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内审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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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内审检查表.docx

检验检测机构内审检查表

内审检查表

内审员

负责内审范围

内审时间

准则条款

条款要求

检查内容、方法

检查情况记录

判断结论

符合

基本符合

有一般问题

问题严重

不符合

4.1

组织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机构建立的文件。

(2)是否有公正性声明

(3)是否有承诺。

4.1.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本中心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以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2)是否独立行文,查文件发放

(3)财务是否独立,财务账目、印章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查本所检测场所的文件;检测平面机构图;检测设施情况;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1)机构地位、通讯。

(2)是否有不在一地的工作场所。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结构、所在法人单位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查本所的人员配备情况

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人数是否适应(专业和管理)

准则条款

条款要求

检查内容、方法

检查情况记录

判断结论

符合

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

问题严重

不符合

4.1.5

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

(1)检查手册中公正性声明和承诺的内容是否响应规定。

(2)检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遵守和履行声明和承诺的情况。

(3)查客户的投诉和申诉记录。

4.1.6

检验检测机构为其工作开展需要,可在其内部设立专门的技术委员会

(1)手册是否有保密的内容。

(2)是否有相应的程序文件规定。

(3)从样品接受、登记管理查客户的保密要求

(4)检查检测活动中保密控制措施和实际情况。

准则条款

条款要求

检查内容、方法

检查情况记录

判断结论

符合

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

问题严重

不符合

4.2

管理体系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1)管理层是否组织建立了本所质量管理体系。

从组织机构、职责和过程和资源等方面。

(2)本所是否制定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文件,文件的完整性如何,是否缺项。

(3)机构负责人是否组织学习,宣贯了体系文件,各负责人员是否熟悉、理解文件,实施情况如何,审核时查,相应学习、宣贯记录和现场提问有关人员。

4.2.1

文件控制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确保人员的录用、培训、管理等规范进行。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人员理解他们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性,明确实现管理体系质量目标的职责

(1)是否建立文件控制程序文件。

(2文件是否按规定有编制、审核、批准。

(3)文件的受控标识。

(4)文件的发放、保管等是否按规定去做了。

对本所的所有文件,包括外来文件全部进行检查。

4.2.2

检测分包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1)本中心手册等文件是否有份报的内容和描述。

(2)分包的文件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3)本中心是否有分包项目、分包协议等。

准则条款

条款要求

检查内容、方法

检查情况记录

判断结论

符合

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

问题严重

不符合

4.2.3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检验检测机构有措施确保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

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1)是否有服务和供应品控制的程序文件。

(2)是否建立合格服务和供应商名单。

(3)是否保存合格服务、供应商评价,资质证明材料。

从办公室处查询。

4.2.4

合同评审

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者应建立和保持相应程序,以确定其检验检测人员教育、培训和技能的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

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应经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要求工作。

应由熟悉检验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监督。

(1)手册中是否有评审客户要求的描述。

(2)是否有相应的程序文件规定。

(3)业务室接受客户委托等方面查看实施的实际情况。

4.2.5

申诉和投诉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所有从事抽样、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提出意见和解释以及操作设备等工作的人员,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持证上岗。

(1)手册是否制定了申诉和投诉控制程序文件。

(2)受理客户申诉和投诉的职责是否明确。

(3)办公室是否保存好申诉和投诉记录,处理结果是否合理及时,客户是否满意。

准则条款

条款要求

检查内容、方法

检查情况记录

判断结论

符合

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

问题严重

不符合

4.2.6

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

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实施、保持、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应规定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的相关授权、能力、教育、资格、培训、技能、经验和监督的记录,并包含授权、能力确认的日期。

(1)手册中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描述内容是否清楚。

(2)是否制定了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和相应程序文件。

(3)查看对发现不符合工作是否按文件去实施。

4.2.7

内部审核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聘用关系、录用关系。

对与检验检测有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关键支持人员,应保留其当前工作的描述。

(1)是否有内审管理程序文件。

(2)是否制定了年度内审计划。

(3)是否对所有要素和质量活动进行了审核。

(4)内审员是否经审核具有内审员资格证书。

(5)内审员审核范围是否独立于被审核的工作。

4.2.8

评审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关键支持人员的工作描述可用多种方式规定

(1)是否制定了管理评审的程序文件。

(2)是否制定了评审管理的计划。

(3)上一次评审的质量记录是否完整,符合要求。

准则条款

条款要求

检查内容、方法

检查情况记录

判断结论

符合

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

问题严重

不符合

4.2.9人员

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负责管理体系的整体运作;应授权发布质量方针声明;应提供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以及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和证据;应在检验检测机构内部建立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沟通机制;应将满足客户要求和法定要求的重要性传达给检验检测机构全体员工;应确保管理体系变更时,能有效运行。

(1)按本所检测工作项目查看本所技术、管理人员的专业和工作、经历是否适应(从文化程度、学历等方面)

(2)是否有合同制人员和其他性质人员,是否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对关键支持人员,合同制人员是否实施监督,查看监督记录。

4.2.10

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运作和提供检验检测所需的资源,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

检验检测机构应有质量主管,应赋予其在任何时候使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遵循的责任和权力。

质量主管应有直接渠道接触决定政策或资源的最高管理者。

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1)从事检测人员、抽样、报告批准等人员是否有相应资格证书。

(2)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特殊产品检测的人员。

4.2.11

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并经考核合格。

(1)是否有人员培训程序文件,文件内容是否适宜。

(2)查是否有年度人员培训计划。

(3)查看人员培训实施情况记录。

4.2.12

从事国家规定的特定检验检测的人员应具有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资格。

(1)是否有培训中的人员

(2)检查是否有监督记录;抽查培训人员的检测工作记录是否符合程序规定。

准则条款

条款要求

检查内容、方法

检查情况记录

判断结论

符合

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

问题严重

不符合

4.3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1)所有管理人员、技术检测人员等是否建立个人技术档案。

(2)抽查技术、质量负责人及服务人员技术档案,档案项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3.1

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应覆盖检验检测机构的固定设施内的场所、离开其固定设施的场所,以及在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中进行的检验检测工作。

(1)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的个人技术档案。

(2)是否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需经省级资质认定评审组考核)。

4.3.2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环境条件不会使检验检测结果无效,或不会对所要求的检验检测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在检验检测机构固定设施以外的场所进行抽样、检验检测时,应予特别注意。

对影响检验检测结果的设施和环境的技术要求应制定成文件。

(1)是否是授权和依法设置的检验机构。

(2)授权签字人是否是中级职称,三年以上本专业领域。

4.3.3

依据相关的规范、方法和程序要求,当影响检验检测结果质量情况时,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对诸如生物消毒、灰尘、电磁干扰、辐射、湿度、供电、温度、声级和振级等应予重视,使其适应于相关的技术活动要求。

当环境条件危及到检验检测的结果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

根据本所申请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按照国家、部门标准检测依据,按产品大类,抽部分重要参数,查看设施和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4.3.4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的进入和使用加以控制,可根据其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

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采取措施以防止交叉污染。

应采取措施确保实验室的良好内务,必要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1)有温度等要求的检测室是否有温度等记录。

(2)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中和检测原始记录中是否有温度等记录,抽1~10份进行查看、核对

(3)对照国家标准查看检测时温度等

准则条款

条款要求

检查内容、方法

检查情况记录

判断结论

符合

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

问题严重

不符合

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4.4

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1)本中心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作业管理程序。

(2)检查分析室对可能危及安全的因素,水,电,气、高温、危险品等。

(3)检查应急的具体方案、措施是否制定了。

4.4.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安全处置、运输、存放、使用、有计划维护测量设备的程序,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防止污染或性能退化。

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照明等,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1)本所是否制定了保护环境的程序文件或有关规定。

(2)检查化学分析室检测过程有毒或废液的处理方法和记录。

(3)对涉及环境和健康是否制定了应急的具体措施和方案。

4.4.2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检验、检测的设备。

对检验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的关键量或值,应制定校准计划。

设备(包括用于抽样的设备)在投入服务前应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检验检测的规范要求和相应标准的要求。

(1)根据本所检测具体项目检查检测工作室场所,仪器的分布安排是否合理。

(2)对分析室进行实地观察。

4.4.3

检验检测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最新版说明书(包括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有关手册)应便于检验检测有关人员取用。

用于检验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如可能,均应加以唯一性标识。

(1)外人进出检测室是否有登记。

(2)是否有外人不得随意进检测室内的公示标牌。

(3)是否有安全防火、防水的设施和措施,灭火器材是否有效等。

准则条款

条款要求

检查内容、方法

检查情况记录

判断结论

符合

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

问题严重

不符合

4.4.4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存对检验检测具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

(1)本所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是否按标准进行检测。

(2)是否制定和建立本中心检测项目所使用标准、规范的目录。

(3)是否制定了检测细则等。

作业指导书(必要时)

4.4.5

曾经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已显示出缺陷、超出规定限度的设备,均应停止使用。

这些设备应予隔离以防误用,或加贴标签、标记以清晰表明该设备已停用,直至修复并通过校准或核查表明能正常工作为止。

检验检测机构应核查这些缺陷或偏离规定极限,对先前检验检测的影响,并执行“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1)对新方法的使用是否有文件规定。

(2)方法变化后,是否经过确认,查阅确认记录。

(3)对使用的标准是否经过查询,查新记录是否有。

(4)对外来文件(国家标准、部门标准、地方标准)是否有登记、发放等记录。

(5)标准、技术规范等是否有受控标识。

4.4.6

检验检测机构需校准的所有设备,只要可行,应使用标签、编码或其他标识,表明其校准状态,包括上次校准的日期、再校准或失效日期。

无论什么原因,若设备脱离了检验检测机构的直接控制,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核查,并得到满意结果。

查本中心是否在采用国际标准进行委托检测项目。

一般不适用。

4.4.7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检验检测机构应有程序确保其所有备份(例如计算机软件中的备份)得到正确更新。

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发生致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

查本中心是否存在自制非标方法的情况。

一般不适用。

准则条款

条款要求

检查内容、方法

检查情况记录

判断结论

符合

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

问题严重

不符合

4.4.8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进行设备校准的计划和程序。

当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检验检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

(1)本中心手册和程序文件等体系文件中是否有方法偏离的描述和内容。

(2)查检测室是否有使用方法偏离的情况,可抽查10份检测报告或检测原始记录查证情况。

4.4.9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的溯源程序。

可能时,标准物质应溯源到SI测量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

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以维持其可信度。

同时按照程序要求,安全处置、运输、存储和使用标准物质,以防止污染或损坏,确保其完整性。

(1)本所体系文件是否有计算和数据处理的规定。

(2)是否有计算机等采集处理数据报告的程序文件。

(3)对检测室涉及计算机采集,处理数据等是否准确、完整,是否有核对记录,如用人工计算和计算机计算进行核对,或用其他方法进行核对。

4.5

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1)仪器设备一览表的目录和检测室现场的仪器设备进行对照查实是否有缺失或不实。

(2)分类随机抽查6~10个项目,按标准的要求查实仪器设备的配备情况及标准物质的配备。

(3)对抽样和样品制备的设备进行查实。

(4)仪器设备维护计划和记录。

准则条款

条款要求

检查内容、方法

检查情况记录

判断结论

符合

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

问题严重

不符合

4.5.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并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质量。

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行。

(1)对仪器出现问题和情况的处置,体现文件中是否有规定。

(2)到检测室进行检查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是否有情况和问题,是否按规定处理文件。

4.5.2

质量手册应包括质量方针声明、检验检测机构描述、人员职责、支持性程序、手册管理等。

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手册中应阐明质量方针声明,应制定管理体系总体目标,并在管理评审时予以评审。

(1)查看本所体系文件是否有有关规定和要求。

(2)从技术负责人、检测负责人处查问是否有租用借用设备等情况。

(3)如有租用等情况,是否经批准,是否按相关程序,是否有记录等。

4.5.3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避免卷入降低其能力、公正性、判断力或运作诚信等方面的可信度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要求。

(1)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上机证)是否经过相关培训。

重要和大型仪器实验室是否有书面授权。

(2)上检测室现场查看检测工作。

室内是否有仪器操作规程,维护的资料,文件是否受控。

4.5.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控制其管理体系的内部和外部文件的程序,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检验检测方法,以及通知、计划、图纸、图表、软件、规范、手册、指导书。

这些文件可承载在各种载体上,可是硬拷贝或是电子媒体,也可是数字的、模拟的、摄影的或书面的形式。

应明确文件的批准、发布、变更,防止使用无效、作废的文件。

(1)查体系文件对设备档案管理是否符合准则。

(2)抽查5份大型或者重要设备检查其档案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准则条款

条款要求

检查内容、方法

检查情况记录

判断结论

符合

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

问题严重

不符合

4.5.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合同的程序。

对要求、标书、合同的变更、偏离应通知客户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人员。

(3)对小型的仪器是否也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

4.5.6

检验检测机构因工作量大,以及关键人员、设备设施、技术能力等原因,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并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标注分包情况,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1)对本所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查看是否“三”标志(包括标准物质)。

(2)仪器设备“三色标识”使用是否正确,逐台查看。

(3)标识的填写和黏贴是否规范一致、正确。

4.5.7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选择和购买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程序。

程序应包含有关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的购买、接收、存储的要求,并保存对重要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供应商的评价记录和名单。

(1)查体系文件中是否有规定。

(2)如有脱离本所的仪器设备是否有记录;返回时是否有检查记录。

4.5.8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服务客户的程序,应保持与客户沟通,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对客户进行检验检测服务的满意度调查。

在保密的前提下,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为其检验检测的相关区域观察。

(1)本中心是否制定了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的程序文件,内容是否合适。

(2)是否制定了年度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

(3)已经期间核查的仪器设备是否有作业指导书;是否有相应的记录,期间核查的仪器设备是否进行了合理处置。

4.5.9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和申诉的程序。

明确对投诉和申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和处理职责,并采取回避措施。

查本中心的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证书。

对有修正因素的仪器抽取检测原始记录,核对是否使用了修正因素。

准则条款

条款要求

检查内容、方法

检查情况记录

判断结论

符合

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

问题严重

不符合

4.5.10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出现不符合工作的处理程序。

明确对不符合工作的评价、决定不符合工作是否可接受、纠正不符合工作、批准恢复被停止的不符合工作的责任和权力。

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不符合工作。

(1)检查检测本所是否使用未定型的专用设备。

(2)如有专用检测设备,检查是否经验证和记录。

4.5.1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在识别出不符合工作时、在管理体系或技术运作中出现对政策和程序偏离时,采取纠正措施的程序。

应分析原因,确定纠正措施,对纠正措施予以监控。

必要时,可进行内部审核。

(1)是否制定了年度仪器设备总体要求;实施情况如何。

(2)是否绘制了仪器设备量值传递框图,是否绘制正确。

4.5.12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识别潜在的不符合原因和改进,所采取预防措施的程序。

应制定、执行和监控这些措施计划,以减少类似不符合情况的发生并借机改进,预防措施程序应包括措施的启动和控制。

(1)检查本所仪器设备是否存在不能溯源的。

(2)不能溯源的仪器设备是否进行了相应的比对、能力验证,是否有记录等。

4.5.13

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实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应用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1)是否制定了年度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不应有漏失。

(2)使用仪器设备之前,是否进行了检定、校准,可抽5台仪器进行查证。

4.5.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识别、收集、索引、存取、存档、存放、维护和清理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程序。

质量记录应包括内部审核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以及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记录。

技术记录应包括原始观察、导出数据和建立审核路径有关信息的记录、校准记录、员工记录、发出的每份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副本。

(1)检查本中心是否有参考标准。

(2)如有参考标准,测量标准是否经过校准,同时不能用作他用。

准则条款

条款要求

检查内容、方法

检查情况记录

判断结论

符合

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

问题严重

不符合

4.5.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程序,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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