又《吴主传》裴松之注:

“昌门,吴西郭门,夫差所作。

”《宋书·少帝纪》:

“遂幽于吴郡……徐羡之等使中书舍人邢安泰弑帝于金昌亭。

帝有勇力,不即受制,突走出昌门,追以门关踣之,致殒。

”对历史上如此著名的昌门,《辞典》误释为“吴都建业皇城之西门”,又进而将“故址”具体落实到“今江苏南京市珠江路西口附近”,真不知从何说起。

页313[洛下]地名。

陈寿侄陈莅,卒于洛下,故地在今四川阆中境内。

(1476)

标点本页1476附录的《华阳国志·陈寿传》原文是:

“符弟莅,字叔度,梁州别驾,骠骑将军齐王辟掾,卒洛下。

”“洛下”指洛阳,是当时口语,屡见于魏晋文献。

吴郡的郡城又称“吴下”,邺都又称“邺下”,京都(首都)又称“都下”,跟洛阳又称“洛下”是一个类型。

《华阳国志·陈寿传》记载陈寿也“卒洛下”,《晋书·陈寿传》又载陈寿去世后,晋廷“诏下河南尹、洛阳令就家写其书”,足见陈寿“卒洛下”就是卒于洛阳。

《辞典》把“洛下”的“故地”说成“在今四川阆中境内”,也是出人意外的提法。

 (十)因忽略语境分析而误释

有些词语用例少,难以通过归纳文例的方法推求词义。

面对现实,随文释义的工作只好主要借助于语境分析。

在这种情况下,被释词语的上下文显得特别重要。

例如:

页594[践阼]即天子位。

《魏书·文帝纪》注引《献帝传》:

“殿下践阼未期,而灵象变于上。

”(63)

汉魏时代的“践阼”不仅可以指即天子之位,还可以指即王公之位乃至州郡长官之位。

上面的“践阼”显然指曹丕即魏王之位。

此时天子汉献帝虽然早成了傀儡,但曹丕在名义仍然是魏王,故魏国的臣子对曹丕的尊称是“殿下”而不是“陛下”。

《辞典》将这里的“践阼”误释为“即天子位”,是因为忽略了上文有“殿下”之称。

页727[鸾旂]皇帝仪仗中的旗。

天子出行,鸾旂在前,属车在后。

《魏书·钟繇传》裴松之注引《汉书·郊祀志》:

“赐尔鸾旂,黼黻琱戈。

”(395)

既然说“赐尔”,那么受赐者当然不会是皇帝。

这里的“鸾旂”是天子赐给王公贵族的仪仗。

“鸾旂”作为仪仗,使用者应包括王公贵族,并不限于皇帝一级。

页676[擽]

(2)通“掠”,冲击。

《吴书·孙策传》注引《吴录》:

“身跨马擽阵,手击战鼓,以齐战势。

”(193)

“擽阵”,压阵,不是亲自冲击敌阵。

要“亲自冲击敌阵”就应当手执兵器;下文“手击战鼓,以齐战势”表明,所谓“身跨马擽阵”,指亲临前线指挥,骑着马压阵。

页585[鄛]用脚踢人。

《魏书·文帝纪》注引《典论》:

“余知其欲突以取交中也,因伪深进,(邓)展果寻前,余却脚鄛,正截其颡。

”(90)

曹丕在上文说,自己跟邓展比武,两人以干(+草)蔗代剑,邓展试图猛冲过来以达到互相刺中的效果,于是自己故意“深进”,引诱对方前冲,等到对方冲过来的时候,自己立即在撤足避让的同时,用手中的干(+草)蔗截击,正好击中“其颡”。

“却”是退却的意思,“却脚”即是撤足,不是飞起一脚向对方头上踢;须知这是比剑,只有用剑击中对方要害才算取胜。

从上、下文看,“鄛”应是挥剑截击的动作。

页536[当]刚刚。

《魏书·华佗传》:

“佗久远家思归,因曰:

‘当得家书,方欲暂还耳。

’”(802)

推敲前后文,“当”理解为“须”较为近实。

参考《后汉书·华佗传》,可知华佗的话宜读成“当得家书方,欲暂还耳”,意思是说,我须取得家藏的“医书方”,将要暂时回去一下。

 (十一)关于古音通假与难读字的注音

辞书的释文以简洁扼要为原则,用不着说明古音通假现象。

但是,编写者要避免望文生训的毛病,应当对古音通假问题有所了解。

例如:

页541[鳬藻]犹鳬之戏于藻,喻欢悦。

《魏书·文帝纪》注引《献帝传》曰:

“臣妾远近,莫不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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