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高新区甬江大道三期管桩施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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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高新区甬江大道三期管桩施工
宁波市高新区甬江大道三期(院士路—聚贤路)
道路工程静压管桩施工方案
1.编制依据
(1)《甬江大道三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TG79-2012)。
(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4)《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5)《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1)。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7)《建筑施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8)《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2009)。
(9)《预制混凝土管桩》(10G409)。
(10)《甬江大道三期(院士路—聚贤路)桥梁桩位平面图》
(11)其他现行的相关规范、技术标准。
2.工程概况
甬江大道三期(院士路—聚贤路)道路工程全长约1.701Km,分别在大东江桥两侧采用管桩、搅拌桩加固处理,其中管桩6000米/360根,桩长12~20米。
管桩采用PHC-AB400(95)型,管桩设计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容许值28吨。
根据管桩现场作业机械调度,地基处理的桩基础均采用静压沉桩法进行施工。
2.1设计要求
地基处理采用预应力高强度砼管桩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采用直径φ400的预应力砼管桩。
桩有关要求及详细说明见国标图集《预应力砼管桩10G409》,管桩分节数量及每节长度由施工方确定。
沉桩完成后应按照国家规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1)的要求进行桩身完整性及承载力检测:
以低应变检测桩身完整性,抽检数量不少于桩总数的10%;以高应变检测检验单桩竖向承载力,只抽检桩长最长的管桩数量为各侧桥台3根。
2.2现场条件
⑴施工场地
结合现场情况及周围环境情况,应清除现场地下障碍物,进行换填塘渣、整平碾压作业场地,至地基处理设计规定的场地整平标高,在作业场地两侧2米位置开挖排水沟,确保场地坚实,满足静压桩机安全行走及工程材料存放需要。
为防止桩机施工场地沉陷,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钢板。
⑵施工道路
在施工场地南侧修筑施工便道,硬化施工道路,确保管桩材料可直接汽车运输至作业场地。
2.3主要工程数量表
2.3主要工程数量表
序号
部位
单根桩长(m)
数量(根)
总长
单桩竖向承载力
1
大东江桥东侧
12
30
360
2
14
30
420
3
16
30
480
4
18
30
540
5
20
60
1200
28T
6
大东江桥西侧
12
30
360
7
14
30
420
8
16
30
480
9
18
30
540
10
20
60
1200
28T
11
合计
360
6000
3.施工计划
3.1施工人员配备
根据静压管桩现场操作和工期要求,每台静压桩机施工时,施工人员配备详见下表。
3.1施工人员配备表单位:
人
工种
负责人
技术员
质检员
安全员
测量员
材料员
电焊工
操作员
人数
1
1
1
1
1
1
2
1
3.2施工机具安排计划
根据静压沉桩工作量及现场工作计划,计划进场1台套静压桩机,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布置,进行静压管桩沉桩作业。
3.2施工机具配备表
序号
机具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静压桩机
多功能桩机
台
1
自重50T、配重10T
2
电焊机
台
2
电焊焊接、设配维修
3
全站仪
SD32-D
台
1
测量定位、垂直度控制
4
经纬仪
DT202C
台
1
垂直度控制
5
水准仪
DSZ3
台
1
桩顶标高控制
3.3材料计划安排
目前,管桩生产厂家已经评审确定,为宁波汇金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管桩分节数量及每节长度由管桩生产厂家确定,管桩材料进场计划已提交生产厂家并组织生产,确保材料及时进场满足施工需要。
3.3材料计划表
序号
规格型号
数量(根)
计划进场时间
1
PC-400-A-95-12m
720
2014年6月12日、2014年6月27日
2
PC-400-A-95-10m
2940
2014年6月3日、2014年6月18日
3
PC-400-A-95-8m
1920
2014年6月6日、2014年6月21日
4
PC-400-A-95-6m
420
2014年6月9日、2014年6月24日
5
合计
6000
3.4进度计划安排
3.4进度计划表
序号
部位
计划开始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
1
大东江桥西侧
2014年6月4日
2014年6月17日
2
大东江桥东侧
2014年6月20日
2014年6月30日
4.施工方案
4.1.工艺流程
测量放样定桩位→桩机就位→喂桩至桩机前→吊桩、对桩位→调整桩及桩架垂直度→压桩→复核垂直度继续压桩→接桩→测量入土深度→成桩→停机移位。
4.2施工方法
⑴测量放样:
根据设计院提供的坐标,施放定位轴线和试桩桩位。
每个桩位中心采用20~30cm长的的竹签进行定位,用管桩等径模具,用白灰沿模具撒放标示管桩桩位。
⑵桩机就位:
静压桩机就位时,应对准管桩桩位,保证垂直稳定,施工中桩机不得发生倾斜、纵向或横向移动,达到对准桩位的目的。
⑶喂桩、对桩位:
利用桩机自身起重机按配桩编号顺序吊桩就位,待管桩放入桩机夹桩器内扶正就位后,然后将桩插入土中0.5m~1.0m的深度后,用两台经纬仪(在90o的夹角方向)双向控制桩的垂直度。
通过桩机导架的旋转、滑动进行调整,确保管桩位置和垂直度符合要求后压桩。
⑷压桩:
在压桩开始阶段,压桩速度不宜过快,一般以2.0m~3.0m/min速度为宜。
在初期2~3m的压桩范围内应重点观察控制桩身、机架垂直度,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
并在压桩过程中需要经常观测桩身是否发生位移、偏移等情况并做好过程记录,并详细记录每入土1米时压力表的压力值。
⑸接桩:
第一节桩端距地面1.0~1.2m左右时停止沉桩,开始进行接桩作业,接桩前将上下桩端头板用钢丝刷清除浮锈及泥污。
接桩时要保证上下两节桩在同一中心线上,上下桩节的中心线偏差不得大于5mm。
焊接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缝要连续焊满。
接桩焊接时,配备二台电焊机、二名焊工同时对称、连续施焊。
施焊完毕,应检查焊缝宽度、平整度及连续施焊性,焊接完成后,自然冷却不得小于8分钟,符合要求后才能允许上节桩启动进行压桩。
⑹成桩:
第二节管桩压桩重复以上的施工步骤,在送桩器上要标出最后1.0m的位置线,现场水准仪跟踪观测,准确地将送桩送至预定的标高,详细记录最终压力值。
稳压压桩力不得小于设计终压力,稳定压桩时间控制在5~10S之间。
⑺移机:
桩机移位,进行下一根管桩的静压施工。
4.3控制要点
⑴管桩运输至施工场地,应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及在吊运过程中产生裂缝的桩。
⑵管桩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应按不同规格、长度及施工流水顺序分别存放,两点支承时应设在距桩端0.21倍桩长处,三点支承时应设在距桩端0.15倍桩长及桩中点处,堆放时不宜超过4层。
取桩时应采用吊机取桩,严禁拖拉取桩。
⑶第一节桩下压时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5%;每根桩应一次性连续压桩到底;且最后一节有效桩长不下于5m;抱压力不应大于桩身允许侧向压力的1.1倍。
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暂停压桩作业,做好各项数据记录,并分析原因,采用相应措施:
①压力表读数显示情况与勘察报告中的土层性质明显不符。
②桩难以穿越硬夹层。
③实际桩长与设计桩长相差较大。
④出现异常响声;压桩机械工作状态出现异常。
⑤桩身出现纵向裂缝和桩头混凝土出现剥落等的异常现象。
⑥夹持机构打滑。
⑦压桩机下陷。
⑸静压送桩的控制要点:
①测量桩的垂直度并检查合格后方可送桩,压桩、送桩作业应连续进行。
②送桩应采用专制钢制送桩器,不得将工程桩用作送桩器。
5.质量保证措施
5.1保证措施
⑴施工前必须进行施工图纸会审:
参与桩基施工技术交底会议。
组织全体职员学习有关规范,熟悉并掌握施工工艺技术流程,增强质量意识,提高施工责任感。
⑵严格按图纸施工,配备专职质检员,严格执行各有关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⑶经纬仪、水准仪等在使用前均应进行校正标定,桩位测量放样必须由专职测量员负责,桩位测放后应进行复核。
⑷管桩进场后进行严格检查,对于不符合《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图集(10G409)标准的桩,应及时进行标识、退场,严禁使用。
⑸沉桩过程中,一旦发生桩身垂直度误差大于设计要求时应立即停止沉桩,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纠正。
⑹接桩质量控制在三级以上,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雨天焊接时,为保证管桩接头电焊质量,现场采用帆布遮盖等遮风挡雨措施。
⑺现场技术人员认真、正确、如实做好施工记录,对原始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⑻在施工中如遇到重大生产、技术问题,应及时向业主、监理、设计单位等汇报,共同商定处理措施。
5.2质量检验
⑴管桩的进场验收
管桩进场后,应对管桩的外观、桩径、长度、壁厚、桩身弯曲度、桩端头板的平整度、桩身强度以及桩身上的材料标识等按规范进行验收,并审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⑵静力压桩质量检验标准
表5.2静力压桩质量检验标准
项目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检
查
项
目
1
桩位偏差
mm
±20
用钢尺量
2
垂直度
%
0.5
经纬仪
3
接
桩
接桩焊缝质量
连续饱满
现场目测
4
电焊接桩焊接
结束后停歇时间
min
>1.0
秒表测定
5
压桩桩力
%
±5
查压力表读数
6
接桩时上下节面偏差
接桩时节点弯曲矢高
mm
<10
<1/1000L
用钢尺量,L为两节桩长
7
桩顶标高
mm
±50
水准仪
5.3质量检测
沉桩完成后应按照国家规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1)的要求进行桩身完整性及极限承载力检测:
以低应变检测桩身完整性,抽检数量不少于桩总数的的10%;以高应变检测检验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只抽检桩长最长的管桩数量为各侧桥台3根。
6.安全保证措施
⑴各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才能上岗,所有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严格按规定定期进行复查。
⑵施工机械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机械的进退场、组装拆卸,尤其应注意安全。
各类索具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其合用程度,并注意及时更换;安设机架应铺垫平稳,架设稳定牢固。
⑶施工机械需专人操作,操作前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各个重要部位,严禁机械带病运行。
施工操作时要思想集中(严禁酒后操作,带病、疲劳操作),不得擅离岗位,严格服从指挥讯号,并经常注意机械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纠正处理。
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⑷现场临时用电应满足“一机一闸一漏”。
严禁一闸多机,严禁私拉乱扯。
各种用电设备要安装漏电保护开关,配电箱要满足防潮防雨要求,对配电电缆的中间接头要加强保护;做好如输电线路、用电器、桩机作业等的围挡保护与警示牌设置。
夜间施工,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且照明设备不得采用碘钨灯。
⑸吊装运输及起吊喂桩时,需要专人指挥及监护,隔离操作,严禁无关人员通行。
电焊工操作时应戴好面罩、护目镜、焊接手套。
压桩时,非工作人员应离机10m以外。
起重机的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⑹压桩作业时,应有统一指挥,压桩人员和吊桩人员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
压桩过程中,应保持桩的垂直度,如遇地下障碍物使桩产生倾斜时,不得采用压桩机行走的方法强行纠正,应先将桩拔起,待地下障碍物清除后,重新插桩。
送桩完毕后,地面遗留下的孔洞采取加盖或回填等防护措施,以防人员掉陷。
⑺加强现场保卫工作,做好设备、材料的保管及防火防盗工作。
大雨、雷电、大雾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⑻成立防洪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在台风、强风季节及雨季期间,成立施工作业抢险队,并做好施工机具的防台、防洪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