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学科特区人才引进与管理的若干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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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学科特区人才引进与管理的若干规定
附件1
南京师范大学关于
学科特区人才引进与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校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同时也为建设一支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要,充满生机活力和富于学科创新的学科队伍,确保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并为“十二五”期间国家重点学科的“保点”和新增及进一步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下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原则;在注重综合素质的前提下以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主要标准的原则;强化各类人才服务期内突出业绩要求的原则;科研成果考核尊重科研规律的原则;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加大投入的原则。
第二章引进人才的类型及条件
第三条 学科特区拟引进的人才所需的基本条件是:
政治素质高、学术造诣深、学术信誉好、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对拟引进的人才,特区应认真考察,严格考核,坚持标准,确保质量。
第四条 动物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学科特区将拟引进的人才分五个层次,各层次的要求如下:
一、第一层次:
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担任正高职务并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从国外引进和原单位相关学科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人才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得者;
(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四)国家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
(五)近5年获得国际上重大学术奖励者;
(六)近5年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前3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第1名);
(七)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1名),或指导博士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八)动物学:
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系列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的杂志收录10篇以上(或总影响因子>50),其中I区论文至少1篇,II区论文至少3篇,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系列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EI)的杂志收录10篇以上,其中要有若干篇II区以上论文,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二、第二层次:
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担任正高职务并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从国外引进和原单位相关学科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人才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二)省部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或国家重点学科的方向带头人;
(三)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第2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第1名);
(四)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2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或国家级教学名师;
(五)动物学:
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系列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杂志收录8篇以上(或总影响因子>30),其中II区以上论文至少2篇,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系列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EI)杂志收录6篇以上,其中II区以上论文1篇,同时主持省部级重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六)动物学特殊需要的学科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系列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杂志收录5篇以上(或总影响因子>15),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或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总经费超过100万元的横向项目1项;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特殊需要的学科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以我校确定的权威期刊为准,下同)上发表本学科论文10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7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总经费超过100万元的横向项目1项;
(七)近5年获得发明专利权(包括软件著作权)2个以上,并实现转让收入50万元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三、第三层次:
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担任正高职务并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从国外引进和原单位相关学科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人才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部级重点学科的方向带头人;
(二)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第3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第2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第1名);
(三)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3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2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1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1名),或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或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或指导博士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
(四)动物学:
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系列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杂志收录5篇以上(或总影响因子>20),其中II区以上论文至少1篇,同时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总经费超过50万元的横向项目1项;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系列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EI)杂志收录3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总经费超过50万元的横向项目1项;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特殊需要的学科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7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4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总经费超过50万元的横向项目1项;
(五)近5年获得发明专利权(包括软件著作权)2个以上,并实现转让收入30万元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四、第四层次:
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获得者;
(二)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第3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第2名);
(三)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3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2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2名);
(四)动物学: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杂志收录4篇以上(或总影响因子>10),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EI)杂志收录2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特殊需要的学科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2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6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1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4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1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五)近5年获得发明专利权(包括软件著作权)1个以上,并实现转让收入10万元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五、第五层次:
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第3名);
(二)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3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3名);
(三)动物学: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杂志收录3篇以上(或总影响因子>5),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EI)杂志收录1篇以上,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特殊需要的学科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4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1篇以上,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者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3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四)动物学: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杂志收录4篇以上(或总影响因子>10);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EI)杂志收录2篇以上;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特殊需要的学科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2篇以上;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6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1篇以上;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4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1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
(五)近5年获得发明专利权(包括软件著作权)1个以上,或已申请发明专利权(包括软件著作权)1个以上,或已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2个以上,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第五条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学前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中国现当代文学、法学理论学科特区将拟引进的人才分五个层次,各层次的要求如下:
一、第一层次:
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担任正高职务并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从国外引进和原单位相关学科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人才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二)国家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
(三)近5年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前3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1名);
(四)近5年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1名),或指导博士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五)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SCI、A&HCI)的杂志收录3篇以上;
(六)马克思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10篇以上,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中国现当代文学: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8篇以上,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学前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10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6篇,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七)马克思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8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中国现当代文学: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6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学前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8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5篇,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二、第二层次:
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担任正高职务并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从国外引进和原单位相关学科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人才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的获得者;
(二)省部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或国家重点学科的方向带头人;
(三)近5年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2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1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1名);
(四)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2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或国家级教学名师;
(五)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SCI、A&HCI)的杂志收录2篇以上;
(六)马克思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10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7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学前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8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5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七)马克思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8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6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省部级重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学前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7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4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省部级重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三、第三层次:
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担任正高职务并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从国外引进和原单位相关学科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人才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部级重点学科的方向带头人;
(二)近5年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3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2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第1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2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1名);
(三)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3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2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1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1名),或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或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或指导博士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
(四)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SCI、A&HCI)的杂志收录1篇以上;
(五)马克思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7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4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学前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6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3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六)马克思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6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3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学前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2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四、第四层次:
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获得者;
(二)近5年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3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第2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3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2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第1名);
(三)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3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2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2名);
(四)马克思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3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学前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一级权威期刊论文2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五)马克思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4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2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学前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1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者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五、第五层次:
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5年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第3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3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第2名);
(二)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3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3名);
(三)马克思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3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2篇以上,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者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1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学前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四)马克思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4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学前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3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五)马克思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3篇以上;
学前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一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六)马克思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4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2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
学前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
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1篇以上;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
第六条 人文地理学学科特区将拟引进的人才分五个层次,各层次的要求如下:
一、第一层次:
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担任正高职务并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从国外引进和原单位相关学科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人才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得者;
(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四)国家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
(五)近5年获得国际上重大学术奖励者;
(六)近5年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前3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第1名),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前3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1名);
(七)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1名),或指导博士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八)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系列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EI、SSCI、A&HCI)的杂志收录5篇以上;
(九)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8篇以上,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十)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6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二、第二层次:
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担任正高职务并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从国外引进和原单位相关学科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人才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二)省部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或国家重点学科的方向带头人;
(三)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第2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第1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2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1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1名);
(四)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2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或国家级教学名师;
(五)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EI、SSCI、A&HCI)杂志收录3篇以上;
(六)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8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5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七)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7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4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省部级重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八)近5年获得发明专利权(包括软件著作权)2个以上,并实现转让收入50万元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三、第三层次:
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担任正高职务并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从国外引进和原单位相关学科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人才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部级重点学科的方向带头人;
(二)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第3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第2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第1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3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2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第1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2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1名);
(三)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3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2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1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1名),或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或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或指导博士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
(四)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系列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EI、SSCI、A&HCI)杂志收录2篇以上;
(五)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7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4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六)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6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3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七)近5年获得发明专利权(包括软件著作权)2个以上,并实现转让收入30万元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四、第四层次:
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获得者;
(二)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第3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第2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3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第2名),或其他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