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运行机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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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运行机制

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运作方式的运行机制(修订版)

校企合作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省、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精神,培养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技术应用性人才,促进产学结合,加强学校的专业建设和实习基地建设,加强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合作,共同做好中职毕业生就业工作,向企业输入所需应用型技术人才,共建长期的人力资源供需协作关系,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校企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校企委)的性质:

是荆州市工业学校(荆州技师学院)与企业联合办学的一种教育形式,是学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产学结合的管理咨询机构,是企业参与职业学校管理的一种机制。

第三条 校企合作原则:

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

具体地说,一是加强校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二是进行产学结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是坚持互惠互利,实现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赢利。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校企合作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其中常务副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主任由校长兼任,副主任由大中型企业会员单位的负责人兼任,其中常务副主任由分管校企合作工作的校领导兼任,委员由各会员单位的领导及学校负责招生就业工作的负责人兼任。

校企委员会办公室系常设办事机构,设办公室主任1人,秘书长1人信息员若干。

第五条 校企委主要职责:

1、制定和修改委员会的章程,制定委员会内部管理制度;

2、筹备组织召开委员会年会;

3、推选委员会副主任及相关负责人;

4、依据市场及企业需求,拟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标准及规模;

5、加强专业调研,研究修订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推进专业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

6、建设较为稳定的专业实训实习基地,提高专业技能训练水平;

7、确立学生的就业方向,为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就业奠定基础;

8、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主任:

张卫东(院长)

副主任:

王诗平(企业经理)

李贞权(教学副院长)

委员:

李兆学(教务主任)

胡洁、(教务副主任)

冉美权(专业主任)

荣佳佳(企业1代表)

罗亦民(企业2代表)

专业教师5人

办公室主任:

徐晶

第六条 校企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制订校企委年度工作计划、下发通知、撰写总结等日常工作;

(二)负责组织校内各教学单位与实习实训基地、企事业单位、政府有关部门的实习实训联络、协调和安排;

(三)负责调查、了解和掌握社会、企事业单位和实习实训基地人才需求信息;

(四)负责实习实训基地的确定、协议签署、相互合作等事宜;

(五)负责反馈实习实训基地对实习学生和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六)校企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校企委实行年会制,由校企委授权办公室负责召集。

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第三章 校企委单位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校企委单位成员由企事业单位本着校企合作原则,自愿加入的办法产生。

单位成员填写《荆州市工业学校企合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委员会单位成员原则上应是学校实习、实训基地,或择优接纳学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事业单位。

第九条单位成员权利:

(一)享有学校建设与发展的信息知情权;

(二)享有参加本校企委组织的各种合作与交流活动,应邀出席荆州市工业学校重大活动的权利;

(三)优先享有申请学校培训职工的权利;

(四)优先享有与学校共同进行订单式人才培养、产学合作的权利;

(五)优先享有挑选接收本校毕业生的权利,优先挑选接受本校学生到企业实习就业;

(六)享有评聘兼职教师的权利。

第十条 单位成员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

(二)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维护合作关系;

(三)承担学校师生实习、实训基地义务,接纳本校学生顶岗实习,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学生的报酬。

(四)向荆州市工业学校推荐兼职教师;

(五)协助学校开展产学调研及其他活动。

第十一条 单位成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由办公室通过退出手续予以注销。

第十二条 成员单位如有严重损害校企委利益或违反本章程行为,可取消其成员资格。

第四章校企合作内容

第十三条 人才培养合作。

我校根据企事业发展需要为企事业“订单”培养人才,向企事业输送具有职业素质和技能的人才,经协议可以以企业冠名的形式联合创办“企业冠名班”企事业单位为学校提供实习、实训基地,并设立“奖学金”、“奖教金”、“助学金”。

企事业单位接纳本校学生顶岗实习,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学生的报酬。

第十四条 科研合作。

联合申报、攻关不同层次的科研课题和产学项目,优惠向对方提供和转让技术资料、实验设备和科技成果、专利等。

第十五条 队伍建设合作。

企事业为学校提供教师锻炼场所和方便条件,为学校选派兼职教师;学校为企事业培训在职人员,组织兼职教师培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六条 信息交流合作。

企事业为学校反馈人才需求信息,学校为企事业提供学术科研信息和理论咨询与指导。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经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代表通过后实施。

章程修改须经委员会会议超过半数通过。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校企合作委员会。

随着形势发展变化,本章程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必要的非原则性变通,可经办公室暂行决定,在下一届委员会通过。

第十九条 本委员会成员单位介绍及合作情况将随时上传至学校网站,包括校企合作动向、科研合作成果及人才培养成果等。

第二十条 学校向成员单位授牌:

“荆州市工业学校实习实训基地”;成员单位向学校授牌:

“×××公司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十一条 成员单位与学校开展如专业(或方向)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共建、人才订单培养、师生实习实训费用等合作项目,由校企双方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于成员单位会员签订合作协议时生效。

校企合作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校企合作项目经费管理、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根据我校财务审批管理有关规定,现制定校企合作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一、经费支出范围:

1.项目调研支出。

含差旅费、会务费、市内交通费、专家论证费等。

2.资料汇集支出。

含信息查询费、图书购置费、资料打印费等。

3.校企往来支出。

含项目合作单位来校接待费、工作需要馈赠合作单位纪念品费等。

以上支出均应按项目实施时域分年度进行预算。

校企合作项目运行过程中所派生的费用(如基地建设费、专家讲座费、师资培训费、课程开发费、教材编写费、学生补助费、实验用品购置费等),不在本经费支出范围。

二、经费支出比例

项目调研支出应不低于经费总额的50%,资料汇集支出应占经费总额的5%,校企往来支出应不高于经费总额的45%。

三、经费支出审批程序

项目经费由财会室按年度划拨至项目承担单位。

经费支出实行校、专业组两级管理。

每项支出由项目负责人审批,主管财务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财会室对经费使用情况实行指导和适时调控。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一、学校对各专业组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的说明

1.为调动各专业组对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学校将对专业组实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师资培养等情况。

并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检查履行情况。

2.《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是每年度衡量和考评各专业组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主要依据;此外,各专业组应在每学年的年初向学校上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年末上报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3.本办法的考评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旨在督促和鼓励各专业组紧紧抓住当地的经济发展的脉搏,积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办出中职特色,培养出适应行业和当地经济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各专业组校企合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等级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1.校企合作办学组织领导

1、校企合作领导及特色

2、校企合作规划及任务

2.校企合作工作的管理运行

1、校企合作的协调和调度

2、创新校企合作思路

3.人才培养模式

(定单培养)

1、签订定单培养

2、联合办学

4.校企合作项目

1、内引校企合作项目

2、外联校企合作项目

特色或创新项目

三、各专业组校企合作工作的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

考核等级标准

优秀

合格

1.校企合作

办学组织领导

1.1校企合作

领导及特色

0.5

1、产学研工作的分管领导具有校企合作办学的先进理念,思路清晰,工作扎实有效。

2、各专业组具有推进和深化校企合作办学的项目实施,且实施效果较好。

各专业组设有本部门的校企合作机构,由分管校长负责,配备一到二名的兼职工作人员。

1.2校企合作

规划及任务

0.5

1、制订本部门的校企合作实施意见,明确本部门校企合作项目方案可行性论证议事程序。

2、根据计划进展情况,能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校企合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每学年年初及时上交工作计划,年末汇总工作总结,并能召开本部门的校企合作工作会议。

2.校企合作工作

的管理运行

2.1校企合作的协调和调度

0.8

各专业组能圆满完成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超额完成任务。

各专业组能配合学校职能部门协调工作,按时参加学校召开的调度会。

2.2创新校企

合作思路

0.2

各专业组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创新,并能在生产、教学、科研方面有所突破,实现“双赢”,成绩显著。

各专业组根据自身特点,开创校企合作的新模式、新方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

考核等级标准

优秀

合格

3.人才培养模式

(定单培养)

3.1签订定单培养协议

0.3

1、有效利用企业设备、场地,实行“工学结合”模式,管理规范。

2、订单培养的合作单位为教学中的实践环节提供实习岗位或实习耗材。

各专业组有与企业签定的一定数量的定单培养协议。

3.2联合办学

0.2

1、建立企业资助的奖学助学基金。

2、在紧密合作企业建立分校,开展职工培训。

与企业开展联合办学或开办“企业冠名班”,并与联合办学的企业共同开发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

4.校企合作项目

4.1内引校企合作项目

0.5

1、与企业签定两处及以上合作协议。

2、引进企业产品、资金、生产线或生产车间,开展产学结合。

1、引进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较好的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

2、各专业组有相关专业参与校企合作项目,包括:

接受企业先进设备赠送、推介或入股建设校企合作基地。

4.2外联校企合作项目

0.5

1、外联合作企业规模效益、科技水平在行业领先。

2、能从生产、教学、科研等多个方面深入开展合作,成绩显著。

1、外联合作的企业应有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能接收学生和教师参与到实际的生产实践中去。

特色或创新项目

特色可能体现在不同层面:

(1)体现在校企合作的办学观念、工学结合思路;

(2)体现在人才培养的特色。

创新主要是指在联合办学过程中,新思路、新办法,并在产学研结合的工作实际中得到应用,产生明显的效果。

说明:

优秀的要求是在达到合格要求的基础上考核。

专业建设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地进行专业建设,使学校与社会的联系更为密切,与经济建设实际结合得更为紧密,以利于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决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

联席会议由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组成,由委员会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召集主持。

第二条联席会议的时间

召开联席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具体会议时间由专业建设委员会秘书长负责通知。

第三条联席会议的议题

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委员会主任根据学校专业建设的执行情况确定。

第四条联席会议的纪律

1、召开会议时,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向秘书处请假。

2、与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如果在执行中发现新的情况,可以提请复议。

3、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视决定内容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通报。

4、联席会议由秘书处派专人负责记录,并将记录存档。

5、联席会议的内容,凡属保密的,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会议以外人员泄露。

 

关于生产线长工作职责的规定

1、负责月初对本月的生产计划、生产进度做统筹安排。

2、负责每月制定生产物资的采购计划(劳动保护用品、刀具、量具、检具、夹具)。

3、负责对生产线数控机床的程序进行调整。

4、负责对工装夹具的修整、安装及故障的排除。

5、负责生产线所有机床的安全生产及设备的清洁卫生。

6、负责生产线所有机床的生产日志的检查工作。

7、负责工作现场的劳动纪律、工作场地的清洁卫生。

8、负责工作现场操作员的安全生产。

9、负责工作现场对所有产品的检验工作(首检、巡检、终检)。

10、负责生产线所有产品的领料和入库工作。

注:

以上职责将作为线长工资的考核基数,纳入到工资考核中

 

荆州华伟机械产学结合实训基地

2014年1月9日

 

实习教学工作制度

(一)授课要求

   1、入门指导

   

(1)准时组织上课,填写教学日志出勤栏,检查学生实习前准备工作。

   

(2)按教学内容讲解工艺理论、工艺过程、操作方法;准确进行操作演示。

   (3)按教学内容规定分配实习任务、实习位置和各种工、量具。

   (4)注意安全文明生产教育,提示故障的防止及处理办法。

   (5)注意调动学生实习积极性,加强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2、巡回指导

   

(1)巡回指导应以检查学生生产技术准备、安全文明生产、操作方法和工件质量为主要内容。

   

(2)按教案预定的巡回路线和次数进行巡回检查指导,每一次巡回检查的目的都应明确。

   (3)集体指导和个别指导。

对于普通不理解或未掌握的操作技能应暂停实习,集中再讲一次或示范一次,有时甚至集中多次。

对个别领会较差、操作技能不熟练的学生应注意个别指导。

   (4)实习教师应做到“五勤”,即眼勤、腿勤、脑勤、嘴勤、手勤。

   3、结束指导

   

(1)结束实习指导应验收实习工件,总结一天安全文明生产和操作方法情况,评定学生成绩,表扬好人好事,指出不足,分析原因,提出今后改正办法,组织卫生清洁和物件的收集保管工作。

注意将实践问题的认识上升到理论高度。

   

(2)做好教学日志和考查登记,做好课后回忆、总结工作,并记入教案。

   

(二)作业布置与检查要求

   1、作业形式和布置

   根据实习课题、工厂条件和学生当时的实际水平从简到繁,从易到难布置作业,如基本功练习作业、工序练习作业、复合作业等。

   1、作业的检查

   所有作业均有布置、有检查。

通过检查对普遍存在的问题予以解答。

作业成绩应及时记入成绩登记册。

   (三)实习成绩的检查与评定

   1、生产实习成绩的检查与评定的目的在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掌握应知应会技能,培养安全文明生产和遵守劳动纪律的习惯作风,在于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取得好的教学效果,在于帮助领导了解情况,改进对教学工作的领导。

   2、检查考核原则和标准

   

(1)检查考核必须及时和经常,能反映学生真实情况:

必须坚持统一标准客观评定分数。

   

(2)以各工种相应的技术等级标准进行考核(应知、应会),进行考核的项目有:

产品质量、工时、操作方法和执行操作规程情况、安全文明生产情况等。

不同阶段的考核项目应有所侧重。

3、检查与考核方法

   

(1)平时考核:

教师应就学生掌握专业知识、技能、技巧等内容做好日常考核记录,定期(如一周)进行一次综合评分;完成课题实习后,应考核并评定分数。

   

(2)定期考核:

指期末考核和学年考核。

考核时间在教学工作计划中规定,并应有系统复习和练习时间。

   (3)毕业考核:

全面检查学生掌握专业知识和生产技能程度,依工种等级进行。

成立由校领导、工场领导、技术人员和教师组成的考评小组,领导毕业考核工作。

形式有:

实习操作(检查技能技巧)、笔试或口试(理论部分)、写实习报告、毕业设计等。

   (4)考核分为评分、评语两部分。

后者指对学生学习态度、劳动纪律等进行评定,统一百分制评分。

60分为合格。

   学期(或)学年成绩不及格者,可于下学期补考,仍不及格者于毕业前进行最后一次补考。

 

   (四)实习教学工作的组织

   1、实习教学的组织

   技校教学充分体现“以生产实习为主的”思想保证实习教学时间占总教学时间的二分之一以上;保证实习教师的数量和质量;努力创办实习教学场所(实习工场),力争实习教学课堂化;建立正常的生产实习教学秩序。

   生产实习教学的组织形式有:

实习工场课堂化教学以及一体化教学等。

   2、检查

   

(1)对生产实习教学的检查应以生产实习教学大纲、各种教学计划和文件为依据,并深入各实习教学环节进行。

   

(2)一般情况下,实习工场主任、副主任、教研组长每周四次深入实习教学场地检查实习教学情况;检查教课前准备工作、进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学生实习工件,了解操作水平、安全文明生产和掌握专业如识情况。

   (3)实习教研组长每月一次,实习工场主任、副主任每月二次检查属下实习教师任课班级的书面作业、试卷和考查记录登记本,了解实习教学效果。

   (4)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情况和听取意见。

   (5)所有工作检查结束后,部应填写“教学工作检查登记表”,由教研组、实习工场填写考评意见,作为对实习教师的日常考核依据。

   3、总结

   

(1)实习教师提出学期教学总结报告。

检查学期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和学生成绩统计与分析,从学生与教师双方面检查成绩与存在问题,说明原因,拟出改进措施。

   

(2)教研组长提出本组学期教学工作。

   综合学生对本科教学的普遍意见,平时检查教师工作的资料、教学进度完成情况及学生成绩等几方面材料,分析本组教学工作的优缺点及其原因,拟出教研组今后组织教学和业务研究工作的措施。

 

数控实训中心

2014年3月

 

数控实训中心实训流程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实训管理制度,搞高实习质量,安全实训。

特拟定以下实习流程细则,所有实验实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1、所有实习学生必须整队进入实习场所。

2、在学生进入实习现场前实习指导老师必须进行例行安全检查。

(电源检查、机床状态检查、工具及工件检查、学生安全检查)

3、进入现场后要有课前三分钟(课前唱歌、老师行上课礼、点名)

4、课前现场安全教育

例行安全教育:

实习管理相关规定

(只允许一个人操作机床、当其它人在进行工件的装夹时或进行测量时任何人不允许触摸键盘突发安全教育、对上次实习中的安全问题反馈给学生)。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的紧急处理办法。

分组教学。

(数控车实训共分2个工种数控车工、数控铣工。

数控车分5小组每组5~8人、数控铣工分3个组每组3~5人,每小组根据任务不同在细化任务。

5、在实习过程中实习老师要随时巡查排除安全隐患。

6、做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记载。

(必须当场检测打分并记载成绩)

7、当实习结束后老师必须点名并总结(并做实验总结,好的表扬、不好的要提出批评)行下课礼,并安排好学生做好机床保养及清洁。

9、每班次评选出2名数控操作技能之星,在三天一周期实训完毕后的总结大会上表彰。

实习老师严格按照实习流程执行

数控教研室制定

2014年3月

数控实训流程图

 

荆州市技师学院兼职教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

各处(室):

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兼职教师队伍的管理和考核工作,保证教学质量,促进兼职教师工作的规范化,特制订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原则

1、教学的需要。

本校现有师资无法满足教学需要或在从紧安排课务情况下仍无法完成教学任务时可以兼职教师。

2、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

可以聘请专家、学者来校进行课程讲授、学术交流或开设讲座等。

二、兼职教师的范围

1、校外实习基地中承担实训指导或讲课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2、社会知名人士或有关专家学者。

3、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和毕业答辩教师。

4、大中专学校的教师或企事业单位中高级技术管理人员。

5、根据教学工作需要,需兼职的其他教师。

三、兼职教师的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和下列2、3、4款条件之一者,可以成为我校的兼职教师:

1、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专业基础扎实;

(4)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工作。

2、从大中专学校聘请的教师,必须具备较强的任教能力,教学效果较好。

担任高职教学的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3、从企事业单位聘请的教师,应具有被聘专业技术或管理经验,一般需具中级以上技术或管理职称,实训现场指导教师应能履行相关职责。

4、聘请退休教师及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来校兼课的,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

四、兼职教师的聘任和管理

1、兼职教师由各系部提出聘任意见,报分管校长审批。

2、各系部应与受聘教师签订《兼职教师聘任协议书》(不含专家、学者),并填写“兼职教师登记表”,报教务处备案。

3、兼职教师的代课酬金,根据协议及承担的课时由教务处计算发放。

需特殊支付的酬金(如专题讲座酬金)由分管校长审批后发放。

4、兼职教师的教学基本环节管理视同校内教师。

5、兼职教师原则上应参加教研活动,学期内一般不应少于二分之一。

6、各系部应做好兼职教师教学质量检查工作,要把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兼职教师。

要定期召开兼职教师座谈会,征集他们对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意见,以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7、兼职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后,各系部将其教学情况及时写出评价报告,报教务处备案。

五、兼职教师聘任期限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兼职教师可短期聘任也可学期聘任,但聘期一般不超过一学期,聘期满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六、兼职教师工作职责

为保证教书育人和教学质量,兼职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不断创新的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遵守《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和安排,忠实履行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3、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不得讽刺、挖苦、嘲弄、贬低学生,严禁体罚、侮骂学生。

4、研究教学方法,讲求教学效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学有成效。

5、加强师生沟通,平等地对待每个学生,保证教育的公正性。

6、不忽略、不遗漏每个规定的教学环节(包括:

备课、授课、辅导、布置、批改作业、拟卷、批改试卷、学生成绩评价等),保证总体教学效果。

7、按规定参加教研活动。

七、兼职教师的聘任解聘

1、兼职教师聘期满后即自行解除聘任关系。

2、兼职教师存在下列情况者,学校可及时解聘:

(1)不遵守党纪国法者;

(2)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学校管理者;

(3)无法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4)学期内学生强烈要求更换教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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