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试题及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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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试题及解析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试题

不定项选择题(共100题,每题1分,多选、少选、不选均不得分)

1、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重大涉外案件,是指

A、争议标的额大B、案情复杂C、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案件D、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重大的涉外案件

答案:

(AB)

解析:

《解释》第一条:

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C选项是旧《解释》的规定,不再适用。

2、专利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有

A、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

B、知识产权法院

C、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基层人民法院

D、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

(ABC)

解析:

《解释》第二条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直接对应法条的是ABC项。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包括

A、主要营业地B、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C、注册地D、登记地

答案:

(BCD)

解析:

《解释)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直接对应法条,BCD正确。

4、下面确定管辖法院正确的有

A、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

B、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D、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没有经常居住地,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

(AD)

解析:

《解释》第七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C两项属于原《解释》的规定,已不适用。

5、下面确定管辖法院正确的有

A、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各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答案:

(D)

解析:

A选项中的劳动教养已被《治安处罚法》的“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取代,不当选。

按照《解释》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可见,B选项不正确。

C选项是旧《解释》中的规定,新的《解释)没有此规定,新的规定是:

 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因此D选项正确。

6、下面关于涉及离婚案件说法正确的有

A、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C、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

(BC)

解析:

根据《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注意“可以”二字)。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A选项说法太绝对,不当选。

B正确。

根据《解释》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项正确。

D选项是旧《解释》的规定,已不适用。

7、下面确定合同履行地说法正确的有

A、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B、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C、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D、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

(BCD)

解析:

A选项是旧《解释》的规定,新《解释》中已取消了这一说法,不适用不当选。

根据《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可见,BCD正确。

8、下面关于管辖法院说法正确的有

A、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告住所地、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C、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D、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

(AD)

解析:

根据《解释》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可见A正确,B错误,D正确。

C选项是旧的《解释》的规定,且现在铁路法院已被取消,错误。

9、下列哪些案件可以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A、股东知情权;B、公司减资、公司增资;C、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D、请求变更公司登记

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解释》第二十二条  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

即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ABCD均正确。

10、下面关于诉前财产保全正确的有

A、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

B、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C、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D、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答案:

(BCD)

解析:

A选项是旧《解释》规定的原文,因在司法实践中“财产所在地”容易引起歧义,所以新《解释》作了明确,改为:

被保全财产所在地。

根据《解释》因此不当选。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BCD正确。

11、下面关于不动产纠纷正确的有

A、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B、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C、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D、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答案:

(ACD)

解析:

根据《解释》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可见ACD正确,B选项少了“政策性”

12、下面说法正确的有

A、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

B、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D、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答案:

(CD)

解析:

根据《解释》第三十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A项错误。

根据《解释》第三十二条  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B项说法太绝对,不当选。

第三十三条  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C正确。

第三十一条  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正确。

13、下面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有

A、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B、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

C、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审查;

D、对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指定管辖裁定作出前,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指定管辖的同时,一并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答案:

(AD)

解析:

根据《解释》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A选项正确。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指定管辖的,应当作出裁定。

对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指定管辖裁定作出前,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指定管辖的同时,一并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BC错误,D正确。

14、下列哪些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在开庭前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A、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

B、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案件;

C、当事人一方为外国人的案件;

D、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类型案件;

答案:

(A)

解析:

根据《解释》第四十二条  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开庭前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一)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

(二)当事人人数众多且不方便诉讼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类型案件。

人民法院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前,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可见BD错误,C项在《解释》中没有规定,不当选。

15、审判人员在哪些情形下应当自行回避或由当事人申请其回避

A、其近亲属持有本案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B、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C、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D、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答案:

(BCD)

解析:

根据《解释》第四十三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16、回避适用于下列哪些人员

A、审判员;B、书记员;C、执行员;D、人民陪审员

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解释》第四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判员和书记员等人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第四十九条书记员和执行员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可见ABCD均正确。

17、下列确定诉讼当事人正确的有

A、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

B、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

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

C、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发生的诉讼,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D、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行为人即以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以该行为人为当事人。

答案:

(ABD)

解析:

根据《解释》第五十七条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

第五十八条  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

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

AB正确。

C项是旧《解释》规定的内容,新《解释》中没有此项规定,因此不当选。

第六十二条  下列情形,以行为人为当事人: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行为人即以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除外;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行为人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D选项正确。

18、下列确定诉讼当事人正确的有

A、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C、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为当事人;

D、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

答案:

(ABD)

解析:

根据《解释》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第六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第六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为当事人。

第六十九条  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

可见ABD正确,C选项少了“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

19、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B、在诉讼中,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有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C、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D、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集聚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

答案:

(BCD)

解析:

根据《解释》第五十九条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

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条   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

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可见BCD正确,A项是旧《解释》中的规定,新规定是“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

20、下面说法正确的有

A、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二审程序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B、在一审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异议;

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D、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答案:

(BCD)

解析:

根据《解释》第八十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二审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八十二条  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

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可见,BCD项正确,A项是可以准许。

21、下列人员中不能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有

A、律师;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人民法院认为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

答案:

(BC)

解析:

根据《解释》第八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依法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不得委托其作为诉讼代理人。

因此BC项正确。

22、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B、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

C、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D、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解释》第八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二)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

(三)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四)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专利代理人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可以在专利纠纷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答案ABCD均正确。

23、关于证据规定正确的有

A、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B、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C、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D、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解释》第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第九十二条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

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ABCD项均正确。

24、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日

A、10日;B、15日;C、7日;D、30日

答案:

BA

解析:

根据《解释》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25、法庭审理案件应当围绕()等焦点问题进行

A、客观事实;

B、证据;

C、法律适用;

D、原告诉讼请求。

答案:

BC

解析:

根据《解释》第二百二十八条  法庭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争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焦点问题进行。

A项中应该没有“客观”二字,D项是干扰项,BC正确。

26、下列哪些事实一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另一方当事人仍需举证证明

A、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B、众所周知的事实;

C、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D、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答案:

(BC)

解析:

足以反驳的需举证的有: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3)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足以推翻的需举证的有:

(1)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2)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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