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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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酒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甲 方: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将在 建造 酒店,为能够有效采用现代酒店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其能尽快按投入硬件规模和标准达到相应星级酒店的质量标准,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拟聘请有经验的酒店管理公司委托经营管理该酒店;乙方具有经营管理酒店的丰富经验,有能力并愿意接受委托经营管理 酒店(以下简称“酒店”或“企业”)。
据此,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规定条款和条件,订立 酒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术语定义
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下述含义:
1.1“酒店”是指甲方拥有资产所有权或合法委托经营权的,又可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的经营实体。
位于 ;
1.2“财务年度”指每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公历年度。
第一个财务年度是指从委托经营实际营业日至当年12月31日为止的期间;
1.3“会计制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财政部颁发的相关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1.4“营业收入”是指与酒店营业相关的各项营业收入的总和;
1.5“经营费用”是指与酒店营业相关的各项直接费用及间接费用,包括营业税金、营业成本、营业费用、工资及福利、行政管理费用及其他间接费用,不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物业租金、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改扩建装修改造费用、大修理费用、采取预提资产翻新资金、房产税、土地税、筹资活动的银行融资利息费用、星评费用(包括硬件改造、添置费用)、发行股票的费用、发行债券的费用、财产及其它保险费用及其他业主费用等非经营费用;
1.6“经营利润”(GOP)即调整后经营利润,是经营性收入减去经营性成本费用后的差额,不包含经营管理者不能控制的业主投资及筹资性费用;
1.7“进驻日期”是指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后,乙方正式派员进驻酒店的日期,或协议约定的进驻酒店日期,管理公司在进驻酒店后,甲乙双方必须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1.8 顾问咨询管理费是指前期市场调查、市场预测及市场定位,以及协助甲方在设计单位招标、酒店风格选定、酒店硬件标准的确定(按 星级标准)、建筑物(主楼、配套设施等)的建筑设计、内外装饰装修设计、设备设施配置、设备安装和经营功能布局提供书面专业性的咨询方案。
1.9“筹备期”即从“进驻日期”开始,乙方为酒店的开业而进行准备的期间;(也可解释为酒店土建及安装工程基本结束,装修施工进度超过50%,进入软件建设、物资采购、人员招聘及培训,至酒店达到基本营业条件进入试营业的时间。
筹备期时间视酒店规模及档次而定,一般不低于四个月时间。
1.10“开业日期/试营业期”指酒店硬件已验收合格,具备一定的经营条件,前期筹备期已基本结束,正式对外营业接待客人并产生营业收入的日期。
第二条 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
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均由甲方提供,并享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资产的完全所有权。
甲方将承担在酒店的所有建设费用、设备安装费用、内部装修、设备设施购置及安装费用以及家具、餐具、经营用品费用,准备开业的各项费用,以及经营必要的流动资金;并负责各项市政能源包括上下水、电、气、煤气、通讯、互联网等条件的提供。
第三条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以 酒店的名义经营、管理、控制和监督酒店的运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经营。
甲乙双方形成一个“委托经营管理、相互监督、互利双赢”的局面。
乙方接受这一委托,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命令,以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来经营管理本企业。
甲方须确保对乙方所做的委托及承诺的合法性,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标准
4.1乙方承诺在酒店硬件基本达到___星级标准的前提下,正常经营一年半后酒店的产品质量和软件运行达到申报国家星级评定委员会认定的____星级酒店标准;
4.2乙方将自己的标准工作手册和管理程序颁发给委派的酒店总经理和业主,以便依据贯彻执行,经营管理好该企业和业主的监督;
4.3通过引进乙方的先进管理标准规范、经验和技术,形成酒店一套先进的经营管理机制,并逐步达到符合国际水准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作。
第五条 建设阶段的专业性服务
甲方酒店正在建设之中,其主体结构已完成。
乙方对酒店目前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察看,并已基本了解。
乙方应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在本合同签订后,有义务有责任遵照并协助甲方在设计单位招标、酒店风格选定、酒店硬件标准的确定(按 星级标准)、建筑物(主楼、配套设施等)的建筑设计、内外装饰装修设计、设备设施配置、设备安装和经营功能布局提供书面专业性的咨询方案。
为利于酒店日后的经营管理与服务保障,乙方应指派专业人员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咨询服务。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设计单位的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方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进行审核、酒店的各项配套隐蔽工程及设施设备的配置、安装、布局等方面向甲方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乙方在开业前的工作内容
6.1编制酒店前期筹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2设计提供酒店经营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6.3设计提供酒店人员岗位编制方案;
6.4提供酒店人力资源及福利管理制度;
6.5编制《员工手册》及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6.6编制符合国际国内行业标准及符合本地经营特点的规范化管理运作软件;
6.7编制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各部门班组业务范围及职责;
6.8编制各级员工工作职责、质量标准、业务规范、接待程序、操作流程;
6.9按经营管理合同规定委派相关管理人员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6.10招聘各级各类管理、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以及其它临时聘用人员;
6.11制定培训大纲,提供培训教材并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6.12提出CI形象设计、广告、宣传等策划意见并负责审定酒店VI设计效果并督促实施,确保VI效果与酒店管理档次匹配;
6.13协助完成开业必备的各类营业许可证照及工程验收审批手续;
6.14开展公关推广和市场拓展营销工作;
6.15建立先进的客户网络及远程预定系统;
6.16编制酒店各类经营产品的销售价格体系;
6.17编制酒店各类经营产品优惠折扣标准和执行办法;
6.18编制筹备工作及经营用品采购资金计划;
6.19编制经营预算、财务预算和流动资金预算;
6.20编制开业年度的经营计划;
6.21制定完备严谨的消防、安全及预警制度,并形成快速应急处置体系;
6.22提供各种经营管理所需的文件用表式样清单;
6.23提供并办理经营用具用品包括各种布草、一次性用品、餐具、餐料、饮具、布巾、清洁工具和其它用品清单(品名、规格、花色、数量、质量、出产厂家、(参考)单价)、总价、采购渠道及总概算服务,并应甲方要求协助与主要厂家、供应商联系,但采购主要由甲方负责;乙方应予协助并有权进行标准质量监督;
6.24提供酒店各级别员工的工服式样标准,供甲、乙双方选定;
6.25协助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交接、结算,并做好工程、设备、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6.26做好开业典礼的安排准备工作;
6.27提供详细的开业前筹备工作计划;
6.28做好模拟试营业工作;
6.29上述服务引起的全部费用均应由甲方筹备开业专项费用列支,并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七条 委托经营
7.1双方同意在酒店内、外装修、设备安装按照设计要求竣工验收,各种经营设备和用品采购齐全并验收之后,将完善的文件、资料、档案、清单移交委托经营管理团队,签字确认并收存;
7.2顾问咨询管理费及筹备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列入酒店“开办费”,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酒店开业前乙方派驻人员的旅差费、工资报酬、食宿费等。
乙方旅差费标准、工资报酬等在费用发生前需经甲方核定确认;
7.3乙方派驻人员人数及职位、薪酬福利须与甲方商定,薪酬福利根据派驻人员各自岗位纳入酒店统一工资薪酬制度管理(乙方所派人员的工资总额按双方所确定的时间(此费用提前15天支付)按月转至乙方指定账户,由乙方统一实施发放);
7.4开业前由乙方提出各种经营项目,包括房型、商务、会议、餐饮、康乐等项目、菜单(酒、菜、主食品等)的订价方案及价格体系,由双方协商确定,酒店总经理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价格作适当调整;
7.5开业之前由甲方负责办理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环保证明、电梯、锅炉安全验收许可证明以及根据政府规定需要办理的其它执照、许可和证明并支付各项费用,乙方协助申报办理;
7.6为经营需要由甲方提供保障经营需要适量的流动周转资金;
7.7双方同意在经过经营筹备、工程验收、员工培训、设备调试、营业手续齐备以及试运营后,商定并向公众统一宣传正式开业日期。
第八条 经营管理
8.1酒店经营管理,实行甲方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酒店总经理由乙方委派并经甲方审查确认,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全面全权负责经营管理工作;
8.2甲方根据需要可派出副总经理 名、财务部经理 名、采购部副经理 名、总出纳 名;
8.3为了加强对酒店的经营管理,确立以总经理为核心的,并有总监级以上高级管理职员参加组成的酒店行政管理委员会,亦称行政管理当局,对酒店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实行民主、集体的科学决策体制,以便减少失误、互相监督、共同促进;
8.4开业后,乙方将以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来开展所有的经营业务活动,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营业收入,控制成本费用,节省经营开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5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委托经营班子将以甲方代理人和代表甲方的身份进行一切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运用本企业的银行经营账户,收取一切营业收入以及支付任何与经营相关的开支,但不得从事酒店正常经营外的其他活动和发生经营外的其他相关支出,凡对外融资、担保、产权、股权处置、项目投资等均由甲方决定,乙方或其委派担任酒店的总经理等均无权做出上述等与酒店正常管理无关的涉及处置甲方权益的决策;
8.6乙方负责委派总经理到甲方企业任职,酒店总经理全权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工作,酒店总经理工资、福利和住房等费用均由企业经营费用列支;
8.7乙方按照双方确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选派合同规定的由乙方委派的高、中级管理和技术人员。
为减少甲方费用,乙方委派人员将根据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分期分批进入;
8.8委派人员所有报酬福利、工伤医疗保障等待遇,甲乙双方纳入企业统一管理,由企业经营费用列支;
8.9随着酒店经营管理进入成熟稳定后,乙方将逐步递减其所委派的管理职员,同时致力培训提拔使用甲方委派及当地骨干,最终在保证经营管理水准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人力资源成本;
8.10财务管理:
酒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的相应规范和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经营管理期间对内、对外发生的各项费用支付,均须经总经理、副总经理(甲方委派)并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甲方委派)审核并联署签字后生效支付;
8.11乙方所派人员在合同期间应尽职尽责,自觉遵守酒店各项管理制度,如违反法律法规及酒店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8.12为了有效的掌握、指导和检查监督酒店经营管理情况以及乙方派出人员的工作情况,并能及时与甲方沟通、征询意见,乙方总部将适时派员到酒店履行公务性职责,甲方应提供食宿接待等方便。
第九条 委托经营管理团队的责任
9.1对于所有人员的招聘均按酒店的招聘名额、条件和程序办理,合格者由企业与应聘者签署劳动合同,所有聘用员工都应有不少于三个月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半年)。
凡是已聘员工都是酒店的员工;
9.2负责对所有员工的管理、培训和聘用,尤其重视当地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建设一支现代化、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9.3负责办理企业员工的工资、报酬、福利、社会劳动保险等专项;
9.4负责保存管理员工的资料、档案;
9.5负责办理对企业的资产保险及人员的有关保险事宜;
9.6负责制定营销策略和年度经营预算;
9.7负责组织酒店的全面经营管理工作;
9.8负责布草、易耗品、食品、饮料和其它经营必需用具、物品的采购和库存管理;
9.9负责所有物业和设备的维护修缮工作,以确保经营场所、经营设备、经营设施保持良好状态,保障高品质的正常经营;
9.10负责企业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
9.11负责建立、不断完善和贯彻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障酒店良好的运营秩序;
9.12负责公共关系、广告宣传及市场拓展工作,采取有力营销措施,不断扩大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加营业收入,实现良好的经营效益;
9.13负责控制所有各类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支出以及营业性债权债务管理;
9.14负责根据国家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颁发的相关会计制度,对企业的经营进行严格、准确的会计核算,并按规定编制月、季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决算;
9.15负责高标准、高规格、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政府及重大外事、会议接待任务,并提供高水准服务;
9.16负责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服务水平,负责开业两年内通过星级酒店申报、审批挂牌并取得相关证书(因硬件未达标情况除外);
9.17负责与政府及主管职能部门的相关协调工作,保持企业与外部的良好关系。
负责处理好企业与外部的协调关系,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9.18负责按照国家的政治体制要求,做好企业内部的党、政、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工作,做好行业性、社会性工作;
9.19负责完成甲方(业主)布置交待的工作事务,做好对甲方的接待服务工作。
第十条 管理进驻时间
10.1顾问咨询管理期间,乙方可在签订合同之日起派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提供专业性的咨询方案。
10.2筹备期因各部门工作陆续开展,为让乙方有足够时间组建管理团队,甲方需将酒店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随时通报乙方,并在需要乙方进驻前一个月来函通知乙方,乙方在来函日二周内将派驻管理团队成员组成的基本情况通报甲方。
10.3乙方根据酒店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分期分批进入。
第十一条 报 酬
11.1顾问咨询管理费
顾问咨询管理费及工程建设顾问阶段服务费(内容详见第五条);
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收取人民币 万元整(¥ 000元)的顾问咨询管理费,此费用一次性支付。
相关设备设施配置、设备安装和经营功能布局等书面专业性的咨询方案将于款到后交付甲方。
11.2筹备技术服务费
即酒店进入筹备管理期(内容详见第六条)。
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至酒店开业之间的筹备期,乙方派专业团队全面进场筹备,乙方向甲方收取每月 万元人民币的筹备技术服务费,此费用按月提前30天支付。
11.3 管理费
酒店全面开业后,乙方按月为核算周期提取管理费,提取比率为GOP的 %,并于核算次月 之前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11.4管理费须按时支付乙方,否则乙方每天加收拖欠金额的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十二条 乙方账户
本合同所列管理费甲方需在指定时间前汇入乙方以下银行帐户。
开户行:
开户名:
银行账号:
第十三条 经营效益责任承诺
乙方受托经营管理酒店期间,为了保证甲方获得满意的经营效益,乙方承诺履行以下经营效益责任:
13.1乙方受托经营管理酒店工作期间,将自下而上的全面实行责、权、利相统一的《经营效益责任制》,形成企业效益风险共同体,按月结算、按季考核兑现;
13.2从开业后的第二年度起,如当月未完成甲方批准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性利润(GOP)指标,乙方派出管理职员及经营管理团队自愿将当月的工资提取20%的基数,按实际效益比例浮动扣罚;
13.3乙方经营管理届满一年,则乙方所派人员均享受年终双薪(指12月份加一个月),上述费用在经营费用中列支,并于次月10日前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十四条 人事和劳资
14.1酒店高级管理人员除按本合同8.2条、8.6条、8.7条规定的甲方选派人员和乙方委派人员外,其他均按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由乙方选派,委托经营班子统一招聘,并一律按照人员招聘规定办理;
14.2员工统一实行社会招聘和劳动合同制。
按照国家《劳动法》以及本企业的规定对员工进行管理;
14.3员工工资及福利标准由企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当地同行情况,以及本企业经营状况提出工资福利和社会劳动保险标准方案,报经甲方审批后执行;
14.4开业后第二个经营年度,酒店拟实行全员效益责任制管理体系,员工工资待遇将与经营效益挂钩浮动。
第十五条 工作保障
15.1乙方管理团队成员在酒店工作期间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公休假、法定假。
15.2甲方负责为乙方管理团队人员在酒店工作期间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因办公所需的办公场地、办公设施(商务传真、办公电脑、交通工具)及工装,及提供因工作需要的通信补贴(执行总经理 元/月、部门总监 元/月、经理 元/月)。
15.3甲方需免费为乙方派出人员提供:
① 伙食:
管理人员进驻日起至员工餐厅未能正常使用期间(工作餐每人每天20元)或在住宿处具备做餐条件的,甲方可向乙方一次性提供就餐所需用品(微波炉、气、灶、锅、碗、勺、油、米等),及安排一名催事员,每人餐标15元/天。
② 住宿(宿舍为带卫生间独立单间或标准间。
房间配备:
床(1.2m×2m;床上用品(床垫/1床、被褥/1床、枕蕊/1只;床单、被套、枕套各2套);写字台、椅、台灯、衣柜、电视机、空调(冷热两用)、洗衣机、淋浴以及必要的安全措施)。
15.4管理人员自进驻之日起,每月往返车旅费予以报销(1次/月往返)。
第十六条 经营资金及银行账户
16.1甲方有责任根据合理的而又经过审批的预算向酒店提供建造、筹备和开业必须的资金费用;
16.2为了经营需要,甲方应以企业的名义在银行开立账户,并授权委托经营管理团队控制使用,以使其全权代表甲方从事经营的收款和付款。
委托经营管理团队负责将代理权授予酒店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所有的应收应付款、采购单、所有的支票、账单和票据均应由酒店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审核联署签字生效;
16.3酒店所有的经营费用在预算外或单笔开支额度超过_2_万元时,须报董事会审批同意,否则视为违规无效。
紧急情况时,如出现特事特办须事后补报审批并得到确认;
16.4酒店账户始终保留保障经营活动需要的流动周围转资金以及应急所需的备用金,剩余资金可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十七条 预算和决算报告
17.1在委托经营期间内,每个经营年度开始前30天,委托经营管理团队应向甲方上报下个年度的经营预算,经董事会审批后,即可执行。
此批准后的预算成为企业一年的行动纲领和奋斗目标;
上述预算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是:
(1)未来年度经营目标、营销策略及订价方针;
(2)未来年度的损益预算,包括收入、成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营业税金、管理费、工程设备维修、资产重置费用和经营毛利润;
(3)本年度预计完成收入和毛利润预测;
(4)甲方在每年一月二十日前应对《经营预算》书面提出审核意见,逾期未对预算提出意见,委托经营班子则视为已获批准。
17.2在委托经营期内,每日将向甲方提交当日经过日审夜审后的《日营业报表》;
17.3在委托经营期内,每月10日前经营管理团队向甲方提交上月《经营财务报表》和《企业资产负债表》;
17.4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日期向甲方报告年度财务决算和注册会计师的查账审计报告。
第十八条 税收
委托经营管理团队代表甲方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和代缴企业、个人所得税以及规定与营业收入有关的其它税、费。
第十九条 保险
企业的所有保险事宜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经营需要由委托经营管理团队提出方案报经甲方审批后办理。
第二十条 纠纷解决
20.1如果双方意见未一致或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时,另一方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对方应在30天之内做出答复;
20.2甲乙双方在合作期内,如发生分歧、争议或其他纠纷,应首先在内部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0.3如果双方的分歧纠纷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同意通过国家仲裁机构仲裁或管辖法院诉讼判决;
20.4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在合同期内不能提出中止合同或实质性中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或实质违约。
违约事实成立,如在顾问咨询管理期,违约方应支付三倍顾问咨询管理费,如在筹备期内或开业后半年内,违约方应支付合同另一方三倍筹备技术服务费;如在其它经营期间,违约方应支付合同另一方相当于六个月的管理费(即违约前三个月管理费平均值的六倍)的款额作为补偿。
20.5乙方在酒店开业之日起,一年内应建立完善的 星级酒店营运所需各项规范制度,两年内通过 星级评审,若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 星级酒店的评审并取得相关证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时就向甲方返还五万元的服务费,若因甲方原因酒店硬件及设备未能通过评审,责任不在乙方,通过 星级评审甲方应与乙方五万元奖励。
第二十一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二十二条 合同终止和责任承担
22.1如发生国家、社会及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测因素,使企业无法正常经营时,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22.2其它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时合同终止;
22.3乙方受托经营管理期间,因乙方在经营中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违反善良诚信原则,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22.4甲方无故拖欠乙方管理费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按照本合同约定和相应法律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赔偿责任;
22.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向对方损失给予赔偿;
22.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与委托经营班子共同负责完成下列事宜:
(1)全面盘点企业的所有财产,列出数量清单,交甲方验收;
(2)做出合同终止期的财务决算;
(3)乙方派出总经理配合完成离任审计;
(4)做好各种移交工作,办妥各项移交手续。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期限及合同延续
23.1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3.2合同期满前6个月,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是否续约,若甲方提出续约,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3.3若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甲乙双方按第二十二条22.6款规定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23.4合同期满,乙方人员离店时,甲方提供必要的礼遇援助。
第二十四条 其它事项
24.1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双方同意对合同有关内容做出修改和补充时,合同的整体效力不受影响;
24.2合同的任何修改都在双方一致同意之下以书面方式进行;
24.3酒店名称商标服务标志及乙方为酒店所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软件等所有权属于酒店。
24.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 附件
25.1乙方的建筑设计方案意见、装饰装修设计方案意见、设备设施配置方案意见、经营功能布局方案意见及星级标准软件要求为本合同附件之一;
25.2乙方提供的酒店经营管理成员及工资标准为附件之二。
第二十六条 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