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安全保证措施.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30003320 上传时间:2023-08-04 格式:DOCX 页数:57 大小:97.4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整理安全保证措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7页
整理安全保证措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7页
整理安全保证措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7页
整理安全保证措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7页
整理安全保证措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整理安全保证措施.docx

《整理安全保证措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整理安全保证措施.docx(5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整理安全保证措施.docx

整理安全保证措施

安全保证措施

一、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目标

(一)安全管理体系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照《劳动法》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规定,树立生产必须安全的正确观念,提高项目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特制订如下:

(二)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交通、机械事故;年度工伤事故频率低于3‰,杜绝重伤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保证措施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明确施工项目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保证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上级有规定,特制定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程项目经理

工程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工程经营生产全过程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工程项目经理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取得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性质,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落实实施。

在组织项目施工、聘用业务人员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人数、施工专业等情况,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和素质的专职安全员,确定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和分承包方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并制定考核办法。

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协施工队伍必须及进向人事劳务部门、安全部门申报,必须事先审核注册、持证等情况,对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后,方准入场上岗。

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并督促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施。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每旬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指标。

建立并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考核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监督、控制分包队伍执行安全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发生伤亡事故及时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认真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整改防范措施,对责任人员进行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在限期内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接到政府部门安全监察指令书和重大安全隐患通知单,产立即停止施工,组织力量进行整改。

隐患消除后,必须报请上级部门验收合格,才能恢复施工。

在工程项目施工中,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必须编制科学的施工方案、配备安全可靠劳动保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准施工。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的抢救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虚报和故意拖延不报。

积极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发生复事故。

(2)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

对工程项目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工程特点,进行项目整体安全技术交底。

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并认真监督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必须组织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的要求,预防工作中因化学药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在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

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设施、设备,要组织定期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参加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对施工中存在事故隐患和不安因素,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意见和消除办法。

参加或配合工伤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3)施工员

工长、施工员是所管辖区域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外协施工队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伍的三级安全教育、常规安全教育、委节转换针对施工各阶段特点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

经常检查所管辖区域的作业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认真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班组(外协施工队伍)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对工程项目中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停止施工,并上报领导或有关部门。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必须停止施工,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除现场保护设施,强行复工。

(4)班组长

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的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责任。

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不断提高安全意识。

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做好班前交底,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标准,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

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工人的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5)工人

工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本岗作业中对自己、对环境、对他人的安全负责。

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虚心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维护一切安全设施、设备做到正确使用,不准随意拆改,对新工人有传、带、帮的责任。

对不安全的作业要求要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在作业时要严格做到“眼观六面、安全定位;措施得当、安全操作”。

2、责任追究制度

对因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组织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措施经费不到位、安全防护失控、违章指挥、安全控制力度等主要原因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除对有关有员按照责任状进行经济处罚外,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对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处分。

对因上述主要原因导致重大伤亡事故发生,除对有关人员按照责任状进行经济处罚外,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确保施工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督促施工项目各级人员、各业务岗位履行安全职责,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和落实,特制定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制度。

节假日期和节假日前后,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月度全面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查领导,是否认真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了安全和施工生产进度的关系等。

查教育,在时间、内容、人员上是否落实。

查防护,各种现场防护是否达到了标准要求,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查制度,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以真正落实。

查隐患,工地各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和“三违现象”以及“三定”工作是否落实。

查整改,上级部门检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已经整改完毕。

周检或日检的主要内容:

工人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技术交底、防护状况、设备设施的验收和安全性、遵章守纪和文明施工等具体项目。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四定”,即:

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

认真开展安全检查的考核和评比,安全检查结果要与项目岗位效益考核挂钩,好的要予以表扬,给予奖励;差的要批评、给予处罚。

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档案,及时发现、诊断安全通病和管理缺陷,有效予以纠正,并制定预防措施。

4、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为确保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和落实,施工项目建立安全验收制度。

(1)安全技术方案实施情况的验收。

项目的安全技术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验收。

交叉作业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安全员组织验收。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员组织验收。

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安全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

项目经理要参与以上验收活动,并提出自己具体意见或见解,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整改。

(2)设施与设备验收

一般防护设施和中小型机械设备由项目经理会同有关责任人共同进行验收。

整体防护设施以及重点防护设施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区域内的单位工程防护设施及重点防护设施由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参加验收,其验收资料分专业归档。

如下防护设施、临电设施、大型设备需在自检自验基础上报请公司安全监督部(大型设备报请项目管理部)验收。

a.吊篮架、挑架、外挂脚手架、卸料平台;

b.整体式提升架;

c.临电设施;

d.其他大型防护设施;

因设计方案变更,重新安装、架设的大型设备及高大防护设施须重新进行验收。

安全验收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标准、规定、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设计要求,严格把关,并办理书面签字手续,验收人员对方案、设备、设施的安全保证性能负责。

5、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加强对员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术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法制水平,使之自觉遵守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保证项目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参加规定课时和规定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年审考核,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件上岗。

新工人(外协施工人员、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为40h。

经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对转场或变换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转场和变换工种的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4h。

各分包单位要认真开展班前安全讲话和周一安全活动,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并做好教育记录。

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工程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2h。

①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②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③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④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⑤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认真开展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如安全周、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坚持经常化、形式多样化(如录像、讲座、板报、知识竞赛)等,讲究实际效果。

施工项目建立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坚持全体人员的安全继续教育,确保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持证上岗。

6、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考虑现场的实际情况、施工特点及周围、作业环境,要真有及时性、针对性和具体性。

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采取具体且有效的措施予以预防。

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有施工总平面图,在图中必须对易燃材料库,变电设备,以及材料、构件的堆放位置,井字架或龙门架、搅拌机的位置等按照施工需要和安全要求明确定位,并提出具体要求。

下列特殊和危险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1)±0.00以下结构施工方案;

(2)工程临时用电技术方案;

(3)结构施工临边、洞口及交叉作业、施工防护安全技术措施;

(4)垂直提升机等安装与拆除安全技术方案(含基础方案);

(5)大模板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含支撑系统);

(6)脚手架及卸料平台安全技术方案;

(7)特殊脚手架-吊篮架、悬挑架、等安全技术方案;

(8)防水施工安全技术方案;

(9)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0)冬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1)临街防护、临近外架供电线路、地下供电、供气、通风、管线,毗邻建筑物防护等安全技术措施。

(12)主体结构、装修工程安全技术方案;

单独的安全技术方案,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要求。

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方案要有编制、有审核、有审批。

为落实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施工项目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①工程开工前,公司主任工程师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工长进行详细交底,并向工程项目全体职工进行交底;

②两个以上施工队(分包单位)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程项目经理、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施工单位和班组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书面交底;

③工长安排班组长工作前,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④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等书面安全交底(班前安全讲话)。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①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中的危险;

②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中的危险;

③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防范措施;

④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⑤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⑥一旦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各级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内容及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的签字。

书面交底要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归档存放。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工长应及时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①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②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③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④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⑤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施工项目应严格执行安全验收制度。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确保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延续性,保证安全信息的沟通,特建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作为值班领导,均要轮流值班。

每日安排1-2人值班,遇有特殊任务或日夜多班作业时,要增加值班人员。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将了解到的情况向领导或负责人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负责处理日常发生事务和发生事故的现场处理工作。

认真填写安全值班记录,搞好交接班,移交时,必须填写本班已经做到的工作和已经解决的问题以及下一班应该注意的事项和需要继续解决的问题,并要明确列项交代清楚。

值班人员必要时,有权暂停冒险作业人员的工作,有权决定对“三违”作业现场人员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8、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确保施工项目全防护工作的可靠性,特制定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定点使用管理制度。

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

⑴安全网:

水平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

⑵安全带:

常用安全带、防附器;

⑶安全帽;

⑷漏电断路器;

⑸配电箱、开关箱;

⑹临时用的电缆、电源线;

⑺脚手架扣件;

⑻安全标志。

重要防护用品由公司实行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监督控制办法,公司每年发布相关信息1~2次,项目经理部、各分包可从中选择认定厂家的认定产品。

项目部要求各定点厂家提供所购认定产品的合格证、技术检测报告书,并予以存档。

项目部不定期对重要护品进行检查,对使用中损坏的产品及时通报厂家进行维修;对超过使用期限的失效产品,及时予以报废和更换。

9、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工作。

主管副经理具体负责消防、治安保卫责任制的组织落实与实施。

同时应设有一名同志负责项目的日常消防、治安保卫工作。

对本项目职工及外协队伍要经常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加强防范意识。

配足守卫力量,成立消防、治安保卫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群众性的群防意识。

定期或不定期的听取和研究本单位消防、治安保卫情况,及时解决消防、治安隐患。

对本项目发生的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为其提供情况,协助查破案件。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施工现场严格控制火源,严禁随便动用明火。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必须按规定配足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并保证各类消防器材的完好。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支搭易燃建筑,如需支搭临时建筑时,要经工程部和保卫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乙炔发生器、氧气瓶一律不准放在施工工程内使用。

重点工种、电气焊工、电工、油漆工、防水工等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项目经理、工长、班长,在下达任务时,要逐级下达书面的防火安全交底,否则造成火灾事故要依法追究责任。

在施工现场内,严禁住人及堆放易燃物资,也不得使用电炉子以及电暖气,违者限期整改并处以重罚。

10、伤亡事故的处理

(1)迅速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有组织、听指挥,迅速做好两件事:

①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抢救伤员时,并采取正确的救助方法,避免二次伤害;同时遵循救助的科学性和实效性防止抢救阻碍或事故蔓延;对于伤员救治医院的选择要迅速、准确,减少不必要的转院,贻误治疗时机。

②为了事故调查分析需要,保护好事故现场。

由于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要求现场各种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事结束时的原来状态。

因此,在事故排险、伤员抢救过程中,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确因抢救伤员或为防止事故继续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负责人应组织现场人员查清现场情况,做出标志和记明数据,绘出现场示意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抢救伤员等名义故意破坏或者伪造事故现场。

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发生事故的项目,其生产作业场所仍然契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要立即停工,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整改。

(2)伤亡事故的报告

①伤亡事故报告程序

施工项目发生伤亡事故,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

轻伤事故,立即报告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企业主管部门、企业负责人。

重伤事故、急性中毒事故、死亡事故,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企业主管部门、政府安全监察部门、企业负责人,并由企业负责人立即以最快速的方式报告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安全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公安部门。

重大事故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逐级上报。

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伤亡人员所在单位报告,相关单位也应向其主管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要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报告,报告时限不得超过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时限。

②伤亡事故报告内容

伤亡事故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或发现)的时间、详细地点。

发生事故的项目名称及所属单位。

事故类别、事故严重程度。

伤亡人数、伤亡人员基本情况。

事故简要经过及抢救措施。

报告人情况和联系电话。

(3)伤亡事故的调查

①组织事故调查组

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企业主管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轻伤事故:

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经理部生产、技术、安全、人事、保卫、工会、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成员,会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事故调查组。

重伤事故:

由企业负责或其指定人员牵头,企业生产、技术、安全、人事、保卫、工会、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成员,会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组织事故调查组。

死亡事故:

由企业负责或其指定人员牵头,企业生产、技术、安全、人事、保卫、工会、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成员,会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政府安全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织组成事故调查组。

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行政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事故调查组应邀请人民检察院参加,还可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的条件:

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业务的专长;

满足事故调查中涉及到企业管理范围的需要。

②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广泛的科技知识和实践经验,调查组事故的现场勘察必须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客观。

现场勘察的主要内容有:

a.现场笔录

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气象等;

现场勘察人员姓名、单位、职务;

现场勘察起止时间、勘察过程;

能量失散所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程度等;

异常情况及事故前后的位置;

事故发生前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位置和行动;

散落情况;

重要物证的特征、位置及检验情况等。

b.现场拍照

方位拍照,能反映事故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

全面拍照,能反映事故现场各部分之间的联系;

中心拍照,反映事故现场中心情况;

细目拍照,提示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迹物、致害物等;

人体拍照,反映伤亡者主要伤和造成死亡的伤害部位。

c.现场绘图

据事故类别和规模以及调查工作的需要会础下列示意图:

建筑物平面图、剖面图;

事故时人员位置及活动图;

破坏物立体图或展开图;

涉及范围图;

设备中工具、器具构造简图等。

d.事故资料

事故单位的营业证照及复印件;

有关经营承包经济合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培训材料及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项目安全施工资质和证件;

伤亡人员证件(包括特种作业证、就业证、身份证);

劳务用工注册手续;

事故调查的初步情况(包括:

伤亡人员的自然情况、事故的初步原因分析等);

事故现场示意图。

(二)安全预防措施

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制定安全用电责任制,做好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按TN-S系统设计要求设置保护接零系统,实施三相五线制,杜绝疏漏。

所有接零接地处必须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

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

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严禁混用。

在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设置总配电室,门向外开,配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级配电箱、开关箱应有防雨措施,加门锁,并有专人负责。

安装位置周围不得有杂物,便于操作。

(2)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小于0.5m。

(3)配电(屏)(盘)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

配电屏(盘)后的维修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部分,宽度不小于0.6m)。

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的操作顺序。

送电操作:

总配电屏-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

停电操作:

用电投备-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屏。

各种电器应安装在绝缘电器安装板上。

电器及熔断器的熔丝规格必须与电流量相一致。

各级配电箱必须固定设置,配电箱、开关箱应统一编号,喷上电气标志和施工单位名称。

箱底距地面不小于1.2m。

配电箱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

设备与开关箱间距不大于3m,与配电箱间距不大于30m。

各级开关箱应装漏电保护器,单机所使用的漏电保护开关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特别潮湿场所,以及振动器、潜水泵、水磨石机及各种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选用15mA漏电动作电流的防漏型产品。

作防雷接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的有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并联于基础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