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标准化建设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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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标准化建设方案
应急标准化建设方案
应急标准化建设方案
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黔府办函〔**〕109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推动我县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基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依靠群众、立足基层、夯实基础、以点带面、扎实推动应急管理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等基层单位。
二、目标要求
以建设和谐**为目标,通过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总结规律,摸索出符合本县实际和特色的应急管理工作路子,使应急管理工作与基层其它相关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便捷、灵敏、快速、高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基层应急管理机制,探究建立"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加、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基层组织建设完善、预案体系全面覆盖、救援队伍精干有用、应急工作有序开展'的基层应急管理格局,全面提升基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县政府办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县教育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县卫计局局长〕
**〔县文旅局局长〕
**〔县民宗局局长〕
成员: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应急办,刘廷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街道〕及成员单位要成立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办公,统筹协调领导本单位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明确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对全县各基层组织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催促指导,发挥总协调和总调度作用。
县政府应急办:
负责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县教育局:
负责牵头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县卫计局:
负责牵头组织全县医院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县文旅局:
负责牵头组织全县主要旅游景区景点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县安监局:
负责牵头组织全县县属企业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县民宗局:
负责牵头组织全县重要民族村寨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各乡〔镇、街道〕:
在开展好自身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同时,负责牵头组织本辖区内村〔居〕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其它行业主管理部门:
主动协助、支持牵头单位,催促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好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对接联系,主动争取上级业务部门在业务上的指导和资金、物资等方面的支持。
三、工作计划及步骤
全县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从**年8月启动至2017年3月结束,分试点建设、全面推动、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
〔一〕试点建设阶段〔**年8月10日至**年12月**〕
经县人民政府讨论,决定将思唐街道办事处、邵家桥镇、思林乡作为乡〔镇、街道〕类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由县教育局明确3所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各1所〕、县安监局明确2家企业〔大中型各1家〕、县卫计局明确2家医院〔县城、乡镇各1家〕、县文旅局明确1个旅游景区、县民宗局明确1个民族村寨开展试点工作。
各试点牵头部门于8月20日前将试点单位和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于12月10前将试点总结评估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12月11日至**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各试点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二〕全面推动阶段〔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
在组织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运用试点成果阅历,在全县推动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水平。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组织对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开展状况进行自查和总结评估,总结评估报告于2017年1月27日前报县政府应急办。
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县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状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规范化建设内容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根据《贵州省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围绕应急机构、应急队伍、风险隐患、应急预案、应急科普宣教、应急保障等重点工作,逐条对比、逐项落实。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细心组织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推动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仔细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措施,细心组织实施。
〔二〕扎实推动,准时总结
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贵州省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确定的目标、内容和时限等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各牵头单位要将每月工作开展状况于当月25日前报县政府应急办。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评
县政府应急办、县督查局要加大对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督查,准时通报工作推动状况,确保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各牵头单位要对所负责的类别根据建设标准,制定细致的考核验收评分细则,于**年8月**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绩效部门要将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范围。
〔四〕加强宣扬,营造气氛
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言论引导作用,广泛宣扬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好的阅历和做法。
大力宣扬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怀、支持、参加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气氛。
应急标准化建设方案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和总局第88号令精神,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依据《2018年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和《20××年市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时间与范围
1、创建时间:
20××年4月25日至11月15日。
2、创建范围:
略
二、工作目标
明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促进我县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为全县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三、工作任务
1、企业责任体系。
2、应急管理组织机构。
3、应急管理制度。
4、应急救援队伍。
5、应急预案。
6、应急演练。
7、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8、事故报告。
9、应急处置。
10、应急管理教育培训。
四、阶段工作划分
1、支配部署阶段〔20××年4月底前〕。
县成立应急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全面推动创建企业开展创建活动。
2、创建实施阶段〔20××年5月2日-9月5日〕。
各有关企业要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职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制定《活动方案》,对比《创建工作标准》仔细开展创建活动,稳步推动,规范有效运行。
3、自评阶段〔20××年9月6日-9月30日〕。
20××年9月30日前,各创建企业对比评定标准完成自评工作,提出书面考评申请,经企业主要领导初评同意,报送县安监局组织实施考评验收。
4、考评验收阶段〔20××年10月9日-10月19日〕。
安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考评验收,根据《评定标准》的要求,对创建企业进行考评结果。
将符合标准的企业评定为20××年度"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上报省局。
5、总结成果阶段〔20××年11月6日-11月15日〕。
届时将选取先进规范化企业代表进行创建阅历介绍,为明年在全县高危行业和规模企业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打下基础。
应急标准化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创新我市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模式,推动企业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在全市企业坚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应急管理理念,明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促进全市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创建时间与范围
〔一〕创建时间。
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创建范围。
1、省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试点企业。
2、全市全部构成重大危急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职责分工
〔一〕成立市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全市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以及市属及以上企业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创建企业为活动主体单位,对比工作标准扎实有序开展创建活动。
五、创建内容
〔一〕责任体系。
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签订书。
〔二〕应急管理组织机构。
大型企业〔划分标准见国统字〔20××〕75号,下同〕及高危行业〔危急化学品、烟花、非煤矿山、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必需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其他各类企业应确定机构或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各企业应确定各层级应急指挥人员,明确调度人员和一线班组长紧急状况停产撤人权。
〔三〕应急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专〔兼〕职应急队伍〔人员〕管理制度、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制度、应急值守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危急源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等。
〔四〕应急救援队伍。
危急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烟花、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应当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领近的专职应急救援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其他企业要建立与本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五〕应急预案。
企业必需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连接的综合及专项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备案和修订,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
〔六〕应急演练。
企业应制定年度演练计划,落实演练资金,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各种演练要形成演练总结和评估报告。
〔七〕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企业应配备能够满足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需要的抢救器材、消防设备、检测仪器、通讯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并明确专人管理,定期检修、维护。
〔八〕事故报告。
企业应严格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方法》〔总局21号令〕的时限和要求进行事故报告。
〔九〕应急处置。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险情时,应马上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和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准时实行隔离疏散措施;企业必需落实从业人员在发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状况时停止作业或在实行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应急处置结束后,应主动开展善后工作,并进行应急处置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