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中央新政策.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3942979 上传时间:2022-11-26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办教师中央新政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民办教师中央新政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民办教师中央新政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民办教师中央新政策.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民办教师中央新政策.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民办教师中央新政策.docx

《民办教师中央新政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办教师中央新政策.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民办教师中央新政策.docx

民办教师中央新政策

民办教师2020年中央新政策

  民办教师2020年中央新政策民办教师中可以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的人:

  1、200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市户籍的民办教师且在我市公办学校连续服务满一年及其以上、离开民办教师岗位后没有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的。

  2、未享受离岗保留民师相关待遇。

  3、户籍迁移到市外的原民办教师也纳入发放范围。

  原民办教师享养老和医疗补助的标准:

  1、养老和医疗补助分为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

一次性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补助600元。

  2、医疗补贴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每年补助120元,从本人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代发,即每任教服务一年每月发放医疗补贴10元。

  3、医疗补贴不作为计发死亡待遇的基数。

  民办教师2020年中央新政策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

那么今年全国两会有哪些热点提案呢,一起来了解最近几年全国两会关于民办教师提案最新消息解读,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内容以官方发布为准。

  全国两会关于民办教师提案最新消息解读民办教育是历年两会的热点话题之一。

今年两会上,有政协委员更是直言,300万民办学校教师对未来没有稳定预期。

闻听此言,笔者颇有同感。

如果民办学校教师的社会待遇问题再不及时解决,久拖下去将对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产生更大负面影响。

  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灵活高效的用人机制是民办学校的一大优势。

大量聘请兼职教师,是民办学校办学成本较低并能够以学养学、滚动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

另一方面,高薪选用少量优秀专职教师,使之成为骨干,专兼结合使民办学校不仅教师队伍相对稳定,而且教育质量也在不断提升。

但是,近年来,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扶持措施很多仍停留在文字层面,反而实施了一些不符合民办教育发展实际的政策。

比如,有关法律规定,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设置标准当然包括教职工队伍条件要求。

事实上,教育部门后续出台的有关民办学校设置、评估的标准不仅“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而且许多方面完全“一视同仁”。

简而言之,公办学校有多少专职教师,民办学校也必须有多少。

为了稳定教师队伍,保障教育质量这么做倒也无可厚非。

但问题在于,同一时期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率先把民办学校纳入其中,较高的缴费率令民办学校负担的专职教师成本大幅增加,而公办学校由于没有被纳入社保改革范围,学校、教师的社会保障负担反而比民办学校小很多。

民办学校办学成本增加的同时,学费却又一直不允许调整。

平心而论,上述涉及民办学校的教育、社保、学费政策都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是叠加到民办学校身上,就是另一番效应。

  民办学校教师的社会待遇是个老问题了,而当前“四个全面”的新战略让大家又看到了希望之火。

民办教育管理“九龙治水”不可怕,但要“江河入海”,需要政府部门综合统筹,全面协调,特别是要能够从教育公平的广阔视角和战略高度,审视民办学校教师的社会待遇问题。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共同承担着推进教育公平的使命与责任,而学校本身却在教育过程公平中不能与公办学校享受平等地位。

学生们无疑都是平等的,教师们同样是在为公益事业做贡献,民办学校却在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中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和支持,这显然并不符合新时期教育改革的精神。

笔者建议,在公共财政和其他公共资源分配中,应该为民办学校教师留下足够的“蛋糕”。

  对于广大民办学校教师来说,物质待遇的改善比政治待遇的还原更急切,毕竟肚子问题比职称更重要。

  不久前,教育部网站发布了《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拓宽民间资金进入教育的渠道。

文件指出,民办学校教师也可以进行职称评审,和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借教育产业化东风,民办教育在大一统的公办教育中撑开一片天空,经过多年的勃兴之后,掣肘民办教育发展的“瓶颈”渐次显现。

在诸多焦虑之中,以民办学校教师的身份认同困难为最。

“泛双轨制”下的教育,公办教师与民办教师,不仅是一种身份、符号差异,更隐喻附着在身份之上的待遇、福利、权利等的巨大失衡。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教育公平应当首先解决教育系统自身存在的公平问题,使公益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在共同推进教育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的使命中携手并进。

  民办教师2020年中央新政策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解答。

  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解答。

  一、如何理解“被辞退或清退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按其户籍和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加养老保险。

  答:

桂政办发?

20XX?

16号文件(以下简称16号文件)是根据国家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结合我区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实际情况制定的,考虑的基本原则是:

  一要符合国家现有养老保险政策。

这是设计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必须考虑的首要原则,我区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也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养老保险法律法规。

  二要保基本、全覆盖。

保基本就是要保证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能够有最基本的社会养老保障。

全覆盖有两层意思,一是要覆盖到所有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

  虽然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是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但所做的历史贡献是一样的,因此,应该一并统筹解决。

二是16号文件所提供的参保办法要能够满足所有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都有渠道参保。

  在《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桂教?

20XX?

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对16号文件中“被辞退或清退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按其户籍和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实施明确为:

落户在农村的被辞退或清退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原则上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落户在城镇的被辞退或清退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原则上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这就是保基本,即保证被清退或辞退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能够有最基本的社会养老保障。

除此之外,考虑到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中虽然绝大多数是农村居民,但由于时间跨度大,目前构成比较复杂,有的仍居住在农村,有的随着城镇化发展已经变为城镇居民、有的外出打工、有的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等等,差别很大,而且具有不确定性。

  在目前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养老保险主要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此外还有商业保险等(但商业保险不属于我们局的工作职责)。

  因此,在《实施意见》中,还明确了被辞退或清退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没有按户籍对应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如个人自愿且有经济承受能力,可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参加其他养老保险(这里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按“六类”人员进行补缴),但补助标准仍按桂政办发?

20XX?

1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补助对象有哪些?

  符合以下条件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保补缴当民办教师、代课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用,可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一)1986年12月1日前在公办中小学校经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聘用或认可聘用(备案)的代课人员。

  

(二)2003年7月11日前在公办中小学校经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聘用(备案)的代课人员。

  三、为什么政府补助标准分不同档次?

  答:

在16号文件中,政府补助标准按优惠原则确定,具体有两层意思,一是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中绝大多数是农村居民,16号文件给予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助优于其他的农村居民。

16号文件中补助标准最低为从教1—5年的给予每人每从教一年500元的补助,这个标准是国家现行新农保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二是对从教年限长的给予优惠。

从教时间长的,大部分是老同志,他们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教育事业,于情于理,都应从优给予补助。

因此,16号文件按照从教年限长短给予不同标准补助,从教21年以上(含21年)的给予每人每从教一年1500元的补助、从教16—20年的给予每人每从教一年1200元的补助、从教11—15年的给予每人每从教一年900元的补助、从教6—10年的给予每人每从教一年700元的补助,从教1—5年的给予每人每从教一年500元的补助。

  四、参保补助如何发放?

如果原民办老师或代课人员本人自愿放弃参保,政府补助是否可以发放给个人?

  答:

关于参保补助发放的问题,16号文件明确规定属于参保补助对象范围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保时,可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这里讲的补助前提:

一是要参保,二是要属于规定的补助对象范围,只有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获得政府补助。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补助直接由财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划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的(含16号文件执行前已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的,也就是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按规定参保缴费后,属于16号文件规定的参保补助对象范围的,由个人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教育行政部门按16号文件规定的补助标准发放给个人。

对于在16号文件执行前已获得政府补助,补助金额高于16号文件规定标准的不再给予补助,低于16号文件规定标准的差额部分返还个人。

  五、对尚未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怎么办?

  答:

对尚未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凡是要参加养老保险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我们社保经办机构都要以乡镇政府和教育局去调查核实的,经县政府审核同意的身份认定和工作年限登记表为准),在20XX年12月31日前办完预登记手续。

待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时,再按规定执行。

  这里说明一下,对于这两项保险的启动工作,我局已经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我们林局长已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专门汇

  报,取得县领导的同意。

今年5月24日县人民政府向自治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文件,申请将天等县列为20XX年广西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如果得到及时批复,将有利于我们为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提供便利。

  六、如何申请参加养老保险?

  答:

被辞退或清退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申请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由其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向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指我们局下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所(简称农保所,现在的办公地点设在县人社局四楼,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地方,可进行电话咨询,该所办公室的电话是3531055)。

申请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的,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办理。

  七、如何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

(一)被辞退或清退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办法。

  已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尚未达到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条件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其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办法,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之月起按规定的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已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的地区,已达到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年满60周岁)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可按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申请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不需补缴养老保险费用。

  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政府为被辞退或清退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提供的参保补助资金建立个人账户,并按个人账户管理的规定发放其个人账户养老金。

  

(二)被辞退或清退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申请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的,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办理。

  八、参保缴费标准如何确定?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根据经济能力选择当年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九、新农保个人账户包括哪些资金?

  新农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包括:

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村集体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个人参保缴费的补助资金;自治区各级政府对参保人数的补帖资金;个人账户资金运营或存款利息收入。

  十、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要具备什么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可以按月享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对在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用缴费即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就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年度政府照给缴费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十一、养老保险待遇如何申报发放?

  答:

参保人员符合申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条件(年满60周岁)时,由本人自主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现行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办法计算其应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并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之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