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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简易版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简易版

InOrderToSimplifyTheManagementProcessAndImproveTheManagementEfficiency,ItIsNecessaryToMakeEffectiveUseOfProductionResourcesAndCarryOutProductionActivities.

 

编订:

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简易版

温馨提示:

本安全管理文件应用在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

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一)总则

  1、本管理办法是在集团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基础上制订,根据项目部安全工作的特点,对公司第三层次文件的延伸和补充。

项目部通过全面、规范运行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确保实现卡基娃电站大坝工程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

  2、项目部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作为重大发展战略,并列为优先事项之一,保证全体员工在生活、工作和各项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进行由“计划、实施、检查与纠正、评审”四个过程组成的动态循环,不断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3、项目部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发动全体员工协商参与,并承诺预防为主,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控制施工安全健康风险;项目部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实现创建无违章项目部、无事故工程和全国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程的目标。

  4、编制依据

  4.1业主华电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办法;

  4.2集团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

  4.3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办法。

  

(二)安全教育

  1、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实行项目部、施工工区(队)、班组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知识、安全素质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2、工程开工和每年年初前,由项目部安质环部组织参加施工活动的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的学习、考试工作。

  3、对新入厂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和参加劳动的学生以及聘用的其他人员等)进行不少于40个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具,以及职工调换工种等,由所在部门组织进行适应新操作方法,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5、对违章及事故责任者,依据项目部处罚规定,组织进行下岗教育和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6、项目部各部门要强化职工安全应急培训,使所有施工人员熟练掌握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各部门应运用各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8、每周一上午上班后一小时为项目部的安全活动时间。

  9、班组安全活动由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在安全活动时间组织本单位管理人员分头深入到各班组参加和指导安全活动。

  10、协作单位的安全活动,纳入施工单位或相应部门管理范围,由各协作单位自行组织,也可参加所属施工单位或相应部门的集体安全活动。

  11、班组安全活动由班组长主持、全员参加,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12、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

  12.1、安全活动内容由项目部安质环部统一安排,并预留一部分时间由各施工单位安排开展自行确定的内容。

  12.2、学习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通报、规程、规章制度等,不断提高安全技术,增强安全意识。

  12.3、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典型事故案例,认真吸取有关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12.4、讨论安全施工措施,做到人人了解施工中的风险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

  12.5、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本班组出现的事故和事故苗头,帮助违章、违纪人员提高认识、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12.6、总结上周安全施工情况,提出本周安全施工注意事项及预防措施。

  12.7、班组安全活动由班组兼职安全员或班组长指定的人员负责记录,协作单位由该单位自行做记录。

专业施工工区(队)集体活动时,由专职安全员负责记录。

  12.8、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应定期由班组长交专职安全员和部门领导签署评价性意见后,返还班组保存。

  13、项目部致力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用安全文化感染人、影响人、塑造人,使“安全为我”、“我要安全”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安全施工成为每位干部职工的自觉追求,使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的内涵得到文化意义上的深化与升华。

  (三)安全责任制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同时建立健全项目部、施工工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并有效开展工作。

认真落实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

  各相关职责见附件:

《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 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

  1、项目部安质环部负责组织对本年度危险因素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并将评价出的工程项目年度重大危害因素,于每年1月上旬或新工程开工15日内报公司安监部。

  2、对于可以量化控制的重大危害因素,由安质环部负责组织制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3、对于不能量化控制的重大危害因素,由安质环部组织制定相应的过程控制文件,并负责落实实施。

  (五)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管理

  1、项目部安质环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开发研制、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等。

  3、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

各部门在分管范围内组织实施。

  4、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

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5、施工技术人员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5.1、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找出危害因素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

  5.2、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5.3、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装备配备、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及配备。

  5.4、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5.5、制定项目施工的安全风险控制计划,风险因素的安全控制措施要全面细致,针对性、操作性强。

  6、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写人员、施工人员均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

作业过程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7、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8、对于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交底。

  (六)安全工作例会

  1、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及协调解决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计划、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制订阶段性安全工作措施。

  2、各施工单位应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了解本单位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布置班组安全工作。

  3、各单位、各级定期召开的生产调度会上,应按照“五同时”的要求,研究、协调解决与布置安全工作。

  4、班组在每日施工前十分钟,坚持进行由全体施工人员参加的班前会,主要内容是开展以查衣着、查“安全三宝”、查精神状态和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的“三查”、“三交”工作,并在班后开好安全小结会。

  5、项目部安质环部每周五上午8点召开一次由专业施工工区(队)和协作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网络例会,及时掌握和了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各级安全工作会议,由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并主持会议。

  7、安全工作会议应有完整的《安全工作会议(例会)记录》,并整理归档。

  (七)安全设施管理

  1、项目部需要购买安全自锁器、速差自控器、安全网、手扶水平安全绳、安全标志、软梯等安全设施时,由安质环部负责选型,经审批后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采购。

  2、购买安全设施时,供货方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证、产品合格证以备查验。

  3、对于废料垃圾通道、安全围栏、孔洞盖板及临时防护栏杆、安全通道(高处作业场所)等需要制作的安全设施,由项目部安质环部和施工单位提出要求,施工管理部门根据现场施工需要提出方案,并安排有关部门制作,项目部安质环部负责组织验收。

  4、项目部购买和制作的安全设施由物机部负责统一管理,作为周转性材料租赁使用。

各施工单位应根据需要在每月施工计划中提出本部门下月安全设施需用计划,经项目部安质环部批准后到物机部领用,项目部安质环部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施工单位在编写作业指导书时,必须有相应安全设施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6、安全设施的搭设由施工单位负责安排,原则上做到“谁施工、谁提计划、谁搭设、谁维护、谁拆除、谁回收”。

  7、安监人员、施工人员现场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求搭设安全设施的区域,搭设工作由该区域责任单位负责。

  8、安全设施的维护工作由搭设与使用部门负责。

如牵扯到两个单位因工作需要变更施工地点,但安全设施仍需保留的情况,此两个单位要办理安全设施交接手续。

  9、施工人员要保护安全设施,不得损坏或挪作它用。

  10、安全设施如有损坏,使用部门应立即组织维修或更换。

  11、安全设施严禁任意拆除。

因施工需要须将安全设施暂时拆除的,应填写安全设施拆除联系单,征得有关部门及安质环部同意后方可进行。

拆除后应设明显标志,提醒他人注意,必要时设专人监护,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12、安全标志的使用应做到:

  12.1、应设置在醒目、与安全有关的地方,并使人员看到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

  12.2、安全标志不宜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

  12.3、安监人员、施工人员现场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求设置安全标志的区域,设置工作由该区域责任单位负责。

  13、施工完毕,原有的安全设施不再发挥作用时,必须及时拆除回收。

拆除回收工作由搭投单位负责,办理了转交手续的由转交后的单位负责。

拆除回收工作应与工程收尾工作同时结束。

  14、拆除回收后的安全设施应及时返还项目部租赁站,由租赁站整修并分类存放待用。

  15、丢失或非正常损坏的安全设施,由有关责任单位照价赔偿。

  16、安全设施的试验,由租赁站依据有关国家标准和安全规程,按规定周期进行。

  17、安全设施超过使用期限或经试验、检查确定为不合格的,经项目部安质环部批准后予以报废。

  (八)安全防护用品管理

  1、项目部安质环部根据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寿命、报废期限,按照集团公司统一标准,定期编制安全防护用品更换、发放计划。

  2、临时使用或专业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由需用部门提出计划,经安质环部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购买。

  3、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根据计划采购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保存产品的相关资料。

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标准检验程序,对安全防护用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发放使用。

  4、安全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应做好日常自检,并按使用要求定期组织检验。

  5、项目部和协作单位全体人员统一使用业主提供的安全帽,并按以下规定佩戴:

  5.1、项目部人员佩戴蓝色安全帽。

  5.2、项目部专兼职安监人员佩戴蓝色安全帽,带红字“安监”标识。

  5.4、协作单位人员佩戴黄色安全帽。

  6、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按各工种的规定期限领用或更换,丢失或损坏需重新领用或更换者,由本人写出书面原因,所在部门审批,由物资管理部门根据领用年限核定折价赔偿数额,到财务部交款,安质环部审批后补发。

  7、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领用时记入个人劳保卡,个人妥善保管,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对损坏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使用;对人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安全防护用品,由个人提出申请,部门审核,安质环部审批更换。

  8、安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应确保所保管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完好,对临时借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在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督促归还。

  9、属集体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外来参观、检查、支援工作人员)及绝缘手套、防酸手套等非经常用安全防护用品,由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计划,安质环部审查批准后,到劳保库领取作为公共用品,记入部门劳保卡。

部门领出后由部门工具房建立安全防护用品台帐,专人保管,如发生损坏、丢失,按公司规定折价处理。

  10、施工过程中出现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导致正常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损坏,由本人写明原因,单位负责人证明,安质环部根据事故情况审核批准后,直接到劳保库换领。

  11、协作单位安全帽由项目部统一配置,费用自理;安全带、防护眼镜等原则上自备,特殊情况下可到用工部门借用。

自备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为合格品。

  (九)季节性施工安全管理

  1、项目部安质环部根据夏季施工需要,每年6至9月份,在现场设立饮水点。

物业部门负责为施工现场人员供应充足的饮用水,并根据气温变化和施工需要提供绿豆汤等防暑、清凉饮料。

每天上午9:

00以前,下午2:

30以前将饮用水送到工地饮水点

  2、由党政办公室发放夏季灭蚊、蝇药及防暑降温用品,准备必要的防暑用品,以备急用。

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让职工了解防暑降温基本知识和采取的措施,负责对各供水点饮水桶的定期消毒工作。

  3、职工食堂要确保饭菜质量符合卫生标准,禁止出售霉变食品。

  4、在高温时期,安质环部根据气温和湿度,按国家有关规定建议调整作息时间。

  5、夏季来临,项目部安质环部组织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抗洪抢险突击队,做到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出击,实施抢险工作。

  6、从每年6月1日开始项目部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命令的畅通,所有值班人员要克服麻痹思想,消除侥幸心理,兢兢业业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坚守岗位、遵守纪律,发生汛情立即及时组织指挥抢险,并及时向公司和地方防汛指挥部汇报。

  7、项目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排洪、雨水沟道,由施工管理部安排有关单位清理疏通,保证汛期畅通无阻。

  8、雨季来临前,各单位对各自工具房、仓库、宿舍、办公室等区域进行一次防雨、防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夏季多雨季节,厂区工程挖地基要采取防坍塌措施。

道路两侧开挖时,要设安全警戒区,夜间安装警戒灯。

  10、汛期到来之前,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临建设施及高架机构均应进行修缮和加固,防汛器材尽早准备。

  11、对于大型起重机械,资产管理部门要组织做好防风、防倾覆措施的落实工作,并做到责任到人。

对机械的制动、限位装置进行检查和检修,保证安全可靠。

机械操作工下班时卡好轨道钳,谨防机械出轨和倾覆。

  12、夏季雷雨季节到来之前,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全部防雷装置均要投入使用。

烟囱、水塔、井架、升压站、油罐等各种高层建筑物及高架施工机具避雷装置由施工管理部在雷雨季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试验,并对接地电阻进行测定,确保接地合格。

  13、施工管理部要在雨季前组织一次施工和生活用电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14、项目部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在6月中旬对夏季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存在问题立即组织整改。

  15、冬季到来之前,各单位要制定切合部门实际的防冻保温措施。

  16、入冬前,施工管理部应组织对对取暖设施进行一次防冻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防冻保温措施,并于入冬前完成保温防冻工作。

  17、物资供应部门入冬前负责准备充足的防寒服、棉安全帽等御寒用品,及时发放给新入厂人员、到期需更换的人员及室外从事高处危险作业的人员等。

  18、冬季对现场道路以及脚手架、踏板和走道等,应及时清除积水、霜、雪,采取防滑措施。

现场道路由施工管理部负责,其它由所在施工单位负责。

  19、项目部经理组织有关部门于11月中旬对冬季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20、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票制度,加强动火管理,及时清除火源周围的易燃物。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21、油库、锯木场、木工房、乙炔站、氧气站、设备仓库、生活区液化气存放间作为重点防火部位,所有重点防火部位挂醒目标识牌。

消防部门要进行经常性的防火、防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将防火措施落实到个人。

  (十)安全用电管理

  1、施工管理部对所有用电负荷及力能分配进行规划、布置和管理。

提高用电的安全性、可靠性,使用电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减少浪费,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

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

  2、现场施工用电由电气施工工区(队)电工班归口管理。

具有对全场施工用电进行检查、管理的职能,指导施工单位及协作单位电工工作。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用电行为有权进行处理。

各施工单位电工只能进行固定配电盘(箱)以下电源接线、维护工作。

  3、工地配制有多种规格、型式电源盘,由项目部综合队统一保管,用电单位持业务联系单,经施工管理部批准后,去综合队借出所需规格电源盘,综合队内的电源盘必须为合格电源盘,未经三级验收合格的电源盘不得租赁。

  4、电源盘用完后,应及时送还。

盘应完好无损,否则回收后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5、现场由综合队安装的第一级配电盘,如有专一的使用单位,由该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其余一律由综合队负责管理;二级及以下电源盘、箱由用电单位自己进行管理、维护。

  6、现场各级配电盘应有明显标牌,标牌上有统一编号及盘的使用部门、责任人等。

  7、所有电源盘一律采取上锁管理,钥匙由各用电单位掌握,以防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现象的发生。

  8、本着安全用电的原则,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要求规定进行用电的管理和施工。

  9、为提高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现场施工用临时电源应与正式电源同样标准对待,要求各用电单位现场布设的临时电缆等应整齐、美观、横平竖直,禁止蛇形布线。

电缆敷设在过道路处、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20m应设电缆走向标志;电缆与场区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保护管的两端要伸出路基。

  10、同一配电盘内不同的使用单位,接线、布线应考虑全面,后布设的单位应与先布设的单位步调一致,禁止布线凌乱无序。

  11、用电单位的电源盘必须保持清洁,盘内外接线规范、设备齐全完好、编号正确、性能良好,施工管理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现场用电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按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处罚。

  12、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中的路灯、塔上照明灯的安装、维修由综合队电工班负责,保卫部门负责停、送电。

  13、关于违章用电

  13.1、工地生产区范围内取暖如需使用电气设施,由施工管理部统一安排,未经许可,私自使用如电暖气、电热管、空调器、碘钨灯、电炉、大功率灯泡(100瓦以上)等用电设施的,均视为违章用电。

  13.2、氧气库、乙炔库、油库、化工库及其它库内存放油、化工、乙炔瓶、氧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严禁使用用电设备取暖。

  13.3、各单位的办公室、工具室禁止安装大功率灯泡、碘钨灯作为照明设施(工地特殊场所除外),灯泡使用功率100瓦作为上限。

  13.4、办公室照明及微机要及时开关;要求各用电单位不得出现长明灯现象,夜间无人值班时房间不得亮灯,白天无需亮灯的地点包括工具室不得亮灯(阴雨天气除外)。

  13.5、工地范围内不允许出现白天点灯亮现象。

  13.6、施工现场照明用灯具,要积极而慎重地推广使用冷光源照明,如日光灯、自镇流水银汞灯(250W450W 替代碘钨灯)、金属卤化物灯(1000W投光灯替代镝灯)等;白炽灯功率上限为100W。

  (十一)脚手架安全管理

  1、项目部安质环部负责选用合格的脚手架搭设单位,并对搭设、验收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脚手架使用单位负责组织脚手架的验收,并负责搭拆全过程的监督;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大型与特种脚手架的验收;项目部安质环部对脚手架的搭拆、验收、使用过程进行监督。

  2、脚手架的选材:

  2.1、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会同租赁站负责检查确认购进材料外观质量、规格、合格证明、质量记录等,确保所购脚手架材料符合规程规定的质量要求。

  2.2、各专业施工单位材料员会同搭设班组(协作单位)对脚手架材料进行最终检验,不合格品不得使用。

  2.3、脚手架的材质要求:

  A.搭设脚手架所用的钢管、扣件、木脚手板、钢脚手板、竹篱笆、绑扎铁丝以及悬挂式脚手架全部悬挂系统所有钢材等必须符合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脚手架及脚手板的选材与规格的相关要求。

  B.为确保脚手架搭设规范化、标准化,对脚手架钢管长度实行定尺寸管理,长度规格如下:

0.7m、1.0m、1.2m、1.5m、2.0m、3.0m、4.0m、5.0m、6.0m、7.0m(各种规格的配备比例由各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提出需用计划,租赁站负责实施)。

  3、脚手架搭设:

  3.1、脚手架搭设必须由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且在上岗前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及专业技术的再教育培训,经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非专业工种人员不得搭拆脚手架。

  3.2、搭设脚手架时,作业人员应挂好安全带,施工区周围应设围栏或警告标志,并由专人值班,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3.3、脚手架搭设标准:

除满足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对脚手架的规定要求外,应做到整齐、美观、稳定、可靠,周转性材料实行定置管理。

  4、特殊形式的脚手架搭设与使用:

特种脚手架必须进行设计,附脚手架简图和计算书。

  A.挑式脚手架的斜撑杆上端应与挑梁嵌槽固定,并用螺栓、扒钉或铁丝等连接;下端应固定在立柱或构筑物上。

  B.在门窗洞口搭设的挑架(或称外伸脚手架),其斜杆与墙面的夹角一般不大于30°,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处;墙内大横杆两端伸过门窗洞两侧的部分应不少于25cm;挑梁的所有受力点都应绑双扣;挑梁应设防护栏杆。

  C.移动式脚手架工作时应与建筑物绑牢,并将其滚动部分固定住。

移动前,架上的材料、工具以及施工垃圾等应清除干净。

移动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E.悬吊式脚手架:

  a)悬吊系统应经设计。

使用前,应进行两倍设计荷重的静负荷试验,并对所有受力部分进行详细的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b)悬吊式脚手架严禁超负荷使用。

在工作中,对其结构、挂钩及钢丝绳应指定专人每天进行检查和维护。

  c)全部悬吊系统所用钢材应为Q235钢的一级品。

各种挂钩应用套环扣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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