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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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第1篇:

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各事业单位: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我镇事业单位实行人员竞聘上岗,其实施方案如下:

  一、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应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适应岗位、专业对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和党委批准的原则。

  二、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领导机构

  成立xx镇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黎剑同志担任,镇长陈泊如、党委副书记阳贵清任副组长,王敬、张绮维、袁慧、张世全、吴传彬、申国勇为成员。

  三、事业单位人员竞聘的范围

  

(一)事业单位需要在内部产生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选的,应当实行竞聘上岗。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竞聘的岗位,不列入竞聘的范围。

  

(二)竞聘上岗必须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进行。

竞聘上岗原则上在本单位内部进行。

对本单位有编制但无合适人选的岗位,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面向本部门所属的其他事业单位选聘。

  (三)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用人员;2、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过岗位总量;3、出现岗位空缺或新设岗位的;4、其他情况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

  四、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竞聘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与该岗位相适应资格及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须获得技术岗位等级证书。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根据本人专业技术职务情况,直接聘用到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所设的同级最高等级岗位:

  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4、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5、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四川省基础专业技术人才;7、获得全国、全市(市委、市政府授予)和国家部委(与人事部门联合授予)表彰者;8、获得国家、省(部)级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三)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情况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聘用到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所设同级高等级岗位:

  1、四川省专业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四川省优秀专业技术人;3、xx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4、xx区科技进步一等奖;5、xx区委、区政府记三等功人。

  (四)有下列情况的,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及以上的人员。

3、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竞聘上岗有关规定的人员。

  五、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1、岗位设置数

  根据区人事局的有关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这次事业单位公开竞争的岗位和职数设置分别为:

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七级一个,暂设于农业服务中心,所有事业单位人员都可以参与竞聘。

农业服务中心岗位12个,专业技术岗位11个,其中八、九、十级岗位各1个、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4个,管理岗位九级1个;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4个,其中八级岗位1个,十一级岗位2个,十二级岗位1个;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专业技术岗位3个,其中十、十一、十二级岗位各1个;村建环卫中心专业技术岗位3个,其中九、十一、十二级岗位各1个。

已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未聘任为八、九级岗位的在十级岗位任职。

  2、程序和办法

  

(1)公布竞聘方案。

公布竞聘方案,明确竞聘的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方法等。

  

(2)资格审查。

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应对各类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职业资格、任职年限及相关奖项等情况进行核查,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

  (3)按照竞聘上岗办法和竞聘上岗的程序开展竞聘。

  (4)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竞聘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工作需要,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5)公示结果。

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岗位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对于举报拟聘人员的问题,经核查属实的,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取消其拟聘资格。

(6)按规定程序报送xx区人事局登记备案。

(7)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3、竞聘办法

  

(1)首次竞聘专业技术人员对照现在执行的工资类别和现聘职务,对应明确相应等级的岗位。

  

(2)符合直接聘用条件者,直接聘用到本人现任统计专业技术职务中的最高层次岗位;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优先聘用到本人现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的最高等级高位;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优先聘用到本人现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的相应等级岗位。

  (3)若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同等条件下民主测评得票数多者优先聘用。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应参加测评总人数的80%,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测评内容包括现实表现、廉洁奉公、吃苦耐劳、责任感、业绩等。

  (4)若所有条件都相同,在指标有限的情况下,按照工龄长短排列。

  (5)若工龄相同的情况下,按业绩排列。

  六、几点要求

  1、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配合,服从安排,确保竞聘工作顺利开展。

  2、竞聘工作在乡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施。

  3、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到不搞小团体,不做小动作,力求竞聘工作公平、公正。

同时,竞聘期间要坚守原工作岗位,正常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连续不断。

  第2篇: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竞聘上岗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实施竞聘上岗的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1、局属各事业单位出缺的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

  2、局属各事业单位聘用期已满或出现空缺、新设的十级(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3、局属各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因市房改办中层干部为科级职务,不列为此次竞聘上岗范围)。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竞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5、竞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基本任职条件

  1、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专业技术岗位的七、十级等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我省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按照省人事厅制定的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执行。

局属各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根据不同等级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制定具体办法。

  3、局属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任职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

  (四)下列人员不能参加竞聘上岗:

  1、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市人事局是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本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责任部门,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方案的审核把关。

局属各事业单位单位应成立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纪律检查部门和工会、职工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为5人或7人,领导小组负责集体研究提名推荐聘用人员,领导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五、程序及时间安排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包括:

制定《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学习动员,公布岗位及竞聘条件,个人申报,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群众测评,成绩公布,组织决定,公示,签订聘任合同,兑现工资。

  

(一)准备阶段:

9月14日9月25日

  1、9月14日-17日成立事业单位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2、方案经职工大会通过,于9月18日前送局人事处审核,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再组织实施。

  3、9月23-25日召开本单位职工大会,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岗位待遇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办法、日期等事项。

  

(二)实施阶段:

9月26日10月31日

  1、9月26日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人员申报应聘岗位;

  2、9月27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

  3、9月28日,公示资格审查结果;

  4、10月9日-10月14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

  

(1)方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考试内容主要是履行竞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面试分为A、B两类,其中A类为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面试,B类为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竞聘上岗面试。

既要竞聘十级(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的人员又要参加竞聘单位中层正副职位的,则需参加A、B两类面试。

竞聘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的,只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考试结束后,在本单位公布考试成绩。

面试考官由5人或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

面试考官的确定要严格执行有关回避制度。

  (3)面试计分方法: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为15分,每名考生的面试得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将分数相加后除以考官人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5、10月16日组织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或应参加测评总人数的80%,同等条件下民主测评得票数多者优先聘用;

  6、10月19-21日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考试成绩以及民主测评结果,确定拟聘岗位的考察对象。

通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作出书面评价,提名推荐人选;

  7、10月22日-23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聘用人员;

  8、10月23日-29日公示竞聘结果;

  9、10月30日-31日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并送人事部门进行鉴证。

  (三)总结阶段:

11月2日-11月16日

  1、11月2日4日,报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总结;

  2、11月5日16日,由市人事局和局人事处,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兑现工资。

  六、聘任和待遇

  1、竞聘上岗的岗位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一般为5年。

  2、竞聘上岗的人员,按照新任职务享受相应的待遇。

实行按岗定酬,岗变薪变。

  3、单位对竞聘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履职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时记入考核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升降、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

考核不合格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解聘、低聘或调整工作。

被低聘或调整工作的人员按照新聘任的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4、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竞聘上岗落聘后,可以参加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可以以原专业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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