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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佛山城市规划

佛山城市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2002年佛山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统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新编制《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第2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4、《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5、《佛山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6、《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构想》

7、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的相关规划文件

第3条城市规划区与中心城区

1、本次规划的城市规划区为佛山市行政辖区的范围,面积3848.49平方公里。

2、规划中心城区为“2+5组团”所包括的街道办或镇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1913平方公里,约占全市域面积的49.7%。

“2+5组团”是指:

中心组团、大良容桂组团、狮山组团、西南组团、西江组团、大沥盐步组团和九江龙江组团。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5-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1年以后。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线,使佛山市由“快速城市化”向“健康城市化”的方式转变,由注重“数量的增长”到关注“质量的提升”。

2、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佛山发展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市域内不同类型地区的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佛山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他城市间的关系,在区域协调中准确把握佛山自身的定位;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按照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规划好产业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划定并严格控制区域绿地,加强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综合、有效利用,降低工业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通过合理布局,在对外招商引资的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的成长。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6条城市发展目标

1、第一阶段,到2010年左右,全面协同地推进佛山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工作,在保持发展活力的前提下调整体制结构,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强区域协作,构建广佛都市区的基本构架。

2、第二阶段,到2020年左右,力争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环境优美、城乡协调、体制完善、社会文明的小康社会;与珠江三角洲其他城市一起,确立具有独自特色的国际大都市区的地位。

第7条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1、以区域协作为城市发展的基本前提,遵循区域化与市场化的一般规律,科学判断与合理制定城市的发展路径、功能定位与发展选择,城市用地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对于跨界地区的影响。

2、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协调。

3、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协调。

第8条社会发展策略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推进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稳定劳动力的供给,引导流动人口逐步本地化,实现劳动力的稳定储备。

2、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建立与就业岗位相关的土地供应机制,加大职业培训与教育的投入,增强劳动力的可就业能力,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适应产业发展对人才结构的需求。

3、完善城乡统筹规划,促进人口向中心城区的集聚,全面改善村镇地区在社会基础服务设施方面的配套建设。

各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设施应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在全市逐步建立起“市-区-街办(镇)-村”多级与多层次的社会服务设施体系。

4、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的“镇改街、村改居”和城市新建小区的“社区建设”,增强市民的地方认同感。

5、加快建设信息社会。

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建设“数字佛山”。

6、切实保障城市安全。

构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的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的设施系统,建立有效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防范机制。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城镇发展布局

市域城镇为“多级、网络化、组团式”的空间结构,形成以中心城区

“2+5”组团为集聚区的“指状发展,网络联系”的空间增长关系。

第二节中心城区与外围城镇职能分工

第9条中心组团职能

1、目标职能:

区域内地区性主中心;全市行政中心、商贸服务中心、文化体育中心;全市重要的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与物流基地;具有高品质生活环境的城市生活区;具有悠久历史人文环境的地区。

2、分时序职能

近期:

广东省中心镇,制造业基地。

远期:

制造业基地。

第10条大良容桂组团职能

1、目标职能:

区域内地区性次中心,区域性交通枢纽与物流中心,高新技术为主导的制造业基地,顺德区政治、文化、教育与信息中心;具有岭南滨水特色和较高品质生活环境的城市生活区。

2、分时序职能

近期:

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和区域性物流中心。

远期:

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和区域性物流中心。

第11条狮山组团职能

1、目标职能:

全市重要的新兴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科研教育基地,全市重要的客运铁路枢纽,区域性休闲度假、会议基地。

2、分时序职能

近期:

制造业基地;区域性度假、休闲、会议基地。

远期:

制造业基地;区域性度假、休闲、会议基地。

第12条西南组团职能

1、目标职能:

广佛都市区西部的交通枢纽和旅游、会议、培训基地,三水区的行政与文化中心。

2、分时序职能

近期:

以生态保护为前提的独立发展区。

远期:

城市西部交通枢纽与区域性物流中心;城市新功能区。

第13条西江组团职能

1、目标职能:

市域西部地区的行政、文化、商业中心,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区域性生态旅游基地。

2、分时序职能

近期:

广东省中心镇;制造业基地(轻纺业为主导);区域性旅游休闲基地及专业市场。

远期:

南海区南部地区的商业、消费中心;区域性旅游休闲基地;区域性物流中心。

第14条大沥盐步组团职能

1、组团目标职能:

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区域专业市场与物流中心,具有优良生态环境的新城区。

2、分时序职能

近期:

制造业基地;区域性专业市场。

远期:

区域性专业市场;新型产业基地。

第15条九江龙江组团职能

1、组团目标职能:

市域南部的交通枢纽,区域性专业市场和物流基地,重要的制造业基地之一。

2、分时序职能

近期:

组团内广东省中心镇;以轻工产品为主的制造业基地。

远期:

市域南部重要的交通节点;以陆路运输为主的物流中心;制造业基地。

第16条外围独立城镇之中心镇职能

1、里水:

广东省中心镇;制造业基地;农副产品生产与交易基地。

2、乐平:

广东省中心镇;制造业基地;旅游休闲等新型服务业基地。

3、芦苞:

广东省中心镇;生态保护区与农副产品基地,旅游休闲等新型服务业基地。

4、明城:

广东省中心镇;高明中西部地区的经济中心;农副产品基地。

5、杨和:

广东省中心镇;加工工业区,生态保护区与农副产品基地和旅游休闲等新型服务业基地。

6、更合:

广东省中心镇;生态保护区与农副产品基地。

第17条外围独立城镇之一般城镇职能

1、丹灶:

农副产品基地,制造业基地,旅游休闲等新型服务业基地。

2、勒流:

农副产品基地,近期加工制造业基地,岭南水乡特色的新型服务业基地。

3、杏坛:

农副产品基地,近期加工制造业基地,岭南水乡特色的新型服务业基地。

4、均安:

农副产品基地,近期加工制造业基地,旅游休闲等新型服务业基地。

5、白坭:

生态保护区与农副产品基地,近期加工制造业基地。

6、大塘:

生态保护区与农副产品基地,近期加工制造业基地。

7、迳口:

生态保护区与农副产品基地,旅游休闲等新型服务业基地。

第四章城市性质和城市规模

第一节城市性质

第18条城市性质

佛山是全国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区域性专业物流中心之一,具有岭南风貌特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第19条城市定位

佛山是珠江三角洲-广佛都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粤西沿海、西江流域等地区通向广州的主要门户,是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是区域组合型专业化市场及物流基地,是具有岭南风貌特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第二节城市规模

(一)节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第20条市域人口控制规模

市域人口控制规模规划近期为780万人,规划远期为960万人。

第21条中心城区人口控制规模

中心城区人口控制规模规划近期为644万人,规划远期为806万人,规划远期总人口占市域总人口的84.0%。

第22条外围城镇人口控制规模

外围城镇人口控制规模规划近期为136万人,规划远期为154万人。

第23条城镇化水平

规划近期,市域以总人口测度的城镇化水平达到80%以上;中心城区城镇化水平将达到85%—87%;规划远期,市域以总人口测度的城镇化水平达到85%—90%。

(二)节用地规模控制

第24条市域建设用地控制

1、规划近期市域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000平方公里以内;规划远期市域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200平方公里以内。

2、规划远景市域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在1380平方公里以内,不超过市域总面积的36%。

第25条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

1、规划近期中心城区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45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城市规划建成区用地控制在645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为115平方米;村庄发展用地控制在100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2、规划远期中心城区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85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城市建成区用地控制在817平方公里(含部分近期为村庄发展用地的面积)以内,独立村庄发展用地控制在68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

第26条外围城镇建设用地控制

1、规划近期市域中心城区以外地区的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70平方公里以内,外围城镇镇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2、规划远期市域中心城区以外地区的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85平方公里以内,外围城镇镇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第27条区域性设施与独立发展区用地控制

规划市域区域性设施与独立发展区建设用地总量近期控制在85平方公里以内,远期控制在130平方公里以内。

第五章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第一节中心城区发展与空间结构

第28条中心城区空间结构

中心城区为“多级组团、轴向发展”的空间结构。

以中心组团为中心,依托广珠西线高速、105国道等向东南方向联系大良容桂组团;依托佛开高速、325国道等向南联系九江龙江组团;依托广明高速、横七等向西偏南方向联系西江组团;依托广三-广贺高速、324(321)国道等向西联系西南组团;依托佛一环东、西环线等向北分别联系狮山组团与大沥盐步组团。

各组团由多个分组团或片区构成。

规划通过区域绿地、城市基础设施的布局引导作用,强化这一结构的形成。

第二节中心组团用地布局

第29条中心组团发展方向

核心区西部向南拓展,东部向北拓展,呈现双轴南北向拓展的态势,使中心地位进一步强化;中心组团新城区、南庄高新区和一环沿线的部分地区将成为组团近期发展的重点地区;其他分组团或片区的建设用地保持适度增长,完善以各自镇区为主的次中心的建设。

第三节大良容桂组团用地布局

第30条大良容桂组团仓储用地布局

1、容桂仓储区位于容桂街区的南部,桂洲大道和碧桂公路交叉口的西北侧。

该区提供大宗物资中转的仓储区,以对外服务功能为主,依靠城市的碧桂公路和广珠西线高速公路疏运。

2、依托碧桂公路、龙洲路及珠江三角洲环形高速公路,在三洲的东部建设三洲仓储区。

三洲仓储区(包括碧桂公路西侧的省粮库)是顺德区工业和生活用品原料和成品的储存转运仓储区,承担着对外服务和对内服务的双重功能。

3、危险品仓库用地远离城市中心布置。

搬迁现状散布在城区内的危险品仓库。

规划危险品仓库布局在珠江三角洲环形高速公路以南,规划广珠高速西线以东的区域绿地附近。

第31条大良容桂组团物流用地布局

逐步改造容桂仓储区为物流中心。

以专业市场的建设带动传统仓储区功能上的转型,结合仓储用地和顺德科技工业园B区形成一个物流中心;在伦教形成一个物流中心。

第四节狮山组团用地布局

第32条狮山组团规划分区

狮山组团非城市建设用地规划为“片区+廊道”的形态。

其中成规模的生态片区为6片,片区之间联系的主要生态走廊为6条。

网络化分布的非建设用地、高速公路以及各镇区行政边界等要素,将城市建设区划分为6片。

(1)西南片区:

位于珠江三角洲环形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广三-广贺高速公路、南北五线和北江围合的地区。

(2)西北片区:

位于珠江三角洲环形南北五线、西南涌、广三-广贺高速公路围合的地区。

(3)南海软件科技园片区:

原软件科技园包括园区北部官窑的建设用地。

(4)狮山科技工业园片区:

位于南北五线、大浩湖生态区、广三-广贺高速公路、桂丹路围合的地区。

(5)松岗片区:

位于软件科技园以东包括松岗松夏工业园与松岗城区的用地。

(6)官窑片区:

位于东西二线以北、禅炭路以东以及西南涌以南的地区。

第33条狮山组团组团中心

组团服务中心与产业发展配套建设,分为二级,其中狮山中心区为一级服务中心,属于综合型城市中心;二级服务中心3个,分别为:

软件园北部临近东风水库的旅游休闲服务中心,官窑与松岗城区各自的片区服务中心。

西北片区由于距离狮山中心城区距离适中,公共服务设施依赖于中心城区。

第五节西南组团用地布局

第34条西南组团规划分区

1、西南组团为“一江两岸、多片区”的发展结构,由西南片区、河口片区、江南片区、金本片区、三洲片区及云东海风景旅游区等6个片区构成。

2、城市未来以向西、向南发展为主。

因此需加快河口片区的提升改造,强化其生活居住功能;西南片区重点向西,近期适当向北,逐步优化;江南片区重视保护环境,适时开发。

第七节大沥盐步组团用地布局

第35条大沥盐步组团规划分区

规划共分为7个功能片区,分别为:

商贸综合发展区、黄岐海南居住综合片区、黄岐海北居住综合片区、盐步居住综合片区、大沥居住综合片区、长虹岭工业区和南部工业片区。

第八节九江龙江组团用地布局

第36条九江龙江组团规划分区

规划结合区域性交通设施通道和自然地理要素划分为龙江、九江和沙头3个分组团及分组团下的11个片区。

其中,龙江包括龙江北(龙江)片区、龙江南(龙山)片区、龙江西片区;九江包括敦根片区、九江老镇区片区、近江居住片区、近江港口物流片区、九江大桥以东片区、金属专业市场片区;沙头包括沙头综合片区和沙头东片区。

第37条九江龙江组团发展方向

预留区域性交通设施通道和站场、码头设施,以现状325国道与九江大道沿线为组团发展的启动带。

第六章居住用地规划

第38条规划目标

      进一步完善社会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至规划期末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完全解决双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第39条住房建设结构

     

(1)阶梯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包括三个等级:

第一等级是住房基本保障体系,针对极低收入的家庭、老人、病人等,由政府提供廉租屋或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第二等级是住房供给保障体系,针对中低收入民众,在政府各种帮助下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

第三等级是住房市场调节体系,针对30%中高收入者,其住房完全由市场决定,不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2)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本市最低收入(双特困)家庭住房需求;租赁型经济适用房解决住房困难户和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短期住房需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保障本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本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非普通商品住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比例应控制在30%以内。

第40条近期住宅重点建设地区

     

(1)中心组团:

新增居住用地向东、向南发展,分布于新城区(澜石、乐从围绕新城市中心的周边地区)、桂城千灯湖地区、高新区、北滘和陈村;改造居住用地为祖庙居住片区、桂城老城居住片区、季华居住片区、东升居住片区以及各镇中心居住片区。

     

(2)大良容桂组团:

德胜新区重点建设位于范沙片、逢沙片、顺峰山公园片以及马岗片、中心片等的居住片区;大良旧区重点结合“城中村”改造新开发大良东区、南区和近良居委会的河东片三片住宅区;容桂重点通过工厂改造于建成区南部建设居住区;伦教重点建设桂畔海以北居住区。

     (3)狮山组团:

重点建设广东省佛山南海经济开发区配套居住片区、松岗居住片区、东风水库周边居住片区。

     (4)西南组团:

重点建设河口片区及其以东滨江地段居住片区。

     (5)西江组团:

重点建设西樵官山城区居住片区、樵晖商住片区、荷城居住片区、新城居住片区。

     (6)大沥组团:

重点建设黄歧海南居住综合片区、黄歧海北居住综合片区和盐步居住综合片区、大沥居住综合片区、雅瑶居住片区。

   (7)九江龙江组团:

重点建设龙山居住片区、龙江居住片区、西江高尚居住片区、西江滨江商住片区、桂香路商住片区。

第七章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第一节文化设施

第41条文化设施布局原则

文化设施建设以面向大众的一般性文化设施为基础,定位准确、层次分明、满足不同群体需求,建立多元化、方便化、逐步提高水准的文化设施结构体系。

重视加强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博物馆的建设。

第42条市级文化设施布局

市级文化设施主要在中心组团与大良容桂组团布局。

包括位于中心组团新城区和大良容桂组团德胜新城区内的2处新建的文化中心;新建与扩建市级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群众艺术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设施。

第43条中心组团文化设施布局

1、建立中心组团(市级)—分组团—社区(居住区)”三个层次的城市文化娱乐设施体系。

2、组团级(市级)设施以现有设施为基础进行完善与扩建,增加图书馆、博物馆等设施。

3、规划分组团级文化活动中心4处,分别位于桂澜路和海七路的交接处、海三西路与南一路的交接处、桂城平洲中心区、陈村新广场南侧。

南庄、罗村、乐从、陈村和北滘文化娱乐设施在各镇(街办)中心布置。

4、完善居住区级图书馆、文化站设施的建设,鼓励博物馆设施的建设。

第二节体育设施

第44条体育设施布局原则

1、体育设施建设以行政区域、街道(乡镇)及社区(村)的公共体育设施、竞技体育设施、社区体育设施配套体系建设为基础,满足日益增长的全民健身、体育竞技、体育产业等方面的要求。

注重增加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实现人均0.6-0.7平方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的目标。

努力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设施,坚持各级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2、规划在中心城区内建立市(区)级-分组团(片区)级-社区(居住区)三级体育设施体系。

3、在新建居住小区及旧城区改造过程中,按国家标准设置小型运动场地,居住组团内结合组团绿地布置儿童活动设施。

第三节医疗卫生设施

第45条医疗设施布局

(1)规划市级公共卫生中心位于中心组团新城区内。

(2)三级医院:

规划布置三级综合医院8家,保留现状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和佛山市中医院2家三级甲等医院;升级基础设施较好、服务范围较广的二级甲等医院,规划在其现有基础上进行扩建,逐步发展成为三级医院,包括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南海区人民医院、南海区中医院、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佛山市妇幼保健院等5家医院;大良容桂组团规划新建1家三级医院。

(3)二级医院:

规划保留14家现状二级医院;改善升级8家一级医院为二级医院;新建8家二级医院。

(4)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机构:

规划按每10万人口配置一家一级医院;新建或改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每1-2万人(约3000户)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点。

(5)专科医院:

进一步发展特色专科医院,近期内在大良容桂组团的德胜新城区内增设同江医院和眼科专科医院;规划期内在西江组团的三洲分片区建设1家以治疗工业伤害为主导方向的专科医院,规划用地1公顷;规划在西南组团的河口片区建设专科医院1家,规划用地1.8公顷。

第46条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建设

1、进一步改建和新建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及血站等医疗卫生机构,以提高城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2、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可结合其他社区公共设施统一进行安排。

第47条福利设施

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设施坚持建设与挖潜相结合、政府投资与利用社会力量相结合、建设示范性福利设施与发展社区福利设施相结合的原则,加快养老、儿童保育、社会救助、残疾人服务和殡葬服务等社会福利、服务和救助设施建设。

包括:

适应城市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需求,加快养老服务工业用地减少量不低于5.03平方公里;仓储用地新增量控制在2.60平方公里以内利院、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建设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进一步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努力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等。

第八章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工业用地布局

第48条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工业用地减少量不低于5.03平方公里;仓储用地新增量控制在2.60平方公里以内第九章对外交通规划

第49条一体化的道路功能分级体系

整合城市道路网和公路网,建立一体化的道路功能分级体系。

根据道路在路网中承担的交通功能,将道路系统分为区域性高快速路、市域性高快速路、干线性主干道、普通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六级。

第50条区域性高快速路规划区域性高快速路网总体布局为“一轴、两环、七射”

1、“一轴”:

是广佛两地共享广州机场、广州新客站、南沙港等区域枢纽的南北通道,清远及以远地区与东莞深圳、中山珠海的南北向过境通道。

2、“两环”:

分内环和外环。

“内环”主要功能为广佛两市中心城区共用的对外交通中转通道,同时承担广佛中心城区之间的快速交通联系。

“外环”主要功能为粤东地区与粤西地区的过境通道,同时承担东莞、肇庆、清远等地与白云机场、南沙港等区域设施的联系,以发挥区域设施的辐射吸引力。

3、“七射”:

自北向南依次为:

佛清高速公路、广贺高速公路、广肇高速公路、广明高速公路、佛开高速公路、广珠西高速公路、南二环高速东莞沙桥干线,承担佛山广州面向周边城市的辐射功能。

第51条与周边城市道路网的衔接

规划次干道等级及以上道路与周边城市道路衔接点共69处,其中广州市37处、中山市8处、江门市8处、肇庆市10处、清远市4处、云浮市2处。

第52条近期建设计划

干线道路网络重点新建、改建内环高速等4条区域性高快速路,桂丹路等6条市域性高快速路以及红岭北路等11条干线性主干道,总长约463公里;普通主、次干道网络重点建设各组团中心城区内联系各功能片区的道路系统,总长约395.5公里。

第十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一节发展目标

第53条发展目标

综合交通体系以贯彻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和需求管理的理念,注重环境保护与交通建设和经济发展相统一的原则;以加强建立珠江三角洲地区整体交通网络,打造“广佛都市圈”为目标;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优化和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和枢纽为重点;突出网络化、高速化、规模化和专业化四个基本要素,全面提高轨道、公路、航道港站枢纽的通达能力与交通管理水平,加强与区域性枢纽机场的联络。

第二节公路-道路网络系统

第54条基本结构

建立高速公路-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城市支路五级城市路网系统结构。

第55条道路网密度

中心城区规划建成区内快速路网密度为0.51公里/平方公里;主干道路网密度为2.12公里/平方公里。

第56条城市快速路系统

1、规划城市快速干道19条,呈方格网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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