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公室XX年工作检查及评价分析研究性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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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公室XX年工作检查及评价分析研究性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法制办公室XX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XX年,城区法制办在城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2020年)》为重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城区中心工作,积极谋划、主动作为,严格履职,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城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现将我办XX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

  、科学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XX年4月10日制定了《南宁市青秀区XX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并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城区政府各部门。

城区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并层层推进,狠抓落实。

2、专题汇报依法行政工作。

3月13日和10月19日,分别向城区政府第三届第19次和第三届第42次常务会议专题汇报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从基层依法行政、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等方面了解城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3、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

1月17日,城区政府分别向南宁市人民政府、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南宁市青秀区人大常委会上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XX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报告城区政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城区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仙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城区政府各部门均履行了向城区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职责,书面汇报本单位本部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4、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

XX年12月4日,制定《关于开展南宁市青秀区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城区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XX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城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XX年南宁市青秀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以集中检查考评和日常记录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区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仙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区政府23个工作部门、5个直属事业单位等共38个被考核单位(部门)开展了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4月12日,印发《关于XX年度城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情况的通报》,对城区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28个单位被评为优秀等次,10个单位被评为良好等次,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城区绩效考评体系XX年6月30日,印发了《XX年南宁市青秀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和评分标准》,作为XX年城区政府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仙葫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城区各部门开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依据。

  5、做好迎接考评的组织领导工作。

认真做好南宁市对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开展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按照《XX年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和评分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0月30日,制定下发《关于做好迎接南宁市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将南宁市XX年度八大项二十五小项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内容分解到城区各个相关职能部门,确保完成年度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1月15日-28日,南宁市依法行政考评组将到城区开展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现场检查工作,我办根据考评指标和评分标准,已做好各项考评迎检工作准备。

  6、落实法治教育培训。

3月13日,举办XX年城区政府常务会议第一次专题学法讲座,由城区法制办负责人解读、组织学习《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主要精神。

10月19日,举办XX年城区政府常务会议第二次专题学法讲座,由城区法制办负责人组织城区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学习《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XX-2020年)》的一些政策形势。

6月15日,召开了XX年度青秀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

  7、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

2月15日,城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南宁市青秀区XX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计划》,对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进行安排。

XX年6月15日,召开了XX年度青秀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10月16日-27日,组织城区报名参加XX年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的21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南宁市XX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南宁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城区各级各部门开门决策、民主决策的意识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广纳民意的决策机制逐步形成,大多数规范性文件出台前都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今年1-10月共审查法律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320余件,办理政府法律事务60余件,出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与《法律事务意见书》300份,大部分得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采纳,确保了城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及有关重大决策依法作出。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报送规范性文件。

XX年我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围绕城区重点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等法定程序的要求。

截至XX年10月30日,我办向南宁市人民政府和城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2件,全部在青秀区政府政务信息网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专栏中进行发布。

  2、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义务,落实“三统一”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我办认真落实南宁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XX年5月,按照《关于开展南宁市人民政府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开展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城区文件清理工作做出了统一部署和要求。

5—8月,根据南宁市对文件清理工作的新要求,组织城区政府各部门具体布置开展文件清理工作。

9月初,通过审核清理,向市政府上报“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为0件。

9—10月,汇总出需进行清理的文件2251件,并审查各部门上报的各类政府文件清理意见。

目前,审查工作基本完成,将上报政府审批。

  (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XX年10月,印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从履职、规范执业、树立形象等方面对政府法律顾问进行考核,还设置了加分项目。

考核办法除了要求对政府本级法律顾问进行考核外,还要求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政府各部门对其所聘用的法律顾问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由单位负责人签署后报至城区法制机构。

建立此考核制度,旨在促进法律顾问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积极性,督促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政府各部门用活、用好法律顾问。

充分发挥其专业性的作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政府行政行为合法科学。

第一次考核工作将在XX年12月底开展并落实。

XX年城区财政安排城区政府法律顾问组团工作经费共15万元。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贯彻落实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工作报告制度。

8月9日,印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南宁市青秀区XX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履行>的通知》,组织城区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全面总结、梳理、分析各行政执法部门年度行政执法职责具体执行情况。

在开展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中,城区38个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均按时报送,且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2、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切实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6月,印发《关于乡村清洁执法专项监督的通知》,开展XX年度乡村清洁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于7月到南阳、刘圩、长塘三个镇开展现场检查,并对伶俐镇、仙葫管委会进行书面检查。

8月,下发督察结果通报。

9月,通过回访落实整改情况。

通过开展此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城区乡村清洁执法工作,提高了执法工作水平。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4月6日,印发关于开展南宁市青秀区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城区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自XX年6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及其他类型的行政执法案卷,均纳入案卷评查范围。

评查采取被评查单位全面自查自评和城区依法行政办组织人员成立评查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评查活动中,城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共自行组织评查并报送评查行政执法案卷434件,其中行政处罚类125卷、行政许可类213卷,行政强制类18卷,行政征收类24卷,其他行政执法类54卷;报送行政执法典型评析表优秀案卷85卷,其中行政处罚类34卷,行政许可类40卷,其他行政执法类11卷;报送行政执法典型评析表问题案卷23卷,其中行政处罚类12卷、行政许可案类11卷。

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城区依法行政办均向各被评查单位反馈评查意见,并要求被评查单位限期整改。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

4月25日,印发《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城区相关执法部门(单位)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的工作,依法、有序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相关信息,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促进行政执法理念转变和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创新,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七)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

我办对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代城区政府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截止10月30日,南宁市中级法院、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立案审理的涉及城区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共46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立案审理的涉及城区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共9件,其中城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1件,城区单位、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仙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城区政府工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4件。

截止至目前,法院已开庭审理的有51件,尚未开庭审理的有4件。

已开庭审理的51件案件中,城区政府为被告的案件27件,其中城区政府区长出庭应诉1件(广西高院于XX年11月8日开庭审理苏群珍起诉城区政府确认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违法并赔偿行政诉讼一案[XX]桂行终696号),副区长出庭应诉3件,副调研员等其他负责人出庭应诉21件;城区其他单位部门为被告的24件,其中单位副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的23件。

  2、认真办理复议应诉案件,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规范行政复议基础工作,依法配备4名行政复议人员,落实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和必要硬件设施,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相关配套制度,XX年度财政安排行政复议专项办案工作经费6万元,保证办案需要。

二是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城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采取书面审查与听证、调查取证、现场勘验相结合的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集体议决和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在依法裁决的前提下,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XX年1-10月,行政复议办公室共接待来访群众104人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9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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