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双代号网络计划索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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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双代号网络计划索赔
普通双代号网络计划
【考点内容】重点掌握普通双代号网络图中关键线路的判定、时间参数的计算、工期费用的调整。
主要知识点见下表:
关键线路的确定
可根据两点:
①从起点节点到终点节点为止,线路时间最长;
②工作总时差为零的线路。
时间参数及其计算步骤
工作持续时间Di-j→最早开始时间ESi-j→最早完成时间EFi-j→计划工期Tp→最迟完成时间LFi-j→最迟开始时间LSi-j→总时差TFi-j→自由时差FFi-j
时间参数主要计算公式
ESi-j=0(i=1
ESi-j=ESh-i+Dh-i
ESi-j=max{ESh-i+Dh-i}
EFi-j=ESi-j+Di-j
Tp=max{EFi-n}
LFi-n=Tp
LFi-j=min{LFj-k-Dj-k}
LSi-j=LFi-j-Di-j
TFi-j=LSi-j-ESi-j=LFi-j-EFi-j
FFi-j=ESj-k-ESi-j-Di-j=ESj-k-EFi-j
FFi-n=Tp-ESi-n-Di-n=Tp-EFi-n
提示:
1.考生一定要熟练掌握双代号网络计划中关键线路的确定、计划工期的计算、总时差的概念、计算、应用以及与索赔问题的结合。
2.初步学习步骤为:
网络的组成;网络的逻辑关系;网络的绘制规则;关键线路的判定;计划工期的确定;总时差的概念及应用;与索赔问题的结合。
典型考题解析思路(基本知识点)
关键线路(即关键工作)(计划工期)的确定
(重点掌握)
可根据两点:
1从起点节点到终点节点为止,持续时间最长的线路(要求考生重点掌握);
2T计划=T合同,工作总时差为零的线路。
3T计划<T合同,工作总时差最小的线路。
总时差的概念与计算、应用(重点掌握)
1.总时差:
某工作在不影响总工期的前提下所具有的机动时间
2.某工作的总时差=min(关键线路的持续时间之和-某工作所处线路的持续时间之和)=LSi-j-ESi-j=LFi-j-EFi-j
3.应用:
工期索赔
索赔(与教材P281相结合)
(重点掌握合同索赔问题与网络计划的结合)
1.索赔的概念:
有合同的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损失发生,无责任的一方向另一方要求补偿的经济行为。
2.索赔成立的条件(一般站在承包商的角度:
损失已经发生;损失不是承包商的责任和应承担的风险;在规定的时间内(5个28天)提出了索赔。
3.索赔的内容(工期与费用)
工期:
业主的责任且延误的时间超出本工作的总时差,超出部分可索赔。
费用:
业主的责任前提下,一般合理的费用索赔成立。
在计算人工费时要注意窝工状态和工作状态;在计算机械费时要注意是自有机械还是租赁机械,同时还要区分工作状态还是窝工状态)
常见索赔事件(站在承包商的角度)
1.成立的(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
业主采购的材料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地质条件变化;图纸晚到;工程复检时质量合格等。
2.不成立的(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责任):
施工方采购的材料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工程质量不合格;施工机械损害;工程复检时质量不合格等。
3.不可抗力:
包括不可抗力和清理现场两阶段,分段研究。
不可抗力期间的工期可顺延,费用各自承担。
工程实体的损坏、运进现场主体材料的损失、业主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等属于业主承担。
窝工费、施工方机械的损失、周转性材料的损失、施工方人员的伤亡、施工方临设等属施工方承担。
清理现场的工期及费用由业主承担。
工程变更(14天内提出)
可按索赔思路处理,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
变更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的增加可索赔。
变更单价的处理:
1.合同已有的按合同执行;
2.合同没有的,一般由承包商提出新价格,双方确认后按确认后的价格执行。
3.合同中有类似的,参考执行。
实际工期
考虑关键线路的变化
工期奖罚
实际工期与计划工期的比较
超出工期与业主可顺延工期的比较。
赶工原则(今年重点掌握)
1.在关键线路上赶
2.有赶工潜力的
3.赶工费用最小的
4.质量有保证
流水施工横道图的绘制
注意掌握三种节奏流水的特点、工期、横道图
案例一(工期奖罚)
背景:
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建造无线电发射试验基地施工合同。
合同工期为38天。
由于该项目急于投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天奖励(或罚款)5000元。
乙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和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5-9所示),并得到甲方代表的批准。
图5-9发射塔试验基地工程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单位:
天)
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1:
在房屋基坑开挖后,发现局部有软弱下卧层,按甲方代表指示乙方配合地质复查,配合用工为10个工日。
地质复查后,根据经甲方代表批准的地基处理方案,增加直接费4万元,因地基复查和处理使房屋基础作业时间延长3天,人工窝工15个工日。
事件2:
在发射塔基础施工时,因发射塔原设计尺寸不当,甲方代表要求拆除已施工的基础,重新定位施工。
由此造成增加用工30工日,材料费1.2万元,机械台班费3000元,发射塔基础作业时间拖延2天。
事件3:
在房屋主体施工中,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工人窝工8个工日,该项工作作业时间延长2天。
事件4:
在房屋装修施工基本结束时,甲方代表对某项电气暗管的敷设位置是否准确有疑义,要求乙方进行剥漏检查。
检查结果为某部位的偏差超出了规范允许范围,乙方根据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合格后甲方代表予以签字验收。
该项返工及覆盖用工20个工日,材料费为1000元。
因该项电气暗管的重新检验和返工处理使安装设备的开始作业时间推迟了1天。
事件5:
在敷设电缆时,因乙方购买的电缆线材质量差,甲方代表令乙方重新购买合格线材。
由此造成该项工作多用人工8个工日,作业时间延长4天,材料损失费8000元。
事件6:
鉴于该工程工期较紧,经甲方代表同意乙方在安装设备作业过程中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使该项工作作业时间缩短2天,该项技术组织措施费为6000元。
其余各项工作实际作业时间和费用均与原计划相符。
问题:
1.指出本网络图的关键线路。
2.在上述事件中,乙方可以就哪些事件向甲方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
为什么?
3.该工程的实际施工天数为多少天?
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
工期奖励(或罚款)金额为多少?
如需赶工,请叙述赶工原则。
4.假设工程所在地人工费标准为50元/工日,应由甲方给予补偿的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30元/工日,该工程综合取费率为直接费的25%。
则在该工程结算时,乙方应该得到的索赔款为多少?
答案:
问题1:
①→②→④→⑥→⑦→⑧为关键线路。
问题2:
答:
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地质条件变化属于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且该项工作位于关键线路上。
事件2可以提出费用补偿要求,不能提出工期补偿要求,因为发射塔设计位置变化是甲方的责任,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但该项工作的拖延时间(2天)没有超出其总时差(8天)。
事件3不能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施工机械故障属于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事件4不能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乙方应该对自己完成的产品质量负责。
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对已覆盖的分项工程剥离检查,检查后发现质量不合格,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不补偿。
事件5不能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乙方应该对自己购买的材料质量和完成的产品质量负责。
事件6不能提出补偿要求,因为通过采取施工技术组织措施使工期提前,可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奖罚办法处理,因赶工而发生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费应由乙方承担。
问题3:
答:
(1)通过对图5—9的分析,该工程施工网络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为①—②—④—⑥—⑦—⑧,计划工期为38天,与合同工期相同。
将图5—9中所有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均以实际持续时间代替,计算结果表明:
关键线路不变(仍为①—②—④—⑥—⑦—⑧),实际工期为42天。
(2)将图5—9中所有由甲方负责的各项工作持续时间延长天数加到原计划相应工作的持续时间上,计算结果表明:
关键线路亦不变(仍为①—②—④—⑥—⑦—⑧),工期为41天。
41-38=3(天),所以,该工程可补偿工期天数为3天。
赶工原则:
在关键线路上赶工;有赶工潜力;赶工费用最少;赶工后质量有保证。
(3)工期罚款金额为:
〔42-(38+3)〕×5000=5000(元)
问题4:
答:
乙方应该得到的索赔款有:
(1)由事件1引起的索赔款:
(10×50+40000)×(1+25%)+15×30=51075元
(2)由事件2引起的索赔款:
(30×50+12000+3000)×(1+25%)=20625元
所以,乙方应该得到的索赔款为:
51075+20625=71700元
案例二
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5500m2,框架结构,独立柱基础,上设承台梁,独立
柱基础埋深为1.5m,地质勘察报告中地基基础持力层为中砂层,基础施工钢材由建设单位供应。
基础工程施工分为两个施工流水段,组织流水施工,根据工期要求编制了工程基础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绘出施工双代号网络计划图,如下图所示:
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
土方2施工中,开挖后发现局部基础地基持力层为软弱层需处理,工期延误6天。
事件二:
承台梁1施工中,因施工用钢材未按时进场,工期延期3天。
事件三:
基础2施工时,因施工总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致使工期延期5天。
问题:
1.指出基础工程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写出该基础工程计划工期。
2.针对本案例上述各事件,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可以提出工期索赔,并分别说明理由。
3.对索赔成立的事件,总工期可以顺延几天?
实际工期是多少天?
4.上述事件发生后,本工程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是否发生改变,如有改变,请指出新的关键线路,并在答题卡上绘制施工实际进度横道图。
答案:
问题1:
根据总时差为零的线路为关键线路的判定原则,关键线路为:
①→②→③→④→⑤→⑥,计划工期为:
3+7+7+3=20天
问题2:
事件一,施工总包单位可提出工期索赔,因为属于建设单位应承担的责任,而且延误时间超过了工作的总时差。
事件二,不可以提出,因为虽属建设单位的责任,但延误的时间未超过总时差。
事件三,不可以提出,因为属于总包单位的责任。
问题3:
总工期可顺延:
6-4=2天。
实际工期为:
27天。
问题4:
关键线路发生变化,新的线路为:
①→②→④→⑤→⑥
09真题
背景资料
某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如下:
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
A工作因设计变更停工10天;
事件二:
B工作因施工质量问题返工,延长工期7天;
事件三:
E工作因建设单位供料延期,推迟3天施工。
问题
1.本工程计划总工期和实际总工期各为多少天?
2.施工总承包单住可否就事件一~事件三获得工期索赔?
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问题1: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为140天,关键线路为A→B→D→G→K线路。
实际工期为:
140+10+7=157天
问题2:
事件一,工期索赔成立,因为属于业主方应承担的责任。
事件二,工期索赔不成立,因为属于施工方应承担的责任。
事件三,工期索赔不成立,因为E工作的总时差为28天,延误的3天未超过总时差,所以工期索赔不成立。
典型考题解析
背景:
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8万m2,地下一层,地上十六层。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与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期600天。
合同约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天奖励(或罚款)l万元。
乙方将屋面工程的劳务进行了分包,分包合同约定,若造成乙方关键工作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分包方应赔偿损失1万元。
主体结构混凝土施工使用的大模板采用租赁方式,租赁合同约定,大模板到货每延误一天,供货方赔偿1万元。
乙方提交了施工网络计划,并得到了监理单位和甲方的批准。
网络计划示意图如下所示: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基础底板防水工程施工时,因特大暴雨突发洪水原因,造成基础工程施工工期延长5天,因人员窝工和施工机械闲置造成乙方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
事件二,主体结构施工时,大模板未能按期到货,造成乙方主体结构施工工期延长10天,乙方向模板方要求补偿损失20万元;
事件三,屋面工程施工时,乙方的劳务分包方不服从指挥,造成乙方返工,屋面工程施工工期延长3天,直接经济损失0.8万元;
事件四,中央空调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采购的制冷机组因质量问题退换货,造成乙方设备安装工期延长9天,直接费用增加3万元;
事件五,因为甲方对外装修设计的色彩不满意,局部设计变更通过审批后,使乙方外装修晚开工30天,直接费损失0.5万元;
其余各项工作,实际完成工期和费用与原计划相符。
问题:
1.用文字或符号标出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
2.指出乙方向甲方索赔成立的事件,并分别说明索赔内容和理由。
3.分别指出乙方可以向大模板供货方和屋面工程劳务分包方索赔的内容和理由。
4.该工程实际总工期多少天?
乙方可得到甲方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
工期奖(罚)款是多少万元?
5.乙方可得到各劳务分包方和大模板供货方的费用赔偿各是多少万元?
答案:
问题1:
线路1持续时间之和:
1→2→3→8(420天)
线路2持续时间之和:
1→2→3→4→6→8(600天)
线路3持续时间之和:
1→2→3→4→5→7→8(550天)
线路4持续时间之和:
1→2→3→5→7→8(540天)
所以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为:
①→②→③→④→⑥→⑧
问题2:
索赔成立的有事件一、事件四、事件五。
事件一,按不可抗力处理,又是在关键线路上,所以只赔工期5天,不赔费用。
事件四,安全是甲方的责任,也是在关键线路上,所以可赔工期9天,还可赔费用3万元。
事件五,是甲方的责任,但工作不在关键线路上,有时差存在(时差值为:
600-550=50天),没有超出时差,所以只赔费用,不赔工期。
。
问题3:
乙方可向模板供应商索赔10万元,乙方可向劳务分包索赔0.8万元;因为它们之间有合同关系,而且责任不在乙方,索赔成立。
问题4:
实际总工期为:
600+24=624天,乙方可得到甲方的工期补偿为:
5+9=14天,工期罚款为:
1万元×10天=10万元。
说明:
实际延误的时间24天=5+9+10(事件二),其中事件三虽延误,但没有超出总时差(TF=600-540=60天)。
问题5:
乙方可向模板供应商索赔10万元,乙方可向劳务分包索赔0.8万元。
教材索赔典型案例解析
P283案例
P284案例
P285案例
同步训练
案例一
背景:
某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了某综合楼工程施工合同。
经过监理方审核批准的施工进度网络图如下图所示(时间单位:
月),假定各项工作均匀施工。
在施工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
因施工单位租赁的挖土机大修,晚开工2天。
事件二:
基坑开挖后(B工作),因发现了软土层,施工单位接到了监理工程师停工的指令,拖延工期10天。
事件三:
在主体结构施工中(G工作),因连续罕见特大暴雨,被迫停工3天。
事件四:
在进行到H工作时,业主提供的磁砖不合格,延误了3个月。
问题:
1.分别指出图中的关键工作及关键线路。
2.求出总工期是多少个月?
3.施工单位对上述哪些事件向业主要求工期索赔成立,哪些不成立?
并说明理由。
如成立各事件可索赔工期多少天?
答案:
1解析:
线路1:
A-C—F—K13个月
线路2:
A—C—G—I—K17个月
线路3:
B—D—G—I—K17个月
线路4:
B—E—H—I—K15个月
线路5:
B—E—H—J—K14个月
所以:
关键线路有两条。
.
(1)该网络计划的关键工作有:
A、C、G、I、K和B、D、G、I、K
(2)该网络计划的关键路线为:
①→②→④→⑤→⑧→⑨→⑩和①→③→⑤→⑧→⑨→⑩
2.总工期为:
3+4+5+4+1=17月
3.事件一工期索赔不成立,因为此事件为施工单位责任。
事件二工期索赔成立,因为此事件为非施工单位责任,并且在关键线路上,可索赔工期10天。
事件三工期索赔成立,因为此事件属不可抗力,可索赔工期3天。
事件四因为H工作有2个月的总时差(TFH=17-15=2个月),所以能索赔工期1个月(3-2=1)
案例二
【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由12层主楼和3层辅楼组成。
施工单位(乙方)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承建该办公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41周。
合同约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天奖励(或罚款)2500元。
乙方提交了粗略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并得到甲方的批准。
该网络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
在基坑开挖后,发现局部有软土层,乙方配合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0个工日。
根据批准的地基处理方案,乙方增加直接费5万元。
因地基复查使基础施工工期延长3天,人工窝工15个工日。
事件二:
辅楼施工时,因某处设计尺寸不当,甲方要求拆除已施工部分重新施工因此造成增加用工30个工日,材料费、机械台班费计2万元,辅楼主体工作拖延1周。
事件三:
在主楼主体施工中,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工人窝工8个工日,该工作工期延长4天。
事件四:
因乙方购买的室外工程管线材料质量不合格,甲方令乙方重新购买,因此造成该项工作多用人工8个工日,该项工作工期延长4天,材料损失费1万元。
事件五:
鉴于工期较紧,经甲方同意,乙方在装饰装修时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术措施,使得该项工作缩短了1周,该项技术组织措施费0.6万元。
其余各项工作实际作业工期和费用与原计划相符。
【问题】
1.该网络计划中哪些工作是主要控制对象(关键工作),计划工期是多少?
2.针对上述每一事件,分别简述乙方能否向甲方提出工期及费用索赔的理由。
3.该工程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
工期奖(罚)款是多少?
4.合同约定人工费标准是30元/工日,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是18元/工日,该项工程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等综合取费率为30%。
在工程清算时,乙方应得到的索赔款是多少?
答案:
1.该网络计划中,主要控制对象有基础工程、主楼主体工程、设备安装、装饰装修。
计划工期为41周。
2.事件一:
可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
因为地质条件变化是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关键工作工期延误都可以提出索赔。
事件二:
可提出费用索赔。
因为乙方费用的增加是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可提出费用索赔;但该项关键工作不是关键工作,它的总时差=41-33=8周,故一周的工期延误不会影响到整个工期,不必提出工期索赔。
事件三:
不应提出任何索赔。
因为乙方的窝工费及关键工作工期的延误是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索赔不成立。
事件四:
不应提出索赔。
因为室外工程管线材料质量不合格是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应由自己承担。
事件五;不应提出任何索赔。
因为乙方采取的加快施工的技术措施是为了赶工期做出的决策,属于自身原因。
3.该工程的实际工期=41(周)+3(天)+4(天)-1(周)=41周,其中可得到业主的工期补偿为3天,即业主同意的工期为:
41周+3天。
故工期奖励对应的天数为3天,工期奖励款为3天×2500元/天=7500元。
4.乙方应得到的索赔额为:
事件一的15个窝工、10个配合用工、5万直接费;事件二的30个配合用工、材料费2万。
故:
15工日×18元/工日+(40工日×30元/工日+50000+20000)×(1+30%)=92830元
出师表
两汉:
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
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
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