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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证书

广州市公证书

篇一:

广州代办移民出生公证书

  官方网址:

/

  办理出国移民所需的公证书办理疑问总结

  1.出国通常要办理哪些签证?

出国需要的公证书是根据所去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因此,它与当事人出国的目

  的及其在国外停留的时间有关。

一般来讲,出国留学需提供与学历有关的公证,如毕业证、

  学位证、成绩单公证;出国探亲,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出国定居,需提供出生、未受刑事

  制裁、婚姻状况等全套公证书;办技术移民还需办理与本人工作技能有关的公证书;办投资

  移民则需加办与本人财产有关的公证书等等。

总的来讲,打算在国外居住的时间越长,所应

  办理的公证书种类应越齐全。

  2.为什么同样的公证书要办理若干份?

出国人员办理的公证书是提交其前往国家有关部门使用的,只有证书原件才为所在国法

  律认可。

由于证书可能会为多个有关部门,如:

学校、移民局、税务部门等等所要求提供,

  因此出国人员在办理公证书时应根据自己的出国目的以及出国时间的长短,准备备份。

而且,

  由于在公证处一次办理同样公证书时,第二份之后都是按副本收费,因此,一次办理份数齐

  全,既方便使用,又避免了多次重复办理的时间和经济上的额外支出。

  3.户籍已注销,该如何办理出生公证?

公民因离境而注销户口后,申请办理出生公证的,可以先到公证处领取出生调查表然后

  请户籍注销地派出所根据户籍档案的记载开出证明。

  4.结婚证丢失了,如何办理结婚公证?

申办结婚公证而不能提供结婚证的,一般应由当事人双方到原登记机关申领《夫妻关系

  证明书》,然后到公证机关申办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公证。

如不能领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

  应由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馆)根据档案记载,开出有关结婚的证明,提交给公证机关。

  5.要证明本人与本人档案没有记载的亲属的关系,如何向公证处提交材料?

可以由有关亲属的单位分别开出证明,证明他们各自的亲属,直至能够说明本人与该证

  明的亲属间的关系。

  6.办理未曾受过刑事处分公证,必须由派出所出具证明信吗?

可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根据人事档案记载出具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

档案所在派出

  所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出具的证明信,公证处同样可以接受。

  7.被公证证明的文件上的名字与户籍丶身份证或档案记载的名字属同音不同字怎么办?

  如果两个名字一个是正确的,另一个是错误的,应当到原有关机构或部门更改正确的名字,

  但由于有的巳时隔多年,更改确有不便,可提供能够证明两个不同的名字确系一人的文件,

  由公证处另外出具两个名字关系的公证书。

篇二:

出生公证怎样办理想学法律?

找律师?

请上出生公证——当事人办理出生公证,应向其住所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请。

已在国

  外的当事人,应向其在华最(转自:

小草范文网:

广州市公证书)后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

  3.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

待业或辞职的或无业的,由其档案

  保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4.一式2-3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办理出生公证时应注意的事项:

  1.公证书中的当事人姓名要真实,有特殊要求的,必须认真审查核实后再予证明。

当事

  人的姓名一律采用简化字。

在外文译文中,要使用汉语拼音。

为便于当事人使用公证书,对

  有曾用名的,经有效证明,应在公证书上同时证明。

  2.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证证明的核心内容之一,务必准确、真实,并有确

  凿的证据。

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没有身份证以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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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aad16a2350ed4c3186ef

  1eb0071f657c&sign=2f8797e80b&zoom=&png=10972-&jpg=0-0"target="_blank">点此查看明为准,无上述证明,参照其他证明(如档案、护照等),一律采用公历,公证当事人另

  有要求的,可在括号内注明农历出生日期。

  3.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

出生地址应写到市、县,

  根据使用地(国家)要求,也可写到乡、村或城镇街道。

如果当事人出生时的地名已改变,应

  在现在地名后括号内,写明原地名全称。

  4.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号注明,如当事人

  已被他人收养,应注明养父母姓名,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

  不写生父姓名。

  5.当事人所提供身份证与境外证件上(如护照、通行证等)日期不一致,而提出更改的,

  如确属原发证机关工作失误造成不一致,当事人需到发证机关要求更正,然后给予公证。

  公证当事人当时为了出国而谎报年龄,查清楚后应按真实年龄给予公证。

  6.已在国外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出生公证书,公证处经调查,未找到任何线索的,可为当

  事人出具查无档案记载公证书。

在美国等国家,此公证书可做为次要证据使用。

  7.公证处只能为在我国出生的我国公民或外国人办理出生公证书。

在国外出生的人,如

  需要此类证明的,应在当地有关机关取得出生证明。

移民类公证告知

  一、移民区分为投资移民与技术移民,需要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移民类型。

  二、建议首先明确申请移民的目的地——哪个国家或地区。

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所要求申

  办的公证及公证书的制作,特别涉及公证的方式、所附译文的语种、认证要求等皆有不同要

  求。

  三、申请投资移民所需办理的公证分为个人资料公证和商业资料公证两大类,投资移民

  申请人一

  般需要申办的公证事项:

个人资料:

①出生(发往加拿大、澳大利亚使用的未成年人的出生,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或原

  出生医院补发的

  出生证明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②未受刑事处分;

  ③居民户口簿;

  ④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未婚声明书);⑤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位)、成绩单;⑥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证明、驾驶证);⑦工作经历;

  ⑧个人收入宣誓。

  商业资料:

  ①申请人的以往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推荐信;②目前工作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收

  入证明、推荐信、完税证明等。

其他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要求而需要申办的公证事项。

  每一申请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向有关国家、地区确认所需办理的公证事项及内容。

  四、申请技术移民的情况分为个人单方申请及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两大类,技术移民申请

  人一般需要申办的公证事项:

①出生(发往加拿大、澳大利亚使用的未成年人的出生,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或原

  出生医院补发

  的出生证明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②未受刑事处分;

  ③居民户口簿;

  ④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未婚声明书);⑤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位)、成绩单;⑥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证明、驾驶证);⑦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需办理工作证明;⑧其他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要求而需要申办的公证事项。

每一申请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向有关国家、地区确认所需办理的公证事项及内容。

  五、根据目前了解掌握到的情况,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移民申请中可能要

  求办理的:

  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未婚声明书)、毕业证书(学历)、学

  位证书(学位)、成绩单、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证明、驾驶证)、工作证明、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收入证明、推荐信、完税

  证明等公证时,将采“间接公证”证明方式,即证明文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申请办理

  工作经历公证的,需加贴当事人的二寸光面(免冠)照片(近照)。

  六、提醒需要注意,依据办证实践中不同国家对公证书的要求,您申办的未受刑事处分、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未婚声明书)、工作经历公证等,有效使用期限为六个

  月至一年;公司法人类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证等,有效期限至公司的年检之

  日。

  七、因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的公证书无法使用或造成经济损失

  的,本公证处对此不承担责任。

因此给公证处及公证员的名誉、财产权益造成损害的,公证

  处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篇四:

最全的移民各种公证详解最全的移民各种公证详解

  出生公证出生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在中国领域内出生的事实予以证

  明的活动。

若当事人在其它国家或地区出生,且其在域外出生的事实在回国定居时已记入户

  籍档案的,公证处亦可依据户籍档案记载为其出具公证书。

出生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有涉外管辖权的公证处管辖。

办理出生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其复印件;

  2.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当事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住所

  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们政府)出具的证明其出生事实的信函。

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证明信

  函可由其父母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本人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们政府或公安派出所出

  具。

公安派出所和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的内容,详见我处印制的《证明信参考样本》;

  4.由于美国和泰国均要求在出生公证书上加贴照片,因此,凡办理在上述两国使用的出

  生公证书,当事人均应提交与办证件数相应的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若干。

当事人不能亲自

  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需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

  件。

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学习经历或所持

  有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上述公证事项由当事人的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管辖。

办理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其复印件;

  2.需公证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及相应的复印件若干;

  3.若需由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学习经历直接作出证明,当事人还应提供由其人事档案管理

  部门(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

  政府)出具的学习经历证明信函(信函的具体内容详见我处印制的《证明信参考样本》)及与办

  证件数相应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若干。

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代理人应提交

  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是否受过刑事处分公证是公证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在中国居住期间,是否受

  过刑事处分这一法律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处分,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盖有人事、劳资、组织专用章的证明材料。

未受刑事处

  分证明材料内容详见证明信参考样本;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材料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日、现户籍所在地地址以及×年×月×日被×法院以×罪判处×××、×××(主刑

  与附加刑),同时还应提供法院的刑事判决书。

如果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还要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亲属关系公证亲属关系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申请人因血缘、婚姻、收养而与他人产

  生的相互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盖有人事、劳资、组织专用章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内

  容详见证明信参考样本;

  3.当事人的亲属在境外,则还需提供境外亲属的来信。

证明信参考样本中“域外亲属关

  系”一栏要求开具;

  4.如果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还要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婚姻状况公证婚姻状况是指当事人的结婚、未婚、离婚、丧偶及未再婚的情况。

婚姻状况公证是指公

  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现存的婚姻状况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

  以证明的活动。

  婚姻状况公证包括结婚、未婚、离婚、丧偶后未再婚公证。

申请办理婚姻状况公证,当事人应向本人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公证处申请。

  1.结婚公证公证证明的婚姻关系必须是我国法律所承认的婚姻关系,包括:

⑴经合法手续登记的婚姻;

  ⑵1950年婚姻法发颁布前建立的婚姻。

申请办理结婚公证,当事人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⑴结婚证书或夫妻关系证明书;⑵申请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的证明信,内容包括:

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日、结婚时间、地点、方式;⑶结婚证遗失的由双方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信,可以办理夫妻关系公证;⑷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2.未婚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⑴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⑵申请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的证明信,内容包括: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

  北京市x区)至x年x月x日止未曾登记结婚。

已离境者: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原住北

  京市x区)至x年x月x日在中国居住期间未曾登记结婚;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

  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3.离婚、丧偶后未再婚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⑴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⑵离婚证书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判决离婚的还应提交原法院出具的该判决书已生效的

  裁定证明);

  ⑶申请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信,内容包括: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

  与xxx(性别、出生年月日)于x年x月x日在x省x市(或县)登记结婚,x年x月x日在x

  省x市(或县)经xx部门登记(或调解、判决)离婚(或xxx于x年x月x日因何原因在何地死亡),xxx至x年x月x日未再登记结婚。

(已经离境

  的应注明离境日期)。

  ⑷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工作经历公证工作经历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在某段时间内,在某地、某

  单位从事某种工作的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

工作经历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具有涉外公证管辖权的公证处管辖。

办理工作经历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及其复印件;

  2.当事人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组织部门;人才交流中心;所在

  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当事人工作经历的信函;

  3.当事人需证明其专业技术职务或技术等级职称的,应提交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业

  技术职务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

  4.当事人如需证明其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应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

  5.当事人如需对其兼职的工作经历进行证明,应提供兼职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6.在北京工作的外地当事人申请工作经历公证,可由其工作单位代为申请,如本人申请,

  除提供以上所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暂住证;

  7.应提供与办证数量相应的(比办证数量多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若干;

  8.代办公证的代办人还应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声明书公证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公民、法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单方

  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

声明是本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由本人亲自办理,声明人应亲自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

篇二:

加拿大信件在广州怎样办理公证认证

  

  加拿大信件在广州怎样办理公证认证

  一封加拿大出具的信件要拿到中国广州使用,在递交政府使用部门时,说是境外文书,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请问加拿大信件在广州怎样办理公证认证?

  加拿大信件在广州是不能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必须拿到加拿大办理。

  办理时要经过加拿大公证人公证,之后需省政府司法部门认证,最后由中国驻加拿大领事馆认证。

  整个流程都需在加拿大完成。

  来源于/cjwt/4336.html

篇三:

广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广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证明法律行为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四、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九、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服务事务

  十一、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可收手续费。

未经审查的,每件收费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十二、公证书正本按有关规定"一式三份"或"一式二份"提供给申请人。

申请人如需要增加份数的,公证处可另收取副本费,每份20元

  十三、各市(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在上述各项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上下浮动不超过10%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具体的收费标准,并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十四、上述各项公证收费标准的计算单位均为"一件公证事项"

  十五、本收费标准自XX年7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由省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公证收费管理规定》的程序制定下达正式收费标准

  十六、本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财政厅

  XX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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