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施工工装合同协议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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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施工工装合同协议范本

装饰施工工装合同协议范本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装饰施工工装合同协议范本以便共同遵守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xx);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xx)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50%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5%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发包人:

承包人: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

1.2工程内容及做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工程承包方式:

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5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小写:

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

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必需保证100平方使用面积的住房油漆及乳胶漆工程2530天安装工程510天)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验收单签字后三天内)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武汉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装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预付款即元;泥工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进度款即元;逢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増加项目后的追加款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15%余额款即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元

(2)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20%即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验收单签名后三天内付款按第10.1条分多次(5%20%)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20%即元;泥工完工后付第三次款20%即元;木工程完工后付第四次款20%即元;油漆工程完工后付第五次款15%即元全部完工后三天付余款5%.变更追加款随验收签名时同期付清即每次支付520%工程款+变更项目差额

(3)其他支付方式:

.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五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12.5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武汉市装饰协会或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物业公司向业主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交还锁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人(盖章):

发包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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