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汇算清缴政策学习及填表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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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汇算清缴政策学习及填表说明

2011年度汇算清缴政策学习及填表说明

一、年度汇算清缴分企业类型应上报报表及上报截止时间

(一)、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单位:

上报截止5月底前。

1、2011年度税费结算表

2、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表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适用于地税征管的查账征收企业)

4、各月综合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单位:

上报截止5月底前。

1、2011年度税费结算表

2、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表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适用于地税征管的核定征收企业)

4、各月综合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三)、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单位:

上报截止3月底前。

1、2011年度税费结算表

2、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表

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企业)

4、各月综合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四)、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单位:

上报截止3月底前。

1、2011年度税费结算表

2、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表

3、各月综合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二、几类报表的具体填表说明及税费具体政策

(一)、年度税费结算表的填报

总体要求:

因税率、已缴税额直接在表上反映,故你只要填入计税依据即可;但如涉及到退税的,请在电子申报填表时按照已缴税额去倒套填入计税依据即可,具体办理退税时按照你纸质的年度结算表前来大厅办理。

(注意事项:

2011年度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如2012年1月未申报的,且年度结算表无此税种的,请直接来大厅持申报表办理两税的申报)

1、营业税:

一般只有第三产业的企业有;一产和二产企业一般不会发生,只有涉及到应税劳务,如出租、买卖房产土地、企业与企业及个人之间利息收入等情况才需要填报;

2、城建税:

计税依据是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之和;税率为7%;(外资企业从2010年12月开始征收,因此作为外资企业,2010年12月份开始要申报缴纳城建税);

3、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是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之和;税率为3%;(外资企业从2010年12月开始征收,因此作为外资企业,2010年12月份开始要申报缴纳城建税);

4、地方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是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之和;税率为2%;

5、房产税:

(1)、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70%,税率为1.2%;这里应掌握以下两点:

①原则规定: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举例:

某机械有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为500万元(土地面积10亩,即6666.7平米),房屋价值为800万元,建筑面积为10000平米,请计算2011年度应缴房产税?

解答:

1、先计算宗地容积率

宗地容积率=房屋建筑面积/土地面积=10000/6666.7=1.50,大于0.5;

2、宗地容积率大于0.5的,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则:

2011年度应缴房产税=(房屋价值+地价)*70%*1.2%=(800+500)*70%*1.2%=10.92万元。

   如上例中房产建筑面积为2500平米,则容积率=2500/6666.7=0.37,则2011年度应缴房产税=(房屋价值+地价*2*容积率)*70%*1.2%=(800+500*2*0.37)*70%*1.2%=9.83万元。

②细节问题。

A、企业在租入的土地上自己所建造的房屋,其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应当为房屋的价值,可以不包括租入的土地价值。

B、采取承包形式的企业,其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应为房产和土地的价值。

C、纳税人的自行车棚不征房产税;房地产公司的售楼处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D、对自有房屋且无帐载记录的企业,其房屋原值比照同类地段同类结构核定(设置最低核定价格:

一般砖混结构以每平方500元核定;钢结构以每平方600元核定);E、企业无租使用的,按出租房账面记载的房产原值及土地计征房产税。

F、如企业有既有自用又有出租的,在计算自用房产部分房产原值可以扣除其出租部分土地价值。

(2)、从租计征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房屋租金,其税率为12%

6、土地使用税:

计税依据是企业占用的土地面积,税额标准:

临浦镇从2008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单位平方米税额由8元调整为4元,故2009、2010年临浦地税分局范围内企业镇均为4元年每平方米;[2011年征税标准:

在区政府未明确之前,临浦地税分局范围内企业镇均为4元年每平方米]

这里要掌握的几点:

企业租入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一般由出租方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三种情形除外:

租入方未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租赁专用发票或专用发票、租入村级且自建房屋进行生产经营的、出租方未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

7、个人所得税:

这里的个人所得税是指除“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之外的代扣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包含工资薪金、股息、利息等。

这儿建筑企业的税率由变化,需要注意:

2010年1—7月带征率为0.15%,从2010年8月开始带征率为0.5%

这里需要注意和掌握的几点:

①建筑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税率,2008年9月1日起3‰调整为1.5‰,从2010年8月1日起提高到5‰;

②个人所得税扣缴基数变化。

从2008年3月1日(执行时间)起,实行2000元/月人;从2011年9月1日(执行时间凡是9月1日以后发放的工资,均适用新标准扣除)开始调整到3500元/月人。

③防暑降温费并入个人收入总额。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④一次性年终奖金视同一个月收入处理(1、第13个月工资不视同一次性年终奖金处理,应与当月工资合并代扣个税;2、在申报操作时,请先申报当月工资,然后再录入全年一次性奖金)。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

(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

⑤外藉人员个人所得税扣除。

外藉人员每月收入减除费用3500元后可再减除附加费用1300元,但不得再减除通讯费。

外藉个人以非现金现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的合理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由派遣公司出具证明,经税务机关核实,对企业发给外藉人员的公用款项,如差旅费津贴(住房费、交通费、邮电通讯费),公用经费(办公费、广告费、业务上往来必要的交际费),以上事项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⑥个人二处以上取得所得。

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可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⑦纳税人业务人员按50%、30%、20%比例划分收入政策取消。

原规定企业实行工资、差旅费、业务费混合承包或按推销额、贷款回笼总额提成办法的,按上述比例分别计算工资、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扣除的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均作为工资薪金进行处理。

⑧个人劳工合同解除后取得一次性补偿金的个税征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第一条规定: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7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

“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具体平均办法为:

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因此,应根据上述规定就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2011年度为48772元)3倍数额的部分根据178号文件规定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8、印花税:

目前只有购销合同实行预征办法,其计税依据为:

工业内销为销售收入*80%、商业内销为销售收入*50%,外销一律为销售收入的100%;其他合同的计税依据均为销售的100%;其中记载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之和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如原来已经贴花,则对新增部分进行贴花),其他帐薄按件贴花五元;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五元。

这里需要注意和掌握的几点:

①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

不贴印花税;小型微利企业银行贷款不予征收印花税(一般由银行代扣)

②承兑汇票贴花。

分二种情况:

承兑如期归还者不贴花;到期转为短期贷款则按借款合同贴花。

③总分机构货物转移免征印花税。

从2008年9月1日起,集团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公司(控股51%以上)的内部销售部分暂不按销售收入预征印花税,按实际签订合同贴花。

9、水利建设资金:

计税依据为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税率为0.1%;

10、补农贴农金:

计税依据:

在册职工人数,税额为每人每月10元;

11、残疾人保障金:

计税依据为(年度平均职工人数*1.5%-已安置残疾人人数)*11000元,税率为100%

12、工会经费:

计税依据是发放职工工资总额*30%,税率为0.8%。

工资总额的概念:

指企业按照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以前政策变化:

A、从2008年1月1日起(指费款所属时期),缴费基数从工资总额的35%调整为30%。

费款所属期为2008年11月至2009年2月)共四个月征收期内暂缓申报缴纳;2009年4月1日起恢复征收企业工会经费(费款所属期为2009年3月,也即2009年减征2个月工会经费);

列支凭据:

税务部门的扣款凭证、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或工会经费专用收据

13、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调整为按实结算,日常申报实行预征率征收:

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别墅、经营用房和其他用房的,税率1%。

普通住宅0.5%;从2010年7月1日开始(税款所属期)政策改变:

普通住宅2%,非普通住宅、经营用房和其他用房为3%、排屋别墅为5%。

对已经进行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余房销售原则上可以按照原先清算确定的征收率进行申报。

(二)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表的填报

这几年在申报本表时个别企业常常出现重复申报的问题,希望引起各位重视。

由于电子申报表系统的设置问题,因此在申报时只能把应补数据按照费率倒套填入附表一,然后再直接去申报附表三即可。

但应补数据从哪里可以计算呢?

各位必须要先进入税企通填报“2010年度社会保险费结算表”,下面就对税企通里的“2010年度社会保险费结算表”进行说明。

需要了解的基本知识及政策:

1、201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1532.50元;其中11月份除养老金外,其余单位缴纳部分免缴纳(房产等部分行业不享受)。

2、新办企业税务登记办证日期即为社保登记日期,即使无人员参保,单位缴纳部分也应申报;工资总额的30%为社保缴纳最低基数。

3、平常申报可按照最低基数之和进行申报,年终结算时进行补缴。

(无参保人员的按照工资总额*30%作为基数进行申报);

4、每年的5月底之前请先通过税企通“社保年度结算表”进行结算,再根据结算结果去“电子申报”中进行年度社保年度结算。

5、进入税企通——纳税工具——纳税信息采集——点击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结算表

下面就填表做逐一说明

1、表中绿色为必填项目,蓝色为选填项目。

其中实际“准予扣除工资项目”部分虽然为选填项目,但通讯费补贴、外籍人员工资、独生子女补贴、高温补贴、劳动保护及福利性实物收入、职工当月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都可以填入里面,但前提是这部分工资、津贴都在工资总额里反映了才可以扣除。

2、养老保险金的费率:

2011年开始全部调整到12%

3、基本医疗保险为10%,

4、失业保险费为2%,

5、生育保险费为0.5%,(结算表里已经为1%,请自行调整填列)

6、工伤保险为浮动费率,按照你公司当年实际的费率进行结算。

然后填入实际已缴纳社保数据,应补数据自动产生,然后点击上报。

7、根据税企通的应补数据,到电子申报网的年度社保结算表进行申报,应补数据按照费率倒套填入附表一,然后再直接去申报附表三即可。

注意:

如果有产生应退数据或无应补退数据,则在附表一中填0申报,然后点击附表三申报即可。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的填报

1、先填报“附表:

税收优惠明细表”,直接点申报即可;

2、第二步填报“主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打开后,直接填入收入总额,然后查看应补数据是否正确,正确后直接点申报即可;

3、需要注意掌握的地方:

这里的“收入总额”不仅仅是指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而是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的合计。

(四)、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企业)的填报

按照要求计算汇总填列,然后点“生成投资者数据”就可。

(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企业)的填报

1、此表申报前提需要做好几个备案登记:

(一年一备)

(1)、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抵免)税备案登记表--农、林、牧、渔业项目

(2)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抵免)税备案登记表-(从事花卉、茶等和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的减税所得)

(3)、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抵免)税备案登记表--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4)、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抵免)税备案登记表--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5)、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抵免)税备案登记表--从事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6)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抵免)税备案登记表--小型微利企业

(7)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抵免)税备案登记表—高新技术,;另需要填报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表(高新技术专用)

(8)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抵免)税备案登记表--文化改制企业

(9)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抵免)税备案登记表--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10)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抵免)税备案登记表--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

(11)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备案登记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临浦仅金龙粉煤灰公司一家企业)

(12)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抵免)税备案登记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

(13)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抵免)税备案登记表--有省外施工项目的建筑安装企业

(14)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备案登记表--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

(15)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备案登记表—搬迁收入

(16)、萧山区2010年度总机构企业企业所得税备案管理登记表

(17)企业所得税备案类(亏损企业)登记表--个人独资合伙企业

(18)企业所得税备案类(亏损企业)登记表—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2、前提工作全部做好以后,点击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企业),从A表来看,应先填写附表7—11,然后填写附表3,最后填写1—6;下面按照顺序来讲解:

(1)、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表7)的填报:

一般企业没有这类业务,因此直接申报就可;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表8):

根据实际发生进行填列申报;

(3)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表9):

根据实际发生进行填列申报;

(4)、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表10):

根据实际发生进行填列申报;

(5)、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表11):

根据实际发生进行填列申报;

(6)、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表3):

本表的填报需特别引起注意,请仔细看清楚;

(7)、收入明细表(表1-1):

根据实际发生进行填列申报;

(8)、成本费用明细表(表2-1):

根据实际发生进行填列申报;

(9)、税收优惠明细表(表5):

这儿填列要注意,以前年度出现了很多错误,以下有关填报说明必须要引起重视:

A、民政福利企业当年实际收到的即征即退增退税税款应填入《税收优惠明细表》(附表5)中“一、免税收入”下的“(4)其他”一栏。

B、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减计收入部分(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的10%)应填入《税收优惠明细表》(附表5)中“二、减计收入”下的“

(1)企业综合利用资源”一栏,企业在填报《收入明细表》(附表一

(1))“主营业务收入”一栏时应该如实全额填报其取得的营业收入,不得直接以减计10%后的余额填报。

【临浦仅只有金隆粉煤灰公司一家】

C、加计扣除栏目中目前我区涉及到的只有“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和“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D、要分清“免税收入”、“免税所得”和“减税所得”的概念,“免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免税所得”和“减税所得”中的“所得”是指企业取得此类符合条件的收入减除相关的成本费用后的金额。

所以要加强对企业“免税所得”和“减税所得”的管理,要求其免科项目的收入和成本必须单独进行核算,共同费用要有合理的分摊方法。

(统一按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来进行分摊)

E、要正确理解“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的概念,“不征税收入”并不是一种税收优惠,其于免税收入最大的区别在于,企业利用不征税收入所发生的费用、所购置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所购入或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均不能税前扣除。

其中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在作不征税收入所得税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

其他类型的不征税收入无此规定。

F、企业取得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

a、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其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比照不征税收入处理。

b、自2011年起,企业新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应作为“营业外收入”核算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净损失,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净损失,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等应按照《企业会议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在进行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将上述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差额填报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不征税收入”一栏。

并进行备案管理。

c、对企业以前年度所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统一进行备案管理,企业将其2010年度的结余数作为“营业外收入”核算计入2011年度当期损益。

企业在进行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将此结余数填报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3)“不征税收入”一栏;企业将最后一年的结余数在次年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增加”处理

 G、企业取得的符合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如需作不征税收入处理的,应将当年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的结余数填报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3)“不征税收入”一栏。

并按要求进行备案管理。

企业将最后一年的结余数在次年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增加”处理。

H、小型微利企业的减免税额填入“五、减免税合计”下的“

(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一栏,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a、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万且小于等于30万的企业,填报金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

b、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0且小于等于3万的企业,填报金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5%。

I、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额填入“五、减免税合计”下的“

(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栏,填报金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

J、文化体制改革企业减免税款必须填入《税收优惠明细表》(附表5)中“五、减免税合计”下的“(五)其他”栏目下的“其中:

文化体制改革”一栏。

K、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抵免税额填入“七、抵免所得税合计”下的“(四)其他”一栏。

L、本地建筑企业有省外施工项目的,其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不超过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0.2%的部分,填入“七、抵免所得税合计”下的“(四)其他”一栏。

超过部分不得抵免。

M、有省外分支机构的本地总机构企业其在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合计数应填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第37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额”一栏。

(10)、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表6):

根据实际发生进行填列申报;

(11)、然后再填报附报资料:

均按照实际发生进行填列申报;

(12)、最后一步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3、所得税税率

(1)、所得税税率为25%;

(2)、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15%

(3)、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20%。

其标准:

A、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弥补亏损后)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B、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弥补亏损后)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C、对小型微利企业认定中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口径,是按弥补亏损以后的所得额来把握,即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可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4)、2010---2011年度,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2011年度汇算清缴政策学习

(一)、各项费用计提扣除政策

1、计提三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销售收入概念及规定。

①计提依据:

为包括销售(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三部分的收入概念。

②新法规定:

A、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销售收入包含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三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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