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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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查表
附件1:
200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查表
单位(盖章):
上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检查内容
标
准
分
自查得分
加减分主要依据
加分
减分
实得分
1
领导班子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能经常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能按照“五个一”的要求认真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本单位内不认真履行责任制的部门和个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10
分工不明确、责任不落实、未做到一年二次分析研究、未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度、责任追究不力的酌情扣分。
2
认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和区实施方案,做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的牵头或参与工作,有关重点单位,按照专项构建、行业构建、联合构建要求,深化体系建设。
8
牵头或参与的重点工作部署不具体,督促、检查不及时、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酌情扣分。
3
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达标;班子成员能带头参加教育活动,并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8
工作不够重视或无计划扣4分以上,有计划但不认真组织实施或领导不带头参加的酌情扣分,信息工作未达标的扣2分。
4
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区党内监督九项规定,完善党委(党组)集体议事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单位内部各项制度健全,事权、人权、财权运行规范,政务、事务公开;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方面措施有力。
7
因监督管理不严而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每例扣4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力的酌情扣分。
5
重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基层廉洁工程,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在推进村务(财务)、厂务、居务公开,加强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等方面有一定成效。
7
工作不重视、未实行公开制度的扣4分,公开不到位的酌情扣分,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出现问题的每例扣3分。
6
积极探索职务消费改革,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车改政策,遵守车改纪律。
5
公车私用肇事、违反车改纪律每例扣4分以上,车辆管理和执行车改政策不严酌情扣分。
7
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及外出考察、组织赴外地召开会议等有关规定。
7
违反预算外资金管理、出现问题不整改,违反外出考察、组织赴外地召开会议规定的每项扣4分,扣完基本分的在总分内扣除。
8
继续深化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电子行政审批和监察系统,加快内设科室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和审批流程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窗口服务工作。
7
审改不很好落实、服务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9
抓好政府投资项目保廉体系建设及街道(镇、乡)、村小型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等四项制度,并加强对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8
年内制度建设任务未完成的酌情扣分,制度执行不严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每例扣4分。
10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积极参与“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四条禁令”,及时处理投诉信访件,注重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优化投资环境,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机关和争创行风建设示范窗口活动,认真查找和整改存在问题。
8
违反“四条禁令”每例扣4分,不及时处理和解决企业、群众投拆的每例扣1分,民主评议机关群众不满意率较高,整改措施不落实的酌情扣分。
11
能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纠风治乱工作,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治理教育乱收费、民工工资拖欠、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企业负担等方面有新的成效。
7
发生不正之风,被有关部门查处的每例扣2分。
12
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要信访件主要领导能亲自阅办,上级批办件能及时办理,及时查处,按时报结。
8
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未及时处理,造成矛盾激化或多次越级上访的每例扣2分,不重视、处理不及时的酌情扣分。
13
坚决支持执纪部门查办案件工作,能主动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做到不说情、不袒护、不包庇。
10
不主动查处的酌情扣分。
14
积极探索改革治本新路子,并取得一定成效,受到市级以上推广和嘉奖的。
5
无创新或无特色工作的不得分。
合计
105
说明:
1、本检查评分标准为百分制,对不承担责任内容的单位,该项目只计标准分,对创新、特色工作附加5分。
2、本检查办法所指每例扣分相加超过本项标准分的,在总分内扣除。
3、工作成绩特别突出或比较突出的,由各检查组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加分建议,报领导小组批准,加分不超过总分的10%。
4、检查得分情况与单位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
5、检查内容第一项“五个一”是指每年对分管范围内的责任单位组织一次廉政学习、廉政教育、廉政检查、廉政谈话、廉情公布。
6、本检查表请加盖公章后上交考核检查组。
附件2:
2006年度领导干部廉情报告表
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任现职时间
单位及职务
党
风
廉
政
责
任
制
分
工
及
完
成
情
况
完成本人主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工作的情况:
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履行领导责任的情况(主要包括研究部署、检查指导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责任对象进行教育、谈话的情况):
廉
洁
自
律
情
况
廉
洁
自
律
情
况
执行车改纪律(已车改人员)及自费购买汽车情况(是否存在驾驶公车现象,是否长期借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车辆归本人使用)
在经济实体、行政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学会协会兼职情况(如有,说明兼任何种职务和组织审批及有无取酬情况)
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物品以及登记上交的情况
执行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规定的情况
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有否违反“十不准”的问题
本人婚姻变化情况,本人、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因公、因私出国(境)情况(包括时间、任务、组织或邀请单位、经费来源)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和就学变动情况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担任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分支机构主管人员以及受聘于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人从事参与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情况(如有,说明是否违反从业规定,有否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提供便利条件)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私人在国(境)外经商办企业情况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房产情况(本年度房产有变化的,说明房产的数量、房屋性质、地点、面积、购房资金并详细说明资金来源,如有房屋出售、出租或营业情况的,说明该项收入情况)
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
本人认为其他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
班子主要领导审阅签字
年月日
注:
属于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的仍需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实施细则》(仑委办发〔2004〕2号)的要求另行报告。
附件3:
北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内容参照表
考核内容
要素
观察、测评、对照标准
德
思想政治
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理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讲政治、顾大局、作风正派。
道德品质
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遵守社会公德、处事公道、诚实守信、乐于助人。
能
业务能力
工作有计划、有预见、思路清晰、管理有方、操作有序,文字、口头表达准确、条理清楚。
开拓创新
工作有创新精神、工作思路符合运行规律。
学习提高
按时完成组织安排的培训、学习任务,考试成绩合格。
组织协调
能妥善协调各种工作、人际关系,发挥下属积极性。
勤
出勤情况
遵守考勤制度,有事请销假,自觉参加集体(公益)活动。
工作态度
工作主动踏实、团结协调、尽职尽责。
绩
工作目标
按时完成年度职责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事项。
行为规范
遵守工作纪律,办事符合制度规范,无群众有效投诉。
办事效率
工作求真务实,履行职责快捷、稳妥及时,无群众有效投诉。
工作效果
年度工作饱和、业务熟悉、效率高、质量符合要求、无群众有效投诉。
廉
廉洁自律
遵守党风廉正建设规定和组织工作纪律,无群众有效投诉。
备
注
附件4:
北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测评表
单位:
测评
内容
考核
对象
任职综合评价
(请选择其中一项并在对应的空格栏内打“√”)
年度优秀对象推荐人选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区管、部管
领导干部
科及科以下
工作人员
备注:
事业及机关工勤身份人员“综合评价”档次相应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附件5:
北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直接确定为
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标准
一、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1、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程序,被群众有效投诉2次及以上的;
2、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2次及以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3、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达1.5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的;
5、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到、早退10次,或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30次以上的;
7、上班时间经常脱岗串门,搬弄是非、破坏团结、影响工作,经批评无明显改正的;
8、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的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票数合计超过二分之一的;
9、当年受到行政警告、党(团)内警告处分的;
10、其它管理制度中,规定应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二、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1、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程序及工作承诺制,被群众有效投诉3次及以上的;
2、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3次及以上,并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
3、因个人主观原因,未完成年度本职位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的;
4、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经党委(党组)批评教育2次及以上,仍不改正的;
5、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
6、执行公务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吃、拿、卡、要、报或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被群众有效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7、因直接责任,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达3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8、在公众场合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9、在外事活动或业务工作中做出有损国家荣誉、尊严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10、违反纪律,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的;
11、在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12、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领导、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的;
13、因打架、酗酒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