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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正文第一篇: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黑龙江省XX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黑龙江省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购买股权、债权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投资,包括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

第三条对外投资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

投资的授权人与执行人分离;投资的执行人与记录人、保管人分离;除证券部、财务部的指定专人外,其他人员接触证券必须经过适当授权;

凭证式证券的保管与接触至少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凭证式证券的存、取必须及时、详细记录于登记簿,并由所有在场经受人员的签名。

第二节分工及授权

第四条公司设置投资管理部,全权负责公司对外投资事宜。

本公司的对外投资由公司总部集中进行,依据实际情况确定为短期投资或长期投资。

第五条短期投资项目的批准权限依次为:

投资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对外投资的副总裁(副书记)审批;投资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对外投资的副总裁

(副书记)签署意见后转呈公司总裁审批;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总裁班子成员集体审批;超过2,000万元且占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2021下比例的项目由公司董事会审批;达到或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2021例的项目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第六条长期投资项目占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2021下比例的由公司董事会批准,达到或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2021例的长期项目由股东大会批准。

委托贷款业务必须由董事会批准。

第七条对外投资活动由公司总部根据具体情况指定投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同时财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协作实施。

第三节实施与执行

第八条在对外投资活动中,形成初步投资意向后,必须首先向有权批准投资计划的机构或人员申请立项。

第九条投资计划获准立项后,为了确保对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必须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合法性论证,保证投资计划在国家对外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框架之内依法进行对外投资活动;为了避免盲目对外投资,确保对外投资活动的效益性,还必须对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使投资项目能够获得预期的投资回报。

第十条投资计划通过论证后,应及时报送有权批准投资计划的机构审批。

第十一条对外投资项目获得批准后,由获得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具体实施对外投资计划,与被投资单位签订合同、协议,实施财产转移的具体操作活动,并获取被投资单位出具的投资证明。

对外投资项目应与被投资方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其中长期投资

合同或协议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对外正式签署。

公司应授权具体部门和人员,按长期股权投资合同(包括投资处理合同)或协议规定投入现金或实物,投入实物必须办理实物交接手续,并经实物使用和管理部门同意。

以实物作价投资时,实物作价低于其评估价值的应由董事会批准,对外投资额大于被投资单位账面净资产中所享有份额的,或者对被投资单位溢价投入资本的,应经董事会专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投资。

在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之前,不得支付投资款或办理投资资产的移交;投资完成后,应取得被投资方出具的投资证明或其他有效凭据。

第十二条对外投资实行预算管理,投资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实际情况的变化需合理调整投资预算,必须事先报经有权机构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获得的证券类资产(指股票和债券,下同)可委托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独立的专门机构保管,也可由本公司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自行保管。

除无记名证券类资产外,本公司在购入证券类资产的当天应尽快将其登记于本公司名下,切忌登记于经办人员的名下,以防止发生舞弊行为。

第十四条证券类资产如由本公司自行保管,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不得一人单独接触证券类资产,对任何证券类资产的存入或取出,都要将证券类资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取的日期等详细记录于登记簿内,并由所有在场人员签名。

第十五条对于本公司所拥有的证券类资产,应由内部审计人员或不参与投资业务的其他人员先进定期盘点或与委托保管机构进行核对,检查其是否为本公司所拥有,并将盘点记录与账面记录相互核

对以确认账实的一致性。

第十六条财务部要依法设置对外投资核算的会计科目,通过设置规范的会计核算科目,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投资业务核算,详尽记录投资项目的整个经济活动过程,对投资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监督,从而有效地担负起核算和监督的会计责任。

第十七条在投资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财务部要加强审查投资项目各环节所涉及的各类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投资项目进行投资预算控制,实际投资超支达5%以上或虽超支比例不足5%但绝对金额达到50万元且无正当理由的,要及时向有权批准投资项目的机构或人员报告。

第十八条财务部应指定专人对长期投资进行日常管理,其职责范围包括:

㈠监控被投资单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㈡监督被投资单位的利润分配、股利支付情况,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㈢向本公司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定期提供投资分析报告。

对被投资单位拥有控制权的,投资分析报告应包括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对于短期投资,也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日常的管理。

第十九条在处置对外投资之前,必须由公司投资部门和财务部门对拟处置投资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充分说明处置的理由和原因,然后提交有权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的机构或人员进行审批,批准投资处置计划的权限与批准投资项目的权限相同。

第二十条财务部要及时对投资处置进行会计核算,并检查、监

督其合法性、真实性,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第四节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由内部审计人员行使对对外投资活动的监督检查权。

第二十三条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㈠投资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由一人同时担任两项以上不相容职务的现象。

㈡投资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对外投资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㈢投资计划的合法性。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对外投资的现象。

㈣对外投资活动的批准文件、合同、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保管情况。

㈤投资业务核算情况。

重点检查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会计科目运用是否正确,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完整。

㈥投资资金使用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按计划用途和预算使用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铺张浪费、挪用、挤占资金的现象。

㈦投资资产的保管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

㈧投资处置情况。

重点检查投资处置的批准程序是否正确,过程是否真实、合法。

第二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对外投资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要求被检查单位纠正和完善,发现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黑龙江省XX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黑龙江省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二篇:

内部控制制度

XXXX

内部控制制度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司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防范经营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记录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五)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一)健全性:

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

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三)制衡性:

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四)独立性:

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XXXX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环境控制(包括授权控制和员工素质控制两个方面)、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

第六条环境控制包括授权控制和员工素质控制两个方面。

第七条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作为法人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各业务部门在规定的业务、财务和人事等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都制定了操作规程,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遵照公司制定的各项操作规程运行;

公司对授权部门和人员建立了相应的评价和反馈机制,授权期限不超过一年,对不适用的授权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第八条员工素质控制贯彻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各个环节。

公司应当制定连贯、可行的制度和操作流程,涵盖于员工招聘、培训、轮岗、考核、晋升、淘汰等环节。

在投资管理业务方面的员工素质控制上,通过员工能力素质培训,要求相关员工必须具备相关能力素质和与岗位相应的专业能力素质。

这些素质要求同样适用于招聘、晋升、培训和考核等方面。

同时,公司应当通过有效的员工激励制度,鼓励员工努力提高核心与专业素质,打造个人、团队乃至公司的竞争优势。

第九条业务控制包括证券投资管理业务控制等,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由投资部统一操作,其他任何部门均无权擅自从事证券投资业务。

财务部负责公司证券投资的清算工作及资金划拨与核算。

(二)自营证券投资规模由证券投资部提出申请,公司董事长核定。

(三)证券投资部的组织构架分为投资决策委员会、研究部、交易部和风险控制组。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由负责证券投资业务的董事长、基金经理、总经理组成,负责对证券投资部所有证券投资项目的操作做出方案和下达指令,研究部负责调

XXXX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研上市公司并做出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提供给投资决策委员会;交易部负责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达的交易指令,并提供交易台帐和项目收益情况表;风险控制组负责监控交易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并及时汇报投资决策委员会。

(四)公司所有的证券投资帐户,由财务部办理、保管,开户中所有的原始材料必须在财务部保存。

公司自营证券投资业务必须与代理客户证券投资业务严格分开。

(五)严守商业机密,禁止无意或故意对外泄露本公司投资结构、投资计划及盈亏状况等。

(六)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与自营证券投资业务之间应当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从组织结构、帐户管理、投资运作、信息传递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从而保证客户资产的完全分离和安全。

(七)不向客户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

定期向客户提供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对报告期内客户资产的配置状况、价值变动等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八)公司风险控制部和证券投资部协作配合,共同负责公司范围的独立内部稽核和业务合规性检查,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评价。

(九)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实行严格的人员和空间分离制度,建立交易执行的权限控制体系和交易操作规则;建立完善的交易监测、预警和反馈系统;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文件;制定相应的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关联方交易的监控制度。

会计系统控制可分为会计核算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财务制度等制订公司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作为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依据。

(二)公司制订了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

公司内部调阅会计档案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并指定专人协同查阅。

(五)公司在强化会计核算的同时,建立了预算管理体系,强化会计的事前控制。

XXXX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公司自有资金与客户委托资金实行分户管理,在管理、使用和财务核算上完全分开。

客户委托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监控,客户资金划付的授权、指令录入、审核、执行及与银行对帐等适当分离,任何个人无权单独调动资金。

(四)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更新、转移和报废,首先要在经营计划中列出计划,购置前有书面申请报告,报董事长审查,经公司批准,由公司计划财务部下达公司批复后,方可办理有关购买手续。

第十一条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信息系统的个体情况,制定了电子信息系统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岗位手册和风险控制制度。

(二)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口令必须由信息技术中心专人掌握,并定期更换。

操作人员应有互不相同的用户名,定期更换操作口令,严禁操作人员泄露自己的操作口令。

禁止同一人掌管操作系统口令和数据库管理系统口令。

(三)建立和完善技术监管系统,定期进行独立的对帐,核对交易数据、清算数据、保证金数据、证券托管数据以及会计数据的一致性和连续性。

离岗人员必须严格办理离岗手续,明确其离岗后的保密义务,退还全部技术资料。

同时其负责的信息系统的口令必须立即更换。

(四)对交易业务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保密管理,交易业务数据不得随意更改。

公司电脑部建立证券投资部交易业务数据库,并定期和不定期与财务部数据库进行核对,防止使用过程中产生误操作或被非法篡改。

每个工作日结束后必须及时对交易业务数据进行备份。

第十二条信息传递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部为公司内部信息收集和处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业务信息的收集、再整理、存档工作。

(二)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业务信息资源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信息报送的组织和审核工作。

各部门的业务秘书(或指定专门信息员)作为业务信息的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

(三)为掌握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保证住处披露的及时、准确,公司业务部门应当及时与董事长和总经理通反馈日常经营情况。

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所有内部知情人在信息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守秘密的交务。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风险控制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直接接受董事长传导。

风控部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之外,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并对董事长负责。

(二)风险控制部负责人任免由董事长决定。

(三)风险控制部应于每年四月底前向董事长提交上一风险控制工作报告,风控工作报告应据实反映内部审计部门在上一中所发现的内部控制的缺陷及异常事项、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异常事项的处理建议及整改情况等内容。

(四)风险控制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五)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拒绝、阻挠、破坏内部风控工作,对打击、报复、陷害风控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制定严厉的处罚制度。

(六)严格风控人员奖惩制度,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对在风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应予以适当的表彰与奖励。

第十四条总经理负责督促、检查和评价证券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最终责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并形成相应的专门报告。

总经理应对公司风控部门等对公司内部控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研究并督促落实。

总经理应对高管、经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情况和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实施必要的检查,督促各人员及时纠正内部控制缺陷。

第十五条风险控制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公司总体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一)控制环境——指影响内部控制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

控制环境是其他控制要素发挥作用的基础,直接影响到内部控制的贯彻执行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主要包括:

公司的结构;经理层的职业道德、诚信及能力;经理层的管理哲学及经营风格;聘雇、培训、管理员工及划分员工权责的方式;信息沟通体系等。

(二)风险评估——指公司对可能导致内部控制目标无法实现的内、外部因素进行评估,以确认这些因素的影响程度及发生的可能性,其评估结果可协助公司制定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控制活动——指协助经理层确保其指令已被执行的政策或程序,主要包括核准、验证、调节、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职能分工、保障资产安全及与计划、预算、与前期效果的比较等内容。

(四)信息及沟通——内部控制必须能产生规划、监督等所需的信息,并使信息需求者能适时取得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与内部控制目标有关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在公司内部的传递及向外传递。

(五)监督——指对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评估的过程,包括评估控制环境是否良好,风险评估是否及时、准确,内部控制活动是否适当、确实,信息及沟通系统是否好顺畅等。

监督可分为持续性监督及专项监督,持续性监督是经营过程中的例行监督,包括经理层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员工履行其职务时所采取的监督等;专项监督是由公司内部相关人员或外部相关机构就某一特定目标进行的监督。

第十六条风险控制部应于每年三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内部控制的评估工作并分别向董事长、总经理提交内部控制报告和风控工作报告。

报告至少应包括评价及对公司内部控制总体效果的结论性意见。

第十七条董事长应就上述内部控制报告召开专门的会议并形成决议。

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X月

第三篇:

内部控制制度

北京安家永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北京安家永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合法合规、诚信经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推动公司规范发展,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运作,实现经营目标,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对经营活动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一条执行董事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经理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遵守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

(二)防范经营风险,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三)保障私募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私募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覆盖包括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涵盖资金募集、投资研究、投资运作、运营保障和信息披露等主要环节。

(二)相互制约原则。

组织结构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约。

(三)执行有效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独立性原则。

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财产、管理人固有财产、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五)成本效益原则。

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内部控制与公司的管理规模和员工人数等方面相匹配,契合自身实际情况。

北京安家永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六)适时性原则。

公司应当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经营战略、方针、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同步适时修改或完善。

第三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

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治理结构、组织结构、人力资源政策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部环境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

(二)风险评估:

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

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

对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情况进行周期性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或因业务变化导致内控需求有变化的,应当及时加以改进、更新。

第五条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合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和风险控制优先的意识,培养从业人员的合规与风险意识,营造合规经营的制度文化环境,保证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第六条公司应当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

第七条公司应当健全治理结构,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和自身合法权益。

第八条公司组织结构应当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建立必要的防火墙制度与业务隔离制度,各部门有合理及明确的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工作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公司应具备至少2名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公司应当设置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

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

北京安家永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员,应当独立地履行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评价、报告和建议的职能,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内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科学严谨的业务操作流程,利用部门分设、岗位分设、外包、托管等方式实现业务流程的控制。

第十三条授权控制应当贯穿于公司资金募集、投资研究、投资运作、运营保障和信息披露等主要环节的始终。

公司将建立健全授权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十四条公司自行募集私募基金的,应设置有效机制,切实保障募集结算资金安全;公司应当建立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委托募集的,应当委托获得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称“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募集私募基金,并制定募集机构遴选制度,切实保障募集结算资金安全;确保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以及不变相进行公募。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财产分离制度,私募基金财产与公司固有财产之间、不同私募基金财产之间、私募基金财产和其他财产之间要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防范管理的各私募基金之间的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公平对待管理的各私募基金,保护投资者利益。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业务控制,保证投资决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第十九条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公司应建立健全私募基金托管人遴选制度,切实保障资金安全。

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公司应建立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二十条公司开展业务外包应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框架及制度。

公司将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制定其业务外包实施规划,确定与其经营水平相适宜的外包活动范围。

北京安家永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外包业务控制,并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外包业务风险评估。

在开展业务外包的各个阶段,关注外包机构是否存在与外包服务相冲突的业务,以及外包机构是否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第二十二条公司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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