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管理手册1120生产部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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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管理手册1120生产部部分

电煤管理手册1120生产部部分

电煤管理手册1120生产部部分

 

 

湖南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电煤研发项目组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

 

为保障电煤供应,保证电煤质量,提高综合效益,防控电煤采购、使用风险,实现制度化管理,根据CEO指示,成立电煤研发工作组。

通过对电煤管理进行研发,分析电煤供应商管理、计划、采购(运输)、验收、仓储、使用、结算等各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提出了主要问题的研究报告,并借鉴国内先进电厂的电煤管理经验,编制了电煤管理手册,作为公司电煤管理的依据。

电煤管理手册分为定额、采购、采制化、煤场管理、使用及附录六个部分,其中标准6个、流程14个、规则12个,并在附录中收集了制定标准的理论依据。

在电煤研发过程中,得到了CEO与公司领导的精心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各部分的编制始终坚持以质量、效益为核心,以保障供应、防控风险、闭环管理为原则,尊重客观现实,力求简洁实用,便于操作。

电煤管理手册颁布实施后,有关部门应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战略推进部进行反馈,以便改进、完善。

本次参加电煤研发人员有:

廖文贇、张跃武、胡迪安、刘志超、聂勤俭、吴海燕、黄光辉、罗武林、李明、胡高峰、夏练军。

电煤研发组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

 

研发大纲

一、目的目标:

保障供应、保证质量、提高效益、防控风险。

二、基本原则:

1.定价原则:

按质按量定价。

2.质量原则:

安全、经济、环保。

3.供方原则:

优质供应商、大供应商。

4.使用原则:

先进先取、合理掺烧。

三、总框图:

核心1.煤质标准1.定价  1.防掺杂使假 1.盘点  1.取煤计划 

内容2.煤耗标准  2.供应商选择2.内部风险防控2.场损控制

3.质价核算3.标准合同文本

标准

关键1.安全库存1.优质、大供1.矿务局异议1.合理分堆1.用电计划

难点2.经济库存应商标准处理2.合理掺烧2.发电计划

问题3.定价规则2.战略伙伴关系

建立

一、定额

1.电煤库存标准………………………………………………………………………1

2.锅炉用煤质量控制标准…………………………………………………………2

3.入厂煤掺杂使假界定标准………………………………………………………3

4.原煤质价核算标准…………………………………………………………………4

5.煤耗参考对应表……………………………………………………………………11

6.电煤定价政策………………………………………………………………………12

二、采购

1.电煤供应商开发流程………………………………………………………………14

2.电煤采购计划流程…………………………………………………………………24

3.市场电煤采购定价流程…………………………………………………………26

4.电煤采购合同谈判及签订流程…………………………………………………29

5.电煤紧急采购流程…………………………………………………………………47

6.原材料、燃料采购付款/结算流程………………………………………………51

7.电煤供应商评价流程……………………………………………………………54

8.电煤结算规则………………………………………………………………………58

三、采制化

1.入厂煤供方代表接待流程……………………………………………61

2.市场电煤异议处理流程……………………………………………63

3.矿务局电煤异议处理流程……………………………………………72

4.入厂煤验收入库流程…………………………………………………80

5.入厂煤监装管理规则…………………………………………………88

6.入厂煤采制化管理规则………………………………………………91

7.入厂煤采样、制样监督规则…………………………………………101

8.入厂煤供方代表监采、监制规则…………………………………105

9.入厂煤采样抽查管理规则…………………………………………107

10.入厂煤采制化精密度校验规则……………………………………110

11.热值差管理规则……………………………………………………113

四、煤场管理

1.火车来煤接卸流程…………………………………………………115

2.煤场盘点管理规则…………………………………………………126

3.入厂煤“三大块”抽查、估算及清理规则………………………128

4.电厂煤场管理规则…………………………………………………130

5.煤的运损和场损管理规则…………………………………………137

五、使用

1.发电量计划流程……………………………………………………139

2.电煤需求计划流程…………………………………………………142

六、附录

1.燃煤采购优化数学模型……………………………………………146

2.电煤库存标准研究…………………………………………………151

3.锅炉用煤质量控制标准研究………………………………………156

4.入厂煤掺杂使假界定标准研究……………………………………160

5.中国煤炭分类简表…………………………………………………162

电煤库存标准(08.11版)

生效日:

2008/12/01

密级:

公开

编制、监督:

电煤研发组

起草人:

聂勤俭

审核人:

胡迪安、谭振明

审批人:

邓南方

共1页

一、目的目标:

建立电煤安全库存标准及经常库存模型,保障发电用煤需要,实现经济库存管理,降低库存。

二、适应范围:

适用于煤炭采购及煤场管理。

三、依据:

1.根据湖南电网运行特点,每年4月、5月、6月、10月为丰水季节,火电机组调峰运行,电煤需求量减少;1月、8月、9月、12月为火力发电高峰时期,火电厂满负荷运行,电煤需求量大,电煤供应紧张。

2.每年7月上旬、8月底至9月初及1月底至2月初为铁路运力紧张时段,电煤供应受铁路运力影响较大。

3.每年春节期间,煤矿停止生产。

4.1994年《电力工业部电力工业燃料管理办法》要求正常储存应不低于10-15天。

5.2008年《电力供需及电煤供应监测预警管理办法》中规定电煤库存低于9天进入预警状态,电煤库存低于7天为警戒状态,应启动紧急调煤保电措施。

6.设计煤耗:

单机运行3163.44吨/天(131.81吨/时),双机运行:

6326.88吨/天(263.62吨/时)。

7.一般火电厂都选择在运力紧张和高峰负荷出现以前提高库存量,为电厂长期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三、库存定额:

1.安全库存Qs:

按11-14天用煤需求考虑,单机取上限,双机取下限,即:

1)一台机组运行时,取Qs=5.0万吨;

2)二台机组运行时,取Qs=8.0万吨。

2.经常储备:

根据不同季节,按15-25天考虑。

1)一台机组运行时,取Q1=6.0-9.0万吨;

2)二台机组运行时,取Q1=10.0-18.0万吨。

3.电煤库存定额表:

创元电厂2×300MW机组库存定额表

月份

方式

1

2

3

4

5

6

7

8

9

10月

11月

12月

安全库存

单机运行(万吨)

5.0(14天)

双机运行(万吨)

8.0(11天)

经常储备

单机运行(万吨)

9

6

6

6

6

9

8

8

8

6

8

9

双机运行(万吨)

18

12

10

10

10

18

15

12

12

10

12

15

说明:

库存量是按设计煤种计算。

锅炉用煤质量控制标准(08.11版)

生效日:

2008/12/01

密级:

公开

编制、监督:

煤炭研发组

起草人:

胡迪安

审核人:

聂勤俭、谭振明

审批人:

邓南方

共1页

一、目的目标

目的:

保障创元电厂锅炉用煤质量和数量,为煤的采购、验收、审计、结算提供依据。

目标:

为创元电厂机组安全、稳定、经济、高效、长周期运行提供燃料保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创元电厂燃煤采购(含计划、合同)、采制化、结算、审计、电厂煤场管理及各环节管理。

三、内容及控制标准

1.依据:

1)湖南创元电厂锅炉煤质成分分析;

2)《300MW燃煤锅炉运行导则》;

3)《发电煤粉锅炉用煤技术条件》;

4)《湖南创元电厂锅炉调试报告》、《湖南创元电厂#1锅炉性能考核试验燃烧试验报告》;

5)《创元电厂达标投产管理规则》;

6)《电力用煤、燃油技术标准应用手册》;

7)DL/T570--1995《发电用煤质量验收及抽检方法》。

2.内容及控制标准

项目

设计标准

控制标准

基低标准

质量上、下限

数量标准

热值

(中热值煤)

5263.3

kcal/kg

≥4500kcal/kg

≥3500kcal/kg

3500kcal/kg<Qnet,ar<4000kcal/kg的煤种煤量全月不准超过购煤总量的15%

含硫量

(低硫煤)

0.73%

<1%

1.5%St<2%

1.5%<St<2%的煤种煤量每季不要超过购煤总量的8%

2.0%<St<2.5%

2.0%<St<2.5%的煤种煤量每季不要超过当月购煤总量的5%

挥发份

(贫煤)

11.18%

8.5%-21%

最低Vdaf≮6%

最高Vdaf≯25%

6%<Vdaf<8.5%的煤种煤量全月不超过当月购煤总量的20%

 

入厂煤掺杂使假界定标准(08.11版)

生效日:

2008/12/01

密级:

公开

编制、监督:

煤炭研发组

起草人:

胡迪安

审核人:

刘志超、谭振明

审批人:

邓南方

共1页

一、目的目标

目的:

保护企业利益不受侵害,识别优劣,保留诚信供应商,淘汰不诚信供应商。

目标:

确保电煤采购、验收、审计、结算及煤场管理秩序正常化,电煤供应稳定可靠。

二、适用范围

入厂煤的采购签约、进厂煤采制化检验、入厂煤审计和结算以及仲裁。

三、依据及界定标准

1.依据:

《锅炉用煤质量控制标准》、《发电煤粉锅炉用煤技术条件》、《湖南创元电厂#1锅炉性能考核试验燃烧试验报告》、《300MW燃煤锅炉运行导则》、《电力用煤、燃油技术标准应用手册》、DL/T570--1995《发电用煤质量验收及抽检方法》。

2.煤掺假界定标准:

项目

控制标准

掺假界定标准

1、人工抽查样与其综合样热值差⊿Qnet,ar≥1500kcal/kg(6272.4kj/kg),且见证抽查样热值Qnet,ar≤2000kcal/kg(8363.2kj/kg);

混装或掺杂

界定标准

1、人工抽查样与综合样热值差⊿Qnet,ar≥500kcal/kg(2090.8kj/kg),且抽查样热值Qnet,ar≥3500kcal/kg(14635.6kj/kg);

2、人工抽查样与综合样全硫含量差⊿St>1%,且人工抽查样硫含量St≥2.5%;

四、附件

附件:

掺杂使假煤的处理

 

附件

掺杂使假煤的处理

1.采制化及其监督人员要坚决与掺杂使假行为做斗争。

不论天气、也不论时间,克服困难,高标准、严要求,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向部门领导汇报,以便组织现场取证。

2.对掺假煤的处理一律不按平均热值正常结算,应严肃处理。

3.对混装或掺杂事件一律按低热值或高硫煤抽查样结算煤价。

4.对整批次煤热值2000kcal/kg≤Qnet,ar≤3500kcal/kg的处理由燃料部在制定采购合同时严格予以约定。

原煤质价核算标准(08.11版)

生效日:

2008/12/01

密级:

公开

编制、监督:

煤炭研发组

起草人:

聂勤俭

审核人:

胡迪安、谭振明

审批人:

邓南方

共7页

一、目的目标:

为电煤采购成本控制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创元电厂电煤采购合同定价工作。

三、原则

不同原煤的计价应保证总体上不增加发电燃料成本。

四、热值计价核算标准

1.依据

1)锅炉用煤设计标准:

Qnet,ar=5263.3kcal/kg(22036kj/kg),校核煤种一:

4737kcal/kg,校核煤种二:

5528kcal/kg。

2)根据美国ASMI标准,热值低于设计值10%时,在不计排烟损失和和飞灰损失增大的情况下,锅炉效率降低约1%。

3)热值对供电煤耗的影响依据湖南省电力试验研究院在300MW机组上试验数据。

2.计价核算标准

原煤热值在4800kcal/kg以上时,原煤单价按固定基价核算对发电燃料成本影响较少;热值低于4800kcal/kg时,随着热值降低,热值对发电燃料成本的影响程度不断增大。

成本核算情况见附件1。

五、硫份计价核算标准

1.依据

1)锅炉用煤设计标准:

St,ar=0.73%,校核煤种一:

St,ar=0.98%,校核煤种二:

St,ar=0.52%。

2)电力用煤技术标准中规定硫份超过1.5%不推荐用于电厂。

3)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

0.6元/硫当量。

经测算,硫份每增加0.1%,排污费增加1元。

4)锅炉设计SO2脱除率为95.5%;当硫份超过设计范围30%,SO2脱除率明显降低;硫份超过设计范围50%(St,ar>1.5%),SO2脱除率大幅度降低,脱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2.计价核算标准

成本核算情况见附件2。

六、电煤计价核算标准应用意见

1.热值计价

1)经测算,标煤单价为1075元/吨时,热值每降低100大卡,发电燃料成本增加16.9-17.3元/吨。

2)“计价核算标准一”按热值相差100大卡确定不同热值下的原煤计价标准,以不增加发电燃料成本为原则。

3)“计价核算标准二”按热值分三段确定基价扣款标准,计价标准以不高于“计价核算标准一”为原则,其基价扣款值等于不同热值范围内基价扣款值的累加。

经测算,热值在4500≤Qnet,ar<4800千卡/千克时每100大卡原煤单价平均降低17.3元/吨;热值在4000≤Qnet,ar<4500千卡/千克时每100大卡原煤单价平均降低18.9元/吨;热值在3500≤Qnet,ar<4000千卡/千克时每100大卡原煤单价平均降低19.6元/吨。

4)为便于操作,合同计价建议按“计价核算标准二”执行,计价标准=基价-不同热值范围内基价扣款累加值。

基价按市场价格确定,当基价变动15%时,基价扣款标准应作相应调整,以“计价核算标准一”中基价调整系数作为参考依据,以“计价核算标准二”与“计价核算标准一”计算所得的计价标准差值大于0为原则。

5)在目前基价下,结合测算情况、其它电厂模式及市场现状,建议基价扣款标准如下:

基价扣款标准表

北煤

南煤

热值范围

(千卡/千克)

扣款标准

(元/千卡)

热值范围

(千卡/千克)

扣款标准

(元/千卡)

Qnet,ar≥4800

0

Qnet,ar≥4500

0

4500≤Qnet,ar<4800

0.5

4200≤Qnet,ar<4500

0.5

4000≤Qnet,ar<4500

1

3800≤Qnet,ar<4200

1

3500≤Qnet,ar<4000

1.5

3500≤Qnet,ar<3800

1.5

3000≤Qnet,ar<3500

按60元/吨结算

3000≤Qnet,ar<3500

按60元/吨结算

Qnet,ar<3000

不结算

Qnet,ar<3000

不结算

说明:

以上扣价标准是按热值每降低100千卡/千克,减基价来实行分段累计扣价。

2.硫份计价

1)经测算,脱硫系统未投时,硫份每0.1%,排污费1元/吨煤。

2)硫系统投运后,硫份每增加0.1%,成本(排污费+材料费)增加幅度:

St,ar≤1.0%,成本平均增加0.26元/吨煤;1.0<St,ar≤1.5%,成本平均增加0.44元/吨煤;1.5<St,ar≤2.0%,成本增加0.72元/吨煤;2.0<St,ar≤2.5%,成本增加1.01元/吨煤。

硫含量

硫份每增加0.1%,成本(排污费+材料费)增加幅度(元/吨)

St,ar≤1.0%

0.26

1.0<St,ar≤1.5%

0.44

1.5<St,ar≤2.0%

0.72

2.0<St,ar≤2.5%

1.01

3)考虑到煤炭采购供应的实际情况及硫份超标时对锅炉安全经济运行与脱硫效率的影响,北煤从硫份>1.0%开始扣款,南煤从硫份>1.5%开始扣款。

建议基价扣款标准如下:

 

硫份扣价标准

煤源

硫份每增加0.1%,扣原煤单价

0<St,ar≤1.0%

1.0<St,ar≤1.5%

1.5<St,ar≤2.0%

2.0<St,ar≤2.5%

南煤(元/吨)

0

0

0.7

1.5

北煤(元/吨)

0

0.5

0.7

1.5

说明:

1、以上扣价标准是按硫份含量每增加0.1%来实行分段累计扣价。

2、当硫份含量St,ar>2.5%时,按60元./吨进行结算付款。

七、附件

附件1:

热值成本核算表

附件2:

硫份成本核算表

 

附件1

热值成本核算表

计价核算标准一:

基价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基价调整值=基价*基价调整系数。

热值

基价调整系数

基价

计算计价标准

原煤单价

发电燃料成本

千卡/千克

%

元/千大卡

元/千大卡

元/吨

元/千瓦时

3500

6.65

150

140.0

490

0.358

3600

6.12

150

140.8

507

0.358

3700

5.60

150

141.6

524

0.358

3800

5.09

150

142.4

541

0.358

3900

4.60

150

143.1

558

0.358

4000

4.11

150

143.8

575

0.358

4100

3.64

150

144.5

593

0.358

4200

3.19

150

145.2

610

0.358

4300

2.75

150

145.9

627

0.358

4400

2.34

150

146.5

645

0.358

4500

1.94

150

147.1

662

0.358

4600

1.56

150

147.7

679

0.358

4700

1.21

150

148.2

696

0.358

4800

0

150

150.0

720

0.361

4900

0

150

150.0

735

0.360

5000

0

150

150.0

750

0.359

5100

0

150

150.0

765

0.359

5200

0

150

150.0

780

0.358

计算说明:

1.计价标准=基价*(1-基价调整系数)(元/千大卡)

2.原煤单价=计价标准*原煤热值/1000=基价*(1-基价调整系数)*原煤热值/1000(元/吨)

3.原煤煤耗=供电煤耗*7000/原煤热值(吨/千瓦时)

4.发电燃料成本=原煤单价*原煤煤耗(元/千瓦时)

设计煤发电燃料成本=7*设计供电煤耗*基价=7*341*基价

5.为保证热值煤种的发电燃料成本不变,燃用其它热值煤种的发电成本应等于设计煤种的发电成本,即:

7*供电煤耗*基价*(1-基价调整系数)=7*341*基价,那么:

基价调整系数=(1-341/供电煤耗)*100%(%)

 

计价核算标准二:

基价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计价标准=基价-不同热值范围内基价扣款累加值。

热值

计算基价调整系数

计算基价

扣款标准

基价

基价扣

款标准

计价标准

原煤单价

千卡/千克

%

元/100大卡

元/千大卡

元/100大卡

元/千大卡

元/吨

3500

6.65

1.00

150

1.50

136.0

476.0

3600

6.12

0.92

150

1.50

137.5

495.0

3700

5.60

0.84

150

1.50

139.0

514.3

3800

5.09

0.76

150

1.50

140.5

533.9

3900

4.60

0.69

150

1.50

142.0

553.8

4000

4.11

0.62

150

1.00

143.5

574.0

4100

3.64

0.55

150

1.00

144.5

592.5

4200

3.19

0.48

150

1.00

145.5

611.1

4300

2.75

0.41

150

1.00

146.5

630.0

4400

2.34

0.35

150

1.00

147.5

649.0

4500

1.94

0.29

150

0.50

148.5

668.3

4600

1.56

0.23

150

0.50

149.0

685.4

4700

1.21

0.18

150

0.50

149.5

702.7

4800

0.00

0.00

150

0.00

150.0

720.0

4900

0.00

0.00

150

0.00

150.0

735.0

5000

0.00

0.00

150

0.00

150.0

750.0

5100

0.00

0.00

150

0.00

150.0

765.0

5200

0.00

0.00

150

0.00

150.0

780.0

基价调整值计算说明:

1、计算100大卡基价扣款标准=10*计算基价调整系数*基价;

2、不同范围热值扣款标准:

Ø4500≤Qnet,ar<4800千卡/千克,以4800千卡/千克为基准,每降低100千卡/千克,减基价0.5元/千大卡;

Ø4000≤Qnet,ar<4500千卡/千克,以4500千卡/千克为基准,每降低100千卡/千克,减基价1.0元/千大卡;

Ø3500≤Qnet,ar<4000千卡/千克,以4000千卡/千克为基准,每降低100千卡/千克,减基价1.5元/千大卡。

 

附件2

硫份成本核算表

硫份

未脱硫

排污费

每0.1%硫份成本增加值

扣款系数

每0.1%硫份

扣款基价

硫份扣款标准

脱硫未投

脱硫投运

%

元/吨煤

元/吨煤

元/吨煤

 

元/吨煤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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