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细则盐城市妇幼保健院新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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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细则盐城市妇幼保健院新院

盐城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工程项目部

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工程名称:

盐城市妇幼保健院新院

建设单位:

盐城市妇幼保健院

监理单位:

盐城市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施工单位:

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安全管理目标:

省文明工地市标化工地平安工地

为了的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做到人人懂安全,人人管安全,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创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特制定本奖罚措施:

第一章单位、人员资质

1-1、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单位、各班组、各施工配合单位应对所用人员负全部责任,禁止招用社会上三类人员、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人员、有特殊病史的以及老、弱、病、残、伤、童工进场施工作业,违者罚款每人200元,对隐瞒不报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及相关的事故责任自负,并处罚用工班组、用工单位5000-20000元。

1-2、社会上存在骗术太多,有人利用人们的同情心,骗取工地上的信任进场施工,然后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诈骗,发现这类问题一切责任与发生的后果用工者自负。

1-3、上班不佩戴胸卡者一次罚款20元,未经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就上岗的处罚每人/次100元,不是本人亲笔填写的,罚当事人50元(不识字的除外)。

1-4、进场人员两天内不递交花名册、不交身份证件、不提供职工信息的与其它相关资料的每人罚款50元。

1-5、特殊工种无证作业或证件过期的每人次罚款100元;不按操作规程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的每人次罚款50--200元。

1-6、不参加项目部安全学习的每人罚款50元;不在安全记录上签字的每人罚款50元;有代签字的罚款50元。

1-7、进场队伍在进场前三天必须提供队伍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检查核实后返还,如在规定期限内不提供的每天罚款200元,迟一天罚200元并累计罚款。

1-8、对已进场施工,后增加人员不及时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人员身份证、特殊人员操作证(必须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管理人员资格证、岗位证书的罚款每人每天50元,不进行安全三级教育的罚款50元/人次,超过五天的加倍罚款。

1-9、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密目网)、钢丝绳、悬挑式脚手架工字钢、卸料平台用料、配电箱、开关箱、电线、电缆、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装置及特殊要求的设备进场要在门卫进行登记,并向项目部提供“三证一票”准用备案证、检测报告、合格证、说明书、经销商营业执照、生产厂家资质等复印件,要经销或厂商单位加盖章。

第二章安全生产

2-1、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未系帽带者罚款20元,现场有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者,一次追加其带班负责人100元的罚款;项目管理人员违者加倍处罚。

2-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系挂不规范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不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罚款100元/次/人。

2-3、严禁任意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等上下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4、对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者一次罚款100元。

2-5、对已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不能按期整改的相关责任人每项一次罚款200元,延期不改的加倍处罚,直至清退出场;不及时回复隐患整改报告的每项罚款100元,连续两次不整改、不回复整改报告的乘以上次的倍率。

2-6、项目部检查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及时整改与整改不力的,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时又开具隐患整改的罚款1000-5000元/条。

2-7、对管理人员讲过的屡教不改的违章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2-8、对于班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每发现一次,根据具体情况罚款100—1000元,并追加其班长200元的罚款。

2-9、对于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每发现一次违章作业,罚款50--500元。

2-10、对于严重违章、违纪作业行为,每发现一次给予200至500元不等罚款。

2-11、对于不配合项目部搞好安全资料的每月每本50元,到下月还不交的加倍罚款;在场施工人员不在安全技术交底上亲自签名的每人罚款50元。

2-12、班组每天要开好班十分钟例会,针对当天的工作内容和应注意事项向操作人员讲清楚,违者罚款100-500元。

2-13、因自身违章未按安全操作规程和违反劳动纪律进行操作造成的伤残及一切后果自负,造成对他人伤残者将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14、每天班前要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违者罚款100元。

2-15、各施工班组长施工前应对当天的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交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对其操作工人未进行书面安全交底者,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

2-16、高空作业及危险处施工,明知不安全,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情况下施工作业,处罚当事人50-200元,处罚班组100-500元,处罚违章指挥人员200-1000元。

2-17、高空作业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正确佩戴安全带者处罚100元。

第三章临时用电

3-1、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开关箱无门锁、无防雨装置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开关箱不符合临时用电要求的每只罚款100元。

3-2、配电线路的所用电缆必须架空无破损,每发现一处绝缘皮老化、破皮或铜芯线外露的罚款50元,电线随地拖拉的每处罚款50-200元,如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3-3、临时用电设备未按规范要求做重复接地、接零保护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100元,如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3-4、非电工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等每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

擅自翻爬配电箱防护及损坏防护设施的罚款100元一次,撬门弄锁的罚款100元一次。

3-5、在电线上挂晒物料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使用不合格配电箱和多用插座的,不使用照明开关箱或绕线盘的、用木棒插线不用插头的罚款50元一次。

32-6、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在没有查明情况下强行送电的罚款100元;非电业人员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的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

3-7、移动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潜水泵等必须切断前一级电源,违者罚款50元。

3-8、维修、拆除、安装电气设备时应除切断电源,还应在配电箱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安全警示牌,违者罚款100元。

3-9、配电箱、开关箱内禁止放置其它物品和工具,违者罚款50元。

3-10、配电箱、开关箱周围一米内必须要有两个人同时操作的安全通道,违者罚款100元。

3-11、未按《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范》JGJ46—2005要求设置“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每台设备罚款100元。

3-12、不使用三相五线的即:

动力必须使用四芯线(即A黄、B绿、C红、PE黄绿相间),电焊机、单相照明与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三芯线(即A黄、B绿或C红、PE黄绿相间双色线)(双重保护的除外),动力与照明必须分设,如违者罚款100元/台。

3-13、手持电动工具随意加长电源线的每台处罚50元。

3-14、配电箱内无标识的每个回路处罚50元。

3-15、一闸多机的、有鸡爪线的每处处罚50元。

3-16、电线禁止穿越脚手架,违者每处罚款100元。

3-17、电线电缆必须用绝缘材料固定,用扎带或绝缘材料绑扎牢固,禁止绑扎在脚手架、钢筋、钢管、安全防护设施上,违者每处罚款100元。

第四章脚手架、模板工程、临边洞口

4-1、私自拆除脚手架拉结点的每点处罚200-1000元。

4-2、私自拆除脚手架剪刀撑、小横杆、平竹笆、隔离防护的罚款100元一处;私自拆除密目网、立竹笆的罚款100元一处。

4-3、不按规范、省文明工地与施工方案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与脚手架的每处罚款500元。

不听劝阻且不整改的加倍罚款,造成返工后果责任自负。

4-4、擅自拆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的,违者发现一次每处罚款100--1000元并及时恢复;如不及时恢复加倍,造成后果的一切经济损失与其相关的责任自负。

4-5、“四口”、“五临边”每发现一处无安全防护措施的罚款100元,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的每处罚款50元。

4-6、大型设施、设备(包括模板工程)安拆时,按施工方案设置警戒线,专人监护,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7、模板工程中,砼强度未达到规定强度提前拆模者发现一次罚款100-2000元。

4-8、模板拆除后,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每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9、使用模板或木方子代替脚手板的每发现一块罚款50元;使用不合格和腐朽木材做脚手板的每块罚款100元。

4-10、脚手板搭设在钢管支撑上不符合要求及出头不足15公分的,每处处罚20元。

4-11、设有探头板的,每处处罚50-100元,未采取防护措施的罚款100-200元。

4-12、脚手板与架体之间未绑扎牢固的,每处处罚50元。

4-13、不使用脚手板站在支架或钢筋、钢管、防护栏杆和不安全的设施上施工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14、脚手架上材料不放置平稳而竖立斜放的,每处处罚100元。

4-15、脚手架、楼层上材料物品班前班后未加固定能被风吹落的,每处罚50元。

被风吹落的罚款200-1000元,造成后果的一切责任自负。

4-16、脚手架上严禁超载和集中堆放材料物品,砖、装饰材料不应超两个高及其它材料物品不能超过每步、每跨100公斤,但不准超过两步,大型材料必须用两块以上脚手板放置稳妥,必须随用随上违者罚款200—1000元。

4-17、脚手板必须绑扎牢固,禁止有探头板,发现一处罚款50元。

4-18、活动脚手架移动时上面禁止有人与物品材料,发现一次50--200元。

4-19、活动脚手架禁止使用两个以上高度,如必须使用,要有相关的施工方案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符合要求后交项目部安全科备案后实施,违者罚款100—500元。

4-20、脚手架与临边洞口一米内堆放材料物品的罚款50元一处,接到通知不及时整改的200元一处。

4-21、脚手架与支模架体严禁相连接,否则每只相连扣件罚款100元。

4-22、脚手架上禁止堆放材料物品,脚手架上有材料、物品、垃圾不及时清理的,每处50元。

4-23、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跟不上工程进度的根据具体情况罚款500--2000元;如影响到工程进度与其它安全责任的,除罚款,还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

4-24、使用砖块等其它不安全材料作脚手架支撑点的每支撑点处罚100元。

4-25、悬挑式脚手架梁上固定不牢固的,每处处罚50元。

4-26、不按方案要求设置钢丝绳子的,每根处罚50元。

4-27、悬挑式脚手架、卸料平台不按方案要求设置预埋环的,每点处罚100元,并要采取加固措施。

4-28、卸料平台周边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每边处罚50元。

4-29、卸料平台上设置的限载牌子,如损坏的每块处罚50元。

4-30、脚手架上禁止使用起重机械设备,违者罚款200元。

4-31、卸料平台上材料物品班前必须全部清理干净,违者罚款100元。

4-32、卸料平台周边防护设施不按要求设置和固定牢固的,处罚50-200元。

4-33、使用不合格的梯子上下的罚款50元,在高梯子上施工下面无人帮扶与监护的处罚100元。

4-34、使用人字梯,中间连结绳不符合要求的处罚50元。

4-35、在脚手架、活动架上支撑梯子的每处处罚100元。

第五章治安、消防、保卫

5-1、在施工现场明火的罚款100元每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自负,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5-2、现场进行电焊气割的应备齐安全防火措施到项目部办理《动火证》,违者罚款100元一次。

5-3、在易燃易爆区域和设有警示牌及禁止吸烟与明火处明火的罚款200元,吸烟的罚款100元,无《动火证》进行电、气焊接的罚款200元。

5-4、在脚手架上和电梯井内进行电、气焊接无接火盘与其它安全防护措施的罚款200元。

5-5、下班前和班后2小时应对施工部位与其下方进行检查,防止阴燃起火,违者罚款200—1000元。

5-6、私自拉闸、抢塔吊钩头有意造成临时用电、塔吊无法使用或影响他人者200元/分钟罚款,直止自行恢复使用,因此原因造成打架斗殴者各罚2000元(不问责任方由谁造成,直接处罚造事人或班组),根据情节责任方另加3000到10000元,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与所发生的费用。

5-7、有偷盗行为的首先罚款500元,再根据偷盗物品数量与金额乘以十倍的罚款,情节严重、数量较大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5-8、在工地上赌博的罚款100元一次,扑克牌到处乱扔的每张罚款20元(并负责清理干净),造成其它后果的罚款500元,责任自负。

5-9、私自挪用消除器材和其它安全防护用品的罚款100元。

5-10、进出大门的材料物品必须在门卫处停车检查进行登记,出门由材料科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出门,违者罚款100-2000元。

5-11、在有危险品存放的仓库未设置警示牌的,每处处罚100元。

5-12、打架斗殴、酒后闹事的每人罚款500元,在操作平台上打架斗殴的罚款500-1000元,不听劝阻的处罚1000-5000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与发生伤亡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5-13、擅自拆除保护接零线、重复接地线及安全保护装置占为已有的根据具体情况处罚200-2000元。

5-14、擅自拆除配电箱中电气设备与安全保护装置的处罚200-1000元。

5-15、收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和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人处罚500元,并责令其退场,如有前科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章机械、电器设备

6-1、龙门架(井架)乘人上下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6-2、上下电梯不随手关门的罚款50元,用钢管等物捶打、捣人货电梯钢架的罚款100元。

6-3、电梯不在楼层打开电梯防护门头伸出叫电梯者罚款100元。

6-4、如电梯在下面人从上面跳到电梯上的罚款1000-2000元;损坏电梯传递信号设备的每处100元,损坏电梯标牌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的处罚100-500元。

6-5、上下人货电梯未做到随手关门、先下后上的,处罚50元。

6-6、电梯人员已满,要等待下一班,如不听劝阻还要挤进造成超载的,处罚50元。

6-7、叫唤电梯应打操作人员电话,等待电梯,禁止用敲打、抛砸电梯笼子,违者罚款100元。

6-8、非机械操作工人不得擅自开动机械设备,如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

6-9、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将机械设备交给无证人员操作的,处罚100元。

6-10、离开岗位,电器设备不切断电源,电箱未关门上锁,给无证人员有机可乘的,处罚100元,造成事故的承担一切责任。

6-11、机电设备超负荷运转或带病运转每发现一处罚款50--500元。

6-12、施工机具设备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200元。

6-13、施工机具电气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时,应切断前一级电源与开关箱内电源,开关箱要关门上锁,要有专人监护,违者罚款100元。

6-14、机械设备不符合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要求的每台罚款100元。

6-15、私自加长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的每只50元。

6-16、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机械设备的罚款50元/项/台。

6-17、电焊机必须设置二次侧降压保护的专用开关箱,否则罚款100元/台。

6-18、机械设备无安全防护罩的每处、点处罚50-100元。

6-19、损坏人货电梯使用的安全标志牌的每块处罚50-100元。

6-20、擅自拆除人货电梯安全防护装置的处罚500-2000元。

6-21、班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并进行试车违者罚款50-500元。

6-22、应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违者罚款100元。

6-23、班前应对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螺丝、钢结构、转动部位、附着装置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违者罚款100元。

6-24、机械设备设备使用后不及时清理保养的(不符合JGJ59—99检查评分表的要求的)罚款100元/台次。

6-25、吊材料物品用一根绳索的,处罚50元;在料斗上口横放材料物品起吊的,处罚200元。

6-26、长短材料混装吊运的,处罚100元。

6-27、零星、短、小、散材料物品未使用容器装入吊运,处罚50-200元。

第七章文明施工

7-1、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材料物品,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一切责任、费用自理);乱抛、扔、掷材料、物品、垃圾并有扬尘的罚款200元。

7-2、穿短裤、赤膊、穿高跟鞋、拖鞋或光脚等不文明行为进入施工现场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不听劝阻的罚款100元。

7-3、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未按规定地点堆放整齐有序的,乱堆乱放及未挂标识牌者发现一处罚款50元。

7-4、施工现场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每一处罚款50元;边角料到处乱扔不及时回收打扫清理干净的罚款50—200元。

7-5、在现场未经安全员许可焚烧垃圾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6、工地设立专门的吸烟处,施工现场流动吸烟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乱扔烟头、烟盒每发现一个罚款10元。

在禁烟区吸烟的100元。

7-7、在施工现场随地小便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随地大便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负责清理和监管现场所有的大便,只等到抓住下一个人为止递换。

7-8、不保护成品的根据具体情况罚款100--500元。

7-9、严禁酒后上岗作业,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并自动退场,不听劝阻者、无理取闹者罚款500-1000元。

如因喝酒而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参与者和当事人共同承担责任。

7-10、必须无条件配合项目部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否则罚款500—2000元。

7-11、楼层垃圾、材料不及时清理干净的每处罚款50元;谁的垃圾谁及时处理,不清理的每处罚款100元。

7-12、木工间、搅拌机、钢筋间、加工间、制作车间的下脚料、垃圾每天下班前未清理干净的罚款100元。

第八章后勤保障

8-1、职工宿舍内使用电炉、热得快或其它电加热器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没收所用电器。

8-2、不按文明工地要求摆放衣物被子和生活用品的罚款100元。

8-3、私拉乱接电线的罚款50元;脏、差、乱、不整洁、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罚款50元。

8-4、不在下班时间中途无事回宿舍的发现一次每人罚款20元。

8-5、剩余饭菜等到处乱倒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8-6、使用自来水后不关龙头的发现一次罚款20元。

8-7、宿舍照明电灯发现白天不关的发现一次罚款20元,对因此引发的安全及火灾事故与经济损失一切责任自负。

8-8、宿舍内留置其它女人混宿的和乱搞男女关系的罚款200元,影响到公司名誉的与被新闻报道的罚款2000元,并退出施工现场。

8-9、要注意到饮水、饮食卫生,预防病从口入和中毒事故发生,违者所发生的一切后果与费用自负。

8-10、在床上吸烟与充电器放在床上充电的发现一次罚款20元,因此引发的安全及火灾事故与经济损失一切责任自负。

第九章其它安全事项

9-1、班组应提醒职工在上下班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特别要保证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违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与费用自负。

9-2、在进出大门与转角处和视觉不清楚的的情况下要慢速行车并鸣喇叭。

9-3、对于本细则未列出的其它违章、违纪行为,将根据具体情况每发现一次罚款50--10000元,其它规章制度有的,对照检查处罚。

9-4、对于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者根据具体情况奖励50—500元。

9-5、发现违章指挥和有不安全因素存在的根据具体情况奖励50—500元。

9-6、发现有不文明施工行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和破坏安全生产的,根据具体情况奖励50—1000元(项目部对举报人保密)。

9-7、破坏、损坏集体和个人财物的将根据具体情况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9-8、以上罚款所得收入的20%用于奖励有功人员,其余40%上缴项目部财务用于购买安全用品及学习资料,其余40%作安全基金。

9-9、各班组开展安全竞赛,每月进行一次,对于全月没有一次违章行为的班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为其它班组罚金总额的20%,对于违章次数最多的班组另外给予500元的罚款。

9-10、本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办法执行权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实施,以安全员开出的

罚款单为准(有条件的附照片),由项目经理签字即生效,无须违章班组及人员签字。

9-11、本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办法如与其它规章制度相抵的按本细则实施,其它规章

制度也有同等的效力。

本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工程结束之日自动失效。

瓦工班组:

木工班组:

钢筋工班组:

土方班组:

其他:

江苏建兴集团建工有限公司

盐城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工程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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