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类员工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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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类员工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管理规定
为建立公正而合理的薪酬机制,充分调动职能类岗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工作业绩,实现个人与公司的双赢,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
1、适用范围:
非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产品研发的总经办、品牌内销运营部(以下简称品牌部)、外贸部、生产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二线员工(总监级以下)
2、生效时间:
2019年1月1日
3、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规定内容:
1、职能类员工岗位工资结构
岗位工资=固定工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年资(工龄工资)+其他工资收入四部份组成。
详见附件一《职能类岗位工资结构表》
1.1职能类员工岗位工资级别规定
各部门职能类岗位只设岗位工资幅度,不设岗位工资级别。
详见附件一《职能类岗位工资结构表》
1.2各部门职能类岗位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规定
1.2.1总经办:
设秘书1人、样品管理员1人、报价核价员1人、审计员1人、机制专员1人、法务专员1人;
1.2.2品牌部:
设策划部主管1人、形象设计专员1-3人、策划推广专员1-3人、产品部主管1人、跟单员1人、督查员1人、文员兼色卡纸格专员1人、成本核算兼IE专员1人、前台文员1人;
1.2.3常务副总:
设采购经理1人、采购经理助理1人、采购员1-3人、采购统算员1人、报关员1人、文员兼纸格管理专员1人、材料色卡专员1人、成本核算兼IE专员1人、质检主管1人、质检组长1-6人(含原材料质检组长、裁备质检组长、车间质检组长、内销车间质检组长、外发质检组长)、质检员6-12人(含原材料质检员、裁备质检员、车间质检员、外发质检员)、仓库主管1人、仓管员2-3人、前台文员1人;
1.2.4生产部:
外发经理1人、外发跟单主管1人、外发跟单员2-4人、维修部主管1人、机修工1人、技术部主管1人、IE主管1人、IE工时工价测试专员1人、数据录入专员1人、现场IE绩效专员1人、生产文员1人;
1.2.5人力资源部:
设人力资源主管1人、招聘培训专员1人、绩效薪酬专员1人、后勤专员1人、保安队长1人、人事文员1人、维修工1人、司机2人、前台文员1人、保安员2人、厨师2人、厨工2人、清洁工3人;
1.2.6财务部:
设会计主管1人、出纳1人、会计1人、K3专员1人、会计文员2人;
2、固定工资(基本工资)
指职能类员工每月岗位工资中固定部份收入,本规定适用范围内各岗位从业员工的基本工资均为人民币1100元/月,基本工资由公司根据当地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适时作出调整。
3、浮动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职能类岗位员工的浮动工资是其岗位工资减去基本工资后的剩余部份,由两部份组成,一部份是技能工资占浮动工资70%的比例,另一部份是绩效工资占浮动工资30%的比例。
详见附件一《职能类岗位工资结构表》
3.1技能工资:
指各部门职能类岗位为区分对从业员工任职资格要求的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专业职称、专业资格要求的不同而设定的浮动工资组成部份。
3.2绩效工资:
指根据各部门职能类岗位主要工作职责,对该岗位设定的关键绩效考核指标(KPI)进行考核,按其考核指标实际达成比例而发放的浮动工资收入。
4、绩效工资
4.1、各部门职能类岗位关键绩效考核(KPI)指标
各部门职能类岗位关键绩效考核指标数量规定:
职员类岗位(含文职如文员、统计员等)为4-5个KPI考核指标,主管类岗位(含专员、助理如招聘培训专员、采购经理助理等)为5-6个KPI考核指标,经理类岗位(含部门负责人)为6-7个KPI考核指标。
4.1.1总经办职能类岗位关键绩效考核指标(详见附件二《总经办职能类岗位KPI考核统计表》)。
4.1.2品牌部职能类岗位关键绩效考核指标(详见附件三《品牌部职能类岗位KPI考核统计表》)。
4.1.3外贸部职能类岗位关键绩效考核指标(详见附件四《外贸部职能类岗位KPI考核统计表》)。
4.1.4生产部职能类岗位关键绩效考核指标(详见附件五《生产部职能类岗位KPI考核统计表》)。
4.1.5人力资源部职能类岗位关键绩效考核指标(详见附件六《人力资源部职能类岗位KPI考核统计表》)。
4.1.6财务部职能类岗位关键绩效考核指标(详见附件七《财务部职能类岗位KPI考核统计表》)。
4.2对各部门职能类岗位KPI考核统计表中项目的说明
4.2.1被考核岗位员工绩效基本资料
①岗位名称:
指各职能部门被考核岗位的称谓,如总经办的秘书、审计员岗位。
②姓名:
指各职能部门该岗位从业员工姓名,如张三、李四等。
③工号:
指人力资源部为各岗位从业员工编排的工位序号。
④总分数:
指按照本规定的考核标准考评被考核员工当月实际达成的绩效后得出各项考核指标得分之和。
⑤绩效工资基数:
指各部门职能类不同岗位员工浮动工资组成部份中30%的比例。
(详见附件一《职能类岗位工资结构表》)
⑥绩效系数:
指被考核员工当月实得绩效分数÷100(指设定的考核基础分100分)后小数数值,根据被考核岗位员工在考核期内的实得绩效分数,绩效系数有可能小于、等于或大于1。
⑦实得绩效工资:
指用被考核岗位员工当月的绩效工资基数×绩效系数后的绩效工资数额。
⑧评定等级:
指按照被考核岗位员工当月实得绩效分数进行等级划分、强制排序后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4.2.2绩效考核项目
①考核指标:
指根据被考核岗位主要工作职责提炼出来的,衡量其工作目标价值的主要工作项目,就是要解决考核什么内容的问题。
②考核标准:
指将被考核岗位具体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或行为化(如要求达到百分之几,不超过几次、工作表现等),就是要解决考核多少、达到什么程度的问题。
③指标说明:
指对考核指标名称、指标范围、计算公式等的说明,对考核标准中得分计算方法的说明。
④权重:
指该项考核指标在设定总考核分数100分中所占的比例,设置权重分数主要参考该项考核指标在该岗位中重要程度而定。
⑤实际达成率:
指根据被考核岗位从业员工当月实际表现情况统计出来的该项考核指标的完成(达成)数值。
4.2.3数据来源
①来源部门:
指被考核岗位员工当月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的统计支持数据应由哪个部门提供,依据考核指标的性质,有的由被考核部门提供,有的由跨部门提供,规定由哪个部门提供数据的由其部门负责人负责提供。
②提供时间:
指被考核岗位员工当月考核指标考核结果数据的提供时间,本规定中一般规定为本月5号前提供上月数据(有特殊规定除外)。
4.2.4数据汇总
①统计部门:
指各部门职能类岗位员工每月绩效考核各项考核指标的实际达成率、得分、总分、评定等级、绩效工资系数、实得绩效工资项目均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计和核算。
②实际得分:
指人力资源部绩效专员依据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各岗位员工每月该项考核指标的统计数据计算出的实际得分数值。
4.2.4备注
指对该岗位该项绩效考核指标如有特殊规定情况的会在备注栏中说明,没有说明的按一般规定执行,有说明的按说明中规定执行。
4.3绩效考核的实施与管理
4.3.1各部门职能类岗位绩效奖金基数:
暂定为各部职能类岗位员工浮动工资总额的30%的比例,具体各部门职能类岗位绩效奖金基数明细详见附件一《职能类岗位工资结构表》。
4.3.2绩效考核对象:
为各部门非直接从事生产、销售和产品研发的的二线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暂不纳入绩效考核范畴。
4.3.3绩效考核主管部门: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推行和实施,并对绩效考核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控制、调整和改进。
4.3.4绩效考核指标统计表的设计、发放:
各部门职能类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统计表即《**部门职能类岗位KPI考核指标统计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设计、制作,每月1号将需要进行绩效考核员工的绩效考核指标统计表发至各部门负责人处。
4.3.5绩效考核指标的数据统计、记录:
按《**部门职能类岗位KPI考核指标统计表》中对本部门各职能岗位设定的关键绩效考核指标的要求,由责任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平时做好相关数据收集、整理与记录,每月5号前统计汇总考核指标数据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4.3.6绩效考核指标的数据汇总:
由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专员负责,对各数据统计部门责任人提供的数据来源进行审查核实,进行各考核指标数据统计汇总,根据绩效奖金基数和绩效系数计算出各岗位员工应得绩效奖金,制作附件八《职能类岗位员工月度绩效奖金统计汇总表》,每月10号前交人力资源主管审核,经财务部审核同意后交总经办审计员审核。
4.3.7绩效考核周期:
以月为考核单位,从当月1号起算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止,不作跨月累积和调整。
4.3.8绩效成绩的分级和排名:
按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分别作考核结果汇总统计,并按各部门各岗位得分进行分级和排名,公布考核结果。
4.3.9绩效奖金的发放:
经总经办审计员审核同意的各部门职能类岗位当月应得绩效奖金即附件八《职能类岗位员工月度绩效奖金统计汇总表》,在每月发放员工工资时一起发放其应得绩效奖金。
4.4绩效评估
按各部门职能类岗位关键绩效考核指标的性质,考核指标可分为量化考核指标和行为化考核指标。
4.4.1量化考核指标的统计、记录:
由该项考核指标数据来源的责任部门负责人负责统计、记录,依据为被考核对象当月实际完成被考核工作指标的相关数据记录,要求统计的数据必须准确、直实、有效。
并按规定数据提交日期提交人力资源部绩效专员审查。
4.4.2行为化考核指标的评估:
由被考核对象直接上司负责评估,评估依据为直接上司根据下属在考核期内的工作业绩、工作效率、工作配合、工作能力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打分,要求评分必须客观、公正、真实。
本项目评分表由人力资源部绩效专员负责将被考核对象的评分表提交直接上司评分后收回评分表。
4.4.3绩效评分汇总:
由人力资源部绩效专员负责,根据部门提交的各岗位员工在考核期限内实际达成的考核指标统计数据记录,按本规定计算该考核项在考核期内的应得绩效分数,再乘以该项考核指标的权重,即得出该项考核指标的得分,再将各项考核指标的得分相加,即得当月绩效考核总分。
4.4.4绩效系数:
即绩效奖金系数,等于被考核对象当月绩效得分÷100×100%,绩效奖金系数值加上绩效奖励加分后可以≥1。
4.4.5核算绩效奖金:
被考核对象当月绩效奖金=绩效奖金基数×绩效奖金系数,被考核对象当月所得绩效奖金可以≥绩效奖金基数(如有绩效奖励加分的情况下)。
4.4.6评定绩效等级:
以考核部门为单位,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被考核部门考核对象当月绩效实际得分情况,将评定结果分成A、B、C、D四个等级,并将评定结果填写于评定等级后表格内。
标准及分配比例如下:
4.4.6.1A级:
90分≤A,占10%的比例
4.4.6.2B级:
75分≤B<90分,占40%的比例
4.4.6.3C级:
60分≤C<75分,占40%的比例
4.4.6.4D级:
D<60分,占10%的比例
被考核部门考核对象月度绩效考核成绩等级划分,为排除偏袒、徇私等不公正行为,等级划分遵循绩效管理学中强制排序原则。
如某部门被考核对象当月绩效考核统计结果不符合以上A级、B级、C级、D级的比例的,人力资源部一方面要调查其部门负责人在考核过程中是否存在徇私情况,另一方面将根据以上关于A级、B级、C级、D级的构成比例对被考核部门、考核对象进行强制排序,根据强制排序结果计算被考核对象的实际绩效奖金数额。
4.5绩效考核反馈面谈
为方便被考核对象及时地了解其在考核期限内各项考核指标的实际达成情况,人力资源部在完成被考核对象考核期内绩效考核数据统计汇总呈交总经办审计员批准后,应在3天内将考核结果公布给被考核对象本人,以便其及时清楚地认识到考核期内工作中的不足及需要改进之处。
为帮助被考核对象及时改正考核期内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寻找解决存在问题的方法,不断地改善和提升绩效,公司要求各被考核对象的直接上司在绩效结果公布7天内与其进行绩效考核反馈面谈。
程序如下:
4.5.1直接上司营造一个宽松的谈话氛围,清楚与下属说明面谈的目的;
4.5.2鼓励下属多说话,谈对其当月绩效考核结果的看法和认识;
4.5.3交换意见,表达自己对下属当月绩效考核结果的看法,并指出不足之处和改进方法;
4.5.4鼓励下属提改善考核期内绩效不佳的方法和建议及下一个考核期内绩效目标。
4.6绩效结果的运用
通过设立各部门职能类岗位的绩效目标,每月考核各岗位任职员工的绩效指标的达成情况,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以颁发绩效奖金和精神鼓励等形式对员工进行奖励,并依绩效考核结果对被考核者进行晋级和晋升。
具体结果运用如下:
4.6.1颁发绩效奖金:
对被考核对象的考核期内绩效考核成绩符合颁发绩效奖金规定的,按本规定发放其应得绩效奖金。
4.6.2岗位调配:
经对被考核对象进行绩效考核发现其不胜任本职岗位工作或根据其特长更适合做其他岗位工作的,可对其进行适当的岗位调配,以便发挥出更大的工作潜能。
4.6.3制定员工个人培训和发展计划:
经对被考核对象进行绩效考核发现其工作中的不足和需要改进和提升之处,由其直接上司通过绩效反馈面谈,帮助其制定提升绩效的个人培训和发展计划。
4.6.4晋级、晋升、加薪: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如被考核对象绩效考核成绩符合晋级、晋升和加薪条件的,可由其直接上司为其作晋级、晋升、加薪申请,按流程报批后执行。
4.7奖惩规定
4.7.1奖励规定
4.7.1.1晋级:
如被考核对象绩效考核成绩六个月均被评为B级或以上,且有3次评分达85分(含)以上者,可由其直接上司为其申请晋级。
4.7.1.2晋升:
如被考核对象绩效考核成绩六个月均被评为B级或以上,且有3次评分达95分(含)以上者,可由其直接上司为其申请晋升。
4.7.1.3优秀员工评选依据:
公司季度、年度优秀员工评选主要依据被考核对象每月绩效考核成绩及排名,对于每月绩效考核成绩均被评为A等的员工,优先评选为公司季度、年度优秀员工。
4.7.1.4对高绩效员工的奖励:
对当月绩效考评得分达到80分(含)的员工可以拿到全额绩效工资,对当月绩效考评得分在81-90分的按105%的比例发放绩效工资,得分在91-95分的按110%的比例发放绩效工资,得分在96-100分的按120%的比例发放绩效工资,得分在100分(不含)以上的按130%的比例发放绩效工资。
4.7.2惩罚规定:
4.7.2.1对《**部门职能类岗位KPI考核指标统计表》上明确规定的考核指标数据应由责任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如责任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数据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对责任人直接扣除其当月20%比例的绩效得分,以示惩戒;对责任人恶意不配合绩效考核工作,不提供绩效考核指标数据的,视其悔改表现,对责任人作降职或降级处分;对责任人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数据扰乱绩效考核工作的一律作免职处理。
4.7.2.2如果被考核对象当月缺勤超过6天者(公司统一放假或安排休息的时间不在此限),不参与当月的绩效考评,当月无绩效奖金颁发。
4.7.2.3对被考核对象绩效考核成绩六个月内有4次被评为D级(评分在60分以下)者或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成绩被评为D级(评分在60分以下)者,如经过其直接上司帮助后绩效仍无明显改进者,可作降职或撤职处理,另行安排工作岗位或作辞退处理。
4.8职能类岗位绩效考核工资核算说明
各部门职能类员工实行关键业绩(KPI)指标绩效考核方案后,为保证各部门职能类岗位设定的关键业绩(KPI)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在方案实施的前3个月,公司可根据各岗位每月绩效考核实际统计结果,结合年度经营目标、下达给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及职能类岗位的实际工作状况,对职能类岗位的(KPI)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从绩效考核方案实施的第4个月起,公司将严格按照本规定考核职能类各岗位关键业绩(KPI)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的达成情况,并依据其实际达成情况颁发应得绩效奖金。
对职能类岗位员工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后,在方案实行的前3个月,如果考核工资高于岗位工资则按考核工资发放,如低于岗位工资,则按岗位工资发放;从实行绩效工资方案的第4个月起,按照实际绩效工资发放。
5、年资(工龄工资)
各岗位从业员工连续在企业工作满一周年(中途离职者后又重新入职者重新计算工龄,原工龄归零)而获取的自动加薪工资收入。
员工年资标准暂定50元/年,从第二年起每服务满一周年工龄工资增加50元/月,以此类推,上限为500元,达到500元后不再增加。
年资属固定工资范畴,加在员工基本工资项目中。
本制度生效前已入职公司的员工可以参照本规定计算工龄工资,年资由人力资源部薪资专员负责统计记入员工工资表中。
6、其他工资收入
指员工当月获得公司其他形式奖励的工资收入。
四、绩效工资的统计、核发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职能类岗位KPI考核指标统计表》的要求,在每月5号前统计本部门各职能类岗位员工上月KPI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记录数据,交人力资源部考核计算,人力资源部绩效专员依照本规定,再综合被考核对象当月有无绩效奖罚情况,计算其当月应得绩效奖金,制作《职能类岗位员工月度绩效奖金统计汇总表》,先交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核,再提交财务部审核,经总经办审计员审核批准后生效。
在发放员工工资时一起发放其应得绩效奖金。
五、职能类员工晋级、晋升规定
1、晋级规定
1.1晋级:
是指职能类员工因工作表现良好在同一岗位上调工资薪等级别的激励机制,此指职能类员工在同一岗位上调工资幅度。
1.2晋级条件
1.2.1本次晋级距上次晋级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
1.2.2在连续6个月的绩效考核中均被评为B级或以上,且至少有3次绩效考核得分在85分(含)以上;
1.2.3工作积极主动、团队意识强,配合性好,在6个月的工作考核中无其他部门或客户对其工作质量的投诉;
2、晋升规定
2.1晋升:
是指职能类员工因工作表现良好或工作业绩突出而获得职位上的晋升和工资级别的上调的激励机制,此指职能类员工晋升为管理岗位。
2.2晋升条件
2.2.1本次晋升距上次晋级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
2.2.2在连续6个月的绩效考核中均被被评为B级或以上,且至少有3次绩效考核得分在95分(含)以上;
2.2.4工作积极主动、团队意识强,配合性好,在6个月的工作考核中无其他部门或客户对其工作质量的投诉;
3、禁止晋级、晋升的情况
3.1严重公司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2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4向外泄露公司机密的;
3.5经公司认定其他禁止晋级、晋升的情况。
4、可破格晋级、晋升的情况
4.1被评为公司年度优秀员工的;
4.2经公司总经理认定的其他重要贡献的。
5、晋级、晋升流程
5.1申请:
对符合晋级、晋升条件要求的职能类员工可自行主动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也可由部门主管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填写附件八《晋级、晋升及降级、降职申请表》,详细列举晋级晋升的理由。
5.2审批:
填写《晋级、晋升及降级、降职申请表》后按程序先交部门负责人审批,再交由人力资源部审批,最后呈交总经理核准。
对符合条件的,按本规定晋级、晋升,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晋级、晋升员工,并为其办理晋级、晋升相关手续。
对不符合条件的,将申请退回申请人。
六、附件
1、附件一《职能类岗位工资结构表》
2、附件二《总经办职能类岗位KPI考核统计表》)。
3、附件三《品牌部职能类岗位KPI考核统计表》)。
4、附件四《外贸部职能类岗位KPI考核统计表》)。
5、附件五《生产部职能类岗位KPI考核统计表》)。
6、附件六《人力资源部职能类岗位KPI考核统计表》)。
7、附件七《财务部职能类岗位KPI考核统计表》)。
8、附件八《晋级、晋升及降级、降职申请表》