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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我国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思考

关于建立我国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思考

彭嘉

(广东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州,510090)

 

内容提要:

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将分散在各商业银行和社会各有关部门的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汇集、整理、存储、分析评估,最后输出评估结果,为需要了解个人信用信息和个人信用度的银行和社会有关组织提供咨询服务,是一个信息资源服务系统。

在我国建立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从我国的信用体系现状谈起,分析建设和完善我国信用体系的必要性,引出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在我国信用体系的建设中的重要性,着重讨论了建立我国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可行性、系统应具的特性和各子模块的功能,以及在系统运行中个人信用信息的汇集、整理和分析评估等问题。

关键词:

个人信用;个人信用体系;个人信用信息;个人信用度;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个人信用评估系统

 

Abstract:

PersonalCreditInformationSystem(PCIS)isusedforgathering,processing,savingandanalyzingpersonalcreditinformationwhichiscollectedfromdifferentcommercialbanksandothergovernmentdepartment,andprovidingrisk-rankingresultforwhomwhorequiressuchinformationtofollowreasonableprocedures.

ThefollowingstartsfromwhatsituationofpersonalcreditsystemChinais,discussingwhyasoundpersonalcreditsystemisurgentlyneededinChinaandwhatanimportantpartthePCISplaysinthestructuringofsuchasystem.Andthenweparticularlydiscussthefeasibility,features,sub-systemsofourPCIS,andhowthesystemworkswhenthepersonalcreditinformationisbeinggathered,processedsavedandanalyzed.

Keywords:

personalcredit;personalcreditsystem;personalcreditinformation;personalcreditdegree;PersonalCreditInformationSystem;PersonalCreditInformationDatabase;Risk-ratingSystem

目录

1前言3

2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现状及其发展的制约因素4

3我国建设和完善个人信用体系的必要性5

4个人信用体系的组成5

5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在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之中的地位和作用6

6我国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系统分析6

6.1我国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可行性分析6

6.2我国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目标特性7

6.3我国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各功能子模块7

7个人信用信息的汇集、整理以及个人信用度的评估9

7.1个人信用信息的汇集和整理9

7.2个人资信评估系统10

8总结16

谢词17

参考文献18

1前言

信用是体现一定生产关系的借贷行为,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1】。

信用这种经济活动的特征有三个:

(1)信用不是一般的借贷行为,而是有条件的借贷行为,这个条件就是偿还和支付利息。

(2)信用是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

它的特殊性表现在:

它是暂时的、不发生所有权变化的、价值的单方面让渡或转移,接受信用者要按照借贷双方的协议还本付息,价值要带来增值。

(3)信用是从属于商品货币经济的经济范畴,是发生在不同人、不同团体或国家之间有条件让渡货币或商品的一种经济关系。

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着多种信用形式:

比如各种信用机构以存、放款等业务形式为主的银行信用,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与商品生产交换有关的、包括除销、预付、分期付款等形式的商业信用,劳动者之间以货币、物资或劳动互换形式而形成的农村合作信用和城市合作信用,各国政府、银行及国际金融机构互相提供的国际信用,以及国家信用,即国家作为债务人,通过发行公债和国库券来筹集资金的借贷活动,还有本文涉及的个人信用,等等。

个人信用是指直接向个人提供的用来购买消费品的信用,主要有分期付款和直接贷给个人以货币两种形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消费品大量增加,正确地开展个人信用对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和完善有着重要的意义。

进行个人信用活动的主要依据是个人的信用度。

个人信用度是以个人信用信息为依据,利用个人资信评估系统中的有关模型计算而得出的。

个人信用信息在通常情况下包括信用能力的记录和信用行为的记录两方面的含义。

前者体现了个人的经济实力,后者反映了个人是否愿意遵守市场行为规则履行其合同义务。

个人信用信息可以被定义为五个C:

Character(品质、诚实),Capacity(足够的现金流量偿还债务),Capital(净资产),Collateral(抵押物)和Condition(债务人和整个经济的状况)。

个人信用体系是保障个人信用顺利运行的各种制度和物质基础的集合。

在比较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的支持下,美国成为世界上消费信贷相当发达的国家之一,比较正规的消费信贷已经有80多年的历史。

1998年底,美国的住房抵押贷款余额达到47378.23亿美元,其它中、短期消费贷款期限在5年之内的余额也达到13010.44亿美元,每年有超过6000万家庭用银行卡付款消费【2】……可见,个人信用在推动美国经济迅速发展的作用不可低估。

然而,在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往往受到忽视,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严重滞后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瓶颈”。

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迫在眉睫。

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是个人信用体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将分散在各商业银行和社会各有关部门的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汇集、整理、存储、分析评估,最后输出评估结果,为需要了解个人信用信息和个人信用度的银行和社会有关组织提供咨询服务,是一个信息资源服务系统。

2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现状及其发展的制约因素

与国外大部分市场经济国家信用体系与市场建设同步甚至超前不同,我国是先建立了市场经济然后才考虑信用体系建设的。

我国政府宣布到2000年末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试点在2001年才刚刚开始展开。

这里虽然有我国特殊的客观现实的因素,如我国是由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等等,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段信用体系的真空使我国目前的信用状况已濒临危险边缘。

据有关专家测算分析和保守的判断,中国市场交易中由于缺乏信用体系,使得无效成本占GDP的比重至少为10%—20%。

中国每年因逃债造成的直接损失约1800亿元;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直接损失约55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有2000亿元;还有产品低劣和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至少有2000亿元【3】……由于传统经济体制下个人信用是以企业信用为表征的,而企业的不良信用行为已经严重阻碍了个人信用观念的树立。

目前,个人信用度无法衡量,守信行为的社会价值得不到体现,既影响社会守信重信风气的形成,又阻碍了消费信贷开展。

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严重滞后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瓶颈”。

制约我国信用体系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几个因素是:

第一,缺乏完备、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个人信用度的评估依据不够充分。

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居民的个人信用信息普遍缺乏,致使在一家银行欠账的客户在另外一家银行可能重新获得新的信用额度。

没有标准化的信用信息记录,没有同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联网,授信机构就无法有效地规避风险。

第二,尚未建立个人信用度评估的操作规范和评估办法。

没有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与规范,我国个人信用度就没有评价和计算的标准,也就失去了个人信用活动的根据。

第三,缺乏成熟的个人信用度评估的中介机构。

规范的个人信用度评估中介机构,是个人信用体系平稳运行的基础。

目前,我国个人信用中介机构才刚刚起步,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执业水平不高,产品单一,难以满足市场需求的多样性和差异性。

另外,我国是人口大国,仅对城市而言,每一个自然人的社会、经济、信用状况完全依靠授信机构去收集与判断,其能力是有限的,这也必然产生授信机构内部风险,再加之不同机构之间的信用记录又相互独立,形成资源的浪费,加大了经营成本。

在西方一些国家,个人信用信息的调查及收集可由金融机构自己进行,也可委托专门的征信公司专门办理。

如美国的邓白氏公司在全球40多个国家拥有130个办事机构,有两亿多消费者的个人档案【5】。

第四,我国的个人及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及职业职务、税收情况等信息还没有予以法律的公开化。

有关个人的社会信息分散在社会不同的部门之间,居民个人的资产负债表、现金的收入与支出情况、信用的申请与执行记录、职位职务资料、依法纳税情况、个人的违法乱纪行为等都没有系统的数据资料和报表。

没有充分翔实的个人信用相关资料也就无法构建科学准确的个人信用信息档案。

第五,缺乏法律、法规和相关的配套措施。

美国与信用管理相关的立法就有16项,其中以《公平信用报告法》(FCRA)、《平等信用机会法》(ECOA)、《诚实借贷法》和《社会再投资法》为代表。

欧洲各国也都建立了有关个人信用的管理办法。

而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几乎还是空白。

3我国建设和完善个人信用体系的必要性

第一,建设和完善个人信用体系是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信用秩序的基础。

首先,个人信用体系作为一种资源,在市场经济中促进生产和经济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不断健康稳步发展,而信用的崩溃和瓦解则会对经济造成巨大的冲击和损害。

其次,信用体系也是一种机制,是市场经济和金融信用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充分发挥信用机制的作用,能够克服信息不对称、市场交易效率不高、信用风险大等问题。

所以,建设个人建设和完善个信用体系是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信用秩序的基础。

第二,建设和完善个人信用体系有利于促进和发展消费信贷、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个人信用体系,会给银行贷款造成很大风险。

银行因此变得谨慎,对抵押担保提出很高的要求和复杂的程序。

同时,也会造成消费信贷效率低下,银行的人财物资源浪费,资产质量也不高。

所以,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和发展消费信贷、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第三,建设和完善个人信用体系有利于降低社会交易成本。

信用体系不完善,必然导致信息不对称,造成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降低。

解决信息不对称的有效方法便是建立个人信用制度。

4个人信用体系的组成

就个人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而言,个人产权制度的明晰是确立个人信用体系的前提,个人征信系统是解决交易各方信息不对称的主要手段,同时,对交易行为的规范、约束和违约惩罚是个人信用体系健康运行的保障。

第一,明晰的产权制度。

产权制度是既定产权关系和产权规则结合而成的且能对产权关系实行有效的组合、调节和保护的制度安排。

产权关系的明晰化,有利于明确交易界区,规范交易行为,使交易者形成稳定收益预期。

一旦确定了排他性的个人产权,产权主体就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和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条件下自由支配,处分产权,并独立承当产权行使后果。

这样便确立了个人信用度的价值。

第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将分散在各商业银行和社会各有关部门的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汇集、整理、存储、分析评估,最后输出评估结果,为需要了解个人信用信息和个人信用度的银行和社会有关组织提供咨询服务。

它的建立是缩小信用市场中不同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减低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主要手段。

第三,完善的相关法律体系。

我国目前主要缺乏关于个人破产的法律、征信数据开放的法律、保护隐私权的法律和规范信用中介机构的法律等,法律的空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信用市场的混乱现状。

完善的相关法律体将为个人信用体系健康建立、发展和运行保驾护航。

5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在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之中的地位和作用

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是建设和完善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之一,在我国加快建设和完善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是建设个人信用体系的核心。

导致经济转轨时期我国个人信用不发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经济交易双方信用信息不对称就是其中一个核心的问题。

信息不对称的最终解决有赖于尽快建立个人征信系统。

只有制定一套先进的、进行个人信用信息汇集,整理、存储、分析评估的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才能正确指导和支持贷方开展各项个人信用业务,同时有效地规范个人信用贷款的标准。

第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是建立高效的个人信用活动的关键。

在当前的运作模式下,各单位之间的利益冲突依然,导致个人信用信息的录入渠道和在行业之间、社会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银行之间的信息共享渠道不畅通。

这种形势加大了银行的风险,导致信贷人员在不可靠和不全面的信息中进行大量低效重复劳动,严重制约了我国个人信用活动的发展。

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正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

6我国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系统分析

6.1我国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可行性分析

第一,技术方面的可行性。

从可操作性方面讲,我国有几十年的个人档案管理经验,可以被运用到信用档案管理系统上。

从技术方面讲,一个个人征信系统所用到的技术不会比银行里的信用卡用户资料档案系统复杂。

另外,还可以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系统的相关技术。

第二,经济方面的可行性。

建立系统的资金可以通过政府投资、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系统正式运行之后,可以通过收取信用查询手续费的方式回收资金。

同时,个人信用征信系统运行后所带动的经济效应也是相当巨大的。

第三,社会方面的可行性。

现在社会各界对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建立和完善都有急切的盼望:

政府方面,中共十六大三中全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五部分中的“关于完善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提出: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这为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建立提供了政策基础;而银行业希望借此来推动银行各项业务的发展;投资者希望方便地贷款以增加投资;生产业界则希望信贷业务的发展来促进消费……另外,有专家预测,5年之后个人信用意识在社会大众中会达到60%—70%的普及率【10】。

这些都说明,社会是需要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

6.2我国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目标特性

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建设应在当前用户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系统发展的可能性,保障系统的灵活性和可扩充性,按照开放的和层次结构的思想进行积木式的模块化设计。

目标系统应具有以下的特性:

第一,信息利用率高。

系统进行评估所必需的信息和数据不是事先准备好的,而是接到客户的咨询评估请求后,才对信用消费者分布于社会各领域的个人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其特点是信息收集针对性强,不盲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高,信息利用率高,节省人力物力。

第二,模块化设计。

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是以信息收集为基础的信息加工分析系统,基础信息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商业银行、司法机关、社会保障部门、工商税务部门,是建立在这些部门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之上的决策分析系统。

采用模块化设计方法能为系统提供较好的灵活性、适应性和可升级性。

网络通信系统中,核心层、分配层、接入层的设备均采用模块化设计,这样,可以使系统在未来的某个时候可以方便地和国际上的其它个人征信系统进行连接,也可以根据业务和系统发展的需要与更多的部门进行信息交换,同时还可以随时接纳更多的用户,以此来保证个人信用征信网络可以根据业务及技术的发展进行灵活扩展。

在软件系统中亦采用模块化结构,使之可根据业务发展和变化情况进行:

(1)修改系统和调整参数,保证系统灵活性;

(2)增加功能评估模块,丰富评估体系,保证系统扩展性;(3)增加连接映射模块,实现国内国际间信息交换,承接国际国内的评估委托,实现国内国际交叉认证评估;(4)根据不同需求进行组合,可实现对于不同用户提供定制服务,使得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可以方便地进行应用的控制与更新。

第三,可管理性强。

可管理性是系统运营管理成功的基础,系统

(1)提供多种优化的可管理信息包括对多厂家设备完整的管理能力;

(2)将后台管理平台设计实现与前台运营设计分离,可满足Web,C/S等多种管理要求。

第四,安全性好。

在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中安全性是用户最为关注的问题,也是建设中的关键,它包括物理空间的安全控制及网络的安全控制。

它应有完整的安全策略控制体系,以实现安全控制。

个人信用征信系统至少应该达到以下安全要求:

保证信息的有效、无损交换;对网络恶意进攻的防范;对各个会话进行加密,保证管理的安全性;足够的网络吞吐能力,等等。

6.3我国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各功能子模块

可以把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结构分成两个模块:

信息支持模块和功能实现模块。

6.3.1信息支持模块是系统的基础。

俗话说: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可以将信息支持模块比喻作“米”,它提供系统运行所需要的材料、数据。

信息支持模块又可以分成若干子模块,每一个子模块独立运行:

响应主系统要求,从自身数据库中查找相应信息,处理,最后把结果返回给主系统。

信息支持模块由以下子模块构成:

第一,银行信息模块。

处理个人在银行发生的业务数据,完成对某人的银行卡信息和在银行借贷行为的信息调查与评估,包括抵押贷款、额度消费贷款和个人信贷以及信用卡的透支性贷款等。

第二,工商税务记录评估模块。

按照工商税务部门提供的数据,对当事人的商业和税务行为进行评估。

第三,社会保障信息模块。

处理保存于社会保障部门的个人工作单位、职务职位、健康状况、工资收入、在职/退休等数据,从而完成社会信息评估。

第四,公安司法信息评估模块。

处理从公安司法部门得到的涉及当事人的刑事或民事责任信息,对个人社会信誉进行评估。

6.3.2功能实现模块功能结构相当于计算机系统中的软件,完成个人信用信息采集、传输、信用度评估、报告输出等系统的特定功能。

它由若干功能子模块构成,各功能子模块相互配合,组成完整的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第一,网络平台。

负责:

(1)各相关行业信息中心的数据交流;

(2)主系统与用户的通信;(3)与国际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信息交流。

第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

负责从各行业部门收集个人信用信息,并进行保存和管理。

第三,个人资信评估系统。

包含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加工处理的评估指标以及评估模型,以个人信用信息为基础进行运算,得出个人信用度。

第四,管理系统。

承担系统管理任务,提供系统方、用户方以及行业方的操作界面,完成对各种用户的授权和权限回收任务,保证各子模块的正常运行,以及进行系统的维护和升级等。

第五,故障记录系统。

记录系统运行时所发生的各种故障和用户的反馈信息,以便系统管理员和系统设计者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及时解决问题,维护系统正常运行。

7个人信用信息的汇集、整理以及个人信用度的评估

建立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是缩小信用市场中不同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减低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主要手段。

系统将分散在各商业银行和社会有关方面的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汇集、整理、存储、分析评估,最后输出评估结果,为要了解个人信用信息和个人信用度的银行和社会有关组织提供咨询服务。

要准确得出个人信用度,个人信用信息的汇集和整理是基础,利用个人资信评估系统对这些信息的分析评估是关键。

7.1个人信用信息的汇集和整理

7.1.1个人信用信息涉及到的信息

准确可靠的数据是分析评估的基础,其可靠与否直接关系到最终的信用评分的准确与否,个人信用信息应涉及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个人身份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住址、居所、居住时间、婚姻状况、家庭成员状况、学历等。

第二,个人收入及财产情况:

个人工作单位、职业、工龄、在职时间、工作收入情况、额外收入情况、个人纳税情况、个人财产状况及变动、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等。

第三,个人商业信用记录:

在各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及偿还记录,个人信用卡使用等有关记录,在商业银行发生的其他信用行为记录等。

第四,个人刑事记录:

有可能影响个人信用状况的涉及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的记录等。

第五,个人其它记录:

以上所列的信息之外的、有可能影响个人信用状况的其它信息。

一个人的经济生活行为可能遍及全国各地,为了能全面、准确掌握其信用记录,信息必须集中管理,因此,无论发生在何地,最后必须统一处理。

西方有些国家的社会安全号码(SocialSecurityNumber)制度,值得我们借鉴。

在此制度下,每个公民都有一个终生不变的社会安全号码。

这个号码动态记载个人的身份资料、教育阅历、供职变更、家庭情况、财产情况、纳税报告、信用记录、违规违章违法记录等信息,存于的个人档案资料库,全国联网,在社会生活的各种场合发挥作用。

鉴于我国当前情况,由于我国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的唯一性和终身性等特点,性质与西方国家的社会安全号码相似,所以,我国的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可以将它作为信用活动当事人的信用认证的识别码,用其集中管理这些个人信用信息。

7.1.2个人信用信息的汇集和整理

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不会每天都从银行信息模块等信息支持模块中读取每个人的相关资料存入数据库中,而是根据“按需读取”的原则,接受了用户的请求才向信息支持模块发出查询命令。

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向信息支持模块发出查询命令后,各个信息支持子模块根据查询对象的个人资料从自身数据库中查找相应数据,处理,最后把结果返回给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

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把结果整理、综合,为个人资信评估作数据准备。

7.2个人资信评估系统

个人资信评估系统的主要功能是以被评估对象的信用信息为基础进行分析、评估,从而得出被评估对象的个人信用评分——信用度。

个人资信评估系统是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核心。

7.2.1美国的FICO评分系统

西方发达国家拥有相当完善的信用评分系统。

在美国,最为人们所熟知的是FairIsaac推出的FICO评分系统,即美国联合信用管理局个人信用数据程式,该系统拥有庞大的客户数据资料库和科学的评分系统,已经为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所承认,并成为全美三大征信系统的首选模型。

许多银行均信赖并依靠该系统对个人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判。

通过对FICO系统的学习和理解,有助于我们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实际的个人信用评估模型。

根据FairIsaac的报告,FICO模型主要依靠五个方面的因素对客户送行评判。

第一,也是最重要的因素——客户偿付信用的历史记录。

本项主要参考客户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其它信用账户的支付情况,包括其它已申请的信用卡的支付情况,并参考分期付款的支付情况、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的支付情况以及抵押贷款的支付情况等,从对个人信用历史记录的分析来评价客户的偿付能力和支付意愿。

在使用这一因素对客户送行评判时,需要考虑时间因素,一项最近一个月内发生的逾期项目要比一项一年之前发生的逾期项目重要,相应的对客户分数的影响要更严重。

该因素在系统中约占35%的比例【11】。

第二,客户已拥有的循环信用账户的数目。

相关数据表明如果客户已经拥有过多的循环信用账户,预示着该客户可能已存在较大数额的贷方余额,在评价客户信用度的时候,往往需要加总所有循环信用账户的贷方余额,以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价因素,因此简单地取消一些账户,把余额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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